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门赌坊,果然富丽堂煌,华丽得耀人眼目。
在这里,各式各样的赌博都有,牌九,番摊,骰宝,每一张赌桌前,都围满了赌客。
现在吃晚饭的时候刚过,赌客也最多,赌注也最狠。
不过,在一张牌九桌上,赌客并不很多,只有七八个人在下注。
这与外面一张牌九桌围满了好几十人的情况比较,自然觉得场面有点冷落。
但你若知逍这张牌九桌每一门的投注有多大银码时,你便不会感觉得奇怪。
在这里,每一个最起码的筹码面额是一千块。
所以,如果没有十万八万块,你休想坐在这张桌前赌几手。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过。
这张巨注牌九赌桌前的赌客,也越来越多。
这是全市里赌得最大的牌九,每一个赌客都是非富则贵的豪阔人物。
这一桌牌九的赌客,有男有女,其中有一对富家姊妹花,姐姐梅莎莉,妹妹梅珍妮,两姐儿人也漂亮,赌也赌得漂亮,赢多多也只是笑一笑,但输多多也一样笑笑便算,乃是富门赌坊上上下下都最欢迎的人物。
就在这张牌九桌赌得最兴高采烈的时候,在梅家姊妹花的身后,来了一个戴着大皮帽的男人。
由于这几口庄家倒足大霉,连赔三口通关,人人都神采飞扬,口洙横飞,倒没有甚么人注意到这个戴着大皮帽的男人。
直到荷官砌好了牌,过牌的也过了,做庄的正准备撒骰之际,戴皮帽的男人突然道:“且等一等,我要下注,搭买这两位小姐的一门。”
荷官倒不敢待慢赌客,只是道:“这里下注必先兑换筹码,未知阁下兑换了没有?”
戴皮帽的男人道:“当然兑换了,就在这里。”
说着,拿出一个拳头大小的厚皮袋,只见皮袋胀卜卜,但却不像是一袋筹码。
这时候,每一个人都开始注视这个戴皮帽的男人了。人人都在这样想:“倒不知道这人究竟有多少筹码?”
但在这个皮袋的口袋上,却绑着一根小绳子,而且绑得很紧,这个戴皮帽的男人遍遍又笨手笨脚,解来解去都解不开,众人见状,更加纳闷几分。
最后,戴皮帽的男人忽然向梅珍妮道:“我的手不大灵便,劳烦小姐代为解开绳结,如何?”
梅珍妮与梅莉莎相视一笑,珍妮见这个男人年纪不算大,也很英俊,不由答允所求,用一双纤纤玉手,去解开皮袋上的绳结。
终于,绳结打开了。
忽然间,梅珍妮面色大变,掩鼻尖叫起来。
荷官顿觉不妙,立刻拿起皮袋,翻转一倒。
每一个都目不转睛,想看清楚皮袋里的是甚么东西。
为甚么这个皮袋胀卜卜的,却不像是一袋筹码?
为甚么梅珍妮打开了皮袋之后,忽然掩鼻尖叫?
理由很简单:因为皮袋里根本没有筹码,却是一大堆狼狗的粪便!
狗粪一出,赌客尽皆掩鼻离桌。
梅家姊妹花甚至连桌上的赌本也不愿拿回,因为那些筹码已沾上了若干狗粪。
这两姊妹花自幼娇生惯养,平素养尊处优,可说从来也未曾遇过如此狼狈不堪的事。
事实上,恐怕自有赌场开设以来,从来也没有人会连狗粪也搬到赌桌上去,即使是疯子,也不会疯得如此“似是而非”吧?
