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手也是人,但他们却又像是人群的中另一种动物,具有一种辨识的天赋。他们以前未见过面,但是一见面后,无须口头的自我介绍,就已能互相认出对方来。当然,这时的环境也容易认出来,除了大桃之外,园子里没有别的人了。
豫让与朱羽对看了半天,两个人都是目光如电,像是两柄利剑,已经作了千百次的交锋。
很明显的,他们并没有把对方压倒,两个人的神情也没有任何变化,因此他们不约而同地收回了自己的眼光,像是有默契似的,发出了惺惺相惜的一笑。
先开口的是朱羽:“阁下终于来了,我从建造此庐的那天开始,已在等候阁下,虽然我可以用很多的方法邀请阁下前来,但是我却有点畏怯。”
“哦!畏怯什么?”
“我期待着你来,却又怕你来。因为阁下一来,你我之间,少不得要倒下一个,那个人很可能是我。”
豫让笑了一下道:“非死不可吗?”
朱羽庄容道:“是的!预先生对敝人可能知道不多,但敝人对预先生,却已由很多人的口中知之甚详,你我如须一战,没有胜负之分,只有生死之别。”
豫让淡然地道:“阁下对杀人很感兴趣吗?”
朱羽摇头道:“我只对剑术感兴趣,每有剑术高手来此,我就想切磋较量一下。这是每一个学剑的通病,相信阁下也是一样。”
“不一样,我学剑是为了自卫或健身,从来不想找人切磋或较量。”
“据我所知,阁下已经杀了好几个有名的剑客,都是在较技的杀死的。”
“是。我与人无怨无仇,每次动手,都是逼不得已,是那些人找上门来要杀我,我不得不自卫而已。”
朱羽笑了起来道:“那不是一样吗?你找人,人找你,反正都是为了剑,阁下如果抛弃了腰间的长剑,就不会有人来找你了。”
豫让哈哈大笑,解下腰间的佩剑,手一抛,丢得远远的,然后问道:“我已经抛弃了腰间的长剑,是否能免去我们这一战呢?”
朱羽看豫让看了半天,神色有些变了。
豫让此刻已是徒手,身上也没有别的武器,但是朱羽没有一丝轻松感觉。他仍然觉得有一凌厉的剑气笼罩着自己,就像是一个高手握着一柄剑,比在自己的眉心一样。剑手对敌,可怕的应该是对方手中的剑。
但是豫让给人的感受不是他的剑,而是他的人。他的人才像是一柄剑,至于他手中没有剑倒不重要了。
一个斗志不坚,胆气不足的剑手,只要豫让在他的面前一站,就可以使他崩溃了,但朱羽却是一个高明的剑客,所以豫让的锐气,反倒挑起了他战斗的欲望。
朱羽费了很大的劲才把心中那股拔剑而斗的欲望压制下来,看到豫让还在等他的答案,他才叹了口气道:“我不能,因为我此刻心中想斗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手中的剑,即使手中无剑。若非你是在我的家中,若是我们在郊野无人处相逢,我会毫不考虑地拔剑向你。”
豫让叹了口气:“这就是我的麻烦,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在十二岁时,手还没摸过剑,突然有两个佩剑的武士拔剑向我砍来。”
“他们是被你的煞气所激发的。”
“但我那是个未谙武技的少年。”
朱羽道:“没什么差别的。这股煞气是与生俱来的,两个武士能够向你拔剑,想必还有点名气。”
“不错!事后我才知道,他们是左右百里之内剑术最高明的武师,在一家豪门担任剑术教师。”
朱羽哼了一声:“这种最没有出息了,学会了剑术,去豪门当走狗,想来也不会高明到哪里。”
豫让道:“朱羽,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份万贯家财,剑手也是人,他们要吃饭,要养活家人,可是除了剑之外,他们什么都不会,为了生活,他们出售剑,并无可耻之处。”
“我不是说他们可耻。而是为他们叹息,剑技之初,成之在勤,只要勤演练,得手应心之后,就可以成为一个剑手了。而剑技之精,成之于心,那是更高一层的修为境界,无拘无束,无规无界,这完全要靠心志的培养,而一个听命于人的奴才是无法达到那种境界的。”
这不是他们的错,世上的穷人多,富人少,所以碌碌的剑手多,精湛的剑士少。”朱羽哈哈一笑道:“这也不见得,像阁下就未会为形所役,我听说阁下这些年来,一剑随身,经常身无是物。”
豫让道:“是的。好在我还有一技之长,我会控辔御车,农收时替人赶载谷车,以瞻活自己,农闲时还能猎些野味,将就着过日子。”
“这就是了。”朱羽道:“一个剑士之品就贵在此。求生太容易了,那怕替人做粗工,都可以养活自己。剑手的力气比常人大,身手灵活,思路敏捷,除了用剑之外,有很多可做的事,但是售剑技以求生,那就失了一个剑士的品了。”
豫让一笑道:“你可以说这种话,但是别人却不能这么想,替人做斗客的报酬很高,何乐而不为呢?一个剑手辛勤学剑,至少也要十年才能有成,却仍然要去春米绩麻以度日,这十年的辛苦又为何来?”
“阁下是认为做人的斗客无损于剑士的人格?”
“是的。”豫让道:“我认为做什么都不会损及一个剑士的品格,有的话,是那人自己把持不住而已。”
“哦?请道其详。”
“也没什么好说的,比如说吧,当剑术教师替人训练剑手,这本是很上等的工作,但是那些武士们自砭人格,要去奉承东家,仗着一点武功去欺凌良善百姓,或是助纣为虐,甘为恶奴。”
朱羽道:“端人的碗,服人的管,我所以说那些人难有大成,一正是因为他们没有自主的意志。有些事情主人交代下来,心中纵然不愿也得去做。”
豫让立刻道:“没有的事,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做与不做的权利,应该是永远操之于我才对。假如别人叫我做应该做的事,我无法拒绝,也该尽心尽力的去做,如要叫我做不愿做或是本份以外的工作,我自然有拒绝的权利。”
朱羽道:“那除非是你不想干那份工作了。”
豫让笑道:“若是开始时说好了以一年为期,工作的范围只是护宅,在这一年中,有人到他家宅来骚扰,我责无旁贷,理应将来人驱逐,若是他叫我去为他杀人,我可以拒绝,因为这不是我们预先约好的工作。如若他因此想辞退我,至少也要等到一年期满。”
朱羽道:“那些雇主们不会这么讲信用的。”
豫让道:“他也立刻就会发现,要在我的面前违信是一件很不智的举动。”
“你难道还会拔剑刺杀他?”
