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老大走了,带着微笑走的。
远处有一辆华丽的马车在等着,她带着微笑坐上马车。赶车的车夫本已等得有点不耐烦,现在心情也好了起来:“老板娘今天一定很顺利,一定得到很令她开心的消息。”
他从未发现老板娘的笑容竟是如此可爱,如此令人欢愉。无论谁见到这种笑容,心情都会变得好起来的。
回到快活林的时候,还不算太晚,她又陪客人们喝了几杯酒,脸上的笑容更甜蜜动人,连客人们都忍不住在问:“老板娘今天为什么特别高兴?”
直到很迟的时候,她才回到自己的屋子,她贴身的丫头也觉得她今天脾气特别好,连洗澡水凉了,她都全不在意。
她微笑着叫丫头早点休息,微笑着关起房门,然后突然回过身,将屋子里每一样可以砸碎的东西都砸得粉碎!
孟星魂一直站在门口,所以小蝶一走进树林,他就已看到。
“她果然来了,带着孩子来了。”
孟星魂这一生从未有过比此刻更幸福快乐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刚才那种不祥的预感很荒谬可笑。
孩子已睡了。
小蝶轻轻的将他放在床上,她看着孩子,再看看孟星魂。
目光中充满了幸福满足,温柔得如同夕阳下的湖水。
孟星魂已张开双臂,等着她。
小蝶扑入他的怀里,满足的叹息了一声道:“现在我完全是你的了,随便你要怎么样都可以。”
孟星魂的手从她领子里滑了进去,轻抚着她温暖光滑的肌肤,道:“随便我要怎么样?”
小蝶闭上眼睛,吃吃的娇笑道:“随便……你难道会吃了我不成?”
孟星魂道:“我正是要吃了你,一口一口的吃到肚子里去。”
他低下头轻轻的咬她耳朵和脖子。
小蝶笑着闪了闪,喘着道:“孩子……留神莫要吵醒了孩子……”
孩子却已坐了起来,睁大了眼睛瞪着他们。
小蝶赶紧推开他,拉着衣襟,虽然在自己孩子面前,她还是有点脸红。
孩子眨眨眼,忽然笑了,道:“娘娘亲叔叔,叔叔一定乖得很。”
孟星魂也忍不住笑了,走过去抱起孩子,道:“宝宝也乖得很,叔叔亲宝宝。”
孩子揉着眼睛,道:“宝宝想睡了,娘娘带宝宝回家好不好?”
小蝶接过孩子,放在床上,柔声道:“宝宝就在这里乖乖睡,这里就是我们的家。”
孩子用力摇头,道:“宝宝不要这个家,这里好脏,好乱,宝宝睡不着。”
小蝶瞟了孟星魂一眼,勉强笑道:“宝宝先乖乖睡一觉,叔叔就要带我们到好的地方去了。”
孩子道:“叔叔会不会骗人?”
孟星魂柔声道:“叔叔怎么会骗人?宝宝只管安心睡吧!”
孩子笑道:“叔叔骗人就不乖,娘娘就不亲叔叔了。”他拉着母亲的手,闭上眼睛,脸上还带着甜甜的笑,喃喃道:“叔叔就要带宝宝到好的地方去了,那地方,有好香的花,宝宝睡的床又软又舒服……”
他已在梦中找到了那地方,他睡得很甜。
孟星魂的心却又已开始刺痛,他的确想让他们活得更安定舒服,他的确想要给他们一个很好的家。可是他忽然发现自己办不到。
爱情并不能改变一切,不能将这破房子改变成一个温暖的家,也不能将阳光青草变成孩子的食物。
孟星魂的手不由自主伸进袋口,紧紧捏着剩下的一张银票。
这已是他的全部财产,他手心突然沁出冷汗。
小蝶凝注着他,显然已看出他的心事,走过去轻抚他的脸,柔声道:“你用不着担心,只要我们能在一起,日子过得苦些,也没关系。”
她本来当然还有些珠宝首饰,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带来。
她已决心抛却以前所有的一切,重新做人。
这点也正是孟星魂最感激的,他知道她愿意跟他同甘共苦,可是孩子……
孟星魂忽然摇摇头,道:“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委屈了孩子。”
他已下定决心,决心要尽快完成那件任务。
任务完成后,高老大一定会给他一笔很丰厚的报酬。
孟星魂又道:“你能不能在这里等我十天?”
小蝶道:“等你十天?为什么?”
