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猛烈地在呼啸。
大江之中,巨浪滔滔翻腾,看来就像是有无数愤怒的野兽,不断地在张牙舞爪。
虽然还没有下雪,天气已经很寒冷。
但在江边码头上,却有个面色苍白的青衫汉子,一面不停地咳嗽,一面却迎着北风,静静的站在一堆货箱的后面。
他的衣衫很单薄。
他的身体也不见得怎样好。
而且,他显然正在害病。
一个这样子的男人,站在江边上吹冷风,可以说是一件危险的事。
突然间,三个手持粗大木棒的大汉,走到青衫汉子的面前。青衫汉子又在咳嗽,而且咳嗽得更厉害。
那三个手持木棒的大汉,脸上都毫无表情。
他们只知道执行任务,而绝不会去理会对手是什么人。
他们是这个城市里,人人闻名变色的棒球好手。
打棒球是一种外国的运动。
这三个汉子手里的木棒,就是打棒球用的球棒。
但他们并不打球,而是打人。
死在这三条木棒下的人,包括詹大亨手下的四狼六豹。
四狼六豹这十个人,简直比狼更凶,比豹更残忍。
拼命狼魔、九指飞狼、独臂狼,全部是詹大亨从大上海滩网罗回来的职业打手。
至于六豹,最著名的就是扑克豹。
扑克豹这个人的脸孔,就好像是一副直板板的扑克牌,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见他曾经笑过一次。
但他打爆别人的脑袋,却别有一套本领。
可是,打爆别人脑袋之人,人亦打爆其脑袋。
他死得很舒服。
因为球棒打爆他脑袋的时候,他正在一间旅店中,和一个赤裸的女孩子拥抱着。
所以,扑克豹是死得很风流的。
还有其他五豹,也在三日之内,分别一一被杀。
四狼六豹死后,詹大亨好像快要垮台了。
他平时最喜欢去的地方,理在都看不见他的踪迹。
所以,人人都在说“詹大亨怕捱棒子!”
站在江边码头的这个青衫汉子,一点也不像是个练过武功的人。
他什么都不像,只像个病魔缠身的病汉。
葛大手开始怀疑眼前这个青衫汉子,是否真的就是江湖上号称“钢人”的叶金刚。
葛大手是三人中最凶猛的一个杀手。
扑克豹的脑袋,就是给他一棍打成肉酱的。
葛大手的手,的确又粗又大,球棒在他的手中,把持得相当稳定。
还有苏兴和巢极勇,他们的身材也同样魁梧,而且出手出棒狠捷。
三棍联手,在这个城市里,又有谁能撄其锋?
强如四狼六豹,都已分别栽倒。
葛大手实在想不透,雷老板为什么如此忌惮号称钢人的叶金刚?
叶金刚并不是詹大亨的手下。
但近几天,叶金刚却和雷老板的几个手下打得连腰都伸不起来。
雷老板是葛大手的老板。
也是詹大亨的死对手。
这两个势力庞大的大亨,正展开一幕扣人心弦的斗争。
詹大亨和雷老板两人都是同一类型的人物。
在这两个大人物之间,必定会有一个要倒下去。
江风吹得更猛烈,也更寒冷。
葛大手突然一棒向青衫汉子的鼻梁上打去。
这一棒,去势凶猛,他知道青衫汉子一定会闪避的。
然而,只有葛大手自己才知道,这一棒根本就是虚招。
可是,青衫汉子好像看穿了葛大手的招数,竟然不闪不避,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葛大手的脸色陡地一变。
“你果然就是钢人!”
青衫汉子淡淡的说道:“虽然钢人不喜欢杀人,但钢刀却是杀人的利器。”
葛大手只觉得眼前一亮,青衫汉子的手里,已握着一把锋利的钢刀。
巢极勇冷冷一笑:“叶金刚,你杀人用的刀子,好像比你的身体还更单薄。”
叶金刚叹了口气。
其实他的身材,绝不单薄。
但现在他的病,却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葛大手忽然沉下了脸:“咱们的话,似乎太多了一点。”
叶金刚居然露出了一个轻松的微笑,然后很礼貌地说了三个字:“请动手。”
“请动手。”
这三个字表面上看来很平淡,实际上已隐藏着无限的杀机。
葛大手不再犹疑,用尽气力,一棒就向叶金刚的腰间击去。
这一棒之力,已足够打死一只三百斤重的巨型野猪。
江风呼啸声虽响,但球棒的呼啸声却更令人觉得刺耳。
苏兴和巢极勇还未出手。
但他们几乎已肯定,不必自己出手,叶金刚就可能会被这一棒活活打死。
可是,葛大手一棒击出之后,苏兴才觉得不对劲。
叶金刚已用一种令人无法想像的速度,绕到巢极勇的身后。
巢极勇的反应,也不能算慢。
他手里的球棒,已从一百八十度的角度下,猛抽叶金刚。
这一棒很快。
但叶金刚的钢刀却更快三分。
飕!飕!
巢极勇的后脑上,立刻多出了两只眼睛。
那当然不是真的眼睛,而是血洞。
巢极勇发出一阵绝望的咆哮。
他手里的球棒,也同时脱手飞出,丢进了大江之中!