豫让道:“假如他只是一个伧夫,我会用剑去叫他履行前约,假如他是一个豪杰,我就会刺杀了他。”
朱羽一怔道:“朱门中还有豪杰在。”
“诸侯之中,不乏杰出之士,我所谓的豪杰,乃人中之杰,却不一定是剑客。”
朱羽摇摇头道:“我实在看不出有这样的一个人。”
豫让道:“你当然不会看出来的,因为你心中已没有别人,永远把自己高高的抬在上面,岂容他人称杰!”
朱羽笑道:“我倒没有这么狂妄。比如说,我对预兄你,就视为当代人杰,而且还有几个人,都是我颇为尊崇推重的,如楚国的齐生,越国的袁公等。”
豫让道:“这些都是当世有名的剑客。”
“不错,侯门中实在找不出一个人杰来。”
豫让叹道:“你交往的都是侯门富贵中人,但是你心中所重的却只是剑,你以剑技去衡量他们,认为他们都不如你远甚,所以才看不起他们。”
“这本来就是事实,有好几位男侯,公子听说都是技击名家,我找了个机会前去观摩了一下,结果我连剑都没拔就回来了,那种名家简直是不值一笑。”
“他们的价值不在剑。”
“他们的价值又何在呢?”
“这个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认为你以剑术的高低去评定人杰,那绝对是错误的标准。”
朱羽笑道:“这个我否认,我知道他们那种贵族,不必在剑技上表现自己,他们的事业在天下之霸业,可是我以剑为准,去衡量他们也没有错。剑可以表现他们的品格,胸襟,气度,以及未来的前途。一个人要是在剑法上仅小有所成就沾沾自喜自许,为天下第一人,这种人绝不会有大出息。”
尚武的时代,为贵族者,击剑是必修的课程,所以朱羽的分析倒也不无道理。
豫让肃然改容道:“敬闻高明,我收回我的话,并为先前的谬论致歉。”他立刻认错道歉,是朱羽意料之外的。
但朱羽并没有因为驳倒了豫让而高兴,相反的,他更为忧虑了,因为他发现了豫让虚怀若谷。一个肯自己认错,并承认接受别人优点的剑手,才是个最可怕的剑手,因为他不会故步自封,也不在乎被击败,反而在失败中吸取经验,充实自己,他一直都在不断的进步,终至超越一切的人。朱羽的心中已经涌起了杀机。豫让是他最大的敌人,现在,他已经没有把握能胜过豫让,将来,他知道必然会不如豫让的,因为他没有豫让那种接受失败的坦然。
要除去豫让,现在正是机会,将来就更为困难了,但现在又谈何容易呢?想了一下,他决定再试探一番,要在真正了解豫让的高低深浅后才付之一搏。
“预兄之说也并非没有道理,我以剑论人,有时也难以正确,因剑虽可知人,但是有很多人绝口不提剑事,令人莫测高深,自然也无法知其人了。”
豫让笑笑,点头道:“这也说的是。”
这又表现了豫让另一个人所不及的长处,他在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上,从来不表现自己,但也不盲从,他虽然不反对朱羽的说法,但并不是热切,只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探讨下去。
换言之,他不喜欢抬杠,不作口舌之争,他不在理论上去压倒对方,他重视的是实际的行动。
这副深沉与从容,使朱羽的戒心又加强了一层,现在,他更爱谨慎将事,连谈话,也要特别小心了。“对预兄所学的例子,兄弟仍然有不解之处,何以一个豪杰对预兄失信,预兄就要杀他,一个伧夫对预兄失信,预兄反倒能宽恕他呢?”
豫让微笑道:“阁下没有听明白我的话,我并没有表示过要饶恕什么人,伧夫若欺我,我只说用剑去叫他践诺,预某的行止是不受别人支使的,当去则去,没有人能留得住,不当去时,也没人能叫我去。”
“好!就算如此,两者的待遇不同,却又何故?”
豫让笑道:“豪杰背信于我,是侮辱我,是必杀之以报,伧夫失信于我,是不知我,所以我让他明白我是怎么一个人也就够了。”
“原来是这么一个道理,不过预兄把自己的这种作风公开之后,恐怕就没有人敢用预兄了。”
豫让笑道:“以前我没对人谈过,因为我还没有打算投入那一家门下,今后就不知道了,不过我若是接受聘约,也一定会在事前把我的为人说清楚,以免事后不愉快。”
“哦!预兄是打算持才求售了?”
“是的!以前我无此需要,现在我要钱了。”
“预兄现在要用钱了?做什么?”
豫让道:“付给一个债主。”
“预兄别说笑话了,你是一尾不羁的神能,怎么会欠人的债呢?”
“债不是我欠的,是别人欠的。”
“那人是预兄的朋友?”
“也说不上,只不过我觉得欠了那人的情,只有替他还这笔债才能使我心安。”
“哦!原来如此,若是别的事,兄弟或许还无能为力,要钱的话,那太容易解决了!预兄需要多少?”
“你放回莫烈的女儿要多少?”
“啊!预兄原来是要替莫烈还债?你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吗?”
“知道,他是一个杀手,一个为钱而杀人的职业凶手。”
“这种人是兄弟最看不起的。”
豫让淡淡地道:“我也一样的看不起。”
“哦!预兄既然看不起这种人,为什么还要交这种朋友呢?兄弟对于练剑的朋友从不小气,莫烈的剑术不错,他若不是以杀人为业,更多的钱,我也不会向他追讨,正因为他的职业,我才要他的女儿做抵押。”
“阁下不必解释,他确是借了你的钱,而且也暑券以女儿为抵押,到期不还,阁下要走他的女儿并无不当。”
朱羽一笑道:“预兄也见到了,兄弟家中的姬妾侍儿如云,个个都很美丽,莫烈的女儿貌仅中姿而已。”
“这与她的容貌无关。”
“兄弟只想声明一句,兄弟并非好色之徒。”
“阁下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也没关系,那个女孩是阁下用钱买回来的,阁下可以任意处置她,现在我只想知道阁下要多少钱才肯放她回去。”
“既然预兄要这个人,兄弟就把她送给预兄好了。”
“我不要她,只是替她父亲赎回女儿。”
“莫烈跟预兄有这么深的交情吗?你们是何时交成朋友的?据我所知,他从没有去过燕地,而预兄则是初莅。前些日子,他告诉我说,即将有钱还债了,我虽不知道他这次接下酬劳要杀的人是谁,不过我知道跟他接触的人,都跟预兄有隙。”
豫让轻叹一声,道:“我们碰面之后,结果,我把他的遗体送到他的家中,这时,才知道他欠了阁下的钱,他的女儿已为阁下带走了。”
“对别人,我不会如此的,对莫烈是例外。他们那一个家族全是杀手,所以我借钱给他,条件订得很苛刻,而且一到期,立刻登门索人,毫不通融。我希望他因此而激怒,找上门来,我好有杀他的借口。”
“莫烈虽是一个杀手,却不是个赖帐的人。”
“我朱羽的债他也不敢赖。”
“没有人想赖掉这笔债,多少钱才能放她回去?”
