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内,神武殿前。
小太监领着八十万禁军头领一剑萧晓,等着皇帝圣旨召见。
上次一剑萧晓被派去中州刺杀大侠邓飞,一剑未成,引身而退,回宫复旨领罪。连太尉梁儒都认定这一回萧晓必然会领罪,至少是判他杖责四十,发配幽州。但皇帝拈须沉吟好半天才说了一句:“我不该派萧晓去,让他下去吧。”
萧晓很惊讶,不知道皇上为什么放过了他。难道今日宣召,是为了重提旧罪?
他心中忐忑不安。
这是北宋仁宗皇帝庆历四年事,此时仁宗皇帝已在位二十四年,五改年号,由元圣改为明道,又改为景,再改为宝元,又改为康定,最后改为庆历,由这年号改出,也可看出仁宗皇帝渐渐悟出,圣非圣,历为本,民心要倚重这一道理。
太监终于传旨,宣八十万禁军头领萧晓入宫见驾。萧晓进了神武殿。
仁宗皇帝正在看各地的折子。
仁宗皇帝待萧晓叩拜毕,命他平身,看了他两眼,笑道:“爱卿近日来可好?”
萧晓躬身施礼:“微臣这些日子感愧圣上恩宠,禁军事务,倍加努力,不曾有一点荒疏。”
仁宗皇帝道:“好!你听没听说江湖上最近出了一个新的帮派?”萧晓道:“什么帮派?”仁宗道:“他们自称金银帮,已经杀死了江湖豪杰几十人了。”
萧晓道:“这个,微臣不知道。”仁宗道“你去看一看。”
萧晓道:“不知道圣上要微臣怎么办?杀了这个金银帮的帮主?”仁宗笑着摇头:“不,我不喜欢他们太猖獗,又乐意让他们杀几个江湖豪杰。你看怎么办才好?”
萧晓一躬道:“微臣明白了。”
第二天一大早,萧晓就去禁军衙门告了假,说他要去公干三日,禁军左都知也知他是皇上的红人,时常被差遣干一些神秘差事,就唯唯答应,还十分客气地要他去领盘缠费用。
萧晓一笑,说他这次公干不用离开汴梁。
虽然他只是内侍省左班都知的手下一个押班,但他这个押班武艺高强,面子极大,又时常被皇上单独差遣,所以内侍省的左右都知对他都十分客气,比对那几个副都知都高看一眼。
萧晓告过了假,就上了太白酒楼。
太白酒楼是一座好酒楼。三楼皆画,一角冲霄。传说前朝诗圣太白曾经过此楼,在楼上饮酒,酒微醺,豪气增,便击坼而歌,挥剑而舞,歌唱道:
“酒气难得冲霄去,且把剑云耀北斗。”
萧晓慢慢走上酒楼,拣一副干净座位坐了。
店伙看这人打扮,知道是皇宫内院的人,就十分小心,凑过来问道:“这位大爷,要一点什么?”
萧晓一笑:“来一双筷子。”
店伙一愣,这要极怪,来到太白酒楼的人都是为了喝酒,为了吃菜,他却说只要一双筷子?
店伙计陪笑道:“大爷取笑了,筷子是肯定要给的,只是不知道大爷要什么菜,点好菜,我便下去告知厨子给大爷弄。”
萧晓一笑,又说了一遍:“我告诉你,我只要一双筷子。”
店伙计递给了萧晓一双筷子。
萧晓接过了这双筷子,拿在手里把玩。
店伙计大吃一惊,他从来没见到过人能把筷子玩得这么熟练,玩得他连筷子的影儿都看不见。
店伙计正惊奇间,只见萧晓手轻轻一抖,一双筷子电射而出,叭——叭——都钉在了朱红色的楹柱上。
一支筷子正钉在那个“酒”字右边“酉”字中间一横上。
另一支筷子钉在了另一条楹联的“剑”字的一竖上。
店伙计又惊又怕,战战兢兢地问道:“大爷,你……你……”萧晓一笑:“这一双筷子不要动,如果你动了,三天后我就来烧了你们这太白酒楼!”