北风冰冷,
但葛大手的手更冷。
在这一秒之前,他从未见过任何人的出手,能与叶金刚这一刀相比。
葛大手是这个市里著名的杀手。
他不必用球棒,就曾在乡下里赤手空拳打死过几个恶霸。
二十年前的葛大手,最痛恨恶霸。
然而,他现在却成为雷老板的打手。
雷老板是这个都市的大商家,他经营的生意,种类极多,而且全是本市规模最庞大的。
世间上许多成功的商家,都有创基立业时的一段艰苦奋斗史。
雷老板能够得到今天的成就,也曾经过一番奋斗。
在二十年前,雷老板的拳头,曾打碎无数人的颚骨,更打扁过无数人的鼻子。
那时候的雷老板,简直就是一只到处吃人的大老虎。这是一个很现实的社会。
唯一能使自己不被别人吃掉的方法,就是先去把别人吃掉。
这是雷老板做人的原则。
世间上有雷老板这种人,无疑是天下大乱的主要因素。
经过了无数惊涛骇浪,雷老板的势力更强大。
他开始成为暴发户。
甚至跟随着他的手下,现在已有多人成为了富翁。
雷老板现在虽然已成为这个城市里的大商家,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弃他本来的生意。
他是靠走运私货,开设赌场起家的。
在这里,谁都不敢得罪雷老板。
唯一例外的,就是詹大亨!
四狼六豹,是詹大亨最宠信的十大打手。
可是,他们现在都已变成了死狼和死豹。
“三棒煞星”的名号,现在早远远盖过昔日四狼六豹的声威。
以前,人们曾经一度认为,扑克豹是永远不会被人击倒的。
但葛大手一棒击下,就完全否定了这些人的想法。
扑克豹的脑袋碎了。
詹大亨的努力也好像被击成粉碎,碎得一片片,无法再重整实力。
但这只是部分人的想法。
雷老板却认为,詹大亨不会因为四狼六豹的死亡,就宣告垮台。
詹大亨是三教九流人物的大亨,他经营不法生意的历史,比雷老板更早十年。
二十年来,詹雷两姓家族一直处于针锋相对的地位。
天无二日之理。
詹大亨一日不倒下去,雷老板就绝对不会感到已获得了真正的成功。
——为了要证明自己是个成功的人物,他不惜要詹大亨倒下去。
——詹大亨的势力,原本比雷老板强,但自从五年前内部分裂,经过一场内战之后,詹大亨的地盘已被雷老板侵蚀了三分之一!
恶霸!
雷老板不愧是这个大城市里的恶霸。
他要雄霸这个大城市。
他代表了另外的一种法律。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这个城市竟然也有执法机关,也有它的法律。
但雷老板视这些法律如无物,他只是不断地创造自己的法律,更残酷地执行这些可怕的法律。
藐视他的法律的人,都格杀勿论!
詹大亨虽然是黑社会里的大亨,但雷老板仍然要与他硬撼。
他要把詹大亨击败。
他要侵占詹大亨全部的地盘。
雷老板的计划,需要有精悍的战士去发动攻击行动。
“三棒煞星”是雷老板的主力杀手。
战争开始之后,葛大手、苏兴和巢极勇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把詹大亨手下的四狼六豹全部杀死。
这是一个危险而艰巨的任务。
但这三人办到了。
然而,詹大亨仍然拥有不可轻侮的实力,名震江湖的钢人叶金刚突然加盟,更是大出任何人意料之外。
他的足迹,据说已遍及南北十一个大省。
他的拳头和刀,也已打遍十一大省,所向披靡,未逢敌手。
叶金刚加盟詹大亨旗下还不够十天,就已经把雷老板的十个爪牙,一一吊在街灯之下。
一命还一命。
你们杀了詹大亨十个手下,也要拿出十个人的性命来抵偿。
雷老板当然不能忍受这种报复。
这不但是报复,同时更是挑战。
他立刻下令三棒煞星,无论如何都要拖叶金刚回来。
“拖”,就是把他的尸体拖回来的意思。
“最好把那个浑小子的脑袋,敲得像一锅红豆沙,让老詹知道我的厉害!”
叶金刚的脑袋,现在的确有点不妥。
他有点头昏脑胀,不停咳嗽。
他患了感冒。
但他的脑袋,绝对并未变成一锅“红豆沙”。
但巢极勇的脑袋就很不妥了。
无论是谁,脑袋上多出了两只这样的“眼睛”,都一定活不下去。
叶金刚杀了巢极勇之后,苏兴的眼睛立刻变得火红。
“呼”一声,苏兴的球棒击出。
叶金刚右手握刀,左手居然伸出来与球棒硬碰。
苏兴冷笑着。
就算你的手再坚硬,也一样捱不起这一棒。
事实的确如此。
但叶金刚的左手刚伸出,立刻又缩回来。
苏兴的棒去势已老。
叶金刚却反手一压,把球棒压得更低,然后左手握成拳状向苏兴脸上打去。
“砰”然一声,苏兴中拳。
这一拳的力量,好像打得并不太重。
但苏兴捱了这一拳之后,竟然摇摇欲坠。
葛大手不再犹疑,脚踏中宫,棒如雄狮伸爪,向叶金刚的后颈上扑去。
这一棒,葛大手是看准了机会才下手的。
葛大手认为这一棒十拿九稳,最少有七分的把握可以击倒叶金刚。
他并没有轻视叶金刚。
面对强敌,他也没有过份估高自己。
事实上,这一棒挥出去的时候,叶金刚的背部全是空门。
葛大手不禁有点沾沾自喜的感觉。
可是,他的高兴,未免太早。
饶是他看得很准,出棒的手法也丝毫无误,但他还是疏忽了一件事。
叶金刚的右腿,已把苏兴的左脚给勾住了。
苏兴捱了一拳,整个身子都开始摇摆起来。
葛大手这一棒击出,其实早已在叶金刚意料之内,所以当背后棒声呼啸的时候,他立刻脚上加劲,把苏兴整个人勾跌!
苏兴曾苦练过腿功。
他练的是北派踢桩腿,双腿坚实如钢铁。
但叶金刚已控制了他整个人的重心,而且又已把他打得昏昏沉沉,所以苏兴被他一勾之下,就无法可以站立得稳。
这一着变化,显然大大出乎葛大手意料之外。
他立刻想把球棒收回。
可是,击出去的一棒,仿如矢箭离弦,又如何能制止得住!
“卟!”