“莫烈一共欠我赤金五十镒。”
“那么我也欠你赤金五十镒。”
“预兄!莫烈女儿是赤金五十镒,我朱羽卖一个侍女可不是那个价钱了。”
豫让依然很平静地道:“多少?”
“没有价格,我不缺钱用,而且我朱羽只从人家那儿买人进来,从不卖人出去。”
豫让冷冷地看着他,良久才道:“这就是你的答覆?”
朱羽道:“是的,这就是我的答覆,你要那个女孩子,我可以把她送给你,却不能卖给你。”
“我不是向你买,只是代她父亲赎回来。”
朱羽道:“期限在昨日已满,因此她已是我的人,别说预兄只是个不相干的局外人,就是莫烈自己拿了金子来,我不同意,他也没有办法。”
豫让默然片刻才道:“看来我是非领你一次情了?”
朱羽笑笑道:“不错!当然你也可以不管那个女孩子的事,你跟她非亲非故,何况她的父亲还要杀你……”
豫让叹了口气道:“我欠了他的情!他死在我的剑下。”
“这种人早该死了,天下至可鄙者,莫如杀手!”
豫让却不想跟他抬杠,因为像朱羽那样的人,是永远不会了解莫烈的心情,当一个人要负担着几十个人的生活时。是无法去挑选工作的,他只能拣最能赚钱的工作做,而且也只能拣他最拿手的工作做。
莫烈要养活一村一族的人,只有去做杀手,替人杀死一些不易杀的人。
朱羽有钱,所以他看不起杀手,认为他们有辱剑手的品格,豫让不同意这看法。他也没有钱,但是他没有负债,所以没有沦为杀手。他无法保证自己在万般无奈,会不会出卖了自己。现在他就承受着这种压力了。这只是在他心中的冲击,外表上,豫让没有流露出一丝情绪的激动,只是淡淡地道:“既蒙朱公子厚赐,就请把那女子唤来吧!”
这表示他已经接受了赠与,朱羽很高兴,也很意外,他原以为豫让会拒绝的。在那个时代一武士们的忠贞与品德,是以恩怨分明为基础的,涓滴之受,涌泉以报。这才是大丈夫所为。
豫让接受了他的赠与,就欠了他的一份人情,因此,就不会成为他的敌人,不会向他挑战了。不管他跟豫让之间的剑技孰高执精,豫让都不可能超越他了,当两人以剑相对时,豫让必然会因为这一份人情上的负担而犹豫,无法施展杀着,而他没有这种顾虑。
朱羽很开心地拍拍手道:“来人!把莫姬叫来。”
莫姬很快就来到了,是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一脸的稚气。
她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也不是那种令人心动的女子,以当时的标准估计,她的确不值五十镒的黄金。朱羽所以肯接受她,只因为她是莫烈的女儿。他要以这番举动来表示他对杀手的憎恶而已。
朱羽手指豫让对莫姬道:“这位豫让先生,是你的新主人,我已经把你送给他了。”
莫姬的脸色忽地一变。变得那么绝望。她知道自己的父亲受托去杀豫让的事,豫让既然来到了此地,父亲一定是死了。而她将在朱家沦为奴婢,再也无法回去了。
一刹间,这个小女郎已经成长了,她盈盈地施了一礼,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主人。”
豫让点了一下头。朱羽道:“预先生乃是当世闻名的大剑客。”
豫让卑夷地看了他一眼道:“朱公子如果准备告诉她我杀了她的父亲,似乎大可不必了,我相信她已经知道了。”
朱羽脸上一红。果然莫姬道:“是的!奴婢已经知道了,家父受雇出去刺杀主人前,也知道此行的生还机会太少,要不是为了奴婢,家父绝不会答应这次行动的,主人安然在此,家父的命运已不问可知了。”
豫让轻叹一声道:“姑娘!我是不得已。令尊是一位很了不起的剑士,我们双方仅以毫发之差,不是他死,就是我亡,无法以胜负来决高低的。”
“是的,奴婢知道,莫家世代所习都是弑人的剑法,剑出必凶,不是弑人,就是为人所弑,杀人者,人恒弑之,幸好,这种生活到家父死后,就可以结束了!”
“姑娘!你不会恨我吧?”
“当然不会,而且还会十分感谢主人。”
“什么?你还感谢他?”朱羽奇道:“他杀了你父亲,使你沦为女奴,你居然还要感谢他?”
“是的!为我莫氏全族,我的确应该感谢主人,因为他杀了家父,使莫氏一族的杀手生活得告结束,今后他们会务农耕种,安安份份地度日了,其次感谢他的,是他向朱公子将我要了过去,免得我在朱公子处为奴,日子会好过点。”
朱羽忍不住叫了起来:“你跟着杀父的仇人,会比在我家中好?”
“是的!主人杀死我的父亲乃为自卫,我父亲去杀主人,是为了得金而赎女,他们相互之间都没有仇恨,主人更不会因此而恨于我,不像朱公子,你以重利贷金,又要先父以亲女为质押,目的在打击先父。”
“不错,我打击他,因为我痛你们家的行业。”
莫姬冷静地道:“那怕不是主要的原因,你打击先父,另有目的,最主要是怕他受了你仇家所雇而刺杀你!”
“什么?我会怕他杀我?真是大笑话,你们莫家的剑法胜得了我?”
“朱公子!莫家剑技兴人争胜或许不行,但杀起人却是无不中,再厉害的对手也难挡一击。
“这么说你们莫氏剑法是天下无敌了?”
