官泄沈飞舰载机“居然还是歼-15”?网友提出3点质疑
前几天,咱们对《中国航空报》“官泄”出来的歼-15“弹射型”舰载机原型机进行了简单的解读。在文章中,大伊万认为,由于这架歼-15“弹射型”换用了新一代的、与歼-20、歼-11D和FC-1 Block3三种机型所用型号类似的无反射镜式平视显示器,似乎意味着歼-15“弹射型”在机载航空电子、火控系统上,相比早期的歼-15型飞机也进行了“全面提升”。
进行技术升级后的歼-15“弹射型”,估计全机技术状态与性能已经达到了与歼-11D、歼-16型飞机不相上下的程度,已经是一种典型的“三代半”战斗机了,在理论上也可以用来抗衡美国海军航空兵接下来即将列装的F/A-18E/F Block3“无敌大黄蜂”。
咱们读者提出的三点质疑
虽然就是这么一说,但没想到这在底下还引发了不少读者的争论,大伊万看了半天大概总结出如下几个观点:
歼-15弹射型验证机(图片来自互联网)
一是认为“接着改进歼-15有意思吗”,意思是觉得歼-15型舰载机作为一种典型的、性能还不怎么样的第三代战斗机,既无力抗衡美国海军的F-35C型舰载机,也无力抗衡正在周边国家扩散的F-35A型战斗机,性能已经过时了。故而应该早点儿放弃这样一个“三代半”型号,全力以赴地研发咱们自己的海军第四代舰载战斗机。
FC-31技术验证机2.0版本(图片来自互联网)
二是认为“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新一代舰载机”?毕竟咱们都知道嘛,关于沈阳所正在研发海军新一代舰载机、甚至空军“中型四代机”的消息,从去年年初就开始传,一直传到今年年初,还有人通过沈阳厂试飞站新建的几个全封闭式机库研判出来“这是给第四代战斗机准备的恒温机库”。也就是说目前大家全都翘首以盼、盼着今年沈阳所把传说中的第四代舰载机给拉出来晒太阳呢,结果传说中的海飞丝没有被拖出来,沈阳所曝光的“新型舰载机”居然又是基于歼-15进行技术改进的歼-15“弹射型”,这到底几个意思?沈阳所难道研发了一个寂寞?咱们今年还能不能看到自己的舰载“海飞丝”了?
歼-15S型舰载机(图片来自互联网)
三是认为“这就是沈阳所的本事?”认为沈阳所从934项目(也就是组装苏-27SK)开始,二三十年的时间里就一直围绕着苏-27SK、苏-27UB、T-10K-3这三个机体平台改来改去,简直没完没了。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一个“新型舰载机”,居然又是基于现有的歼-15型舰载机实施的技术改进,根子则还是能推到从乌克兰弄来的那两架T-10K(一架是T-10K-3,但据说我们还搞到过T-10K-7)上。这不管怎么说,在军机研发上都有点“不敞亮”,一点儿也不像成都所一样,总能在自己的战机平台上整出点“新花样”,所谓“沈阳厂就是苏霍伊共青城厂的分厂”这么一个传言,看样子是又一次得到了证实。
对上述观点的回应
关于以上三种观点,大伊万觉得吧,说句不好听的话,基本上都是瞎扯:
此前曝光的歼-15弹射型验证机(图源:环球时报)
沈飞“不行”?
先说最不值一提的第三种观点,咱之前就说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海、空军任何主战机型的型号研制工作,其实沈阳所作为航空工业的一个研究所,只是整个研发体系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但其实“说不上太多话”、也就是无法在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部分。真正重要的、提出项目概念、制定项目指标、确定项目分系统的,必然是型号的最终用户方,也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空军部队,而相比相关研究所乐于在项目上做技术突破、尽力把型号弄得尽善尽美,其实海空军在项目中侧重反而更倾向于“求稳”、要求能快速形成战斗力。
无它,毕竟中国海军、空军这么多年来,最为关注的目标其实还是东南沿海的应急作战,而这也就决定了海空军在任何项目中,都必然“时间要素是第一位的”,研发的项目进度要远优于产品的先进性,能够拿出可以快速运用的产品最好。故而,大伊万一直以来都对不少人逮着沈阳所各种黑、说北所“照搬照抄”的言论不以为然,毕竟咱们的国情、军队在装备建设上的战略要求就是这么个情况,远远不是你一家企业、一个航空工业的研究所能决定得了的。故而,第三种观点是最没有意思、大伊万也最不想回应的。
改进歼-15“有意思”吗?
