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飞鲨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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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野林 血溅静堡

秋!

烈火连烧了整天,秋风下,十野林尽成焦土。

这一场烈火,是项烈火亲手纵火燃烧起来的!

在湘北,每一个人都知道,项烈火的脾气,就像一只愤怒的狮子。

狮子不怒时已具无比威势!

愤怒中的狮子,又有谁能撄其锋?

十野林没有得罪项烈火。

但十野林的静堡堡主,却杀了项烈火的师弟陆猛。

所以,一场大灾祸就此发生。

烈火殷红!

项烈火的脸也同样殷红!

他在千岩岗上,竖起了金狮寨的大旗,还建造了一座巨大的擂台,等待高空驰到来。

高空驰就是静堡堡主!

静堡,在江湖上一向都如其名静静的伏在十野林中,从来都没有闹过什么事。

但从今后起,静堡将不会再那样地平静了!

这是“大火之秋”。

也是“多事之秋”。

战争已经渐渐开始蔓延,杀气已随烈火笼罩着湘北。

十野林已不成“林”。

这真是一场惊人的大火!

可是,十野林虽已被烧成焦土,但静堡仍然静静地耸立着,没有被烧毁!

项烈火并没有率领着自己的手下攻过去。

他要困死静堡,饿死静堡。

静堡里的粮食,绝不足以维持太长久的时间!

高空驰迟早一定会闯出来的。

他的估计,没有错误。

当最后一阵火焰完全熄灭之后,高空驰就从静堡里出来了。

他并不是闯出来,而是悠然地,像游山玩水似的神态,来到了千岩岗。

项烈火很少佩服别人!

尤其是敌人,他总是把对方说得一文不值。

但现在,他由衷地竖起大拇指,赞道:“果然好胆量,竟然一个人就敢来到这里。”

只见高空驰叹了口气,缓缓道:“杀陆猛的人,只不过高某一人而已,又何必劳师动众,累及无辜?”

四句说话之间,高空驰的身子已飘然登上那座巨大的擂台上!

高空驰并不太老,虽然他的真实年纪已有五十五岁,但看来倒和四十岁的中年人不相上下。

他喜欢穿白色的花缎长袍,却手摇一柄绣着黄龙的折扇!

这柄黄龙扇,是他成名之后,才自制出来的一种武器。

这柄黄龙扇,既是扇,也是剑!

扇中有剑,剑长二尺二寸,虽然并非削铁如泥的神器,但能挡得住高空驰扇剑之威的江湖人物却并不多见。

他迎风而立,衣袂飘舞翻飞,勒勒作响。

项烈火一声吆喝,两个赤膊精壮大汉,把一根金光闪闪的巨杵抬上。

这是名震天下的黄金杵。

这一根黄金杵,价值连城,重量也骇人已极,足足有二百七十八斤重。

项烈火手持黄金杵,一双眼睛睁得彷似铜铃,须眉皆竖,果然像只愤怒中的狮子。

高空驰淡淡一笑:“金狮寨的寨主,果然名不虚传。”

项烈火怒吼一声道:“你为什么要杀陆猛?”

高空驰叹了口气,道:“陆猛的武功不如你,人格也不如你。”

项烈火道:“他做了什么错事?”

高空驰道:“罄竹难书。”

“胡说。”项烈火把黄金杵一荡,逼前三尺!

高空驰仍然手持黄龙扇,气定神闲!

项烈火越暴躁,对他就越有利。

这一点,任何人都应该看得出来!

然而,项烈火曾经用黄金杵打碎过不少武林高手的脑袋,他每次杀人时的情绪,都总是异常激动,暴躁的。

高空驰也明白这一点!

所以,对于项烈火的“暴躁”,不能不作出另一种估计。

擂台四周,都是金狮寨的人!

如果项烈火要以多欺少,高空驰的处境就十分危险。

但高空驰似乎看准了项烈火不会用他的手下来对付自己!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高空驰这一着,显然是相当危险的。

但他的估计没有错误。

项烈火要亲手为陆猛报仇,所以才建造了这一个巨大的擂台,等待高空驰来到这里决一死战。

在武林中,项烈火的名誉远不及高空驰!

高空驰的智谋,也在项烈火之上!

他之所以敢单刀赴会,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

高空驰绝不会打无把握的仗!

他敢以自己的性命打赌,这一次擂台大战,项烈火一定会死在他的黄龙扇下。

台上的决战已快开始!

在千岩岗八百里外,有一个小市镇。

这个市镇最著名的货物是马!

贩马镇,就是这个小镇的名字。

贩马镇的贩马商,最少有十一个。

通常,这些贩马商都喜欢在空闲的时间,来到镇北的一间酒家里聚头,“评头品足”。

他们评的是马,不是人!

