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极生悲,林峰被分水刺的力道激得向前一冲,本来计算好冲出的方向没有东西挡路,可是此时,桌子旋转起来,桌子脚刚好在他的前面立起一根木桩,而且旋转起来,力道又比较大。
“砰!”“哎哟!”林峰的脑袋撞到桌子脚上,这张桌子所用的木头都是上等的好木料,不仅美观而且结实沉重,林峰这一撞竟把半个碗口粗的桌脚给撞断了,怎叫他不痛叫,一时给撞得头晕眼花,不过他知道不能停留,依然向龙佩滚去。
娄钟更是大惊,虽然受了伤,也顾不了这么多,保护少帮主要紧,他岂能让林峰伤了他少帮主,那样还叫他有何面目回去见龙翔天,所以他几乎是不要命的向林峰扑去,手中少了剑尖的剑,依然凶猛异常。
龙佩更是大惊,他对林峰早就心胆俱寒,深悔不该去招惹这煞星,现在见连两大护法都无法挡住林峰的攻势,岂不吓得肝胆俱裂,但他毕竟是龙翔天的儿子,身具武功,作为一个武人的本能,就是要挥刀自救,虽然他已无行动之力,但趴在地上挥刀还是可以的,不过力道却小得可怜。
林峰的短刃出击的力道,也并不怎么强,甚至有些失了准头,他的脑袋给撞得有些不辨东南西北,幸亏身具魔血,使他的神智仍然清醒,不仅如此,其行动功能依然存在,但已经大打折扣,他同时也感觉到背后娄钟的杀气,和拼杀之意,他虽然身具魔性,也知道生命的可贵,怎舍得与龙佩这种草包以命换命呢。
可是,龙佩已横刀切来,他没办法,知道没时间将这个让他动了杀机的人迅速除去,只好冲身而起,以短刃击中刀身,就像刚才击中娄钟一般,将一成功力可以发挥出一成半的威力的形势爆发出来。
“当!”“哇!”一声金铁交鸣的暴响,龙佩发出一声惨叫,喷出小口鲜血,他已经被林峰那疯狂式的冲击力击得受了更沉重的内伤。
林峰不仅将他击得伤势加重,同时将他宝刀也击飞了,这本是在林峰改变杀龙佩的主意后计算很精确的计划,因为龙佩这种草包式的人物,打心底便看不起他,他根本就不佩用这样好的宝刀,正好自己没有称手的长兵刃,不如借来一用,多么划算。
林峰的身子一冲而也根本就没有停留,他的左手迅速握住冲天而起的宝刀,一声怪啸,娄钟的剑已从他的脚底刺出,把鞋底边擦去一层皮,真是险到了极点。
娄钟见林峰冲天而起,并未曾击杀龙佩,心头也便一松,杀意减退了不少,虽未杀死林峰,也并不怎么遗憾。
方仪见林峰居然抢走了少帮主的宝刀,心头不禁一急,又见龙佩猛地喷出一口鲜血,心头更是惊忿交加,也顾不了龙佩伤势如何,便冲天而起,他要夺回那柄宝刀,他知道那是龙翔天心爱之物“柳眉儿”,这次本不让龙佩行走江湖,只是龙佩少年心性,又本性顽劣,逼得没法,才同意让这个宝贝儿子出来的,同时帮主夫人更是对龙佩宠爱有加,让龙佩出来,虽有两位护法相护,仍不放心,便要龙翔天把自己的宝物“柳眉儿”给龙佩防身,当然龙翔天不止这一柄宝刀,对小儿子又过于溺爱,也便答应,而此时刀却被林峰所夺,怎叫他不急,所以他立刻飞身而起,身子就像是在空中的游鱼。
林峰正自得意,终获至宝,心头的高兴劲早就盖过了一切的杀意,他将“柳眉儿”握在手中,那种感觉就是不同,那刀把上似有一种故意刻上去的小纹,与自己的手纹竟非常吻合,使人的整个心神有一种落实的感觉,非常舒服,非常奇妙。
可是方仪却不让他得意,两柄分水刺就像是大龙虾的两只巨钳,一左一右地向林峰凌空刺到。
林峰大惊,此时旧力尽失,新力未生,身体正要下降,而且头还是有些晕乎乎的,如何能够接下这样的攻击,不过这时他看见了一个东西,一个让他高兴的东西,那便是昂在楼顶的灯绳挂钩,他忙将短刃倒握,伸出两个手指一勾,身子立刻一停顿,“呼”地一下身子就像是猿猴一般横荡了出去。
方仪的两刺顿时刺空,无奈下坠。
这时酒店里的客人己经不在店内,谁都怕遭池鱼之殃,所以他们都离开了酒店,当然,有些人不想错过这么精彩的场面,都围在门口和窗口相望,不仅如此,还引来街头的很多人来观望,这的确也够精彩,刺激了,那李屠看见林峰的短刃居然把娄钟的剑削断时,一时竟忍不住叫道:“他妈妈的,林爷的刀子比老子的杀猪刀可锋利多了,要是拿来杀猪肯定又省力又省时!”