“那倒不是,天下无敌的剑法是不必拼死的,我们最厉害的杀着都是与敌偕亡,怕的就是这一着,因为你太富有了,舍不得跟人拼命,你借钱给家父,要我为质,无非也是防着这一点,我若在朱家为奴,家父就不敢杀你,因为你死了,我将终生为奴,甚至会被选去生葬以殉。”
“荒唐!荒唐!预兄相信这话吗?”朱羽问道。
“别的我不太清楚。”豫让道:“但是我相信莫氏剑法中,确有击无不中的杀着。”
“莫烈却并没有能弑死预兄。”
“那时因为他临时犹豫了一下,使我的剑尖刺中了他,否则我们就是并尸荒郊了。”
“犹豫了一下?一个杀手在杀人时会犹豫?尤其是在面对一个绝顶高手时,他会有这个错误?”
“他之所以犹豫,因为我是背对着他,他基于一个剑手的尊严,不想在背后出剑,以至于我回身出剑时,他慢了一点。”
朱羽道:“他若不犹豫那一下呢?就一定能弑死你吗?预兄!我想那刹那间的犹豫绝不可能差那么多。”
豫让道:“他如不犹豫,必可刺中我。”
“只是刺中而已。并不是杀死你,我想预兄必已觉察剑发的方位,回身时已避开要害与正锋。”他不愧为击剑的大行家,虽未目睹,对双方的交手状况竟能充分的了解,所作的推测十分正确。
豫让冷冷地道:“他那一剑的确威力无匹,但因为未抱俱死之心,速度与威势已自弱了一半,再加上临时的犹豫,仅得剑势的两三分威力而已。”
朱羽道:“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可耻之处,他们想杀人,却又怕自己被杀死,再厉害的剑式在他们手中也无法发挥出来。”
“朱公子在与人比剑时,就不怕被人杀死?”
朱羽傲然道:“我若与人比剑,全神贯注,身人剑中,意与剑合,根本不去考虑生死的问题。”
豫让笑道:“好!闻聆高论知道朱公子已深得剑中三昧,他日有幸,希望能与朱公子切磋一下。告辞!”他拱了拱手。
朱羽道:“预兄要走了?”
“是的!多承厚赠,敝人十分感激,容再会,现在我要送这女孩子回家。”
“什么!预兄要送她回家去,不是留在此地?”
“留在此地干吗?”
“兄弟将她送给预兄,就是要侍候预兄。”
“我飘泊成性,四海萍寄,从不要人侍候。带一个人也不方便。还是她回家去的好。”
“预兄不必带着她去游历,此地已经在专为预兄所辟的客舍,预兄把她留在这里好了。”
豫让道:“朱公子盛情可感,但豫让是一个不识抬举的人,朱公子的好意心领了。”
朱羽道:“预兄莫非是不屑赐顾。”
“朱公子要如此想,豫让十分遗憾,朱公子虽备华屋以待,但是豫让没有居住进来的意思。”
这是断然的拒绝了。朱羽一下子感到很难堪,顿了一顿后才道:“朱某备舍以候大驾只为表示对兄的敬意,预兄自然有不住的权利,只不过这个女子。兄弟是准备安在预兄的宾舍中的。”
“在此以前,朱公子有作任何处置,但既蒙相赠,如何安顿她就是豫让的事了。”
朱羽冷笑道:“预兄要带她上任何地方去,兄弟都不便干涉,唯不能送她回家,那样一来,预兄博得侠名,却陷兄弟为小人了。”
豫让哈哈大笑道:“朱公子会说这句话。当初就不该把这女孩子给带来了。”
朱羽神色为之一变,也意会到自己的失言了。把莫姬从家中带来,原是她父亲画押立约的,到期还不出钱来就以女儿作抵,也是莫烈自己答应的,立有文契为凭,这是无可抵赖的,朱羽只是照约行事,无可厚非。可是自己无意中一句话,被豫让拿住了话柄,竟像是承认那是一种卑鄙的行迳了。一时之间,他感到很下不了台,呆呆的看着豫让带着莫姬向前走去,竟一筹莫展,他当然不甘心让豫让就这样把人带走,可是一个剑士的尊严又使他拉不下脸来拦住他们,因为他毕竟是有身份的人,不是市井无赖。所以他只是张了张口,却没有叫出声音来。
可是豫让他们也没有真正地走出门去,他们才走到角门边,就被一个人挡住了,那是一个很普通的人。穿着普通,长相也普通,是那种在街上随时可见,而即使见过了五六次,却仍然不会记住的那种人。
这个人实在太平凡了,但此刻却给豫让一个绝不平凡的印象,因为这个人挡在门口,竟使豫让站住了脚步,好奇地望着这个不起眼的中年人。
月洞门很宽,最宽处有一丈多阔,那中年人身子却很窄,宽不到两尺。即使他挡在正当中,也不见得能阻住去路,但豫让却为他停住了,在他身前丈许处就停住。
这人空着双手,身上也没有佩戴武器的形迹,但却能发出一种无形的阻力,挡住了豫让。当然!这种阻力实际并不存在,那只是高手之间一种互生的感应。感应到。再进前一步,就将受到对方的威胁,就跟豫让身上所含的煞气一样。
那中年人倒是自己先开口了,他很客气地一拱手道:“预大侠,在下复姓公孙,贱名一个梧字,梧桐的梧。”
豫让一抱拳道:“公孙先生有何指教?”
公孙梧笑道:“不敢当!敝人蒙少东朱公子不弃,忝为内宅总管,刚才听见敝东与大侠的争执,因在职掌之内,故而向预大侠有所指教。”
“公孙先生太客气了,有何见教但请吩咐。”
公孙梧一笑道:“这个姓莫的女子,大侠不能带走。”
“此女蒙朱公子见赐,已是豫让的人。”
“这个敝人知道,敝人身为总管,自然知道这些事,敝东朱公子心慕预大侠为当代奇士,所以预开精舍一间,不管大侠来与不来,屋子都为大侠留着。”
“朱公子见爱盛情,豫让十分感激,只是豫让生性疏懒,过不惯这种豪华的生活,盛情只有心领了。”
“开室以待,只表示敝东的敬意,预大侠住不住都没关系,但这个侍女,预大侠却不能带走。”
“哦!为什么呢?阁下要知道,她是我的人。”
“预大侠,你住在那屋子里,她是你的人,你不住那所屋子,他也是你的人,除非敝主宣布了那栋屋子另换室主。此事才可作罢,因为这女侍在买来的时候,就是安置在剑庐,专为侍候预大侠的,就像是在室中的被褥卧榻一样,专为预大侠而设!”
豫让皱眉道:“阁下能否说得清楚一点?”