现在,就算是个白痴,也应该明白这个戴皮帽的男人,是存心来富门赌坊生事的了。
所以,立刻就有一群穿着对襟短褂的大汉,围了上来。
接着,又有三个汉子,簇拥着一个长有山羊胡子的中年人走了过来。
这个山羊胡子的中年人,并不姓沈,也不姓谭,他姓岳,单名一个渊字,乃是山西武林名宿,江湖上人称鹰爪四叔,七七四十九招无影鹰爪大法,罕逢敌手。
现在,他是沈氏家族重金聘礼的赌坊总管,他的责任,是要确保富门的一切安全。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现在竟然有人斗胆出动狗粪捣乱,岳渊自然得要亲自出马。
“这位老弟,”岳渊冷冷地盯着戴皮帽的男人,“你这个玩笑,只怕开得实在太大了。”
戴皮帽的男人笑了笑:“其实这并不能算是开玩笑,这堆狗粪与你们的筹码又有何分别?”
岳渊的脸色,更是一沉:“老弟,你活腻了。”说着双手一挥,七八个穿着对襟短褂大汉立刻就如狼似虎的向前扑去。
这七八个大汉,本来就已经是凶悍狠辣的打手,近年来在岳渊不断加以指点喂招之下,更加练就了一身武功,这时候七八个人蜂涌而上,真个大有立刻置对方于死地之势。
可是,他们虽然来势汹涌,但想置对方于死地,却还不容易得很。
就在这几个人一动手之际,戴皮帽的男人已先发制人,他突然拳头像连珠炮般迸发,立刻就将最想贪立功劳的一个胖汉痛击得连退几步。
这个胖汉满以为一下子就可以将这个狂妄的赌客摆平,那知道还未看清楚对方的拳从哪里来,下颚便被打跆五枚牙齿。
他不忿气,又想再冲前去,但他的两个同伴又已被对方的拳头打得整张脸都变了形,狼狈地蜷曲在地上。
七八个蜂涌而上,充满信心的赌场打手,瞬即有半数吃了大亏,自然令其馀数人为之锐气大挫?
但这些亡命之徒,却也绝对不会就此畏缩,既然赤手空拳不吉利,接着便是刀剑斧头一齐来的凶险局面了。
武器一出动,整个赌坊的大厅更加乱成一团。
但那位戴皮帽的男人,却比森林里的狮王还更镇定,彷佛眼前的刀剑斧头等武器,都是面粉头搓造制成的一样。
赌场打手之中,还是那个胖汉最性急,他的手里,有一柄精钢铸造的斧头,几乎每年都劈死过人,现在他又打算将这个戴皮帽的家伙劈开三十六块了。
“他奶奶的乌龟王八,看斧。”他虽然刚被打碎了五只牙齿,嗓子却仍然极大,整个人看来就像是一只胖猩猩一样。
可惜这只胖猩猩今次找错了对象,这是他用斧劈人的最后一次。
那个戴皮帽的男人,几乎比魔术师更有办法,竟然一伸手,便将胖汉的斧头拿下,接着就反手一斧向他的颈际劈去。
这一斧,入肉三寸五分,咽喉必断无疑。
直到这个时候,岳渊终于知道眼前这位戴皮帽的男人究竟是谁了。
现在,除了岳渊知道这位戴皮帽的男人是谁之外,还有两个人比岳渊更早一点便已知道。
这两个人,就是在富门赌坊里,有绝对无上权威的两位年轻老板──沈仕南沈仕英昆仲。
沈仕南刚好三十岁,个子不算高,但他的正宗禅门穿心腿,能将一个比他高出两个头的彪型大汉踢毙。
沈寒衣的鞋里金刀虽然厉害,但如果与沈仕南交锋,他的技俩就只能算是小孩儿的玩意。
至于沈仕南的胞弟沈仕英,只有二十五岁,在富门赌坊里,众人只见他与人动过一次手。
那一次,是一个输急了的江湖客,竟然想出老千在牌九桌上换牌,结果被沈仕英在三招之内,将他毙在掌下。
然而,这一个江湖客,并非寻常之辈,乃是河南河北省内鼎鼎大名铁掌裘莽。
根据裘莽自己纪录册上的资料显示,他曾杀过二十九名江湖好手,而且这二十九人中只有少数能接得一下裘莽十招以上。
可是,裘莽却连沈仕英的三招都承接不下。
富门赌坊能够平平稳稳的渡过这些年月,沈氏双雄自是有最大功劳。
当那个戴皮帽的男人刚开始滋事的时候,沈仕南便已知道他是何方神圣。
因为沈仕南看见这个男人的皮帽下,左边耳朵是空空如也的。
一个有胆量来到富门赌坊生事,同时又缺了左边耳朵的人,只有唯一的可能性:来者乃严九爷的第一员猛将,唐残龙是也!