这一种声音,葛大手并不陌生。
他一棒打死扑克豹的时候,那种声音也是一模一样的。
唯一不同的,是扑克豹被击爆脑袋的时候,曾尖声惊叫。
但苏兴的脑袋被打成粉碎,却连闷哼也没有发出一声,就已伏倒在一堆货箱之上。
快棒!
凶猛的一棒。
可惜这一棒没有击碎叶金刚的脑袋,却反而把苏兴打死了。
葛大手怪啸连声,情绪已比先前大为激动。
二十年来,能令葛大手激动的事已不多。
就算有人把他的四肢都割下来,他都未必会激动。
但现在,他亲手把苏兴打死,这种事实却令他无法忍受。
“好小子,老子今天与你拼了!”
他的声音激动。
球棒上染满了苏兴的血迹,他亲自用左手把那些血抹掉。
以手抹血,更腥几分。
葛大手的确已准备与叶金刚拼命。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秀的声音响起,道:“你们都给我住手!”
江风冰冷。
这个人的声音,却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葛大手一呆。
叶金刚的目光却垂了下去。
他不必去看这个人,便已知道对方是谁。
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她的声音,叶金刚可说熟悉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就算把他的耳朵割下来,他也听得出这把声音是谁发出来的。
因为这人就是他的表妹霍玲珑!
玲珑。
看见了玲珑,他就想起了霍针。
霍针是玲珑的父亲,
玲珑是一个很柔顺的女孩子,从三岁到今年二十三岁,都很听从父亲的话。
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叶金刚得到了玲珑的心,却得不到玲珑的人。
这无疑是一件悲剧。
世间上的悲剧太多。
发生在爱情上的悲剧,更多。
霍针是霍家的主人,也是主宰。
主人和主宰两个字眼,看来似乎一样,其实绝不一样。
主人并不一定有权力欲。
但身为主宰的霍针,他的权力欲简直比袁世凯还更大。
霍家一向都是这个城市里数一数二的大家族。
而霍针身为霍氏家族的长老已有二十年的历史。
他在霍氏家族里,是主宰。
在霍家中,权力更是绝对集中在他一个人的手上。
霍玲珑很不幸地,爱上了叶金刚。
但霍针大力反对女儿与叶金刚来往。
结果,玲珑在父亲的压迫之下,另嫁他人。
玲珑现在的丈夫,姓雷。
他叫雷祥飞。
雷祥飞是本市著名的花花公子。
他更是雷老板唯一的儿子。
雷老板下令要解决叶金刚的事,传到了雷祥飞的耳中。
雷祥飞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但他的眼光也有独到之处。
他立刻去找父亲。
他告诉雷老板:“凭葛大手、苏兴和巢极勇三个人去对付叶金刚,无异是叫他们去送死。”
雷老板皱皱眉:“你未免把叶金刚看得太高了。”
雷祥飞叹一口气,道:“爹,话可不是这样说,他们的棒子虽然已打死了四狼六豹,但叶金刚并不是那十个人所能比拟的。”
雷老板一怔:“十个人都比不上叶金刚?”
雷祥飞道:“葛、苏、巢三人的武功,比起徐家两兄弟怎样?”
雷老板脸上为之一阵动容:“你是说阴阳兄弟徐黑徐白二人?”
雷祥飞道:“正是这两兄弟。”
常老板微一沉吟,道:“听说徐黑曾在三年前,醉打巢极勇,但结果,巢极勇却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雷祥飞说道:“不错,还有徐白,他更曾经打败过葛大手,这件事爹你可有所闻?”
雷老板点点头,道:“徐氏兄弟,的确是一对很可怕的人物。”
雷祥飞道:“但徐氏兄弟现在却搬了家,且搬到了西城义庄的棺材里躺着,这件事你又是否知道?”
雷老板一楞:“徐氏兄弟已死?”
雷祥飞叹了口气:“他们就是死在叶金刚刀下的。”
雷老板真的楞住了。
徐氏兄弟曾击败葛大手和巢极勇,但他们却一样敌不过叶金刚。
如此看来,葛大手、苏兴和巢极勇恐怕更不是叶金刚的敌手了。
虽然阵上交锋,不能用这种“数字”计算出战果,但叶金刚是个极厉害的角色,这是绝对不容置疑的。
雷老板并不希望三棒煞星被叶金刚干掉。
雷祥飞眉头一皱,忽然道:“要杀叶金刚,并不容易,但要逼走他,我是有办法!”
雷老板的双目陡地一亮。
他一向都很信任这个儿子。
雷祥飞说有办法,他就一定真的会有办法。
他只希望三棒煞星现在还未与叶金刚交手……
玲珑来了。
她的出现,是那样地突然。
葛大手不敢不听玲珑的话。
因为她现在是雷老板的媳妇,雷家的少奶奶。
玲珑是乘坐着一辆崭新的汽车,来到码头旁边的。
驾驶汽车的,是雷家的司机。
他叫阿木。
阿木这个人的确像一块木,而且是四方木。
木木实实的人,驾驶汽车自然比较小心一点,而且绝不会开快车。
这是雷老钣最欣赏他的地方。
玲珑的目光,终于与叶金刚的目光相碰在一起。
玲珑的身子仿佛在颤抖。
叶金刚的脸却已平静下来。
但这种平静,却像是一潭死水。
死水!
激荡澎湃的波涛,忽然变成了一潭死水。
以前,叶金刚并不是这副样子的。
什么事情令到他有这种改变?
玲珑知道。
叶金刚却好像一点也不知道,
他只是问玲珑:“你好吗?”
玲珑的回答,却令人感到有点意外:“你若不离开这个城市,我永远都不会活得好,永远都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叶金刚凄然一笑:“为什么?”
玲珑的声音,不再柔和,也不再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却像是从江中吹来的北风那样,冰冷如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若还在这里,一定会对我的丈夫不利。”
叶金刚道:“你真的希望我走?”