那瘦脸汉子道:“唉,要是我有林爷那冲天的本领,不说别的,你老屠家的猪都可以大摇大摆地偷来,真是好哇!”
“去你娘的大鬼头,总是打老子的主意,老子什么地方得罪了你吗?有本事就去把胖子的老婆给勾上手哇!”李屠气恼地给了那瘦脸汉子一拳道。
“息怒,息怒,算我说错了,算我说错了,别给胖子听见了!”瘦脸中年人一脸惊惧地道。
“嘘!”旁边的人捅了他一下,叫他禁声,李屠扭头一看,正是那瘦小的老头,也便细看屋里的变化。
林峰轻巧地翻落在自己的披风旁边,以脚一挑,披风立刻回到手中,那柄短刃当然也就插入腰间,“柳眉儿”换到右手捏着,神态无比潇洒,眼中闪着动人的邪光,嘴角却挂着难得的笑意,血迹依然挂于嘴角之处,样子看起来充满了一种邪异的魅力,并不是给人一种像鬼魅那种邪异,而是一种浓浓的自然之气,无论怎么看,总是有一种叫人难解的吸引力,总像是在诱惑别人。
正气是给人一种很清爽的魅力,一种让人尊敬、仰慕、崇拜的魅力,让人心静、心纯,而邪气的魅力,却总是激发人的冲动,总是让人产生欲望,本身却充满了诱惑之力,使人血流加快,这正是一种自然邪气魅力的展现。
“告诉你们青龙帮帮主,这柄刀是我林峰拿了,因为他的儿子只不过是草包、屎蛋,根本就不佩用这种刀,若他想他儿子活得命长一些,找个好奶娘重新从二字经教导起,我们之间的账呢,因为这把刀,就算是两清了,如果你们青龙帮执意要找我麻烦,我也不是吃素的,别怪我没先警告你们啊!”林峰神色傲然,毫不在乎地向娄钟与方仪大声道。
方仪的分水刺,当胸而持,一副要进攻的样子,但他却找不到攻击点,林峰有一刀在手,精神竟十分饱满,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原因,使他的气势竟好如以前,方仪根本就没有把握能够将林峰击杀,若想走的话,他根本就追不上,不由得愣住了。
娄钟也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他的确是受了不轻的伤,已经比较虚弱,扶着桌子道:“林少侠今日之惠,我青龙帮定会不敢忘怀,他时有缘定向少侠讨回宝刀。”
“好!好!我林峰有朝一日定会亲上青龙帮看看帮主他还有什么宝物可以奉给我的,我以这宝刀去换也说不定呢!”林峰笑道,当然他也暗暗心惊,刚才所受的伤也不轻,需要找个地方疗疗伤,没有个把时辰恐怕不能回到刚才那种状态,不过他却毫不动声色。
“唉呀,我的天呀,世界末日呀,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呢?啊!林大爷也在这里呀,叫我怎么做生意呢,今日真是倒了死人霉呀!”老张走了进来,便大声呼喊起来,看他那一脸悲戚的样子,似乎是真的死了儿子一般,刚才他把那具尸给办妥,还没到家便有小二通知他,林峰与几个人在这店里动刀动枪。
老张一听,一个头两个大,刚刚办妥一个死人,若再出了人命案子,这生意还能做吗,这还不说,这群人要是把桌子、凳子什么东西都给弄坏了,可叫他日子怎么过,于是便急忙忙赶回来,却看到的是一地的狼籍,怎叫他不生气,焦虑万分。
“别这样,你今日是发大财了,这几位爷都是很讲道理的,人家可是青龙帮的大人物,怎么会砸了东西不赔钱呢,不仅会赔而且还会双倍的赔的,不信你问他们。”林峰望着他那一脸哭丧的样子笑道,他现在的心情的确不错,所以才会这样温和地和人说笑,不过,他浑身散发出来的那种自然邪气,有一种使人心颤的魔力。