孟星魂道:“我还有件事要去做,只要这件事能做好,孩子以后也可以活得好些。”
小蝶道:“可是……你却要离开我十天,整整十天。”
孟星魂道:“十天并不长,我也许还可以提早赶回来。”
小蝶垂下头,道:“以前我也会觉得十天很短,就算十年,也好像一眨眼就过去,可是现在,现在却不同了,因为……”
她忽又紧紧将他拥抱道:“因为我一定会时时刻刻的惦记着你,时时刻刻的为你担心,你若不在我身边,那种日子我简直连一天都过不下去。”
孟星魂柔声道:“你一定能过下去的,只要想到我们以后还有几千几百个十天,这十天也很快就会过去了。”
小蝶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要到哪里去?”
孟星魂迟疑着,勉强笑了笑,道:“以后我定会告诉你,但现在你最好莫要知道。”
小蝶目中出现忧虑之色,道:“为什么?是不是怕我担心?你做的事是不是很危险?”
孟星魂笑道:“你用不着为我担心,只要想到你,就算有些危险,我也能应付的。”
小蝶道:“你……你是不是一定会回来?”
孟星魂道:“当然,无论如何,我都一定会回来。”
他假笑着,亲了亲她的脸,又道:“就算别人砍断了我两条腿,我爬也要爬回来的!”
小蝶望着孟星魂的身影消失,眼泪又流下面颊。
也不知为了什么,她心里忽然觉得很乱,仿佛已预感到有某种不幸的事将要发生。
尤其是孟星魂临走时说的那句话,更使她忧虑不安。她仿佛已看到孟星魂的两条腿被砍断,正爬着回来。
她真想不顾一切,将他留在身边,可是她没有这样做。
因为她知道男人做的事,女人最好不要干涉——一个女人若是时常要干涉男人的事,迟早一定会后悔的——等到这男人受不了她的时候,她想不后悔也不行。
但小蝶若是知道孟星魂现在要去做的是什么事,去杀的是什么人,那么她宁可被他埋怨,也会不顾一切的将他留住。
因为他此去所做的事,必将令他们两人后悔终生。
高老大望着满地的碎片,一双手还是在不停的发抖。
她这一生从未如此愤怒过。
只要她想要的,她就不择手段去要,就一定能得到。
她一得到就抓得很紧,因为她不愿再失去,更不愿被人抢走,不到那样东西已失去价值时,她绝不肯松手。
她甩掉过很多已失去价值的东西,甩掉过很多已失去价值的人,就像甩掉手上的鼻涕一样。
可是她从未被别人甩掉过。
现在,她一手抚养大的孟星魂,却要离开她了,为了另一个女人而离开她,这种事,她怎么能忍受?
愤怒就像是一股火焰,从她的心里开始燃烧,直烧到她的子宫。
她需要发泄,无论摔破多少东西都不能算是发泄。
她是女人,一个三十七岁的女人,只有在男人身上才能得到真正的发泄。
她出浴后的皮肤在灯下看来白里透红,宛如初生婴儿的脸。
昂贵柔滑的丝袍是敞开的,修长的腿从敞开的衣襟里露出来,仍然结实而充满弹性。
小腹也依然平坦,全身上下绝没有任何地方肌肉松弛。
像这样的女人,当然还可以找到很多男人,每当他们看到她时,目中的垂涎之色就像是饿狗看到了肥肉。
她并没有低估自己的魅力,但却不愿这么做。
女人的身体就像是饵,只能让男人看到,不能让他得到。
因为男人是种很奇怪的鱼,他吞下了饵,往往就会溜走。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她多年前就已懂得男人的心,所以她多年前就已懂得利用情欲来征服男人。多年前一个酷热的夏夜,她忽然被情欲燃烧得无法成眠了,悄悄走出去,提桶冷水在仓房的一角冲洗。她看到有几双发亮的眼睛在黑暗中瞪着她赤裸的身子——那天晚上看到她裸浴的,并不止孟星魂一个人。
她并没有阻止他们,也没有掩盖自己,反而冲得更仔细,尽量将自己完美无瑕的胴体裸露到月光下。
因为她忽然发觉自己喜欢被男人偷看。
每当有人偷看她时,她自己也同样能感觉到一种秘密的欢愉。
在那天晚上,她另外还发现了两件事。
那些孩子都已长大。
她在他们心目中已不仅是母亲和朋友,还是个女人,只要她懂得利用这一点,他们就永远不会背叛她。
她第一次遭受失败,是在孟星魂的木屋里。
她想不到孟星魂在那种时候还能控制自己,孟星魂奔出木屋的时候,她愤怒得几乎忍不住要将他拉回来斩成肉酱。女人被男人拒绝时,心里的感觉,并非羞愧而是愤怒,这点只怕是男人想不到的。
她也控制住自己,因为她确信以后还有机会。
她永远想不到孟星魂会离开她。
推开窗子,风很冷。
情欲也正如火焰一样,冷风非但吹不灭它,反而更助长了火势。
她撩起衣襟,掠了出去。
小何现在虽已没有用,但她知道在什么地方能找到叶翔。
酒樽是空的。
叶翔手里的酒樽仿佛都是空的。他俯卧在地上,用力压着大地,仿佛要将大地当作他的女人。
他的心虽已残废,人却未残废,就像其他那些三十岁的男人,时时刻刻都会受到情欲的煎熬。
尤其是在喝了酒之后,酒总是令男人想女人。
酒是不是能令女人想到男人?