现在,岳渊准备动手了。
假若你的职位是赌坊的保安负责人,你也会准备动手──,不管对手是谁,也得动手。
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岳渊很庆幸自己早已做妥了一件事。
他在一个月前,已经将遗嘱写好。
同时,他更找到了一副很好的紫檀棺木,连安葬自己的坟地也已找到。
他深信这块坟地的风水,一定会令自己的后代福泽绵绵,同时,他更许下了一个衷心的愿望。
他但愿自己的子孙,永远都别走自己所走过道路。
其实,岳渊是一个凡事都很讲意头,从来不愿说任何不吉利说话的男人。
但在这几个月来,他确实有一种无法令人了解的预感,他觉得一场极惨烈的战争,就快要在沈氏家族的周围爆发。
而他自己本身,却是沈氏家族里身肩要职的保卫者,他有绝对的责任去保护沈氏家族的每一分毫财物。
当然,如果他坚决要辞职回返山西的话,沈氏家族中人也会准其所请的。但问题是:岳渊祖传四代以来,都具有崇高的商业道德。
他绝不愿意在沈氏家族面临危难的时候,不顾而去。
不过,他更明白一件事。猎犬终须山上丧。将军难免阵中亡。
所以,他预先备了一切后事,这样他便可以心安理得了。
岳渊,人称鹰爪四叔,他在十只手指上所下过的功夫,比吃饭睡觉更积极千百倍。
他不但有十只像鹰爪般锋锐的手指,也有一双像鹰目般精锐的眼睛。
练武之道,首在眼明,手快。
但他的对手又如何?
岳渊面对唐残龙,他心中又有几多成取胜的把握?
答案是令人心寒的──“我连一成的把握也没有。”
“因为对手是陇中剑术大豪司空刚的首席高徒,也是举世无双的第一流杀手唐残龙!”
当一个人懂得越多,知道得越广的时候,这个人就一定不会目空一切。因为他必会明白,一山还有一山高。岳渊本身,无疑已是一座“高山”。
但唐残龙呢?
岳渊面临强敌,虽然毫无把握,但却已毫无懦怯之意。
七七四十九招无影鹰爪大法,毕竟仍是武林一绝,无论此一战或胜或负,最少也不能怯于强敌之前。
失败并不可耻。
最可耻的,乃是欺善怕恶;岳渊生平,从未向任何强敌屈膝,也从未逃避过任何强敌的挑战。
所以,岳渊第一招便展开了鹰爪大法中最猛烈的杀手锏:“鹰扑蛟龙势”。
这一招,顾名思义,是以弱攻强的招式,使用者必须要有破釜沉舟的胆色,同时更要有冒着双腕齐断这种危险的勇气。
岳渊自从成名以来,从未用过这一招式。
可以说,这一招“鹰扑蛟龙势”,已是七七四十九招无影鹰爪大法中最凌厉,最拚命的招式。
高手过招,每一招接触都是拚命,你若不置对方于死地,你就得被对方摆平。
岳渊此招一出,连未曾出面的沈氏双雄亦为之愕然。
这种愕然,包括了感动与冲动。
沈仕南为了岳渊的忠耿而感动。
沈仕英为了岳渊的险境而冲动。
无论任何人,与唐残龙展开搏斗,都很容易陷于险境;岳渊虽强,也不例外。
就在岳渊这一招“鹰扑蛟龙势”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时候,唐残龙的右手已经开始了还击。
一种最可怕,也最清脆的还击。
那是“沉鱼六绝杀”里第四式:“沉鱼锁喉杀”!