萧晓回到家中,自斟自饮,把剑摆放在桌边,等着人。他等了三天。
第四天清晨,他听到一声啸吼来自城西,隐隐有风雷之声。萧晓很小心地把剑佩好,又重新结了结鞋子,就向城外走去。一跃出城门,他越奔越急,一直来到了城西坟场。这儿晨曦刚刚透出,所有的坟墓上都隐隐舞动着雾气,象一群群不愿被晨曦驱逐的野鬼。
在一座最大的坟墓墓碑之上,站立着一个看不清身姿轮廓的人。那人的身影如同钉立在石碑上,他象是铸在石碑上的一个魔鬼。萧晓慢慢走了近去,晨雾渐渐被逼退。
那人道:“好!”只有他,才知道在萧晓的内力驱动之下,冷冷的晨雾突然化为水珠,落在地上,再没有一点雾气了。
萧晓昂声道:“风雷动?”
那人道:“一剑?”
两人又不言语,这问话权当问讯,全当执礼。
风雷动雷霆很是倨傲,如果说江湖上还有几个人让他做梦时可以梦见,恐怕这个一剑萧晓要算是头一个。他同萧晓没有什么交往,互相敬重,十余年不曾交手。
他们想交手,甚至每一天都把交手想过千遍万遍,想得血脉贲张,想得夜不能寐。但他们还是没有交手,他们在等。象是在等最好的时机,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是最好的时机;在等对方挑战,但都没有把握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对方会来挑战。
天下人都说:“一剑风雷动”,这是说一剑和风雷动是天下最好的武林宗师。但究竟是一剑强些?还是风雷动强些?人们渴望知道。风雷动雷霆道:“我去了太白楼。”他和萧晓有约,如果相互之间有事呼唤,就在太白酒楼三楼上以竹筷刺入那“酒”字与“剑”字。
萧晓看着他,雾气渐渐从他身边升起,向他身上缠绕过来,在他身边回旋。只有萧晓知道,他的“风雷动”风雷一吼全是从这雾雨雷电的汲取中得来的内力。
萧晓道:“我找你,有事。”
“风雷动”雷霆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萧晓问道:“你笑什么?”
雷霆忽然不笑了,意兴索然:“我没料到,你竟然有勇气约我来决一死战。”
雷霆算计过一百回,他算计到萧晓进出皇宫,锦衣玉食,富贵者畏死,他决不会向雷霆提出决战。
正象萧晓一样,他算计到雷霆柔情缱绻,情丝未断,决不会舍却一切,决心同他一战。
萧晓一笑道:“我找你来,并不是为了一战。”
雷霆失望,深深地失望。失望之时,是不是也有一点侥幸,有一点快慰?
“你找我做什么?”
萧晓道:“最近江湖上出了一个新帮派,叫金银帮。他们人人身穿一件奇异服装,左边是黄色,象金子的颜色,右边是白色,象银子的颜色,在江湖上行走,他们行一种令,是一枚比五铢重一倍的十铢钱,叫孔方令。不知雷兄是不是这个金银帮的帮主?”
雷霆道:“萧兄忘了我的一句话?我说过,当别人做你的奴才时,你也就做了别人的奴才。”
萧晓道:“如此说,这个金银帮与雷兄无关?”
雷霆道:“当然。”
萧晓道:“那就好。”
雷霆心中一凛。他明白,一定是皇上有什么圣谕,要萧晓对金银帮动手,否则,他决不会前来向雷霆讨这一个口信儿。
雷霆道:“看来萧兄又要对江湖黑道朋友动手?”
萧晓道:“我只是想告诉他们,不该胡乱杀人。”
雷霆道:“萧兄别忘了,江湖黑道上还有我一个。”
雷霆的言外之意是,如果你要杀江湖黑道中人,我雷霆就不会去杀你江湖豪杰么?
萧晓道:“他们杀死了二十四位江湖上的好汉。”雷霆道:“可我一个也没杀。”
萧晓道:“好。”他转身就走。
朝阳已经升起来了。
他的身影浴在朝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