因为这间酒家的门外,有一个贩马的场地,顾客在酒家吃菜的时候,一眼就可看见这个贩马场内的马!

这个贩马场的老板,叫孙平!

孙平绝不喝酒,他是个著名的好好先生。

他的外表,绝不像个贩马商,也不像个生意人,却像一个穷酸秀才。

但忽然间,这个人的性格好像变了!

今天,他居然独自跑到酒家之内,捧着一坛竹叶青,喝得天昏地暗。

其他的贩马商看见了,都觉得奇怪极了。

每一个人都在想:“孙平究竟受了什么刺激,要喝酒消愁?”

有人担心他会喝醉,于是走上前劝他别再喝下去!

劝孙平别再喝酒的人,是一个叫韩大象的大个子。

韩大象的身躯,又胖又大。

但孙平却把他整个人扛起,送他回到原来的座头上。

只听得孙平淡淡的道:“我喝我的酒,你别再多管闲事。”

韩大象这一次真的被吓呆了。

他的体重很惊人。

但孙平的臂力却更加惊人,一下子就把他整个人像包米般扛来扛去!

不但韩大象被吓呆,其他的人都为之一惊。

没有人想象得到,孙平原来是一个深藏不露的会家子,否则他又怎能把韩大象轻易地扛起。

当孙平开始第三坛竹叶青的时候,酒家的门外,突然传来两个男人的声音一齐响道:“好酒量啊,真好酒量!”

孙平连眼皮都没有抬起,依然把酒猛喝!

酒家门外的两个男人,左首一人穿着黄袍,腰悬快刀,满面笑容,而右首一人,则身穿紫衣,面上的神色却是愁眉苦脸,像三天没有吃过饭似的!

孙平喝了一口酒,忽然频频摇头道:“真没出息,一个只顾笑,一个却只顾发愁,像你们这种人,成了什么大器?简直比一口酒还不如。”

黄袍人哈哈一笑,道:“说得好,说得好。”

紫衣人寒着脸,蹙眉道:“说得不好,说得不好。”

黄袍人笑道:“有什么不好,有出息的人,未必就是好,没出息的人,也不见得就会糟到立刻要躺进棺材里。”

紫衣人道:“胡说,你和老大都是胡涂虫,笨鸭蛋!”

孙平哼一声,怪声怪气道:“你说咱们什么都不成问题,但是最好别去开罪老四。”

黄袍人悠悠道:“老四又怎样了?难道他会吃人不成?”

紫衣人幽幽一叹:“老四的性情,越来越是冷酷,全无人性,就算有一天,他拿着人腿大咬大啃,也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黄袍人仰天一笑:“他又不是吃人魔,怎会吃人腿?简直放……”

他最后一句说话,只说了三个字,就再也说不下去!

因这个时候,酒家门外,来了一个脸孔冷冰冰,嘴里却热腾腾的青衫汉子。

他的嘴热骚骚,因为他正在吃着一条熟了的人腿!

原本已喝得有点醉醺醺的孙平,突然就像被针刺了一口,完全清醒过来。

“老四,你疯了?你真的吃人肉?”

青衫汉子冷冷一笑,点点头,然后又在那条烤熟了的人腿上,狠狠咬了一口。

孙平放下了酒坛,冲前就揪着他的衣衫,大声说道:“你若不解释清楚为什么要吃人肉,我就揍你。”

只听青衫汉子冷冷道:“如果你看见一只狗咬人,你会不会马上跑过去,把那只咬人的狗反咬它一口?”

这一个问题,听得每一个人都为之发楞。

韩大象首先抢道:“当然不会。”

青衫汉子倏地喝道:“闭上你的猪嘴吧。”

韩大象心头一凛,果然乖乖闭嘴!

孙平叹息一声,摇摇头道:“我也不会。”

事实上,又有谁会去咬一只狗?

谁知青衫汉子却道:“你不肯去咬狗,但我肯。”

孙平一呆!

青衫汉子又是一阵令人刺骨的冷笑:“老大,你可知道这条人腿是谁的?”

孙平冷哼一声道:“总不会是你老婆的吧。”

青衫汉子一字一顿,缓缓说道:“这条人腿,是蔡吐骨的左腿。”

“蔡吐骨”这三个字一出口,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连一直笑口吟吟的黄袍人,都也再笑不出来。

人吃人,并不是一件奇事。

每当战乱,粮荒陷至绝境的时候,人吃人的事随时都会发生。

易子而食,何其悲惨!

那是悲痛的,无奈的!

