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300年游击,让英国人赔款,火烧白宫,印第安人不是战五渣!
【军武次位面】:杨树
印第安人,可不是战五渣
在我们的印象中,美洲的印第安人非常不幸,在欧洲人来到之后,就只剩下被屠杀的命运了。但真实历史中的印第安人,却并非是软柿子,白人曾经非常恐惧这些原住民,因为他们都是骁勇的战士!
▲印第安人经东北亚迁徙到美洲,与中国人同源
印第安人的概念,往大了说,南北美洲的原住民都可以算,他们已经在美洲繁衍生息了两万多年。印第安人不堪一击的印象,可能主要来自于中南美洲印第安人被几十个欧洲人击败,进而沦为殖民地的历史。
但北美的情况有所不同,北美印第安人相对更原始,没有进化到国家形态,还处于部落状态,但这也使得他们更加骁勇。同时,早期到达北美的欧洲人,并不都是来冒险寻宝或殖民的,有些人仅仅是寻求自由,别说战斗了,活下去都成问题。
1607年来到弗吉尼亚的120个移民,只有53人能活到第二年,“五月花”号上的一船人,一大半没有熬过第一个冬天。那些活下来的人,还得感谢附近印第安人的救助,他们教会了这些白人如何捕鱼、种植玉米、马铃薯,美式感恩节就是这么来的。
虽然一开始欧洲人和印第安人还算是和平相处,但是随着移民越来越多,英法西班牙等国家进行官方殖民和开垦,两个处于不同文明形态的人群,相互也很难理解沟通(比如印第安人没有土地所有制的概念),白人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就不可避免了。然后,断断续续地打了三百多年。
打起来了,是白人一边倒的屠杀吗?说起来可能很多人都不相信,一开始被打惨的,竟然是白人。
▲把英国人打服的阿布纳基族战士的形象
他们生活在新英格兰一带
1528年,来到佛罗里达的西班牙远征军头目奈华斯被打死,四十多年后,西班牙在墨西哥沿岸建起来的据点又被印第安人全部扫荡了,法国人也被易洛魁族击败。1675年到1678年,经过三年战斗,阿布纳基族甚至还办到了一件很牛逼的事情——迫使英国殖民者签订下了“不平等条约”,要年年“纳贡”!
1622年,印第安人夷平了弗吉尼亚殖民地80%的定居点,白人被干掉一半,1644年又被屠了一遍(清军入关的那一年)。在1675-1676年的“菲力普王战争”(菲利普王是一个部落酋长)中,康涅狄格河和普利茅斯地区三分之一的移民被杀。
1778年,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与英国结盟的易洛魁族制造了“怀俄明大屠杀”。他们和少数英军一起突袭大陆军,360名民兵中只有20人逃脱,引发了大恐慌,无数移民抛弃家园逃难。印第安人下手也非常狠,说屠杀那可是真屠杀,剥头皮都不算啥了——成年人要杀掉,儿童和孕妇也不能幸免,胎儿还会被挖出来,挂在棍子上当战利品。
▲印第安人大多以战斗为荣
悲催的白人发现,对手非常难缠——印第安人来袭没有规律,可能是来抢粮食和毛毯,可能是为了偷酒喝,也可能因为白人吓跑了猎物而发动报复。印第安人以身为战士为荣,渴望在战斗中获得认可,他们熟悉地形和气候,神出鬼没,来去无踪,经常打出“闪电战”,防不胜防。
印第安人天生悍勇,学习的也快,他们从白人那里学会了骑马和用枪,甚至还敢于为了抢枪而发动袭击——这一点可比大清强多了。
白人只好修建要塞,在便于活动的春夏秋季,白人战战兢兢的耕作,一旦有警报就得赶紧钻进要塞躲避,只有在寒冷的冬天才能相对自由地活动。当然,白人也不只是防守,他们一样会主动出击,劫掠或报复,实际上形成了与印第安人“互屠”的局面,这颇似中国古代中原民族和游牧民族的拉锯。
▲印第安人是个复杂的群体
怀柔手段也不一定行——印第安人以部落分,也会相互攻杀,失败的部落同样会被杀绝。如果白人和其中一个部落结好,几乎肯定会得罪其它部落。法英美曾经利用这一点,结盟某些印第安部落来为已所用(攻打另外的部落或国家),“菲利普王战争”就是用这种手段结束的,“菲利普王”的联盟被分化瓦解,本人被杀,人头悬挂示众了二十多年。
