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群狐
8800000013

第十一章 绝世神功

这个人中等身材,四十多岁年纪,看起来比平常人瘦弱一点,穿一身灰衣,一张很平凡的脸,胡子不多,而且留得很不整齐,正是那种情况很潦倒的中年人模样。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很平凡,除了卜鹰外,大概绝不会有别人觉得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当然更不会被他吓一跳。

卜鹰吃惊的是什么?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跟着这个人往外走。

外面有个不大的院子,堆着煤球木柴,对面是一排平房,烟囱里一直在冒烟,有些伙计不停的进去,看来无疑是厨房。

穿过这个院子的时候,奇怪的事就发生了。

这个中等身材的瘦弱中年人,走到院子中间时,身材就好像变了,不但身高长了一两寸,肩膀也宽了一寸,只有露在衣袖外的一双手,还是那么纤长灵巧,绝对不像是经常提水的人。

再往前走,他的身材仿佛又变得高大魁伟了一些,他前面的样子虽然看不见,从后面看,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种惊人的变化看在卜鹰眼里,卜鹰反而不吃惊了,就好像早就知道将要有很多变化在这个人身上发生了,而且无论多惊人的变化,只要发生在这个人身上,都变成了很平常的事似的。

走着走着,这个人的身子忽然腾空而起,一步就跨上了对面的屋顶,就像是平常人在跨楼梯一样,一点吃力的样子都没有。

上了屋顶之后,他的身材好像又高大了一些,每一步跨出去,至少都在两三丈。

这样的轻功,江湖中的确有人曾经传说过,可是真正能亲眼看见的人,大概就没有几个人了。

卜鹰跟得上他。

卜鹰的长袍展开,宛如鹰翼,能够在空中滑翔飞行,有一次甚至曾经飞掠过华山苍龙岭上的大峡谷。

这是他的绝技,也是江湖中难得见到的轻功,“智者曲金发”在评论当今轻功十杰时,曾经把卜鹰排名在第四。

可是现在卜鹰却显然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跟得上这个人。

这个人也不回头,只淡淡的说:“最近你的杂务太多,而且赌得太多,喝得太多,好像应该跟我回去吃几天素了。”

卜鹰直笑。“你吃素,我吃肉,你享清福,我管杂务,我们两个还是保持老样子比较好。”

×

×

×

老样子的意思,就是这两个人原来早就认得,不但认得,而且很熟,关系也很亲密。

这个人是谁呢?难道也是赌局的三位老板其中之一?

他们是在一个花园里的一座假山上停下来的,很精雅的花园里,石榴、菊花、夹竹桃、桂花,各种应该在秋天开的花却开得很好,假山的石头苔痕青翠,堆砌得也颇见巧思。

假山的对面,是几间雅轩,里面布置得也很有风味,迎面挂着副对联。

尝因酒醉鞭名马;

唯恐情多误美人。

很清雅的句子,却隐隐透出种说不出的豪气。

桌上有酒,酒不多,却很醇;有菜,菜很精致,份量却很少,和这位现在已变得十分高大威猛的中年人显得极不相称。

他的脸也变了,本来很普通的脸,现在却变得带着种乌黑的杀气,就好像满天阴霾,雷雨未来时的乌云一样,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卜鹰四下打量,看看这个人,看看桌上的酒菜,仿佛在轻轻叹息:“近来你好像吃得更少了。”

“自从薛涤缨死于肝病之后,我的确吃得更少一些,可是不吃也不行。”这个灰衣人笑说:“想不到肝病这种病竟然是无药可医的。”

“那么你就该留在山里静养才对,这次你出来,倒真让我吃一惊。”卜鹰道:“能够让你亲自出山,这件事看来大概比我想像中还要严重一点!”

“大概还不止一点。”这个灰衣人道:“大概最少也有六七点。”

他忽然问卜鹰:“你有没有看出刚才差点被滚水烫死的小老头是谁?”

卜鹰点头:“他当然不会被烫死的,销魂小青衣若是被一壶水烫死。那就真的要笑死了。”

销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

江湖中能够与大李红袍排名在一起的人实在太少了,何况她排名还在大李之上,这位销魂小青衣的本事,由此可见一斑。

可是她究竟有什么本事呢?知道的人却没有几个,因为她会的本事实在太多,江湖中各门各派各式各样的武功,她大概都能使得上手,尤其是暗器与小巧功夫,曲金发将她名列天下第二。

她的易容术,当然也是第一流,茶馆里另外那些高手们的容貌,无疑都曾经过她的妙手改造。

所以现在卜鹰要问的问题是——

“她和那些人难道是一伙的?”

“是。”

“这些一向独来独往,眼睛一向长在头顶上的人,怎么会凑成了一伙?”

“因为一个很特别的组织。”

“他们都是这个组织里的人?”

“全都是。”

“这个组织能够网罗到这些高手,连销魂小青衣都在其中,它组织的庞大、力量之雄厚,大概也惊人得很!”卜鹰叹了口气:“看来我最近的杂务实在太多了,居然连这么样一个组织都没有听说过。”

他又问:“这些人既然到这里来了,显然因为这个组织已准备插手这件案子,他们为什么要管这件事呢?”

灰衣人没有开口,这个问题是卜鹰自己回答的,这个问题也只有一个答案。

“他们插手这件事,只因为凶手也是这个组织的人。”

卜鹰皱起眉:“有小青衣这样的高手参与这件事,我们要动那凶手恐怕就难了。”

灰衣人淡淡的笑了笑。

“你想得恐怕太远了些。”他说:“现在我们连凶手都还没有找出来,怎么去动他?”

“你也认为凶手不是程小青?”

灰衣人想说话,又忍住,脸上忽然显得说不出的疲倦,脸色也仿佛更乌黑了,忽然挥挥手:“我累了,你去吧。”

“到哪里去?”

“去找程小青。”

确实是应该先找程小青的。有很多疑问一定要先找到他才能解决。

“可是,现在就去找他,是不是太早了些?”卜鹰问:“是不是应该先等到天黑?”

“到了天黑,那地方的警卫反而森严,现在就去,正是出其不意,”灰衣人说:“何况,被囚禁在他隔壁牢房里的,是个已退隐的大盗,积财甚多,所以把监狱里的人上下都打点得很好,一日三餐,家里都有人送酒饭去,但只要想法子把那个送饭的人替换下来,要见程小青并不难。”

卜鹰叹息:“你的病一定要静养,你操劳的事却太多了,这次你能不出手,还是不要出手的好!”

灰衣人傲然而笑:“要我出手,只怕还不容易,当今天下,找不出几人配让我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