玲珑冷笑一声:“当然,你最好马上滚!而且滚得越远越好!”
在从前的日子里——
玲珑很听从父亲的话。
叶金刚却很听从玲珑的话。
从前如此。
现在仍然如此。
刀枪木棒,都绝对赶不走叶金刚。
但玲珑的话却生效了。
“好!我滚!”叶金刚垂下了头,一步一步的离开码头,头也不回地说道:“我会离开这里,到一个你以后永远都不会找得到的地方!”
玲珑冷冷笑道:“傻小子,我怎会去找你,别忘记,我现在已经是雷祥飞的妻子。”
江风虽冷。
但是,玲珑的话,却比江风更冷百倍。
叶金刚说走就走。
直到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远方,玲珑好像依稀还听得见他的咳嗽声。
叶金刚只听到她那种伤人的话。
但他却看不见玲珑的面颊上,已流了两行断线珍珠般的眼泪。
情人。
伤心人。
她为什么要流泪?
她为什么要说出那种伤人的话?
阿木坐在司机位里。
玲珑的每句话,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阿木虽然被人称为四方木,但他毕竟是人,而不是一块无血无肉的木头。
他有点担心。
他担心叶金刚会受不起这种刺激而自寻短见。
阿木没有忘记叶金刚的两句话:
“我将会离开这里,到一个你以后永远都不会找得到的地方!”
阿木脸上的表情,仍然像一块木。
但他心里想着的事,别人有谁能看得出来?
外面的风,越吹越猛,好像要把秋叶径一幢古老的建筑物吹塌下来。
这是一幢超过五十年历史的古老石屋,也是一间看来很霉气的老式饭馆。
这里的陈设,和五十年前几乎毫无分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以前掌柜的何老伯,半年前已被一场飓风而活活埋葬。
何老伯死后,掌柜的是懒方。
懒方并不姓方,他姓劳,名天方。
但这个城市中知道他叫劳天方的人,恐怕还不超过十个。
每一个人都只叫他懒方。
也有人叫他醉方。
事实上,他的确是一个又懒,又嗜酒的家伙。
何老伯是他的舅父。
懒方是何老伯唯一的亲人。
而何老伯也是懒方唯一的亲人。
何老伯还在世的时候,懒方虽然已经“懒名赫赫”,但比起现在,也算勤快不少。
现在的懒方更懒。
他不但懒,而且常醉。
他的身份既是掌柜,也是老板,就算他怎样懒惰成性,也没有什么人敢去斥责他。
然而,懒人却有懒人福。
虽然他什么事情都干得不起劲,但却请到了三个很勤快的伙计。
这三个伙计,一老两少。
老的一个年纪已超过七十岁,但他工作勤快,尤其是酿酒的本领,更是这个城市中的一绝。
他叫耿老三。
至于那两个年轻的伙计,一个是鲍球,另一个是侯猴子。
鲍球虽然年轻,只有十八九岁,但他的体格魁梧,精力相当不错。
最粗重的工作,通常都是由鲍球来负责。
侯猴子本来叫侯达。
但没有人叫他侯达,人人都叫他侯猴子。
事实上,他身材瘦削,脸庞的轮廓更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别人叫他侯猴子,他也坦然承受,绝不以为忤。
侯猴子虽然身材瘦削,但是其中有一件很秘密的事,除了懒方之外,谁都不知道。
——在这间霉气饭馆的相邻街道上,有一个身长八尺,拳头比侯猴子脑袋还更粗大的大汉。
——他就是旺记赌场的第一号打手李天荒。
——九个月前,李天荒看上了侯猴子的姐姐侯娟
——李天荒在这里附近,是一等一的壮汉,也是一等一的恶汉。
——在一个晚上,他准备用强暴的手段,去夺取侯娟的贞操。
——就在那个晚上,李天荒失踪了,就像是一个从肥皂里浮出来的泡沫,忽然间就在空气中消失了踪迹一样。
——旺记赌场的老板米三爷立刻派人到处去找寻李天荒。
——然而,无论是活的李天荒,还是死的李天荒,都没有人能把他找回来。
没有人怀疑侯猴子。
如果有人说李天荒已给侯猴子一拳打死,相信那人必会被人视为疯子。
但事实上,李天荒的确是给侯猴子一拳打死的。
侯猴子在侯娟最危险的一刹那间,突然出现。
那时候,李天荒几乎已把侯娟的衣裳脱光。
侯猴子身轻似燕,连走路的时候都一摇一幌,李天荒又怎会把他看在眼内。
他以为自己的拳头,一下子就可以把他打死。
可是,被打死的不是侯猴子,是李天荒。
侯猴子之所以能够及时赶到,完全是由于懒方的通风报讯。
侯娟是侯猴子的姐姐,也是懒方的未婚妻。
当懒方知道李天荒的野心之后,立刻就去找侯猴子。他告诉侯猴子:“旺记赌场的老李,要强奸你的姐姐。”
侯猴子的眼晴登时睁得比嘴巴还大:“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懒方道:“她是你的姐姐。”
侯猴子大声道:“她也是你的夫婚妻呀!”
懒方伸了一阵懒腰,道:“你去对付老李已游刃有余,别忘记,我叫懒方,这种拼命的事,最好还是你干好一些。”
侯猴子无话可说,几乎忍不住一拳就想打在懒方的鼻子上。
但他没有打懒方。
懒方不但是他的老板。
而且也是他的朋友。
懒方这个人虽然懒惰得要命,但他的朋友倒也多得要命。
因为在懒方的饭馆里,经常都有些穷人,吃饱之后,拍拍屁股就掉头而去。
他们不是不想付帐,而是根本付不起帐。
倘若在别的饭店里,他们很可能会被人打得头崩额裂,大脚轰踢出去。
但懒方绝不会这样做。
他只会客客气气的对这些穷人笑着说道:“招呼不周,见谅!见谅!”