这一击的部位,正在每一个人击中必死的要害──咽喉。
起初,岳渊以为对方那柄九寸长的银鱼刺剑已经出手;但他却看不见银鱼刺剑的夺目寒芒。
他只看见唐残宠的手里,有一件黝黑的东西。
那绝对不会是银鱼利剑。
既非银鱼刺剑,又是些甚么利刃呢?
唐残龙的“沉鱼六绝杀”,果然名不虚传。
岳渊虽然一上手,便动用了最拚命的招数,但结果只能使唐残龙暗里惊叹了一下。
他在惊叹富门赌坊之内,竟有此等武林高手;虽然,自己毕竟仍强于对方。
如果换上别人,恐怕一招之间,便得死在岳渊这一招“鹰扑蛟龙势”之下。
但唐残龙并不怕这一头猛鹰,“沉鱼六绝杀”比鹰爪更强。
结果,岳渊的咽喉,被唐残龙一招击中。
重重的击中。
岳渊整个人立刻就像只被割断了颈的鸡公,缓缓倒下;他瞪着眼睛,想看清楚唐残龙手里的究竟是甚么武器。
唐残龙没有让他失望,他将手里的武器从掌心里摊开,然后掉落在地上。
那的确并非闻名天下的银鱼刺剑。
寂只是一只黝黑的牌九牌,小小的一只牌九牌。
岳渊一生人见多识广,所见所闻的事不知凡几。但他死前最后唯一所能看见的东西,却只是一只牌九牌。
这张牌九牌的点数是最多的一只:天牌。
所以,这位名雳山西的鹰爪四叔便归天去了。
当岳渊倒下之后,赌坊里鸦雀无声,连惊叫的声音也没有发出。
但在这个时候,却竟然有两个人一起鼓掌。
鼓掌的人,是沈氏双雄昆仲。
“好岳渊。”
“好汉子。”
原来他俩兄弟并非向唐残龙鼓掌,而是向勇战牺牲的岳渊致意。
没有人会觉得他们的鼓掌是向岳渊幸灾乐祸,因为每一个人都感觉得到,这几下掌声实在比哭泣还更沉痛。
连唐残龙也不想对地上这位已故的武林大豪无礼,当岳渊断气之后,他脱下了头上那顶皮帽轻轻将地上那只天牌盖着。
然后,他就看见两个模样长得差不多的人,从人丛中出现。
“阁下两位,大概就是沈氏双雄昆仲了?”
沈仕南脸上木无表情,轻声回答唐残龙:“我们不错就是沈家兄弟,不过双雄二字,却是愧不敢当!”
沈仕英点头赞同大哥的说话,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岳渊的尸体:“我们不是甚么英雄,却又不算得是狗熊,但现在我俩的眼睛,倒已经是红红的。”
不是英雄,也不是狗熊,但却眼睛已红。
“很抱歉,”唐残龙冷酷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一丝的温暖:“这实在是个太现实的世界,不论任何人,倘若本领稍差点的话,都很容易被敌人呑噬进肚子里。”
他的说话,完全百份之一百正确,坦白。
沈仕南木然的脸色,依旧木然,声音却沉实了不少:“唐先生,你敢认为自己的本领,已很足够踩跨富门赌坊?”
唐残龙立刻摇头:“当然不。唐某虽然自问还有几下子本事,但却还不是个狂妄自大的傻子。”
沈仕英嘿嘿笑了两声,道:“说得好。既然阁下还不曾有自大狂妄的毛病,倒不知唐兄有何所恃而来捣乱?”