当然,很多人宁愿饿死,也绝不肯吃人肉,更莫说易子而食了。

但人有很多种。

有一种人,什么都吃。

蜘蛛、毒虫、蜈蚣、蝎子,甚至毒药也照吃不虞,又何况是人肉?

蔡吐骨就是这种人。

他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吃人肉了。

他的外号,就叫“吃人魔”。

吃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尤其是蔡吐骨,他只喜欢吃武功高强的武林人物。

他曾大谈吃人经,道:“武功越高的人,他的肉就越好吃。”

少林寺近两年来,到处侦查蔡吐骨的下落。

因为少林寺年青一代的僧人,已被蔡吐骨吃了六个。

这六个年青僧人,武功虽然不及千字辈的高僧,但也绝非庸手。

可是蔡吐骨一出手,他们就全非其敌,不但立遭横死,而且还要葬身魔腹。

以牙还牙。

以血还血。

以人肉还人肉。

这本来是一件最公平不过的事。

但法律却绝不容许这种“公平的事”发生。

孙平虽然不是官府大人,但是他也有他的一套法律,来管理自己的三个结拜义弟。

他不满意老四吃人。

即使是吃蔡吐骨的大腿,他也不能宽恕。

他突然双掌齐出,就向青衫汉子的左右面颊一齐掴去。

这是一记“双料耳光”,一打下去,难免两边脸都要一齐肿起。

但青衫汉子没有闪避,依然我行我素,大嚼人肉。

可是孙平这个耳光,还是没有打中青衫汉子。

因为青衫汉子虽然没有闪避,却忽然被人抬走了。

孙平的耳光打得快。

但抬走青衫汉子的人,手脚更快。

孙平打了个空,也不生气,只是不停地在苦笑。

“我早就知道背后有人给你撑腰,否则,凭你的武功,也未必就能宰得了蔡吐骨。”

青衫汉子的声音,从屋顶横梁上停了下来,因为他已被人抬到那里:“老大,你说得一点也不错,所以我吃了蔡吐骨,你不能完全怪我。”

孙平又叹了一口气,道:“可是,我还是没有猜出,原来给你背后撑腰的人,就是雪刀浪子龙城璧!”

屋顶横梁上又传来另一个人平淡的声音:“蔡吐骨是何其辣杀的。”

青衫汉子冷冷道:“但蔡吐骨未被杀之前,已捱了一记风雪之刀。”

韩大象在座头上,越听越是吃惊。

直到现在,他总算弄清楚,眼前这四个人是什么人。

在韩大象身旁的一个店小二,忽然问韩大象:“他们是谁?”

韩大象轻轻道:“如果我没有猜错,孙平的名字是假的。”

店小二一怔,道:“孙平不姓孙,姓什么?”

韩大象道,“他的姓是真的,但并不叫孙平,而是……”

他的说话还没有讲完,孙平便已经大声说道:“我的确姓孙,真实的名字一酸!”

店小二把舌头一伸,惊异地道:“孙一酸?”

“不错,我的真名实姓,如假包换就是孙一酸。”

店小二道:“难道另外三人,就是唐、甘、何三大奇侠?”

黄袍人悠悠一笑,道:“你说对了,在下唐也甜。”

紫衣人皱眉道:“我就是甘亦苦。”

店小二向屋顶横梁上一指,道:“上面的大爷就是何其辣?”

唐也甜抚掌一笑,道:“你总算猜对了。”

屋顶上忽然跃下一人。

这人衣着随便,蓝衣黑靴,腰悬着一把古铜色刀柄的刀。

这一把刀,就是风雪之刀。

这一个人,当然是雪刀浪子龙城璧。

龙城璧还是那么漫不在乎的样子,好像天下间已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他去关心。

但事实上,却绝非如此。

他关心的人,远比任何一个人都关心得更多。

他并不是一个“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那种圣人君子。

相反地,别人都愁眉苦脸的时候,他可能还在梦中睡觉,又或者抱酒狂歌,天大事情跌下来都一概不管。

但当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就算人人都在眉开眼笑的时候,他却会拔刀而起,杀个痛快。

痛快!

痛快!

痛快!