也正是因为结盟,导致新生的美国与印第安人产生了敌对情绪——在独立战争中,不少印第安部落选择与英国结盟(英王曾宣布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划为印第安人保留地,禁止殖民者西进,印第安人对此有好感),“怀俄明大屠杀”就是个例子。
▲火烧白宫,印第安人有份
在1812年第二次英美战争中,与英国结盟的印第安人甚至随同英军杀到华盛顿,火烧白宫。在后来的南北战争中,多数印第安部落又站错了队,选择支持南方。结了这些梁子,独立及内战后的美国,难以善待印第安人。
独立的美国基本没有英法的干扰,可以专心对付印第安人,形势开始逆转,从1776年起,美国开始有意识的驱逐和消灭境内的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也会用枪
美国的策略是武力与欺骗并用,但印第安人并不愿交出土地。1790年10月,哈马尔将军率1453名正规军和民兵分三路进攻,结果有两路被印第安人打败,死183人。第二年9月,圣克莱尔将军率2000多人卷土重来,11月3日,他在沃巴会河畔宿营时遭到1000多名印第安人的突袭,死伤近千人——武力剿灭的难度其实并不小。
▲切诺基族战士形象
美国的总体实力远远超出了印第安人,到了19世纪,美国设立了“印第安人事务局”,力图把印第安人赶到贫瘠狭小的“保留地”里。虽然总体上处于劣势,但美国西部的印第安人仍然坚持斗争了很多年,他们擅长骑射,勇猛异常,白人都称赞他们是“勇士”和“最难逾越的障碍”,比沿海地区的印第安人更难对付——克里克人与美军对抗了两年,俄勒冈地区的卡尤塞人反抗了7年,而切诺基人则打了11年!
从1832年开始,美国为了得到佛罗里达境内塞米诺尔族的土地,打了整整10年,阵亡2千多人,换了8任司令才搞定,还耗资6000万美元,这在当时是天文数字了(买阿拉斯加才花了720万美元)。
▲美国人首次战争重演的题材就是卡斯特之死
伊利诺伊州北部的印第安酋长“黑鹰”率众坚决抵抗,被俘后,美军将他关在笼子里“展览”,但他仍然保持着高傲的姿态,这种不屈的精神甚至赢得了敌人的尊敬。1867年,阿帕奇族、苏族起义,曾全歼美军特遣队,俄勒冈的莫多克人甚至还击毙了美军准将。苏族首领“坐牛”在大小角之战中,全歼300多名美军,带队的卡斯特将军被打死,一时成为美军的噩梦。
▲苏族,在美剧和美国电影中
出现次数比较多的印第安部落
类似的例子多不胜数,美国为了击败西部印第安人,从1865年起,出动兵力一万余人,作战1067次,付出几千人的伤亡,耗资上亿美元,直到1890年,印第安人的抵抗才算终结。
北美的“印第安战争”持续了3百年,印第安人没有现代工业,也不讲究纪律和配合,只会小规模作战,甚至也不甚团结,但仅凭天生的悍勇,仍然与殖民者和美国人缠斗了几百年,虽败尤荣。试想一下,如果北美印第安人能像中国人一样建立起国家,恐怕早已将西方人赶下了大海……然而历史没有如果。
▲阿帕奇族和阿帕奇武装直升机
印第安人虽然最终失败,但他们的勇猛和战斗意志赢得了对手的尊敬,他们的战术和技巧也为美军所继承。直到今天,美国制造的汽车和武器,仍然有不少使用印第安部落、酋长来命名——“黑鹰”、“阿帕奇”、“切诺基”(汽车)、“印第安”(摩托)、“科曼奇”、“支努干”……
▲宁死不降的中国勇士,鬼子也得敬重三分
为什么美国要用这些失败的“野蛮人”来命名呢?除了强调本土文化以外,也许还说明了一个问题——勇敢、顽强,有血性的民族,永远受到尊敬,哪怕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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