“有何所恃?”唐残龙突然大笑,道:“这实在太简单了,因为富门赌坊的一切要害,已落在我们手里,现在富门赌坊的主人,已经不再姓沈。”“
沈仕南淡淡道:“富门赌坊的新主人,莫非将会是姓唐的唐残龙?又抑或会是姓严的严寺濮?”
严寺濮,就是严九爷,也就是唐残龙的幕后大老板。
唐残龙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
沈仕南又接道:“你为甚么叹气?难道你觉得今天我已必死无疑了?”
唐残龙又再叹气,道:“如果你马上带着所有家眷离开这个城市,你大可以活到一百零八岁,倒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沈仕南的间答,竟然十分爽快:“可以,绝对不成问题。不过,我也有一个条件。”
唐残龙闻言,却没有半点高兴的样子,他只是道:“甚么条件,请说出来,唐某不妨考虑考虑。”
沈仕南冷冷地笑了笑:“除非你能切下严濮寺和你自己的头颤,这就是我唯一的条件。”
唐残龙第三次再度叹气:“沈兄今天印当发黑,三条紫漆煞气冲上眉心,果然是个活不过明天的死相格局。”
沈仕南的脸色,依旧木然如昔。
他绝不让自己有任何的激动,在这个每分每秒都潜伏生死危机的时刻里,激动只会带来崩溃与败亡。,
沈仕南的养气功夫,确然道行深厚。
难得的就是不但沈仕南绝不动气,连他的胞弟沈仕英也像一具石像般沉静,连半分暴躁的神色也没有。
直到这个时候,唐残龙的心里,已开始对沈氏双雄暗暗佩服。
原本十分热闹的赌坊,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充满杀气,充满血腥的战场。
唐残龙当然并非孤身前来犯险的,与他同来的打手,共有五十七人。
这五十七个人,现在已分布在富门赌坊的四方八面,只要一声令下,立刻就是一场激烈的大厮杀。
在这个重要的时刻里,严九爷何在?
严九爷正在富门赌坊外不远的一间小菜馆里。
这间小菜馆的老板姓陆,人称陆三记,他在这条街里一呆就呆了十二年。
没有人知道,陆三记与严九爷之间,有些甚么关系。
只有唐残龙才晓得,陆三记是严九爷在十二年前,便派遣他到来富门大街打探一切有关沈谭两姓家族秘密的密探。
现在,这间距离富门赌场仅有咫尺之遥的小菜馆,竟变成了严九爷大举进袭的指挥总部。
在这间小菜馆的每一个座位里,都有严九爷最心腹,最能干的随身侍卫,这些人也是严九爷的另一注筹码。
大战烽烟已经开始,严九爷却在悠闲地喝着一壶滚辣的武夷茶。
没有人能知道,在这“悠闲”的内心,是否真的十分悠闲。
在富门大街的背后,是黄叶径。
黄叶径的风景很漂亮,整条街道都有花草树木;虽然现在天气已经很冷,但这里仍有不少未落叶的树,还有若干已盛开的梅,菊,桃花。
在黄叶径尽头的一座豪华住宅里,主人朱福源正小心翼翼地招待他的大恩公。
朱福源是这个城市里不大不小的一个富翁,他经营的生意是绸缎批发,生意一向很不错。但他却有一个秘密,连他的妻妾儿女媳妇都从不知道。
这个秘密,就是他曾经杀过一个人。
一个很风骚,很迷死男人的女人。
这个女人,本来曾经是朱福源的情妇;朱福源甚至已准备正式娶纳她为第三姨太太。
然而,这个女人却在朱福源给了十万块大洋之后,带着一个小白脸私奔。
这种事实在太普通了,因为像朱福源这样的大富贾,除了腰缠万贯最能吸引女人之外,又还有甚么地方可以使一个充满欲望的女人能够满足呢?
结果,朱福源截栏住这个女人,用力在她雪白的频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