公孙梧微笑道:“敝人说得已经够清楚了,莫姬虽为敝东所赠,却只是为侍奉大侠起居,可不是把人送给大侠,大侠可能没有太多在人家作客的经验,所以不太清楚。有很多富家豪门,招待客人居住时,都有特遣的姬人,指明相赠,也只是在居客的期间专侍一人而已,客人走了,她们仍然是归还主人。”
豫让一掀眉毛道:“那有这种事!”
“这可不是在下胡调出来,预大侠可以去问问别人,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规矩。”
豫让道:“预某就不知道!”
“那也许是预大侠志行高洁,不践富贵之门,所以不了解这些俗情,但敝东却是富贵中人,行事当然是依照一般的习惯,不过预大侠虽未在富豪家作客,却一定在逆旅中栖过身吧。敝人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大侠住进客栈,那间客房以及房中的被具都暂为大侠所有,店家自然不能再谈别的客人住进去,但大侠在临走时,却也不会将被褥带走吧?”
这家伙能说会道,竟将豫让说得怔住了,大声道:“现在是一个人,不是物件!”
公孙梧道:“一样的,因为她是由她父亲亲署典身文契卖掉的。她是个家奴,没有自主的,否则敝东也不能把她任意送人了,大侠以为然否?”
他仍是在笑着,态度也很客气,但是豫让却恨不得朝他脸上捣一拳过去。
公孙梧朝莫姬道:“莫姬,我的话你都听清楚了?因此你也别想回家去,老老实实地呆在剑庐,目前公子对预大侠尊敬得很,剑庐中不会易主,也不会要你侍候别的人,但将来就很难说了。”
豫让厉声道:“阁下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敝人只是以总管的身分对一个侍女作工作的指示,要她在剑庐尽心侍候大侠,至于将来,敛东如果对预大侠失去了尊敬,或是要将剑庐款待另一位嘉宾,那时她就是属于另一个人的了。”
豫让看了他一眼,目中充满了杀机,但是公孙梧居然毫无惧色,没有一点退意。
豫让忽地回头道:“朱公子!贵总管的话作何解释?”
在豫让逼人的目光下,朱羽居然一失常态,退了一步道:“预兄!我说的话算数,预兄乃当世奇士,我也不敢以那种世俗的礼法来拘束预兄,我说把她送给预兄,就是放弃了一切主权,不过公孙先生是寒家的总管,莫姬归他所辖,预兄要带人走,也须他的同意。”
豫让道:“在这里朱公子居然有作不了主的事?”
朱羽道:“的确如此,公孙先生是我的好友,他替我管宅子是出之我的请求,所以我必须尊重他。今天这件事,我若坚持,自然也可以命令他,但我不愿如此,在他的职权范围内,兄弟不便干涉。”
豫让笑笑道:“很好,朱公子如此敬重他人,预某十分倾折,有了朱公子这句话,预某自向公孙先生商量便了。”
他传过身来,面向公孙梧:“阁下听见朱公子的话了吗?”
“听见了,那是敝东对大侠的解释,却非对在下的令谕,因此在下仍然要坚持规矩。”
豫让淡然道:“预某不懂规矩。”
“那么预大侠现在应该学一学了,敝东的宅第不比江湖,做客人的须有分寸。”
“预某粗顽得很,一向不知道什么叫分寸,预某以为只要道理上无厥,做任何事都不会回头。我对着莫烈的遗体,答应过要把他的女儿送回。”
公孙梧顽强地道:“我说不可以。”
豫让冷冷地道:“朱府若是换一位经营就能通融了。”
“也许,但是在下现在却干得好好的,无意让贤。”
豫让一拍腰中的长剑道:“但我的剑却不这样说,它说公孙先生如果不肯让路,就必须让位。”
公孙梧看也不看一眼,傲然地道:“预大侠,在下虽然默默无闻,却不会被你的名声吓倒,虽然空着一双手,也不会被你的剑吓倒,你若要带着这个侍女离开,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从我的身上跨过去。”
豫让逼前一步道:“既然只有一个办法,预某也只有一试这个办法了。”
公孙梧张开双臂,作了个拦阻的姿势,豫让则手握剑柄,一步一步地逼过去,他的身上,开始也射出了浓浓的杀气,每当他心中涌起杀机的时候,这种杀气就特别的强烈,彷佛是一张拉满的弓,搭上了一支磨亮了的长箭,直接地对着他的敌人,箭虽未脱弦,但已是一种强烈的威胁。
公孙梧的身子没有动,张开的双臂也没有改变姿势。豫让走到五尺处,那是能迫近的最短距离,剑长可及。
再进一步,战机就触发了。
豫让道:“阁下的兵刃呢?”
公孙梧道:“不必,我是领死的,不是杀人的,预大侠的剑不必容情。”
豫让道:“好,那我就遵命了。”
他又跨出一步,呛然轻响中,长剑离鞘,一道寒芒,指向公孙梧的前胸,公孙梧昂然不动。豫让忽地剑势一变,离开了他的前胸,摔向对方的右臂。
公孙梧这时有了动作,一面移动身驱,一面的挥动左手,长袖卷住了豫让的剑刃,摔向一边,但是他仍然晚了一步,叭地一声,一条臂膀,连着宽大的衣袖掉落地面。
公孙梧身形跳过一边,但右臂已失,断处血如泉涌。
每个人都愕然地看着豫让,似乎不相信所发生的一切,连公孙梧本人都不例外。
只有豫让从容地收剑回鞘道:“公孙先生是位很讲理的人,他已经让开路了,我们走吧!”
莫姬的脸都吓白了,她虽是个以杀人为职业的剑客的女儿,而且也学过几天那种杀人的剑法,但似乎没经过这种血淋淋的场合,吓得直发抖,连路都走不稳了。豫让只有扶住她,缓步向外行去,经过公孙梧的面前,他目中又射出了慑人的神光,这次却不同了,居然把公孙梧吓得退了几步,失血的脸色雪白。
朱羽看他们要走远了,才大声叫道:“站住!”
豫让冷冷地站住道:“朱公子莫非又反悔了。”
“笑话,朱某言出如山,那女子你只管带走,只是预兄必须作个交代。”
“预某有什么好交代的?”
“预兄乃预一代技击名家,公孙先生纵有不是,但他再赤手空拳之下,预兄怎能对他下手?”
豫让冷笑道:“朱公子,他当真是赤手空拳吗?预某虽然孤陋幂闻,但铁袖藏衣的无影剑客,还是听过的。”
“什么?你认识无影剑客?”“不认识。这是江湖上最神秘的一个人,貌不惊人,才不出众,杀人无数,从不留名,因此极少有人认识,但是谁遇上谁倒霉,他看上去赤手空拳,但是左手铁袖能卷人兵刃,右手暗藏利刃突出伤人。”
“预兄认为公孙先生就是无影剑客?”