所以,这些穷人就变成了懒方的朋友。
他们都大赞懒方义气深重。
不过,当他们有钱的时候,不必懒方追讨,他们都会主动把欠数清还。
只吃而不肯还债的虽然也有,但却并不多。
侯猴子也曾经是这间饭馆里的食客。
他一直都没有付过帐,到后来,却索性加入饭馆里工作。
于是,懒方不但成为了侯猴子的朋友,也成为了他的老板。
身为老板的人,多数都有点架子
。
但懒方没有架子。
无论是大架子或者是小架子都没有。
他唯一最差劲的,就是太懒。
连对付李天荒这种龟蛋不如的家伙,他都懒得亲自动手。
是不是他认为侯猴子的武功,已可以把李天荒的鼻子打扁?
但结果,侯猴子没有把李天荒的鼻子打扁,却把李天荒的咽喉一拳震断。
李天荒活着的时候,威风十足。
在旺记赌场里,被他赤手空拳轰出去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九十几个。
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死在懒方一个小伙计的拳头之下。
他死了之后,连尸休都不见了。
没有人知道李天荒的尸体到底在什么地方。
只有懒方和侯猴子知道。
他们把李天荒的尸体,埋葬在大江之中。
李天荒的尸体,一直都没有浮起来,因为他全身都被粗大的绳索紧缚着,而绳索的另一端,却有一块重达数十斤的巨石。
饭馆里的蒸锅热烘烘,雾气笼罩着侯猴子的脸。
蒸鸭很香。
蒸鹅也很引人。
但更令叶金刚心动的,却是蒸锅左边一个墙柜上的烈酒。
别看轻这一间倒霉的饭馆。
这里有全城市最香醇的白兰地,虽然只有两瓶,但价钱之昂贵,保证连阔绰的大亨听见之后,都要为之一阵咋舌。
懒方一看见叶金刚,就叹了口气,道:“失恋的家伙来了。”
叶金刚冷冷的盯着懒方。
相识满天下,最懒是此人。
叶金刚忽然伸手,把墙柜上的两瓶白兰地拿了出来。
懒方连眼睛都省得抬起来,淡淡的道:“要喝尽管喝,喝醉了别在这里给我生事。”
叶金刚一言不发,开了瓶塞,仰首就把酒灌进喉咙里。
酒还未到胃,叶金刚忽然就弯下了腰,剧烈地咳嗽起来。
懒方摇头又是一阵叹息:“病了整整一个月,还不去医理一下,难怪有人说,好人通常都不会长命。”
叶金刚冷冷的道:“你看我迟早都会病死?”
懒方点了点头,说道:“迟早你一定死的,也许是三十年后,也许是五十年后……”
门外突然响起了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也许今天他就会被人剁成肉酱。”
懒方笑了。
他知道这人绝对不会把叶金刚剁成肉酱。
这人只会剁猪肉,而不会剁人。
因为他就是这间饭馆的伙计鲍球。
白兰地酒是醉人的。
叶金刚把两瓶白兰地酒喝光之后,脚步有点虚浮了。
鲍球叹了口气,说道:“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变,你年纪还细小,你不会懂的。”
懒方道:“他的确不懂,但我懂。”
叶金刚把两个空酒瓶,放在柜台上,对懒方道:“这两个瓶子留给你。”
懒方淡淡一笑:“你把酒喝光,却把瓶子留下,莫不是藉它来吊吊我胃口?”
叶金刚挥了挥手,脚步好像有点跄踉:“随便你怎样想,总之再见了。”。
“再见?”懒方脸上的笑容收住,换上了一种奇怪的表情:“难道那个婆娘说了几句令你伤心的话,你就真的要离开这个地方?”
叶金刚的身子猛然一震。
他突然把身子扑前,揪住懒方的衣领:“婆娘?你说谁是婆娘?”
懒方的脸都白了。
叶金刚拿起其中一个酒瓶,气冲冲的说道:“你若敢侮辱玲珑,我就把你的脑袋击成粉碎!”
懒方叹了口气。
叶金刚忽然又弯下了腰,不停地在咳嗽。
鲍球一阵错愕。
他并不担心懒方会被叶金刚击碎脑袋,他只担心叶金刚。
他知道他在恋爱的战争上,吃了一场败仗。
他也知道懒方是叶金刚的老朋友,就算发生了再大的事情,他们都绝不会真的打起来。
鲍球的想法,一点也没有错。
叶金刚咳嗽停止之后,又坐下来。
他的一双眼睛,看来有点模糊。
但忽然间,这双模糊的眼睛,再次变得清澈明亮无比。
他长长的吐了口气,对懒方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懒方故意板起了脸道:“我可以原谅你,但我绝不能原谅这两瓶白兰地酒!”
叶金刚一怔。
但他随即又大笑起来:“别人说你是个不伦不类的家伙,现在看起来,果然不错!”
这阵笑声倏地又停下,他盯着懒方,道:“你怎么知道我曾与玲珑见过面?”
懒方淡淡的道:“当你还未来到这里之前,已有人把这件事向我报告。”
叶金刚双眉一扬:“难道是阿木?”
“不错。”懒方点点头,道:“就是阿木。”
叶金刚一阵默然。
阿木是个老实人。
在雷公馆里,他厂一直都很得到雷老板的信任。
可是,雷老板毕竟是人,而不是神,他知道的事虽然很多,但他却不知道,阿木在雷公馆里任职司机,其实是另一个组织在雷家布下的秘密卧底。
这个秘密组织的名字,是“双鹏”。
双鹏帮!
而双鹏帮的双鹏就是叶金刚和懒方!
