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得报名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7月起施行
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报道 具备哪些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的程序是怎么样的?5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公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下称《办法》),其中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办法》共33条,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报名:一般采取网络方式接受报名
《办法》明确了招聘条件和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其中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或者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限制性条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招聘组织单位不得组织面向特定人群的招聘。《办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同时明确,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一般采取网络方式接受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当在招聘方案中说明理由。
《办法》明确了公开招聘方案与招聘公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招聘公告发布与撤销或者变更的相关程序。《办法》规定,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撤销或者变更。确需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并在原网站发布撤销或者变更公告。《办法》还规定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面试:面试成绩应当当场公布
《办法》明确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应当当场公布。
招聘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不少于3名、不超过5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组织单位应当成立面试评委组,每组评委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的奇数,其中非招聘单位的评委数量不得少于1/3。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评委组中相关专业评委应当占1/2以上。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将笔试成绩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
《办法》提出,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可以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
《办法》还规定,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递补:出现四种情形可进行递补
《办法》还规定了因特定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递补程序。指出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