“是的!所以预某先下手为强,斩落他的右臂,也幸亏我用了这一着,否则他的左手铁袖卷住了我的剑,右手藏刃突出,将是要我的命了!朱公子如果还要证据,不妨掀开地上那倏断臂的衣袖,当可发现其中藏刃。”
朱羽轻轻一叹道:“不必了。公孙先生受兄弟借重了,兄弟自然知道他的真正身份,只是兄弟还有一点不解,据兄弟所知,预兄绝未见过他。”
“不错,事实上见到他的人也不会认识他,知道他的人则已丧生他的无影剑下了”
“但预兄却能早烛先机,抢先出手。”
“预某可没有抢先出手,等他的招式发动,预某的剑才正式递出去。公孙先生想要我的命,预某只取他一臂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朱羽摇摇手道:“这些都不去谈它了,兵刃相见没有不凶的,预兄就是杀了他也没什么不对,兄弟要请教的是,预兄何以能确定他是无影剑客而突取他的右臂。”
豫让道:“这个是他自己告诉我的。”
“是他自己告诉预兄的?那不可能吧,公孙先生在杀人之后,没有留过名号,更不会事先透露身分。”
“有些事是无须诉之言语的,公孙先生既知预某乃一武夫,仍然敢阻我去路。预某剑已出鞘,他仍然空着双手,这说明了他必有所恃,而且朱公子富甲天下,家中养士百人,断然不会聘一个凡夫来做总管,而这位公孙先生却偏偏名不见经传,貌不足惊人,算来只有一个无影剑客合乎条件,只要花点精神,一想就知道了。”
“预兄这个推测倒是十分近情近理,只是尘世间有很多人不愿闻名而身蕴奇技者,怎见得他就是无影剑客呢?”
豫让道:“风尘成名或隐名之奇人异士,公孙先生却不是这类人,他身上杀气重重,远隔丈许,预某就感觉到了。一个满身杀气的高手,绝非高蹈的隐士,因此他必是知号而不留名的无影剑客,尤其是他一再强调自己赤手空拳,欲盖弥彰,越发令人容易认定。”
朱羽动容道:“佩服,佩服,预兄这天下第一剑手确是名不虚传。”
“朱公子,预某练过几天剑。勉强可以算个剑手,天下第一之誉,却愧不敢当。”
“预兄太谦虚了,朱某不是轻易许人的,高明当前,朱某岂能失之交臂!”
“公子,先前预某觉得你还像个英雄,可是经过公孙先生一试之后,预某很失望,实在不敢高攀。
朱羽脸上一红道:“预兄别误会,公孙先生故意留难,仅是一试预兄的剑技而已。如若预兄连他这一关都过不了,兄弟也就没兴趣求歇了。”
“哦!在朱公子府上做客,都要经过一试吗?”
“是的!任何人都难免一试,不过只有像预兄这种名家高手,才由公孙先生亲试。”
豫让冷笑道:“在下就是为这件事情对朱公子不满,因为这种试法太卑鄙,设若那位被试者阅历较差,再有高明的剑技,也难以防范他的暗算。”
朱羽脸上微红道:“公孙先生的战法或许不合常规,但绝不是暗算,他总是先向对方挑战,激起对方的斗意,兵刃出手后才贩战的,而且在下以为一位剑客,不能光靠剑技高深,必须要与经验,阅历,推理,思考,应变,判断等能力相合,才够得上被称为高手,就像预兄刚才所现,兄弟十分心折。”
“你还是要我留下作客?”
“固所愿也,但兄弟知道预兄对兄弟这个人已经颇多成见,这个可能已经很少,因此兄弟但求与预兄一博。”
豫让道:“朱公子!你有家有业,犯不着跟我这种江湖流浪汉来争胜负”
“预兄说这话就太俗气了,兄弟虽然薄积货财,但这些财货对预兄而言,并不算回事”
“预某身无分文,所以不把钱财放在心上。”
朱羽一笑道:“兄弟恰恰相反,兄弟腰缠万贯,所以也能视钱财如粪土。”
豫让微微一笑道:“凭朱公子这句话,尚可一战。”
朱羽大笑道:“兄弟知道预兄会答应的,否则兄弟则不惜动用万金,千方百计,也要把预兄激得来登门求教的,预兄答应了,就省了很多事。”
豫让道:“时间,地点?”
朱羽微笑道:“虽是一战难免,倒也不必太心急。预兄把身边事料理一下,等到个适当时机,心中一无牵挂,那时再来好好地较量一下。”
“预某子然一身,无牵无挂。”
“这倒不能如此说,比如说,预兄先把这个女子送回家去,把她作个妥当安顿。否则预兄离开了,兄弟又可以上门去把她捉回来。她的典身文契还在兄弟这儿。”
豫让脸色一变,朱羽道:“人可以交给预兄带走,那是心敬预兄,人在你身旁,兄弟绝不干扰。但是那一纸文契是兄弟花钱买来的,兄弟是个生意人,在商言商,不能白受损失。”
豫让终于一松神色大笑:“说得好,朱公子,说得好。”
朱羽道:“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兄弟对莫家的人没有好感,不能白便宜他们,否则兄弟就不会要莫烈着下那一卷文书,这人情也轮不到预兄来做了。”
豫让道:“预某明白了,告辞,不日再来候教。”他拱拱手,回身拉了莫姬迳去,这次没有人再拦阻他们,只有朱羽的目中洋溢着异样的神色。
公孙梧已经停止流血了,虚弱地过来道:“公子,这个人的剑太快了,是个可怕的对手。”
朱羽道:“公孙先生受苦了。”
公孙梧看看那条断臂道:“没什么,少了那条手,老朽今后或可安享余年了,世上也不会再有无影剑客其人,虽然老朽以往从未失手,但老朽却一直担心那天被人识穿了袖中藏刃之秘而性命不保,有今天这种结果,老朽已十分满意了。”
朱羽一怔道:“先生以前不是这么消极的人呀。”
“公子或许不知老朽只是强颜逞能而已,心中却无时不充满恐惧。杀人越多,杀死的对手越强,老朽的恐惧也日深,老朽知道,总有一天,会遇上一个强得我杀不了的人,那只有被杀一途了。”
“这个豫让果真很强吗?”
