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家住2楼以上的都看看
来源:FM93交通之声
高空抛物又又又发生了!
事发江西
一块红砖从天而降
砸中路人头部致其身亡
肇事者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件回顾
2023年4月27日早上6点
赣州信丰县
黄某在自建房二楼楼顶拆四周围墙
在未设置有效警示牌的情况下
将拆下来的红砖块
从二楼楼顶扔到一楼地面
当天早上7点
黄某抱着约6块拆下的红砖块
走到二楼楼顶北侧围墙处
准备将砖块丢到一楼地面
在察看楼下是否有人时
黄某手中的一块红砖块滑落
砸到正从一楼地面路过的谢某头部
导致谢某后脑勺着地
头、颈等部位撞到地面上的红砖块
之后谢某仰躺在地面上
并发出“哎哟哎哟”的叫声
黄某发现砸到人后
马上下楼并将谢某扶起坐着
发现坐不住后又将其放平
并立即拨打120
不久后
谢某被送往信丰县中医院抢救
当天21点
谢某被转送至其他医院救治
2023年5月3日
谢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
黄某家属已代为赔偿部分医药费
信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黄某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警 方 提 醒
高空抛物事关市民人身安全,要充分认识高空坠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坠物。
1。严禁人为故意高空抛物,谨防意外导致高空坠物;
2。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落的物品,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3。定期检查高楼外立面安全,做好巡查维护工作;
4。严禁高空抛掷烟蒂等燃烧物,严防火灾发生。
责任编辑:崔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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