老张望了望林峰那种很迷人的笑容,有些不敢相信地向娄钟道:“你们就是青龙帮的人吗?我也不管你是什么人,打了东西就要赔钱,不然的话,我们就去见官!”老张的声音有些强硬,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青龙帮,也不知道在哪里,那肯定是一个小帮派,小得没有几个人知道的帮派,而此时又有林峰站在他这一方,同时又是他的地头,怎会怕他几个病蔫蔫的人呢,他当然并不知道娄钟与方仪的武功,更不知道林峰也已经受了伤。
方仪想说话,娄钟拉住了他,缓和地问道:“这里打碎的东西算一下,看一共值多少钱!”
老张一听,脸上愈显得神气活现,还以为是自己的做法做对了,心中也愈对林峰信赖,立刻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算盘,“噼噼啪啪”地一阵计算,“五条板凳,一条五两银子,三张桌子一张十两银子,一个酒壶一两银子,一个炉子二两银子,还有地上因打架流下的血污,需要清洗,桌子上的鞋印,也需要清扫,杂工费是二两银子,一共是六十两银子,一个子儿也不能少!”老张强硬地道,心中不由得得意万分,你这外地人不敲一把,你不知道厉害,心头也在暗自盘算,一条板凳赚二两银子,一张桌子赚三两,一共赚了二十三两银子,这可是真的发了财。
娄钟见老张那神色的变化,知道对方多算了很多银子,但也不说破,只是从怀中掏出一张银票,沉声道:“这是一百两银票,你不用找了,给我们三个人安排三间上房,今天要在这里住下,还要备好膳食和火炉,知道吗?”
老张一听,眼珠都瞪了出来,但还是先看看林峰的表情,因为刚才林峰正和这三人在打架,若林峰不高兴,他还得考虑是否接下这档生意,因为没有林峰的支持,这几个人要反悔,拿刀来宰他,那可就完蛋了。
林峰看了,不由得一笑道:“这是你做生意,不须要问我,只要你以为划算就行了。”
老张露出一个感激的神色,立刻跑过去接过银票,对着外面的光线一照,见果然没有假,正是“通记钱庄”的银票,心中立刻放心,银票在手中,口气不由得又硬了起来,道:“这个当然,但你们得保证不再闹事,否则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要是官府怪罪下来,我这小本生意也难做得很。”
“这个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主动找人麻烦,你现在立刻去给我准备热水和上房。”娄钟沉声道,并扶起痛苦不堪的龙佩。
“阿福,阿全,别做缩头乌龟了,赶快去准备热水,收拾上房;阿洪,快把里面收拾清理一下!”老张神情又兴奋了起来,刚才一脸的沮丧与悲戚完全消失,变得意气飞扬,指挥若定。
林峰不由得笑了一笑,大步走出酒店。
“哎,林爷,你怎么走啊,我给你准备了好酒呢。”老张不由得一急道。
林峰一愣,听到酒,立刻回过身来道:“去给我大葫芦灌一壶过来,我还有事。”
方仪狠狠地望了林峰一眼,特别是龙佩,眼中充满怨毒和仇恨,当然这一切林峰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只是望着他们的身子消失在后门口,淡淡地一笑,不过心头的震伤也隐隐发痛。
老张见林峰没有留下来的意思,只好为他备上一大壶“不归夜”,同时对外面的一干人扯开笑道:“各位朋友,各位乡亲,你们受惊了,现在已经雨过天晴,该进来喝酒的我们欢迎,该做事的请各就各位,咱大家开开心心,和和气气的不要受到什么影响,正月间嘛,应该欢喜才对,是吗?对了,今天由于情况有一点例外,我每一斤酒少收两个铜板,大家要喝快点,错过了今天,明天便不会有这么好的生意呀!”