再说第一种观点好了,其实大伊万的观点也很明确:接着改进歼-15型舰载机当然“有意思”,不仅“有意思”,某种程度上还是各主要军事强国现役第三代战斗机改进的必由之路。
歼-15舰载机改进想象图,由歼-15S发展而来的随队电子战机,其战术定位类似于美国海军的EA-18G“咆哮者”(图源:新浪军事)
毕竟,您横向对比一下,就算是到了2020年,美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也依然在改进手头的第三代战斗机,F-16系列被改进到了F-16V,F-15C和F-15E被改进出了最新版F-15EX,连F/A-18E/F都出到了Block3型;而俄罗斯空天军、海军也不例外,今年黑海舰队航空兵才接收了第一架苏-30SM的深度改进型苏-30SM1型,同样是利用苏-35S和苏-57S的部分先进技术实施了技术状态提升;中国空军同样也是,不仅依然在批产歼-16和歼-10C这两种第三代战斗机的深度改进型,还在对手头的歼-10A和歼-11B两种第三代战斗机实施技术状态提升,使其部分具备三代半战斗机的技术特征。既然这么多主要军事强国的空军都在改进第三代战斗机、甚至在已经大批量列装第四代战斗机的前提下,依然在改进第三代、三代半战斗机,那中国海军当然也要继续对手头的唯一一种第三代舰载战斗机继续实施技术提升喽。
去年刚出厂的“小鲜肉”:F-18F Block3
而从舰载机联队的编成来讲,咱们同样横向对比一下,以目前世界上最强大的舰载航空兵,也就是美国海军舰载航空兵来比照:根据咱们之前科普过的、美军发布了好几年的《舰队愿景2025》和《舰队愿景2040》两个海军军备整编、发展计划,美国海军航空兵诸舰载机联队到2025年,其主力机型依然是两种,一是作为海军第四代战斗机的F-35C,预计配备两个中队;二是作为海军三代半战斗机继续改进型的F/A-18E/F Block2/3,同样预计配备两个中队;此外舰载机联队还配备一个装备有EA-18G“咆哮者”的随队电子战中队,也就是一个舰载机联队里面一多半飞机都是三代半战斗机。
而到了《舰队愿景2040》,美国海军舰载机联队的兵力编成也依然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只说准备用一种新型的“打击战斗机”来取代现有的“超级大黄蜂”,但到底是什么“打击战斗机”并不清楚,可能连概念研究都没有展开。但不管怎么说,这意味着在美国海军舰载机联队中,三代半战斗机有可能会一直使用到2040年左右,并在舰载机联队中承担起“主要对面火力输出端”的任务,协助第四代战斗机夺取并保持次要方向上的战役制空权、实施航空制海或对陆纵深攻击任务。相应地,在第四代战斗机的对面攻击能力依然比较受限、尤其是大载荷携带能力依然不如第三代战斗机的情况下,中国海军舰载航空兵也就没有必要照搬照抄英国海军“全四代机机队”的机型配系,在舰载机旅级部队编成上维持一半第四代战斗机、一半三代半战斗机,是相对稳妥和合适的做法。而这也必然指向,中国海军的确需要一种基于歼-15型舰载机实施技术改进、提升到三代半战斗机技战术水平的“超级歼-15型”舰载战斗机,以便与未来的海军第四代舰载机形成任务搭配,共同担负航母舰载机海空进攻使命。
流传多年的某性验证机(图片来自互联网)
当然,大伊万也必须强调一句:即使歼-15型舰载机实施了深度技术改进,乃至直接应用了在歼-11D型飞机上已经成熟的部分技术,具备了三代半战斗机、甚至三代半战斗机后期型号的强大性能。这也并不意味着它就具备了对抗第四代战斗机、尤其是F-35B/C这两个强劲对手的能力,充其量可以在体系的支援下做到尽量“避其锋芒”、减少战损。毕竟咱们之前提过不止一次,战术飞机之间的代差,是很难通过技术改进、战术革新和所谓的“体系”来加以弥补的,以中国空军最近几年有歼-20、歼-16和歼-10C实施对抗的多场演习来看,三代半战斗机根本上依然不具备同第四代战斗机实施对抗的能力,即使得到了体系支援的情况下也是如此,无非是交换比稍微好看一些。
沈飞的“海飞丝”呢?
故而,对于第二种观点,咱们也完全可以予以驳斥:这架歼-15“弹射型”舰载机,充其量属于中国海军的“一代半”舰载战斗机,并不是真正的、在沈阳所的官方宣传里多次出现过的“新一代”舰载机。
而作为“一代半”舰载机,它在沈阳所内部分配的研发资源、或者说研发优先级, 也必然不如必然与它平行推进的、海军第四代舰载固定翼战斗机。简单来说,歼-15“弹射型”只是海军新一代舰载机公开之前的“开胃菜”,真正的“重头戏”还没有开始,而且很有可能距离开始已经不远了,就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时刻的到来好了。
FC-31技术验证机2.0版本
最后,非常感谢各位读者的积极留言,下回遇到比较有争议的话题,大伊万还会攒一波留言专门写一篇文章进行回复。话又说回来,就拿今天这个话题来说:若干年后,咱们今天激烈讨论的话题,在未来都将成为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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