直到目前为止,这还是一个很秘密的帮会,在这个城市里,甚至没有人听过“双鹏帮”这三个字。
但事实上,双鹏帮已在逐渐长成,势力也日渐强大。
创立双鹏帮的人,并不是叶金刚和懒方,而是已经在暴风雨中逝世的何老伯。
何老伯姓何。
但知道他名字的人,就只有叶金刚和懒方。
懒方是何老伯的外甥,当然知道何老伯的真正名字。而叶金刚知道何老伯的名字,亦非奇事,因为他的授业恩师,就是何老伯。
何老伯的名字是万桐!
四十年前,提起了何万桐,江湖中人,莫不为之又惊又畏,尤其是关外的响马群盗,更是闻名丧胆,退避三舍。
金拳百臂刀何万桐的名号,实在是太响亮了。
何万桐不能算是个正人君子,他也是个贼。
他专向打家劫舍的强盗下手。
所以,他又被江湖中人称为“贼中贼”。
随着年华的老去,疾病的无情折磨,近年来的何万桐,已无复昔日的雄风。
他不但老了,而且武功也在显著的退化。
然而,人虽老,雄心未老。
他仍然不断地想尽办法,要在这个品流复杂的城市里树立起另一股强大的势力。
在这里,人人都知道,雷老板和詹大亨势力庞大,是别人无法可以比拟的。
但何万桐不服气。
他认为雷老板和詹大亨都是人类中的渣滓,尤其是雷老板,更加非要把他彻底击败不可。
他要亲眼看见雷老板崩溃、败亡。
他痛恨雷老板。
因为雷老板曾杀过一个女孩子。
那是奸杀。
被杀的女孩子,是何万桐唯一的女弟子,她叫小雯。
小雯被雷老板奸杀,是十年前的事,那时候,叶金刚武功还很不济事。
从那时候开始,何万桐就有一个很长远的计划。
他要秘密地成立一个帮会。
这个帮会,定名为双鹏帮,帮中的一双大鹏,就是叶金刚和懒方。
他要亲眼看见雷老板在叶金刚和懒方的拳头下倒台。
懒方虽然懒,但在练武功的时候,他比任何人都还更勤快。
这一点显然是别人无法想像得到的。
叶金刚的足迹,遍及南北各大省,这也是何万桐的主意。
他希望叶金刚能够在外面多加磨练。
而懒方也曾在外面走动过不少时日。
但是,他的确不愧是懒惰成性的人,叶金刚足迹遍及南北各大省,而懒方去得最远的地方,也不过距离这个城市只有三十里。
何万桐无奈,只好把懒方安置在饭馆里。
饭馆里的工作虽然平淡,但懒方却负起了一个极重大的任务。
双鹏帮帮众的行动与分布,都由他负责策划。
但阿木被分派到雷老板的家里任职司机,却不是懒方的主意,这些都是何万桐生前规定下来的计划。
阿木是个忠厚老实的人。
像他这种人,本来不宜于去做卧底的工作。
但他却毫不犹疑,就肩负起了这个极其危险的任务。
为什么他愿意这样做?
这一点,除了何万桐之外,谁都不知道。
原来小雯就是阿木的表姊。
小雯一向都很疼爱阿木。
可是,她却给雷老板奸杀致命!
所以,不但何万桐要报复,他更要报复!
清晨,窗外雾浓如乳。
摆在大厅近窗前的那座古老自鸣钟,并没有按照以往一般,在这个时候敲响七下。
七点了。
雷老板看看腕上的金表,又再看看那座自鸣钟。
而自鸣钟上显示的时间,是九点零九分。
自鸣钟显示的时间,完全不对,因为昨晚九点零九分的时候,雷老板用一柄铁锤把它击毁了。
好好的一座自鸣钟,按照时值而论,最少价值一千块大洋,他为什么要把它击毁?
不熟悉雷老板脾气的人,一定会感到很惊异。
但在雷公馆里,每个人都知道,雷老板有一个怪脾气。
每当他要杀人时候,他就会把大厅里的家私毁掉其中一件。
两年前,他烧掉墙壁上悬挂着最值钱的一幅彩凤图。
这幅彩凤图被烧掉之后,雷老板立刻就带着三个孔武有为的手下,冲杀到城北最大的一间绸锻庄里,把绸缎庄的老板娘活活捏死,然后把她的尸体用一匹上好的金线绸缎包裹着,再用汽车把她的尸体辗碎!
绸缎庄的老板娘,是个寡妇。
她的丈夫容团,原来是雷老板的一个得力手下。
在雷老板的组织里,容团是坐第四把交椅的人物。
容团在三年前,突然病逝。
雷老板再三调查之后,终于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容团并不是病死,而是给他的妻子下毒杀死的。
当雷老板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大发雷霆。
他烧掉了彩凤图之后,立刻就带着手下,直闯绸缎庄,把容团的妻子杀死。
在一年前,雷老板又把一套从波斯运来的精致家具用斧头劈成粉碎。
那一次,他首先杀了一个对他不忠的第六姨太太,然后又率领着十几个大汉,奔杀城郊二十里外的一间雕刻工艺品的工厂。
这一间工厂的少东,长得白白净净,相貌堂堂,而且还有一张嘴巴很能讨好女人。
这本是他一向引以为傲的事。
人不风流枉少年。
他很风流。
可惜,风流事竟变成了抱憾终身的惨事。
他搭上了雷老板的第六房妾侍,满以为艳福齐天,谁知却惹来杀身大祸。
他被人发现殆毙的时候,身上最少插着一百把尖利的雕刻刀。
更令人吃惊的,就是他的裤子也不见了。
不但裤子不见了,连男人身上最重要的东西都不见了。
这是一宗极残酷的谋杀案。
可是,保安当局查来查去,还是没有抓着凶手。
——如果那凶手是别人,必已难逃法网,
——但雷老板干的事,就算保安局查出了,又还能把他怎样?
