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庚南:如何看待超额储蓄背后的降息焦虑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李庚南
面对去年以来居民储蓄存款的高歌猛进,市场表现出明显的困惑:超额储蓄究竟从哪里来?超额储蓄将往哪里去?与之相伴而生的一另一种焦虑,——弥漫于存款人之间的降息焦虑。
5月15日,部分中小银行根据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即日起控制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利率加点上限。其中,国有大行加点上限不能超过10个基点,其他金融机构不能超过20个基点。这意味着银行存款利率又迎来一波大幅下调。据悉,有的中小银行通知存款的利率将下调50-55个基点。实际上,这一波降息潮可推演至去年,全国性银行已于去年4月、9月两次下调存款利率, 今年4月10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合格审慎评估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明确将“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情况”纳入考核,要求1、2、3、5年期新发生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利率的月度均值,须较上年同期下降合意水平,否则将在“定价行为”得分基础上扣分。在此号令下,各中小银行对存款利率进行了“补降”。
这一态势将存款人的降息焦虑扩大到了极致。按照调整后的各档期存款利率,1年期定期存款均为1.85%,低于1年期国债利率(2.05%);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除少数股份制银行达2.95%外,各大银行基本在2.65%-2.7%水平,大多低于无风险利率即10年期国债利率水平(2.7887%)。问题是,老百姓购买国债并非易事(且不考虑通胀因素及预期),如何安放养老的“钱袋子”无疑成了许多人的烦心事。
老百姓的降息焦虑因何而生?
在存款利率持续走低态势下,存款领域出现的类似于“特种兵式旅游”(前段时间网络上爆红的一种年轻人旅游方式)的“存款特种兵”应该是降息焦虑表现的极致。由于不同地区的市场利率自律定价机制商定的存款上浮幅度、上限存在时空上的差异,即使同一家银行在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存款定价也因资产负债结构、市场竞争策略及当地市场的差异而不同(同样是3年期定期存款,有的地区要高出40个基点)。这就给比较“计较”存款利息收益的储户提供了打时间差获取利差的空间。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瞄准不同地区的存款利率差异,到不辞劳苦赶到异地去存款,像极了“旅游特种”。
准确地说,居民的降息焦虑实际上始于基于贷款利率LPR报价机制的存款利率“换锚”。2021年6月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的优化存款利率自律管理方案,利率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基准利率*上浮比例”调整为“基准利率 基点”类似于贷款的LPR加点定价模式,即转换的基本模式是将原来的上浮比例转换为加点数。
这一定价模式的转变无疑增强了央行调整存款基准利率的弹性,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原有的1.5倍指导利率机制可能形成的倍数效应。更为重要的是,央行希望通过这一改革,引导存款利率的下降,为商业银行降低贷款利率“腾出”空间,也由此开启了存款利率下行的态势。 存款利率定价模式转换后,长短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利差将明显收窄,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趋于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趋于下降。总体呈现“短端稳,长端降”的趋势,这无疑有利于银行优化负债结构,扩大低利率负债比重,但显然不利于风险承受能力低、偏好于通过银行存款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群体。而且,管理层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导向实际上也在不断强化存款利率下行的预期。因此,每一次利率下调都会催生一大批客户去抢存款。这种怪象深刻地折射出存款人的降息焦虑。
银行机构降低存款利率的意图是什么?
可以肯定的是,这次降息并非源自商业银行的自发的、个体行为,而是政策窗口指导在发挥作用。那么,监管部门引导机构降低存款利率的意图是什么呢?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有二:
一是促进消费。毫无疑问,恢复和扩大需求是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关键所在,而恢复和扩大消费摆更是被摆在优先位置。在社会投资增长面临后劲的考验、进出口更多不确定性的背景下,消费被寄予了更多的期望。尽管4月份社零等数据明显改善,但仍不及预期。而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内需求仍显不足,经济回升内生动力还不强。因此,希望将超额储蓄“导”入消费领域的想法大有市场。于是乎,降低存款利率似乎成了釜底抽薪的高招。
或许从宏观层面看,这是一种各方都乐见其成的结果。但恰忽视了存款人一方的感受和诉求。需知,中央在强调扩大消费需求的同时,也指出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就是说,推动城乡居民扩大消费并非盲目的。
二是缓解银行息差收窄的压力。目前银行业面临较大的净息差下降压力。2022年底,商业银行整体净息差为1.91%,同比下降了17个基点,这是2010年以来首次跌破2%。这意味着银行从贷款和储蓄中赚取的利润较小,甚至不赚钱,而资产端要让利实体经济,增加贷款利率不适应于目前的经济形势,降低存款利率已成为银行稳定净息差的共识和本能应对之策。2023年以来,银行资产端收益率受滚动重定价影响延续下行,负债端则由于结构性流动性短缺框架显效而再度上行苗头,银行体系净息差收窄压力仍大。就5月16日部分中小银行降息的行动看,步调一致的背后体现的显然是基于微观层面的利益驱动,或可视为商业银行的“息差保卫战”;但实际上是监管部门维护行业稳健发展、引导存款利率进一步市场的举措。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4月发布的《合格审慎评估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实质就是为了缓解银行息差收窄的压力,引导银行合理降低存款利率。
如何从共同富裕的视角看待居民的降息焦虑?