龙城璧就是一个这样痛快的人。

有时候,别人会觉得他做事太偏激,太过份。

但你若了解到事情的真实情况,就会觉得他所做的事,一点也不偏激,一点也不过份。

何其辣把人腿搁在屋顶横梁上,也随着龙城璧飘然落下。

孙平并不是孙平。

他也不是一个真正的贩马商。

他叫孙一酸。

江湖上不但有四大怪侠,也有四异六魔。

江湖四异的老大,就是孙一酸。

那个整天像笑口枣似的黄袍人,是江湖四异的老二唐也甜。

专门与唐也甜抬杠的紫衣人,是江湖四异的老三甘亦苦。

而吃人腿的,就是老四何其辣。

江湖上,只要提起了酸甜苦辣四大高手,又有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杂乱的人声。

七八个带着木棒来的汉子,气冲冲的走到孙一酸的店铺门外,见人就打,见马就劈。

孙一酸登时面红耳赤,打人还不要紧,打他的马,那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的事。

人打人,被打的人可以还手。

但马却不懂还手,马是一种驯善的动物。

他一眼便已认出,这七八个汉子,都是镇北花家庄的打手。

花家庄的人,平时很少出手打人。

但他们一出手,就例必有人伤亡。

在贩马镇,谁都惹不起花家庄。

因为花家庄的庄主,就是毒狮王花五爷!

花五爷虽然住在贩马镇,但他一向都不喜欢骑马。

他喜欢坐轿子。

他认为坐轿子远比骑马舒服,而且速度也不比马匹慢得了多少。

本来轿子走动的速度,绝对无法与马匹相比。

但花五爷的轿子,却与马车的速度相差无几。

因为替花五爷抬轿子的四个长腿汉子,都是江湖上顶尖的轻功高手。

他们来自飞谷。

飞谷的轻功,天下闻名。

替花五爷抬轿子的,是飞谷十三魔中,年纪最轻的四个。

他们不但替花五爷抬桥子,也替花五爷杀人。

只要花五爷一声令下,他们就会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把敌人杀死。

杀得干干净净。

杀得片甲不留。

花五爷做事不一定很绝,那是要看对手是什么人而定,如果敌人是女孩子,长得又年轻又漂亮的话,花五爷就一定舍不得把她杀死。

然而,对于那些可怜的女孩子来说,落在花五爷的手里,实在是生不如死。

这个差不多是七十岁的老人,偶然也会去做贼。

他不偷,只是抢。

他抢的,通常都是一些美丽得足以令人垂涎的女人。

所以,花五爷不但是一个很有势力的人,也是一个很卑鄙的采花贼。

可是,在贩马镇,谁都不敢说花五爷半句闲话。

曾经有个卖冰糖的小贩,说了一句:“花五爷真不是人!”

他说这七个字的时候,是在一间酒家里,而且是对妻子说的。

他的妻子听见,立刻掩住丈夫的嘴巴,然后左顾右盼,还以为幸好这句说话没有让别人听见。

可是,他们怎样也料不到,酒家的屋梁上,居然卧着一个人。

这个人,刚好就是花五爷的手下。

他叫费小狮。

其实他本名费开,在花家庄里呆了几年之后,深获花五爷赏识,于是赐了他一个名字,就叫“小狮”。

在花家庄,名字叫“小狮”的人,共有五个。

当然,他们这个名字,都是花五爷给予的。

能够被称为小狮的,在花家庄里,是一项殊荣。

费小狮一听见那个小贩说了这七个字,立刻就拔出一柄薄而锋利的钢刀。

他的刀法,虽然算不上是第一流的顶尖角色,但要杀两个完全不懂武功的小贩夫妇,实在是太容易,太容易了。

这件事发生了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人敢说花五爷的半句不是。

三日之后,费小狮的名字又被改了一改。

他不再是小狮,而是大狮。

费大狮这个名字,又比费小狮这个名字更威武。

于是,他也杀人更多!

花五爷坐在一顶轿子里,面色阴沉得可怕。

抬轿子的四飞魔,脚程极快。

花五爷近来已很少出门,但今天他接到了一封信之后,立刻就吩咐备轿。

在轿子还未出门之前,他首先吩咐八个最喜欢捣乱的庄丁,去砸了孙一酸的马场。

孙平就是孙一酸,也是酸甜苦辣四大高手之首!

这件事,花五爷已经知道,而且,他更知道江湖四异的其他三人已来到了贩马镇!

八个手持木棒的汉子,把孙一酸的马场毁了一小半。

但他们的下场,却是可悲的。

孙一酸虽然看来弱不禁风,像个穷酸秀才,但他的炼魂穿冰手,已练到了第九层境界。

这八个汉子当然也懂武功。

可是,他们绝非孙一酸之敌。

何况除了孙一酸之外,还有他的三个金兰结拜兄弟?