“好哇,老张呀,可不可以赊欠一下,下次定当带钱来还你!”一个瘦弱的汉子低声下气地道。
林峰扭头根本就不看这种生意之事。
“你还欠了我五两银子没还呢,还要赊,老子这酒店好像是专为你开的,他妈的,正月间就干这种事,不赊。”老张火气十足地喝道。
“就这一次,行吗?”那汉子乞求地道。
“一次也不行,妈的!有钱就去赌,没钱来赊酒,老子没叫人催账已经看你李三很大面子了,走开!”老张十分不耐烦地道。
林峰似有些漫无目的,风很寒,虽然他并不畏寒,可是那风刮在脸上的感觉并不怎么舒爽,就像带着刺一般,林峰把风衣上的帽子给拉了拉,脑袋缩了缩,去哪里呢?手中依然握着“柳眉儿”,这种刀感虽然很舒服,但总不能这样招摇吧,那些人的目光虽然不能怎么样,可是看得人感觉总不舒服,没有刀鞘,似乎总有些美中不足,他想到了龙佩身上的刀鞘,对,有刀无鞘太没意思,不如就在龙佩身上打一打主意,不过,现在自己体内有伤,如何能够顺利地从娄种与方仪身边把刀鞘偷来呢?他想起了老贼头郭百川,这个老贼头定有方法,不过自己也不应该太差。
于是林峰大步走入了一条胡同,这是绕到“天蓬客栈”后院的胡同,林峰当然清楚得很。
“他们三人住哪几号厢房?”林峰轻问。
“刚才被林爷扁得惨兮兮的三个外地人呀?”老张神情古怪地问道。
“除了他们,我还问谁!”林峰有些不耐烦地道。
“他们便往楼上的三号、四号、五号三间房,那个被打得像癞皮狗的青年小子住在四号房,那两个中年人便住在三号和五号,林爷要不要小人帮忙,给他们这几碗汤水!”老张一脸神秘地似笑非笑道。
林峰望了望老张那古怪的神情,不由得笑道:“你是开黑店呀,我并没有说我想他们呀!”
“嘿嘿……”老张一阵干笑道:“我哪敢在这里开黑店呀,你林爷肯定就第一个不放过我,更知道林爷也绝不会因刚才的那一点小事而放在心上,只是见他们居然对林年你这么不恭敬,我想为你出口气而已吗!”
“你有这么好的心吗?你就不怕官府找你麻烦吗?”林峰虽然身具魔性,但依然对老张的话忍不住回应道。
“嘿嘿!林爷早晨教给我的一手真是漂亮之极,大不了再依法炮制一次而已,他妈的什么官府,只不过是吃闲饭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而已,要是我在尸体旁留下天妖教白无常所干,他妈的,便成缩头乌龟、王八孙子,再不敢去理会了!”老张面现得意之色地道。
“你的适应能力倒是很快呀,脑子也挺会转的,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可是人家是青龙帮之人,你不怕青龙帮来找你麻烦吗?”林峰笑道。
“什么狗屁青龙帮,我听都没听说过,连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肯定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帮会,我朱家镇也有‘百家会’呢,再加上林爷你,还怕他个鸟事。”老张大言不惭地道。
“奶奶的,你倒会想得很,居然把我也算进去,不过我得提醒你,人家青龙帮可是在鄂西很有名气的哦,连天妖教都要忌他三分,他们的帮主武功更是了得,属下有四大护法、六大堂主和上百名弟子,你百家会的一干兄弟只不过是些街头的混混而已,能称得上是好手的恐怕只有胖子一个人吧,那李屠或许也有两下子,可是跟人家比起来你们只不过是小蚂蚁一般,随便都可以把整个朱家镇给碾平,你知道吗?”林峰不由得有些认真地道,同时他心底也涌起了一个念头,一个让他心如潮涌的念头,甚至体内的魔血都有些蠢动,眼中射出奇异而有很深很深魅力的目光,连老张都看得有些呆住了,那是一种具有诱惑力,让人心血澎湃的魔力,总让人有一种愿意和他一起去杀人的冲动。