对比上述降息的意图,存款人所表现的降息焦虑折射出的是居民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强烈愿望和理性选择,传递出存款人作为资金提供方的合理诉求和现实无奈。
作为存款人的诉求是什么?在缺乏有效投资渠道,在处处面临投资陷阱的背景下,存款成为普通百姓资产增值保值的主要选择。或曰:何不去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在承担应有风险的同时获取更高的受益。这显然是更符合市场精神的投资理念。但是,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各类投融资市场陷阱多多的情况下,劝老百姓把“养老钱”去投资基金、股票,无异于“何不食肉糜”之说。毕竟,对于大多数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存款的受益聊胜于无,至少可以部分递减通胀对其资产的侵蚀。
这种诉求是否完全纯属于老百姓自己的事情?从管理者的角度,特别是站在共同富裕的高度,我们显然不应漠视百姓资产面临的侵蚀状况和态势,而应积极主动帮助其实现保值增值。显然,并非如某些专家所言,居民不会一味追求存款收益。实际上,有的存款本就是老百姓的养老钱,在收入未增加、预期不明朗情况下,通过降息推着老百姓去消费的思维本身就不够厚道,更毋庸奢谈以人民为中心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偏重于对银行利差收窄的关注,而忽视存款人的降息焦虑,其实也是对存款人的一种不公。理论上,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典型的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实际上是将资金的所有权暂时让渡给银行使用,条件是获得合适的到期回报(利息收入)。在这里,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实际上构成了一重借贷关系。既然是借贷关系,那么就应遵循借贷的基本原则,体现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规则。也就是说,逻辑上借贷资金价格(利率)的确定应该是在存款人与作为借贷中介的银行的协商结果,体现对双方利益的兼顾。至少,存款利率形成的背后应体现平等互利的借贷契约关系。
毫无疑问,息差“保卫战”保卫的是银行的利润。但这本身充满了悖论,在实体经济举步维艰、回报率总体下降的情况下,银行凭什么还要维持、还能维持既有的盈利水平?当商业银行将降低存款利率视为对冲息差下降压力的时候,这种看似符合商业原则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非商业行为。其实质是将存款人的一部分利益转化为商业银行的利益,最终形成对商业银行高收入的支撑,这显然有失公允。
现实中,在助企纾困、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大方向下,银行对于降低存款利率显然是最直接、最“理直气壮”的,根本就不存在转嫁成本的意识。但这种意识的缺失本身就存在非商业性,即忽视和淡化了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平等互利的借贷关系,实际上也将动摇银行自身的存款客户基础。
如果一味推动存款利率的下行,在通胀率上升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对存款人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不公。因为,真正把资产主要配置在存款上、在乎存款利率的多为低收入阶层,即那些需要靠储蓄来养老的群体。也就是说,降低存款利率会动了这一群体的奶酪,降低他们养老的储备。这与共同富裕“提低扩中”的导向也是相悖的。
需要反思的是,存款利率究竟由什么决定?银行机构把实体经济收益率下降、政策推动的降成本等因素导致的利差收窄压力通过降低存款利率的方式转嫁给存款人究竟是否合理?如果按照市场原则,按照存款自愿原则,在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形成价格博弈之下的双向选择,那么银行降息以递减息差收窄的行为是无可非议的。问题是,现实中,并不存在这一博弈过程。存款利率自律机制实际上把这种博弈束缚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之内。
因此,无论从兼顾存款人利益、维护客户长远关系等角度出发,还是促进共同富裕出发,银行机构应积极应对利差收窄的趋势,既要通过优化管理、降低负债及经营成本,递减利差收窄的冲击;同时,也要正式金融自身运行的规律、金融与经济的适应性,适时调整自身的经营战略、盈利目标。而作为监管者,在指导银行存款定价方面,应遵循借贷资金运行的基本原则,兼顾各方利益,包括存款人利益。需知,促进居民财产性收益增长也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应有内涵。
(本文作者介绍:先后供职于工商银行、人民银行,现为银行监管部门人士,长期负责小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工作,潜心研究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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