双手遮天的事例,古往今来已是屡见不鲜。
雷老板权势熏天,就算本市的市长见到了他,恐怕也得弯腰下礼。
这绝非夸大其辞。
本市的市长,原本就是雷老板把他捧出来的。
如果没有这个雷老板的大力支持,这个城市的市长,将会是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
但现在,本市的市长却是个不学无术的土豪恶霸,他叫韩甘。
雷老板一直都在利用韩甘!
而韩甘也甘心受利用,因为他需要一个雷老板这样的人来支持自己。
烧书杀寡妇!
毁碎家具杀奸夫淫妇!
这两件事,已深印在雷公馆每个人的脑海中。
现在,雷老板又击毁了那座古老的巨型自鸣钟,他又将会杀谁呢?
雷老板看看腕表,时间已经是上午八点零两分。
他端端正正地,静静地坐在大厅中的一张绣花大椅上,嘴里叼着一根黑色的雪茄。
这种雪茄,是一个德国商人送给雷老板的,每一支雪茄的价值,已可让平常人在酒家里吃一顿丰盛的饭菜!
雪茄香浓。
但雷老板的脸色,一点也不像是在享受的样子。
他在等待一个人的消息!
他已派了三十个精明干练的打手,同时重悬奖赏,一定要把那个人抓回来。
能够抓活的,固然不错,就算把那人打死,奖赏照发!
他一直都对待那人不错。
但直到昨晚九时零九分,他才接到一个准确的情报,那人原来竟是双鹏帮派出来的秘密卧底。
于是,那座自鸣钟立时就被击碎!
同时,雷老板更下令,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奸细抓回来。
这个奸细,当然就是雷公馆里的司机阿木。
时针不断移动!
雷老板仍然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张绣花大椅上。
在绣花大椅的下面,有一柄巨大的铁锤。
这一柄铁锤,曾击碎了他一向都很欣赏的巨钟。
如果阿木被抓回来,他将会毫不犹疑,就用这柄大铁锤敲在他的脑袋之上。
那座自鸣钟被击了三下,就再也不会动!
阿木是否也能捱得起三锤?
直到十点正,阿木终于被抓回来了!
把阿木抓回来的,是丁冲。
丁冲在雷老板的心目中,只是一个草包。
雷老板一向都认为,像丁冲这种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实在不适宜来到这个城市混饭吃。
可是,他不能不把丁冲留下,因为丁冲的父亲丁仲,是雷老板闯天下时的大功臣。
他不想被人非议,说他是个忘恩负义的人!
但现在把阿木抓回来的人,居然就是丁冲,这一点,实在是出乎雷老板的意料之外。
阿木浑身上下,最少有十几块瘀溃,嘴角还不停地在流血。
雷老板冷冷的盯着阿木。
阿木满脸惊惶之色:“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犯了什么过失?”
雷老板冷笑着,道:“你没有犯任何过失,犯过失的是我,而不是你。”
阿木好像完全不明白雷老板话里的意思。
雷老板沉下了脸,双手拿起了那柄大铁锤。
“我所犯的过失,就是太过相信你了。”雷老板目中杀机倏现:“想不到你原来竟是双鹏帮的奸细。”
“双鹏帮?”阿木脸上一片茫然之色:“双鹏帮?我岂会是什么双鹏帮的奸细?老板,你一定是误会了。”
“误会?”雷老板嘿嘿一笑:“我绝对对你没有什么误会,别以为双鹏帮的活动,瞒得过我。”
阿木一楞。
雷老板冷冷道:“其实双鹏帮的秘密行动,我一直都了如指掌,这一个帮会想要取代雷某人的地位,恐怕永远都难以如愿。”
雷老板不愧是个老江湖。
他说对双鹏帮的行动了如指掌,只不过是夸大其词,事实上,他所知道的事还很少。
阿木不再辩驳了。
雷老板也不再说下去!
他突然扬起巨大的铁锤,就向阿木的脸上砸去!
雷老板年轻的时候,曾经练过外门功夫。
他的肩力和腕力,年轻时候固然厉害,直到现在,仍然不可轻视。
这一锤击下,就算阿木是铁铸金刚,铜浇罗汉,脸也势非被击穿一个大洞不可。
阿木没有闪避,也不能闪避。
因为丁冲早已把他用绳索整个人缚着,同时更双臂紧箍着他!
雷老板这一锤敲得够狠,够准。
阿木似乎注定要命丧在雷老板这一锤之下!
但突然间,大铁锤竟从雷老板的手中甩脱,跌落在地上。
紧紧缚着阿木的绳索,也突然松开。
同时,更有一柄七吋长的刀子,深深的插在雷老板小腹上,直至没柄。
这一下变化,太突然了。
雷老板瞪着眼睛,愤怒地指着丁冲的鼻子:“你……你这个反骨贼……”
丁冲摊了摊手。
他的左手空空如也。
他的右手也同样空空如也。
他的手上,没有武器,连一块碎铁都没有。
但雷老板小腹上插着的一柄刀子,却是他刚才双手合力把刀子刺进去的。
阿木的脸上,仍然瘀痕处处。
但这张平时难得看见笑容的脸,现在却流露出一种很愉快的表情。
他笑了。
那是复仇者的笑!
也是复仇者得雪大仇才会流露出来的一种愉快表情!
雷老板伸出双手,想捏丁冲的脖子。
丁冲冷笑退后。
雷老板又想去捏阿木。
可是,他连这两个人的衣衫都没有碰到,整个人就已僵硬地倒了下去。
这个城市里不可一世的雷老板,就在这一天早上的十点零五分,结束了他传奇性的一生!
自鸣钟永不再鸣。
叱咤风云的雷老板已被打垮!
雷公馆从今将会变成是谁的天下?
丁冲看着雷老板的尸体。
雷老板的眼睛,仍然张得很大,仿佛也在看着丁冲!丁冲是丁仲的儿子。
丁仲死后,雷老板把丁冲留下,但他一向都认为丁冲远不及其父丁仲。
他曾说过两句这样的话:
“丁仲是杰士,可他儿子丁冲却是个脓包货色。”
可是,他现在却死在“脓包货色”的刀下!