“是的,他出手之快,剑气之强劲,都为老朽生平未见,老朽的双手不是同时出动的,左手铁袖在先,准备卷住他的兵刃,再出袖中藏刃攻击,可是他却剑发在后,取了老朽的右臂,才为老朽的左袖卷住……”
“你出手在先,你却是被动,他的剑是主动,你自然要慢了一步了。”
“不!老朽一直在主动,左袖卷中他的剑,也是预料的位置。在老朽的感觉中,似乎右手的攻击也发出了,只不过那仅仅是老朽的感觉而已,事实上老朽的右臂已非吾所有,离体落地了。”
从断臂到有感觉,当然是有一点时间,不过那只是极短的一刹那,在这一刹那间,公孙梧根本没有看见豫让的剑有过变化,否则他一定会去保护自己而不急着去捕捉对方的兵刃了。
公孙梧也称得上是高手了,他的感受,使朱羽对豫让有了较深的认识,因此,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等了很久,朱羽终于问出了一句在心里憋了很久的话:“先生,我若是向豫让挑战,可以有几分胜机?”
公孙梧沉思有顷,才凝重地道:“公子若是肯听老朽的劝告,最好不要去找他决斗。”
朱羽脸上涌起了一阵失望之色,公孙梧的话不是直接的回答,但是已经告诉了他想知道的事。顿了一顿后,他又皱眉道:“先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我平生最大的志愿,就是剑技上称雄,不使一个人超过我。”
公孙梧含笑道:“公子,请恕老朽直言无状,豫让的名气是最响亮,但他并不是天下剑技最高的人。”
“那为什么别人会称他为天下第一剑?”
“这个老朽以前一直不知道原因,今天总算明白了。那人先天具有一种异禀,就是在气势上能压倒别人,那怕是剑技高于他的对手,在决斗时,都为他的气势所盖,以致于无法尽其所长,反而折服在他的剑下。”
朱羽动容道:“先生高见,刚才,他跟先生对峙之时,我站在五丈之外,却能感到他那股凌人的锐气。”
“公子如果是站在丈许的距离下,会更感到那股凌人的气势。老朽平心而论,今日之败,实为气势不如,老朽的铁袖藏刃,都得力于一个快字,在他面前,斗志已衰,哪里能快得起来。”
“这么说是永远也无法击倒他了?”
公孙梧想了一下道:“这倒也不尽然,公子若能培养本身的意气,在势态上胜过他,即可稳操胜券。”
“哦,这气势又是如何培养的呢?”
“一般养气的工夫都可以增强气势的,如邀游名山大泽,扩大眼界,心胸开阔,善养所行,无愧无作,广博见闻而无惑,心无所系,素行无亏,抱元守一,乃得无忧,无惑,无惧,得圣三界,气势自壮。”
朱羽笑了道:“先生,那就成了圣人了,你知道我是做不到的。”
公孙梧一叹道:“是的!老朽也知道若要达到那个境界很难,但是豫让却是在那些条件下培养他的气势。他邀游万里,以广所闻,老朽听说他也很用功读书,以养其志。他身负奇技,却敝弃富贵而且不近女色,无欲而后刚,乃使他所向而无敌。”
朱羽忽然一笑道:“先生,我没有办法增强自己的气势,但却可以设法削弱他的气势。”
“那恐怕不容易。他那个人很难于授而使之挫折。一个人的气势受挫,只有几种原因,如耽于酒色,沉缅于荒嬉,受屈于匹夫,因顿于病榻!他一样都沾不上。”
朱羽笑道:“可以叫他沾上的,他把莫姬带走了,那就是一根栩子,把他拴住了,使他非往那个圈子里钻不可。”
“莫姬?那只一个小女孩,而且仅只薄具姿色。豫让是为莫烈之故,才坚决要带她走的,他们之间,绝不会有什么暖昧的情事。”
“这个我知道,莫姬若是绝色,我也不会放她走了,豫让要这个女孩子,只是为了道义。”
“公子既知如此,又怎能利用莫姬去拴住他呢?”
朱羽道:“莫姬可以把豫让留下来,豫让留下之后,就会慢慢的失去他的锐气了。”
“公子!你究竟打算怎样做呢?”
朱羽一笑道:“我的方法先生不会赞同的,所以先生还是不必与闻的好。”他说完之后,似乎很得意,拍拍手召来了一个人,低声吩咐了几句,那人喏诺地答应而去。
公孙梧道:“公子,你可是吩咐张才去对付豫让?”
“是的,这个奴才别无其他长处,却会巧言令色,狐假虎威,见风使舵,察颜观色,是个十足的小人。”
公孙梧鄙夷地道:“这种人能对付豫让?”
朱羽道:“小人有小人的用处,君子可欺之以方,我都做不出来的事,小人最能胜任,你看好了,张才定能够把豫让请回来,乖乖地住进剑庐。”
公孙悟道:“住进来又如何呢?”
朱羽道:“住进来就好办了,豫让虽然不近女色,却豪于饮,我只要供上美酒佳酿,他一定不会拒绝,尊他喝上两三个月后,已经是一头醉猫了。”
公孙梧一叹道:“公子,到那个时候,任何人都能够击败他了,你纵然是胜了他,又有什么意思呢?”
朱羽微笑道:“没有意思,但豫让从我的剑下倒下去却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江湖上高于豫让的剑客不多,我迈向天下第一又近了一步。”
公孙梧看着朱羽,目光忽然变得很陌生,涩声道:“公子!老朽一臂已残,今后在公子门中已无可效力,请容老朽告辞。”
朱羽道:“先生怎么忽然想走了?我对先生的恭敬不减,今天迎斗豫让,是先生自己要出来的,可不能怪我。”
“那当然不怪公子,老朽久闻豫让之名,始终存着一较之念。今天既然有了机会,自是不肯放过的。”
“先生太过心急了,应该先观察他一下,知已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先生这一条手臂断得太可惜了。”
“老朽倒不以为然,老朽仗着那一式铁袖藏刃杀过不少人,内心常感怔仲不安,经常预感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死在剑下,这次伤残一臂,老朽深感侥幸。”
“不见得,先生断的是藏刃的右臂,左手铁袖,只能防御而已。已无攻击之力,先生当年结仇不少。若是离开了此地,难保就没有仇家会找来。”
公孙梧一震道:“没有人知道老朽是无影剑客。”
“以前或许无人得知,今后难说了,至少有两个人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公子说的是豫让和莫姬?他们应该不会告诉人的。”
“这可难说,何况,在这儿也有很多人目睹先生与豫让之战,先生若是走了,也难保他们不说出去。”
“老朽留在此地,也会有人知道。”
“可是没有人敢上此地来找先生报仇。”
公孙梧脸色变得很难看,沉声道:“公子,老朽虽失一臂,相信还有自保之力,若是谁以为老朽是个残废,就可以欺负了,他可以试试看,告辞。”
他作了一躬,向门外行去。
朱羽道:“先生怎么说走就走呢?至少也要等我略表心意呀!”