龙城璧背负只手,隔江观火。

这场“火”烧得并不灿烂,孙一酸一出手,已经轻易把其中三人的颈骨折断。

还余下来的五个人,也分别死在唐也甜,甘亦苦和何其辣的手下。

可以说,这八个人是有眼不识泰山,白白送死。

当然,这件事情,花五爷必须负全责,但这八个人,平时也是好事多为,干尽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

他们忽然闯进了孙一酸的马场,又忽然被人三招两式之间就打死,看见这事情的人,无不心里觉得很痛快。

这些人,平时已被他们欺压得多。

恶人自有恶人磨,这句说话真是半点不错。

孙一酸板起了脸孔,道:“花五爷已摸清了咱们的来势,显然是在开始发动攻击。”

唐也甜微微一笑,说道:“就算他不向咱们发动攻击,但咱也要攻到他的老巢去。”

甘亦苦还是那副老样子,紧蹙双眉,一言不发。

何其辣用靴底擦干净剑上的血渍,冷冷道:“这八个都是脓包货色,当然绝不是花五爷的主力所在。”

唐也甜眯着眼睛道:“老豺狼既已派出小狼打头阵,战争立刻就会开始。”

孙一酸哼了一声道:“他一直都不向我下手,显然还没有把握可以击倒我。”

甘亦苦忽然皱眉道:“难道现在咱们四兄弟都在一起,他就有把握击败咱们了吗?”

孙一酸道:“现在的形势不同。”

甘亦苦道:“有什么不同?”

孙一酸道:“因为项烈火已开始与高空驰展开决斗。”

何其辣冷冷道:“高空驰是条老狐狸,项烈火去与他硬拼,恐怕凶多吉少!”

孙一酸道:“如果单凭项烈火这块材料,当然敌不过高空驰。”

何其辣道:“难道项烈火还请了些什么帮手助拳?”

孙一酸道:“不是项烈火请帮手助拳,而是有人自动要去助他一臂之力。”

甘亦苦道:“是谁如此义气深重?”

孙一酸道:“你不妨去问一问雪刀浪子。”

甘亦苦一怔,道:“为什么要去问他?又不是他去助拳。”

孙一酸道:“虽然不是他去助拳,但助拳的人,是他的老朋友。”

甘亦苦向龙城璧望去。

龙城璧缓缓地从酒家里走过来,淡淡道:“助拳的人就是杀手之王司马血,还有偷脑袋大侠卫空空。”

江湖上有两只恶狮。

金狮寨主烈火金狮项烈火,固然是只愤怒的狮子,所以又有人称之为怒狮。

这人动不动就发脾气,而且脾气一发就不可收拾。

除了怒狮项烈火之外,更令人觉得可怕的,还是毒狮子花五爷。

花五爷很少发脾气。

他脸上的表情,通常都是阴阴沉沉的,像庙宇里天神的塑像。

怒狮和毒狮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左臂上,都有着一只九头狮子的火烙印。

九头狮子是一个江湖异人的外号。

这一个江湖异人,早在三十年前,便已逝世。

怒狮和毒狮,都是九头狮子的再传弟子。

所以,他们根本上就是同门师兄弟,只不过外间的人甚少知情而已。

但龙城璧却知道这一件事。

而且,他更知道怒狮和毒狮两者之间,积不相容,因为他们的背后,还各有后台。

——不同的后台,但却争夺只有一个的皇座,自然难免掀起一场激烈的风暴!

贩马镇上,固然杀气腾腾。

在此同时,八百里外的千岩岗,气氛也是紧张到了极点。

高空驰单刀赴会,看来勇气十足。

其实,他这个人的内心,远比他的外表肮脏。

世间上的伪君子很多。

高空驰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他表面上似乎很洒脱,其实心里早已有着无数恶毒的计划。

金狮寨里,最骁勇擅战的是副寨主曹乐。

曹乐跟随项烈火,已有整整十年。

可是,任谁都料不到,曹乐本来并不姓曹。

他真实的姓名,是高空飞。

高空飞也就是高空驰的胞弟,高空驰早有预谋,动用到自己的胞弟,作为金狮寨里的卧底。

所以,项烈火率领雄师包围静堡,但金狮寨中,却有一半以上的人,本是高空飞的心腹手下。

这种形势,项烈火犹懵然不知。

这是一件危险迫顶的事。

以高空驰虽然单刀赴会,却已稳操胜券。

擂台上,杀声震天。

其实擂台上只有两个人,高空驰没有出声,但光是项烈火一个人的嗓子,便已令人有震耳欲聋之感。

项烈火挥动黄金杵。

二百七十八斤重的黄金杵挥动起来,那种威势之强,实非局外人所能想象得到的。

臂力稍差的人,根本就连这根黄金杵都难以提得动。

但项烈火拿起黄金杵,就和别人拿起一杆竹般!一点也不费力。

霍!霍!霍!