老张差点便忘记了青龙帮的可怕之处。
“我有可以让百家会抵挡青龙帮的办法,当然并不是说我们一定要去招惹青龙帮。”林峰立刻转换了一个话题,眼神转为温和。
老张一怔,旋又兴奋地道:“我就知道林爷乃非常之人,青龙帮算老几,和林爷相斗,是他们最大的不智。”
林峰也不动声色地道:“让百家会真的强大起来,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百家会不过是朱家镇的几十个兄弟自发组织起来的护镇组织而已,又没有真正的领导,更没有统一的指挥,这使百家会在有个别人遇到危难之时,大家根本不能够齐心协力,形同一盘散沙。只是在有人侵犯到镇上的利益时,才会团结一致,因此,要想让百家会强大起来,必须要先组织起来,没有组织纪律,没有教条约束,没有赏罚制度,没有人专门领导,任何组织想强大起来都不可能,如没有了这几个条件,我就是神仙也没用。”林峰说到最后语气不住地加重。
“那怎么办?”想到若百家会真的强大起来,这“天蓬客栈”可以到附近各镇去开分客栈,到那时候,谁敢不给面子光顾,老张已经迫不及待地问道。
“百家会平常有事是谁负责联系?”林峰神色平静地问道,那种邪异之气竟被这严肃的表情所掩盖。
“是由胖子带头,一般在李屠家里聚会,平日很少相聚,这两年已经没有相聚过了。”
老张有点忧色地道。
“哦,那就是说胖子便是百家会的领导人啦?”林峰问道。
“我们百家会没有规定谁是领导人,只要有一事,我们便找几个人商量,在会中我与胖子、李屠、王伯、花天几个人分量比较重一些而已,平时说的话还有人听,解决也便由我们几人找大家联系而已。”老张解释道。
“那你看,你们当中谁做会主好呢?”林峰毫不在意地问道。
“嘿嘿,这个吗!叫我怎么说呢,我这个人有自知之明,叫我做会主,肯定是不行,人人都知道我做生意的,只会打算盘,做生意,叫我管人,只能和他们算计钱,可他们无钱可计,那只好不做这个会主啦,而李屠与花天肯定也是不行啦,前者只知道杀猪,打架,叫他去管人,只会越管越糟,后者只会去别的镇上偷那些还算值钱的玩意儿,把附近几个镇上的几个大户都得罪得差不多,若让他当会主,也许会使镇内人心服,可是很难向外发展,最理想的人本来是胖子还有王伯,可是胖子这人生性懒惰,不爱理俗务,若春花不去打理‘锦绣坊’,恐怕‘锦绣坊’早就关门大吉了,所以他也不适合做会主,王伯他一心去理他的占卜之术,对世俗早就淡薄得不愿去理,叫他去做会主,当然所有的人都会同意,可是他自己绝不愿意,所以我们的百家会,到今天仍没有什么大起色,人家常家集的‘常青堡’有常元德打理,现在方圆百里都叫得响,唉,这是命!”老张神色间有些沮丧。
“那你们百家会想不想真的强大起来,并向外打出名堂呢?”林峰紧追不舍地问道。
“那当然想,可是想又能如何?人比人气死人,我们被常家集给比下去了,谁都不高兴,但谁叫咱们技不如人,不过常元德为人还很好,对我们百家会还是礼敬有加,不过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没面子,为什么我们不能对人家礼敬有加呢,为什么总要让别人显得高我们一等呢?我们总觉得他们的礼节和尊敬有点像是施舍,因此,很多兄弟都很沮丧,这两年也就没有召开什么集会了,人人都提不起劲呀,叫我们向会中的兄弟说些什么呢,年年几句老话,人都听腻了,都有些厌倦了,年年黄豆黄,绿豆绿,比人家,心都凉了。”老张竟是越说越激动,越说越伤感。
“难道你们就没想过有什么不是百家会的人能领导百家会?”林峰试着问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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