公孙梧回头道:“不必了,老朽来时也是突然而来,没有通知谁,所以也希望能悄悄地走。”
“先生的行李藏书呢,那总该带走吧?”
公孙梧道:“那些东西不是老朽的,老朽无权带走。老朽为公子执役三年?蒙公子厚赐的金帛,都已着人带回家乡购买了田地,此去务农足可赡养余生……”
朱羽倒是一怔道:“我怎么不知道?先生的家乡在何处?”
“对不起,这是老朽唯一的秘密,一个学剑的人,与人结仇难免,所以老朽安排了一条退路,亦为避仇之意。今后世上已无老朽这个人,公子自然也不必问了。”
“三年宾主相处融洽,先生何太绝情!”
“老朽知道公子用人唯才,老朽一臂已残,对公子已无可效力之处,故而请去。”
“先生的长才可资借重处仍多,何况我说先生担任的是内宅总管,无须先生动刀抡剑。”
“内宅职次分明,根本无须总管,老朽唯一可用的是袖中之藏刃而已,老朽之断臂尚在地上,公子研究一下,即知藏刃之秘,老朽留此报公子而全宾主之情,想必也够了,请公子容老朽自去。”
朱羽微微一震道:“先生如此一说,倒使我不安了。”
公孙梧继续向前走,但朱羽忽地朝远处做了个看不见的手势,公孙梧才走到一株大树下,忽然树后转出两个佩剑的汉子,一个人叫道:“好啊,公孙先生,原来你就是袖底藏刀的无影剑客,还我兄长的命来!”
公孙梧一怔道:“苏敬,苏穆,你俩真是活见鬼了。你们是孪生双胞,那来的兄长,再说我从没有杀过一个姓苏的人,几时与你们结仇的?”
苏敬冷笑道:“我们本来不姓苏,因为父亲早死,长兄被杀,母亲带我们再嫁苏姓,因而才姓苏的。”
“那……你们原来姓什么?”
“这个你就不必问了,反正我们的兄长是死于铁袖藏刃之下没有错,今天找到了你,可放不过你了。”
公孙梧回头看时,朱羽却已进入屋中不见人影了,乃冷笑了一声道:“不管你们所说的是真是假,老朽知道朱羽绝不会轻易放我离开,尤其是参与他机密的人,以前我也为他在暗中截杀过几个想私下离去的心腹,想不到今天却轮到我自己了!”
苏穆道:“你少胡说,我们是为兄复仇而找上你,与朱公子无关。”
苏敬也道:“他跟你在一起的,你过来时,他没有跟着过来,我们就堵住你,根本没有见过公子……”
公孙梧一笑道:“二位,别再说了,越描越黑,老朽干过你们的工作,还会不懂这一套吗?朱羽要除去谁,只要一个手势,何必开口呢?你们动手吧。”
苏敬见他说开了,倒是有点不好意思,讪然道:“公孙先生,以往多承照料,敝兄弟十分感激,你知道此刻得罪不是我们的本意就好。”
公孙梧一叹道:“朱羽好客之名闻于天下,但最好是只做一个普通的客人,否则就会很悲哀了,贤昆仲也是知名之士,不想也陷了进来,今后你们是否打算一辈子卖给他了呢?”
苏穆喝道:“公孙老儿,我们的事你少管,你袖底藏刃,杀人不少,仇家迟早也会找上你的,倒不如成全我们吧!你死在这儿,至少还能落个厚葬。”
呛然长剑出鞘,苏敬也抢剑攻了上来。公孙梧只剩一条左臂,而且失血很多,体能衰退,但是他在两支长剑的夹攻下,仍然不受威胁,左袖挥动时,飒飒有声,把攻势都化解开了。
苏氏兄弟也是有名的剑客,在朱羽的宾馆里,居元字号宾舍,享有一等待遇,造诣确是不凡,他们合力截杀一个新近残废的老头儿,居然久战无功,不禁大为焦急,尤其他们知道他们的主人还在边看着,更感脸上无光,因此两个人猛喝一声,同时向前扑进。
这俩人一向联手作战,心意相通,一喝之后,招式配合无间,再又剑变幻出一片剑幕,把公孙梧的前后左右都封死了,剑光如电。这是一手必死的杀着。
公孙梧对他们的战法却深为了解,双腿一屈一伸,身子平空拔起,这是唯一能脱开这一式杀着的解法。
两剑都落了空,但发动攻击的是两位高手,他们的攻势,也是连续而完整的,剑尖上扬,分扑左右,蓄势待击。他们在等待公孙梧落下来,等落到一半时,剑势发出,那老儿身在空中,行动不便,咔嚓一声就完了。
苏敬与苏穆都仰着头,目光盯紧着他们的猎物,眼前已经出现了一片尸横腰斩,血肉横飞的景象了。
他们也都看见了公孙梧在空中扬了一下腿,似乎也听见了叮叮两声轻响,这就是他们在尘世间最后听到的声音。
公孙梧的身子垂直降落,两个狩猎者却没有发动攻击,当公孙梧的身子如一根竹竿般插立在地上时,两名守伺的攻击者差不多前后砰然仰倒就地,喉头激射出大量的热血,把地上染得一片殷红。
远处树后有锵然轻响传出,那是一个人拔剑出鞘的声音。
公孙梧没有回头看,也没有任何动作,只是淡淡地道:“公子,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你如果认为自己出手能杀得了老朽的话,那就太冒险了。”
他似乎已经知道树后躲着的是什么人了,故而断然地发出了警告。
树后没有回答,片刻后,叮然轻响,那是长剑归鞘的声音,朱羽果然是不肯冒险的。
公孙梧又哈哈一笑道:“困兽之斗是最危险的,老朽已是风烛残年,此去不过苟延残喘而已,公子难道就不能高抬贵手,放过老朽吗?”
“哈……先生言重了,我只是耽心先生万一遇上了仇家无法自保而已,现在看到先生英雄依旧,我就放心了!望先生今后多加珍重,后会有期。”
“多谢公子关心。老朽只要走出这个大门,公孙梧这个人也将从世上消失,因此老朽敢说后会无期了。”
说完他又举步前行,自始至终都没有回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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