一连三杵,就把高空驰逼退了三步。

高空驰突然凌空一个翻身,手中黄龙扇脱手飞击项烈火。

项烈火大喝一声道:“你连扇子都不要了!”

大喝声中,黄金杵一挑一荡,就把高空驰的黄龙扇震飞数丈,直向擂台之外射去。

高空驰目光一闪,脸庞上突然露出一个狠毒的表情,左袖一扬,一蓬鲜红如血色般的烟雾,迎头就向项烈火撒下。

项烈火虽然脾气暴躁,但见识也极广,一看便已认出,这是杀人不见血的锁喉毒血散。

项烈火知道厉害,不敢再迫前,身形急急暴退八尺。

擂台虽然宽阔,但一退八尺之后,已来到了擂台北方的边沿。

高空驰冷冷一笑,腰间突然银光一闪,抖动出一柄三尺长的软剑。

软剑彷似银蛇般,尽向项烈火的要害上进攻。

项烈火阵脚虽被打乱,但手上的黄金杵,依然威力相当。

高空驰连挥数十剑,仍然攻不进去。

就在这个时候,高空飞突然从擂台下飞跃而上。

项烈火怒喝道:“曹副寨主,让本寨主亲把这个兔崽子解决。”

高空飞大声道:“这恶贼动用锁喉毒血散,全无江湖道义,就算咱们联手把他宰掉,江湖上的朋友也不会说咱们的不是的。”

项烈火正想把高空飞斥喝下去,高空驰的软剑突走偏锋,刷!刷!两剑连刺带砍,险些击中项烈火的咽喉。

高空飞暴喝一声,向高空驰连劈了三掌。

这三掌去势奇快,居然把手持银色软剑的高空驰逼退开去。

项烈火稍觉压力一松,又向高空飞喝道:“曹副寨主,速退!”

高空飞故意道:“寨主,这恶贼诡计多端,恐怕防不胜防。”

项烈火轰声怒道:“你若不滚开,本寨主就先劈碎你的脑袋!”

高空飞面有难色,终于道:“好,我退下去,寨主千万小心,别着了恶贼的道儿。”

高空飞叹息一声,翻身跃下擂台。

高空驰的剑又到。

项烈火挥动黄金杵,气势又威猛了甚多。

刹那之间,两人缠斗得难分难解。

但刚跃下擂台的高空飞,突然从擂台下穿过厚厚的木板,冒了出来。

这一下,的确大大出乎任何人意料之外。

只见擂台上的木板,被高空飞硬生生的用掌劲撞穿了一个大洞,一时之间,但见木屑横飞,四处激射。

高空驰的软剑,又再把项烈火的黄金杵缠得紧紧。

项烈火以为“曹副寨主”又再对付高空驰,登时大喝:“退回去!”

谁知“曹副寨主”并不是对付高空驰,而是紧紧的把项烈火双腿锁住。

项烈火这一惊,实是非同小可。

他做梦也想不到,“曹副寨主”会有此一着。

高空驰见机不可失,立刻就趁势一剑,向项烈火的胸膛刺去。

这一剑狠毒凌厉已极。

无论是谁,在这种情况之下,都难免在胸膛上,被刺穿一个透明的窟窿。

连项烈火都以为,自己这一次必然难逃大限。

谁知就在这一刹那间,又发生了一件更加意想不到的事。

擂台上的木板被撞开了一个大洞。

又有一个灰衣人,穿过擂台的破洞直冲而出。

高空驰用的是剑。

这个灰衣人用的也是剑。

高空驰的剑是软剑,又锋利又薄,但灰衣人的剑更锋利更薄,而且也更快。

那是名震天下,独一无二的碧血剑!

高空飞双手紧缠项烈火,高空驰本已稳操胜券,必可把项烈火毙于剑下。

但这两兄弟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杀手之王司马血竟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杀到。

飕!

碧血剑去势如电,比高空驰的软剑更快一倍。

高空驰骤觉喉头一凉,浑身血气登时松散!