莽莽江湖,又有谁能真正清楚每一个人,谁是杰士?谁是脓包呢?
像雷老板这种人,当然拥有一批对他绝对效忠的手下。
三棒煞星,无疑就是雷老板的心腹份子。
虽然苏兴和巢极勇已死在叶金刚的手里,但葛大手仍然活着。
当丁冲正在对付雷老板的时候,葛大手正陪伴着雷祥飞,在一间高尚旅店的套房中,与一群嗜赌成性的花花公子、阔少在聚赌。
他们在搓麻将。
牌局由昨夜九点开始,一直到现在,已历时超逾半天。
整整一大半天!
雷祥飞的牌章,虽然不错,可是他的对手,技术更高一等!
雷祥飞初时是大赢家,但到了半夜之后,他就一直屈居于劣势!
牌风越打越邪。
雷祥飞竟然有八圈牌,连一手牌都未曾糊过。
直到北风最后一手牌,他碰了东、西、北,叫糊二八万对碰,对家打出八万,以为可以糊出满贯,岂料居然给上家单吊八万拦糊。
雷祥飞差点没有跳了起来!
但他仍然勉强沉住气,继续再战。
最后四圈。
也是决定胜负的四圈牌。
雷祥飞的手气,仍然一蹶不振,屡次大牌都不能糊出。
不觉间又到了北风最后一手牌。
雷祥飞此时败局已定,就算他能够在这一手牌糊出满贯,也要输二万多块。
忽然间,雷祥飞对坐在上家的骆锋道:“这一手牌,咱们赌大一点如何?”
骆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阔少爷,他的父亲骆定国是本市十大工业家之一,财雄势大,除了雷老板和詹大亨之外,他已被人公认为第三大势力。
可是,骆定国已于数年前患病瘫痪,骆家大权,最少有三分之二落在骆锋的手上。
骆家与雷家,一向都是世交。
雷老板一向拉拢着骆定国父子,成为雷家另一个附庸势力!
雷老板制造这种形势,当然对詹大亨相当不利!
骆定国从十二岁开始,便在工商界打滚,经过数十年不断的磨练和奋斗,终于把骆家的财产,由一变十,再由十变百,成为本市十大财团之一。
大致来说,雷家经营的生意,不合法的比合法的多得多,而骆家世世代代,都是经营合法的生意,对于非法的生意,从未染手。
但到了骆定国晚年时候,居然破例,与雷老板合作,经营走私的生意!
到后来,他更与雷老板合资,开设了一间全市最豪华的赌场。
自此之后,骆家的财势与日俱增,甚至开始与詹大亨发生了冲突!
雷老板感到满意!
他曾经说过:“无论是谁,只要他是詹大亨的敌人,他就是雷某人的朋友。”
雷詹两大家族的斗争,已趋陷于白热化的阶段。
当骆定国病倒之后,雷老板就吩咐儿子,尽量与骆锋多些接触,务求使雷骆两家的关系更加亲密。
雷老板的主意,本来不错!
但他却没有料到,雷祥飞与骆锋经常聚在一起最少有一半原因是为了聚赌。
牌九、扑克、骰子、麻将,都是他们的最佳娱乐!
雷祥飞今天的手气,可算差极了。
当雷祥飞提出最后一手牌打大一点的时候,突然电话铃响起。
这电话是旅店的总机传上来的。
葛大手拿起听筒,传来了旅店接线员的声音:“骆公子在吗?”
葛大手放下电话听筒,对骆锋道:“骆公子,是你的电话。”
骆锋缓缓走到电话机前,拿起了电话听简,一面听,一面不住的在点头。
过了半分钟之后,他把电话搁断,然后皱眉回到座位上,一言不发。
他的脸色异常沉重。
雷祥飞忍不住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骆锋双手托腮,良久才吐出了一句沉重的话:“你的父亲,已在十时零五分去世。”
雷祥飞的脸色,倏地一沉。
“骆锋,这种事可不能开玩笑!”
骆锋长长叹了口气,说道:“这是真的,刚才拨电话到这里报讯的人,是丁冲。”
“丁冲?”雷祥飞冷冷一笑:“他是个脓包,他的话,别看得太认真!”
虽然勉强故作镇静,但声音已开始有点发抖。
骆锋摇摇头,道:“丁冲绝不会说假话。”
雷祥飞道:“为什么?”
骆锋道:“因为丁冲就是杀死你父亲的凶手。”
“丁冲会杀人?”雷祥飞显然不相信丁冲会杀人,而且杀的人又是他的父亲雷老板。
在雷祥飞的心目中,丁冲只不过是一条刚从乡下里来到大城市的笨驴。
笨驴。
雷祥飞一直都这样称呼丁冲。
一条笨驴,又怎可能谋杀雷老板?
骆锋忽然笑了。
雷祥飞一怔。
他突然松了口气,看骆锋的神态,这很可能只是一个玩笑。
但这种玩笑,岂非太过份了?
他立刻又板起了脸孔,对骆锋道:“如果这件事只不过是拿来开玩笑的,我要求你立刻向我道歉。”
骆锋仍然笑着。
雷祥飞再也忍耐不住,伸手就揪住了骆锋的衫领,怒喝道:“道歉!我要你马上向我道歉!”
骆锋的笑声终于停止。
“好,我道歉,”他抽了一口气,又接着说道,“但在我向你道歉之前,我首先要给你看一件东西。”
雷祥飞怒气未歇,喝道:“什么东西?快拿出来。”
骆锋缓缓地从袋中摸出一件金光闪闪的什物。
雷祥飞的眼睛顿时一亮。
他吃惊了,他立刻松手,张大了嘴巴,可是,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