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商业合作营销内容在 6 月 30 日后应通过腾讯官方广告平台发布
诺哈网2023-05-26 09:39:470阅
IT之家 5 月 24 日消息,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营销内容的公告。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众号运营者在发布营销内容时,应依法标识广告内容,确保营销内容合规。在平台 4 月 25 日发布《关于微信公众号营销内容合规规范的通知》后,平台通过用户举报仍发现生态中营销内容疑似存在未进行广告内容标识、诱导营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问题。
微信称,公众号运营者与第三方商业合作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如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商业合作营销内容,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后应通过腾讯官方广告平台发布。若未通过腾讯官方广告平台发布,平台将按照运营规范等规则限制相关内容和帐号。如有上述商业合作需求,运营者、品牌方需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入驻腾讯官方广告平台成为流量主或广告主,合规开展运营。
据了解,腾讯官方广告平台指的是“腾讯广告互选平台”,其为腾讯官方助力品牌方和创作者实现双向互选、自由达成内容合作的交易平台。IT之家注意到,此前包括抖音、小红书、B站等均已完成营销内容在官方平台的统一管理。
另据界面新闻报道,对此,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表示,行业各方需不断探索制定促进广告产业规范发展的标准,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中广协对于各广告平台主动落实新规、推动规范管理商业内容的举措表示支持,未来将携手各方进一步促进数字广告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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