是的。
唯一不同的是,男人喝了酒后,会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很多不同的女人;女人喝了酒后,却往往只会想到一个男人。
大多数时候她想到的是一个抛弃了她的男人。
叶翔是男人,现在他想到了很多女人,从他第一个女人直到最后一个。他有过很多女人,其中大多数是婊子,是他用钱买来的。
但他第一个女人却不同,他将自己的一生都卖给了那女人。
那的确是与众不同的女人。
只要想到她那完美无瑕的胴体,他就冲动得忍不住要将自己的手当作她。
突然有人在笑,笑声如银铃!
“想不到你会变得这样可怜,可怜得居然只能用自己的手。”
叶翔翻过身,就看到了高老大。
高老大看着他,吃吃的笑道:“你用手的时候,是不是在想我?”
叶翔愤怒得脸发红。
近来他自觉已逐渐麻木,但现在却愤怒得几乎无法忍受。
高老大还在笑,笑得更媚,道:“你以为我再不会找你了,所以才用手,是么?”
叶翔勉强控制住怒火,冷冷道:“我早就知道你还会来找我的。”
高老大道:“哦?”
叶翔道:“你就像是条母狗,没有男人的时候,连野狗都要找。”
高老大笑道:“那么你就是野狗。”
她故意让风吹开身上的丝袍,让他看到他早已熟悉的胴体。
一阵熟悉的热意自他小腹间升起,他忽然用力拉住了她纤巧的足踝。
她倒下,压在他身上。
叶翔翻身压住她,喘息着……
风在林梢。
叶翔的喘息已渐渐平静。
高老大却已站了起来,冷冷的看着,冷冷道:“我知道你已不行了,却没想到连这种事你也不行了。”
叶翔冷笑道:“那只因为我将你当条母狗,用不着让你享受。”
高老大的脸色也因愤怒而发红,咬着牙道:“莫忘了是谁让你活到现在的,我既能让你活,同样也能要你死!”
叶翔道:“我没有忘记,我一直对你很尊敬很感激,直到我发现你是条母狗的时候,你不但自己是狗,也将我们当作狗——你养我们,为的就是要我们替你去咬人。”
高老大瞪着他,嘴角忽然又露出微笑,道:“无论你嘴里怎么说,我知道,你心里还是在想着我的。”
叶翔道:“我的确在想你,连我用手的时候也在想着你,但我也只有在想这种事的时候,才会想到你,因为这种时候,我不敢想她,我不敢冒渎了她。”
高老大道:“她?她是谁?”
叶翔笑了笑,道:“当然是一个女人。”
高老大道:“你心里还有别的女人?”
叶翔道:“没有别的,只有她。”
高老大道:“她究竟是谁?”
叶翔冷笑道:“她比你高贵,比你美,比你不知要好多少倍。”高老大听后脸色有些变了。
叶翔笑得更残酷,道:“我知道你现在一定想杀了她,只可惜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是谁。”
高老大忽然大笑,忽然问道:“你知不知孙玉伯还有个女儿?”
