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烟花炸死10岁孩子,肇事者该当何罪
来源:南风窗
作者 | 宋宇玲
11天时间过去了,导致阳阳(化名)死亡的“肇事者”仍未被找到。
事故发生在正月初三(2月12日),这本该喜庆的一天。当晚,父亲王先生带着10岁的阳阳,来到尉氏县北三环附近的网红桥,彼时桥上人潮涌动。王先生告诉媒体,阳阳说他想吃烧烤,他们一前一后站在烧烤摊前。
才付了钱,王先生听到身后“啊”的一声,转过头发现孩子昏了过去。
他描述道,拥挤人群中突然窜出一个类似于“狼嚎火箭”烟花的炮弹,扎向阳阳的脑袋并立即爆炸,“根本来不及反应,头就被炸烂了”。
在短视频平台检索“尉氏网红桥”,可以看到,正月期间桥上热闹非常,桥身跨过一条河,人们在桥两边燃烧烟花,照亮黑夜。美丽的另一面是,有当地人留言评论道:“烦死了……从跨年到现在没消停过……”
而炸向阳阳后脑、在人群中穿梭来的这只烟花炮弹,其主人隐匿、消失在人群与烟花中。
事发后,阳阳家属在网络求助“寻找目击证人”。5天后,2月17日,阳阳不幸去世,而寻找肇事者的线索至今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阳阳离世后,其家属已将社交平台上的求助信息删除,一切似乎归于平静。据澎湃新闻,20日,尉氏县官方部门人士回应,相关部门在跟进处理,希望关心这件事的人耐心等待结果。
毫无疑问,肇事者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在“禁改限”的今年,烟花伤人事故时有发生,烟花质量难以区别,燃放操作的规范也常被人忽略。这让过年的年味蒙上一层阴影。
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意外再次发生?
找不到的肇事者
目前来看,“肇事者”选择了隐身。阳阳父亲王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晚现场人流密集,车辆拥挤。事发后的几天,警方调查了周围监控,也排查了过往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但寻找肇事者的希望渺茫。
上海大邦律所丁金坤律师告诉南风窗,本案肇事者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一般情况下,肇事者故意瞄准目标进行针对的可能性较小。丁金坤表示,即使肇事者放烟花是出于无意,但毕竟已经造成了严重危害后果,大概率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刑事审判。
在肇事者一直没有落网的情况下,刑事被告人缺失,丁金坤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一般没有办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家属依然有机会追责和索赔。但这有一个前提,就是产品合不合格,“这是责任的核心”。
若产品不合格导致意外,家属需要去找烟花的生产商、运输商包括销售商索赔。
不过,追查产品的来源亦有难度。“因为烟花乱窜,爆炸后灰飞烟灭,落地很远,而且烟花是普通物品,非特定物,大家放的烟花种类或许雷同,分辨更困难。”这要求警方加大排查力度,“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
烟花制造与出售的链条复杂,为此案的追究过程再加阴影。
此外,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副秘书长、滨州市虹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国庆对南风窗解释,之前禁放烟花爆竹,但老百姓有需求,当地可能存在无正规公司经营的情况,“没有产品质量把控,非法经营就非常严重,产品溯源就非常困难”。
如果产品合格且没找到肇事者怎么办?
丁金坤表示,这样的情况比较棘手,可能会出现在法律上没有索赔对象的情况,需要依靠政府进行民生救济。
被忽略的烟花的伤害力
阳阳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达过不解,“阳阳不到一米四,比成年人矮,不知道烟花为什么会在人群里乱窜。”
在年味的情怀和浪漫想象的影响下,大多数人对烟花的伤害力防备心较弱。
“狼嚎火箭”属于火箭类的烟花,发射时会发出类似狼叫的声音。“在火箭烟花中,‘狼嚎烟花’算杀伤力较大的”,烟花厂商李焰(化名)向南风窗介绍道。
击伤阳阳的烟花是否是真正的“狼嚎火箭”,目前尚未有确定结论。不过,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烟花市场上的产品质量亦参差不齐,这造成烟花质量的不可控,因而伤害力也不可控。
李焰告诉南风窗,近年来,烟花行业处于风口位置。“价格战打得太厉害了,好多外地的人来我们这里买烟花,他就挑便宜的买。”这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李焰介绍,烟花行业如果一味追求便宜,就会出现很多不良商家,“哪怕是火药它也是分价格的”。并且,火箭烟花升空完全依靠火药带来的能量,火药的药量必然对于烟花飞行轨迹产生影响。
浏阳地区类似于“狼嚎火箭”的烟花,其研发制作有着严格的要求。烟花厂的生产资格一般分为A级、B级、C级。当地烟花厂需要达到B级或B级以上,同时需要满足省内政府的生产线建设要求,才可以生产“狼嚎火箭”这类威力较大的烟花。
据媒体报道,2月3日河南洛阳,有市民燃放烟花,造成住宅楼外墙燃烧并冒出黑烟。次日,小区物业回应,该意外由市民在街道上放类似窜天猴的炮仗导致。
人们追求放烟花的体验感、观赏性,甚至是刺激程度,但往往忽略潜在的安全隐患。
以“加特林”烟花为例,李焰向南风窗介绍,每一个加特林上都明确标注了“禁止手持”,尽管加特林烟花会有一根带子,但这条带子是为了方便零售时拿取,因为加特林“又长又圆”。但是很多人仍然拿在手上直接燃放,导致了意外发生。
年味与安全的边界
矛头总是很容易指向烟花的研发,一种观点认为,不应该研发制作太大杀伤力的烟花。
李焰表示,相比起一箱箱的礼花炮,火箭烟花的威力并没有那么大。他认为,只要按照正常的燃放说明操作,烟花没有太大危险性。“我们生产的每一支烟花都有按照规定的工序,对火药的要求很高,而且生产的工艺要求也特别高。”
但每个地方的法规不同,对研发企业的要求也不同,即使所有烟花厂商都严格遵守生产规定,烟花质量有好有坏在所难免。
李焰表示,部分地区的烟花生产商在生产时对于做工药量、火药的原材料要求不高,有时为了达到降低成本的效果,“放的药也没有那么多”。
但没有人愿意意外发生,对烟花行业尤其如此。李焰表示,每年烟花厂商们都特别关注燃放事故,自己并不愿意看到烟花伤人的新闻。一般情况下,即使研发质量有问题,按说明正规燃放也不会伤到人,“这是我们作为研发对自己的最低标准”。
当人们花高价竞相购买网红烟花时,控制烟花生产成为很重要的命题。法律方面,丁金坤律师表示,烟花的威力应该被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降低烟花对人身安全的伤害。
他认为,如果烟花在制作时已经遵守强制规定,但是仍然有较大的危害性,那么相关规定所代表的危险程度是否已经超出社会一般的可接受范围之内?有关标准是否应该进行更加严格地制定?
“譬如有的烟花爆炸声太响会伤耳膜,有的烟花太大型冲击力太强等等,要全方面平衡娱乐与安全。”
过去多年,多地对春节期间的烟花燃放持全面禁止的态度,乐趣减少的同时,抱怨“年味”因此变得稀薄的声音频繁出现。今年,“禁改限”成为新的趋势,年味回来了,但这背后牵涉的烟花行业的研发制造、出售渠道、标准与监管等,需要探索出可持续的年味,各方都在期待一个更加安全的烟花燃放环境。
至少,“尉氏网红桥”上的年味结束了。社交平台显示,事发后,桥两边现在已无售卖、燃放烟花的混乱无序的场景。但是,这不该以一名10岁男孩的生命作为代价。
文中配图来源于网络,首图来源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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