但他那一剑,仍然向项烈火的胸膛上刺去。

项烈火不顾来剑,却用黄金杵,向高空飞的头上砸去。

高空飞一见金光闪动,劈向自己的脑门,连忙松手,整个身子向擂台下沉去。

高空飞的身子一沉,项烈火的黄金杵却也紧随不舍,仍然凿向他的脑袋。

项烈火最憎恨这种出卖朋友的叛徒。

当然,他并不知道,曹乐本来就是高空驰的胞弟高空飞。

高空飞又钻回擂台底。

在擂台上,高空驰的软剑已刺在项烈火的胸膛上。

幸好这时高空驰已身受重伤,这一剑的力度弱了不少,否则项烈火必然性命难保。

高空驰一剑刺伤项烈火之后,左手紧紧捏着自己的咽喉。

咽喉上的血,又湿又冷。

然后,他就听见了司马血那冰冷的声音。

“高空飞,你以为在金狮寨里混了十年,就可瞒骗得过天门的人,你错了。”

高空驰只听到这里,就不支倒毙。

高空飞在擂台下,却恨得咬牙切齿,却又不敢回到擂台上。

他虽然不回到擂台上,但仍然有再决胜负的决心。

因为金狮寨里,还有一半以上的高手,是他的秘密心腹份子。

只要他一下令,这一群高手就会向项烈火和司马血展开无情的攻击。

高空飞现在最少已明白了一件事。,

杀手之王司马血,已插手这一场战争之中,而且,他所知道的事,绝对不少。

最少,司马血能够说出“天门”这两个字,就足证他绝不是局外人。

难道司马血也是天门的一份子?

金狮寨除了正副寨主之外,尚有一百八十八人。

这一百八十八人,其中有九十七个,都是高空飞的秘密心腹份子。

高空飞突然一声长啸,说出了三个字:“单门,杀!”

他这三个字刚出口,擂台四周便突然传来一连串惨呼之声。

高空飞神情猛然一振。

他的九十七个秘密心腹手下,已在彻底执行他的命令。

高空飞不再犹疑,从擂台下钻出,准备以主帅的身份,与天门的高手周旋。

可是,他的头刚从擂台钻出,一把清淡的长剑便把他逼得险象环生。

高空飞也是用剑名手。

但这一把长剑,却把他逼得连气都透不过来。

当高空飞稍为稳定阵脚的时候,他才看清楚向自己击袭的是什么人。

那是一个身穿青淡长袍,神采飞扬的年青公子。

高空飞突然想起了一个人。

“卫空空?”

青袍公子悠悠一笑,用剑虚指着高空飞的鼻尖,道:“你猜对了,在下就是专门偷别人脑袋的卫空空。”

单凭杀手之王司马血的名头,已足够吓人。

再加上一个偷脑袋大侠卫空空,这力量就不由得不令高空飞感到心寒。

卫空空虽然满脸笑容,但高空飞却完全笑不出来。

因为他又发觉到一件更可怕的事。

他那九十七个秘密心腹手下,竟然已在这片刻之间,全都变成了死人。

在他们的咽喉上,都有一枝紫色的钢镖。

钢镖是紫色的,他们的脸色,也是紫色的。

高空飞的脸,也彷彿已变成了紫酱之色。

卫空空笑意渐渐褪去,换上了一副冷冰冰的脸孔:“天地门分裂,本来是你们内部的事。”

高空飞叹了口气,道:“既然如此,你和司马血为什么插手管这件事?”

卫空空道:“这只怪地门的野心太大,做事的手段也太毒辣。”

高空飞抽了口凉气,道:“天门高手昔年追杀地门十七煞,又何尝不是赶尽杀绝呢?”

卫空空道:“地门十七煞满手血腥,天门高手诛杀奸邪,这是替天行道。”

高空飞钢牙一挫,道:“无论如何,天地门分裂已成定局,将来天地门,就只能剩下天门或是地门的其中之一。”

卫空空冷冷道:“邪不能胜正,你们的失败已成定局。”

高空飞哼了一声,道:“现在就说漂亮话,不嫌太早一点?”

这时候,项烈火已提着黄金杵,一颠一颠的从擂台上走下来。

虽然他胸膛捱了一剑,但伤势并不算十分严重。

他睁开眼睛,怒骂高空飞:“原来你是地门的奸细!”

高空飞道:“你现在才知道我的身份,足证是个庸碌之辈。”

项烈火气得浑身都在颤抖,偏偏又无法反驳高空飞的说话。

千岩岗上,杀气森森。

高空飞的心腹手下,都已死在紫钢镖之下。

发镖的又是些什么人呢?

这是高空飞很想知道的事。

卫空空的剑又再扬起。

直到这个时候,高空飞才蓦然发觉,千岩岗下,有十几个黑衣武士。

这十几个黑衣人的手指,都有一枚紫色的钢镖。

显然,高空飞的手下刚想动手,立刻就被这十几个黑衣武士用毒镖射杀。

这十几个黑衣武士的暗器功夫,已达到了第一流的境界,所以,想动手的九十七个叛徒,竟然无一能幸免。

高空飞一直都以为己方占有绝对性的优势。

但直到现在,他才霎然发觉自己两兄弟未免太乐观了。

高空驰已经死在杀手之王司马血的剑下。

而高空飞在金狮寨里秘密部署了的一队精兵,也在刹那之间,全部变成死人。

对于天门来说,这自然是一个沉重的挫折。

十野林已变成焦土。

项烈火放的这一把火,的确厉害。

静堡仍然在焦土的中央屹立着。

高空驰是静堡的堡主。

现在,静堡堡主已战死,但静堡里的人,好像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难道静堡里的人,不知道高空驰已死在擂台上?