叶翔脸上的笑容忽然冻结。
高老大道:“你若去问孙玉伯,他一定不承认自己有个女儿,因为这女儿实在太丢他的人,还未出嫁就被人弄大了肚子。”
叶翔的脸已因痛苦而扭曲。
他忽然发觉无论任何秘密都瞒不了高老大。
高老大道:“最妙的是,她肚子大了之后,却还不知谁是肚里孩子的父亲。”
叶翔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个纯洁的美丽影子,正痴痴的站在夕阳下的花丛里,痴痴的看一双飞翔的蝴蝶……
那是他心中的女神,也是他梦中的情人。
叶翔跳起来,咬着牙,哽声道:“你说谎!她绝不是这种女人。”
高老大道:“你知道她是怎么样的女人?你认得她?”
叶翔咬着牙不能回答。
这是他心里最大的秘密,他准备将这秘密一直隐藏到死。
但他当然也知道,若不是为了她,孙玉伯就不会要韩棠去找他,他也就不会变成这样子。
高老大带着笑道:“孙玉伯对这女儿本来管得很严,绝不许任何男人接近她,无论谁只要对她有了染指之意,就立刻会发觉孙玉伯属下的打手在等着他,那么这人很快就会失踪了。”
她笑得比叶翔刚才更残酷,接着又道:“但孙玉伯还是忘了一件事。忘了将他女儿像男人一样阉割掉,等他发现女儿肚子已大了时,后悔已来不及,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只有将她赶出去,而且永远不承认自己有这么一个女儿。”
叶翔全身颤抖,道:“你……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信。”
高老大笑了笑,说道:“其实,你每个字都相信,因为你不但见过孙玉伯的那个女儿,也见过她的孩子。”
叶翔退了两步,忽然坐到地上。
高老大道:“有件事你也许真的不信——非但你不信,连我都有点不信,像她那样的荡妇,居然还有人敢去爱她。”
她眨了眨眼,又说道:“你猜爱上了她的人是谁?”
叶翔咬着牙。
高老大道:“你当然猜不到,爱上她的人,就是孟星魂。”
叶翔全身冰冷。
高老大道:“更妙的是,她居然也像真的爱上了他,居然准备跟他私奔。”
叶翔颤声道:“我不信——这种事就算真的发生了,你也不会知道。”
高老大淡淡道:“我为什么不能知道?我知道的事比你想象中多得多。”
叶翔道:“你……你已知道,却还是要小孟去杀她的父亲?”
高老大沉下脸,冷冷的说道:“那是他的任务,他不能不去,何况他根本不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她嘴角又露出残酷的微笑,悠然接着道:“等他知道时,那情况一定有趣得很……等到那时,他就会回来的。”
后面那两句话她说的声音更低,因为她根本是说给自己听的。
叶翔没有听见,他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高老大道:“你在想些什么?是不是想去告诉他?”
叶翔忽然笑了,道:“我本来还以为你很了解男人,谁知你除了跟男人做那件事外,别的什么都不懂。”
高老大瞪着眼,道:“我不懂?”
叶翔道:“你若懂得男人,就应该知道男人也跟女人一样,也会吃醋的,而且吃起醋来,比女人更可怕。”
高老大看着他,目中露出笑意。
她当然懂。
最冷静的男人往往也会因嫉妒而发狂,做出一些连他自己也想不到的事,因为那时他已完全失去理智,已变成野兽。
高老大笑道:“不错,孙玉伯死了之后,他女儿迟早总会知道谁杀了他,那时你也许还有机会。”
叶翔闭起眼睛,说道:“现在,我只担心一件事。”
高老大道:“担心什么?”
叶翔道:“只担心小孟杀不了孙玉伯。”
高老大脸上的笑忽然变得神秘,缓缓道:“你用不着担心,他的机会很好,简直太好了。”
叶翔皱眉道:“为什么?”
高老大道:“你知道谁来求我暗杀孙玉伯的么?”
叶翔摇摇头。
高老大笑道:“你当然猜不到……谁都猜不到的。”
叶翔试探着道:“孙玉伯的仇人很多。”
高老大道:“来找我的并不是他的仇人,而是他的朋友。”
她又笑笑,慢慢的接着道:“你最好记着,仇人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你的朋友。”
叶翔沉默了很久,才又淡淡的道:“我没有朋友。”
高老大道:“孟星魂岂非是你的朋友?”
有人说:“聪明人宁可信任自己的仇敌,也不信任朋友。”
被“朋友”出卖的确实很多。因为你只提防仇敌,不会提防朋友。
高老大的确是聪明人,只不过她还是说错了一点。
朋友并不可怕。
真正的可怕是,你分不出谁是你的仇人,谁是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