斗大的汗珠,从高空飞的额上涔涔而下。

卫空空的剑,虽然看来一点也不起眼,而且实在也是一柄普遍的凡剑,但高空飞却绝对没有把握能敌得过对方的“砍脑袋剑法”。

还有那十几个黑衣武士,他们都是天门里的暗器高手,看来高空飞就算能避过卫空空的剑,到头来也是难免一死。

突然静堡里传出一阵尖锐的啸声。

跟着,琴声、笛声、锣声、鼓声,同时大响。

卫空空皱了皱眉:“地门还有若干高手,藏在静堡之内。”

司马血冷笑着:“就算是飞鲨鱼亲自来到这里,也绝对救不了高空飞的命。”

高空飞双目露出惊怒的神色。

他不知道静堡里还有些什么人,但他希望飞鲨鱼也在堡内。

飞鲨鱼,就是地门权力最大的主宰。

别人称呼他飞鲨鱼,但地门里的人,却一律尊称他为鲨王。

他们都明白一件事。

鲨王是一个冷酷,能干,做事绝不马虎苟且的中年人。

虽然他今年已五十岁,但是他办事的魄力和冲劲,连许多二十岁的小伙子也及不上。

同时,地门里的人更相信,没有人的武功会比鲨王更高,也没有人比他更毒辣,更可怕。

所以,地门中人,对于鲨王的命令,是绝对服从的。

如果鲨王也在静堡之中,这一战将会使天门伤亡惨重。

即使强如司马血卫空空,恐怕也难以讨得一点好处而去。

这是高空飞心里的想法。

但飞鲨鱼是不是在静堡之内呢?

随着啸声、琴声、笛声、钹声、锣声和鼓声之后,忽然又响起了一阵哀号之声。

那是从高空飞的喉咙里发出来的。

他想趁卫空空心神恍惚的时候,突然一刀将他刺杀。

可是,他的尖刀刚出手,司马血的剑已从他的左胁,直贯穿过他的右胁下。

这一剑速度之快,是高空飞生平唯一仅见的。

卫空空冷冷一笑,盯着高空飞的脸,道:“能够死在杀手之王这一记快剑之下,阁下应该死而无憾了。”

高空飞的脸在抽搐,眼里所流露出来的表情,只有两个字足以形容,就是“绝望”。

结果,他就在绝望中死去。

项烈火犹有余怒,恨不得用黄金杵在他的尸身上重重扑下。

但他从来不杀手无寸铁的人。

他更不会对死尸横加蹂躏。

愤怒的狮子虽然脾气暴躁,但他仍然有王者的风范。

千岩岗上,地门的人已全遭剿灭,天门大获全胜。

然而,这只不过是剧战的开始,每一个人的眼睛,都注视着静堡的动静。

啸声、琴声、钹声、锣声和鼓声都停止了。静堡又再变得平静。

闷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千岗岩上杀机四伏之际,贩马镇内也是杀气腾腾。

在孙一酸的马场里,血腥气味中人欲呕。

马的血和人的血混在一起,连一向笑容满面的唐也甜亦为之眉头大皱。

但他毕竟是个性格乐天的人,当他看见了花五爷的那顶轿子之后,他脸上的笑容又绽开了。

别人看见了黄金才笑。

但他看见了敌人的时候,也会同样地笑得很开心。

花五爷是什么人,唐也甜当然是知道的。

在天地门里,花五爷系属地门,地位仅次于飞鲨鱼。

自从天地门分裂之后,花五爷就脱离了飞鲨鱼。

但这只不过是一出骗敌人的把戏,花五爷表面上与飞鲨鱼分裂,实际上双方仍然保持着极密切的联系。

地门一直按兵不动,是在养精蓄锐,等待时机。

飞鲨鱼也在一直观察天门的行动。

谁能统一天地门?

是天门?还是地门?

这本来是天地门之间的事,龙城璧不想插手。

但飞鲨鱼的行事作风,却太毒辣,也太霸道了。

近两年来,地门已暗中进行了无数次的可怖行动。

为了要扩展地门的力量,飞鲨鱼不惜向江湖上各大门派的弟子招手。

——谁要加入地门,就可得到下列三种赏赐,那是黄金,美人,与及仇人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