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正在下雨,而且雨势愈来愈大。
老卫的衣衫湿透,头发也湿透。
但我并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带雨具,因为他变成落汤鸡,并不是一件大事。
比变成落汤鸡更令人惊诧的是,他的两边面颊,不知如何竟然高高地肿了起来。
我再看一眼,已看出那是拳击所造成的伤害。
老卫竟然在护送聂院长回家的途中,遭遇到不明来历的袭击,而且他中的是群拳,显见对方并非一般等闲之辈。
老卫当然是个会家子,就连我的拳法,也有若干招式是由他所传授的。
虽然,拳怕少壮,他年纪渐渐大了,拳力肯定颇不如前,但等闲之辈三、五、七人,仍然绝不是他的对手。
能够令他的面颊饱受重创的,定必高手无疑。
要不然,便是重殴的结果……他孤身一人,好汉怕人多,蚁多踩死像……但答案却大大出乎意料之外。
老卫分明已受了重击,但他却道:“一点点皮外伤,不打紧!不打紧!”
我眉头大皱,道:“只怕你的颧骨也已给人揍得破裂,这是重伤!不是不打紧的皮外伤。”
老卫道:“我……我挺得住!我没事!你别噜嗦!求求你不要在我面前噜噜嗦嗦!”
我的眉头皱得更紧。
每当老卫说话冗赘的时候,他就一定出了某种问题。
我担心他的神经线已给人揍得乱七八糟。
我拍了拍他粗壮的肩膊,道:“对方有多少人,七、八个?
十五、六个?还是二、三十个以上?”
老卫摇摇头,没答话,只是伸出了一根手指。
我和小高互望一眼,两人的神情都显得有点诧异。
只是一个人,便能把老卫揍成这个样子,其人的身手,绝对不容小觑。
老卫的说话渐渐减少,我不再担心他会神经错乱,但却无法不担心和他一起上路的聂院长。
“聂老先生怎样了?”我问。
老卫没有回答这一点,却道:“我败了!真的败了!”
我一怔,半晌才道:“你在跟别人决斗吗?”
老卫点了点头,道:“不错。”
我追问:“对手是什么人?”
老卫忽然笑了,那是苦笑。
他道:“你不会相信的,一定不会相信。”
我给他这种态度气得啼笑皆非,便故意讽刺他一下。
“跟你展开决斗的人,莫非是聂院长吗?”
小高立刻轰然大笑起来,直至我厉视着他,他才把笑声收敛下来。
岂料老卫却在这时候颔首道:“你猜对了,正是聂院长!”
我陡地呆祝然后,我也很想像小高那样轰然大笑,因为我联想到一个世间上最荒谬的笑话。
可是,我的笑意还未充分展现,脸上的肌肉已然僵硬。
因为我在这霎时间,看见了老卫的眼神。
只见老卫的眼球,红得像是火焰一样,但在他瞳孔里暴射出来的寒芒,却仿佛足以冰冻整个世界。
看见他那样的眼神,又有谁还能笑得出来了我笑不出,小高更不敢笑。
但我仍然无法相信他的说话。
聂院长是个连走路都摇摇欲坠的百龄老人,他绝不可能跟老卫决斗,更不可能给予老卫如此严重的伤害。
虽然我笑不出来,但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而我这种看法,也是任何正常人都会作如是想的。
我再拍了拍老卫的肩膊,同时叹一口气,道:“你太疲倦了,去休息休息罢。”
老卫却只瞪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他若不是老卫,他若不是已经给人揍得七荤八素,我一定会在这时候大吼:“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但老卫并不是寻常人,虽然他是我的管家,但在另一个角度看,他也是我的亲人、我的长者。
我再狂野,也不能在这时候对他无礼。
他瞪着我,我除了耸一耸肩,再叹一口气之外,还能把他怎样?
最后,老卫一声不响地回到他的房间。
他在房里休息也好,在房里抱着枕头嚎哭也好,此事已暂告一段落。
因为我和小高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必须处理。
将来如何为老卫报这一箭之仇,那是将来的事。
我叫小高立刻拨电话找他的新婚太太,我们要尽快跟司徒九会面。
司徒婉婉在家里,很快就接听了小高的电话。
小高问:“岳丈大人在什么地方?他要见袼云,洛云也很想见一见他老人家。”
司徒婉婉冷冷地说:“你不是已经买了机票,要洛会长陪我们一起去度蜜月吗?”
小高给娇妻抢白了一下,登时脸色涨红,叫道:“这是两件事,怎可以混为一谈。”
司徒婉婉道:“两件事,也可能都是一件事。”不等小高答腔,她已挂断了电话。
小高涨红了脖子,正要再拨电话回家,但我制止了他。
我道:“不必了,明天我准时到机场恭候两位便是。”
小高一愕:“但岳丈大人的事怎办?”
我微微一笑:“尊夫人显然早已成竹在胸,连做女儿的都那么镇定,咱们又何必急如锅上蚂蚁?”
小高想了想,终于点了点头,道:“亦是道理。”
然后,他就匆匆离去,准是急于回家,希望可以在娇妻身上套取岳丈的消息。
小高走了之后,我拨了一个电话找聂院长,但电话却没有人接听。
我不禁着急起来。
聂院长是个老人瑞,他由老卫陪同之下一起从云雾居回家,但结果却导致老卫饱受重拳之苦,一塌糊涂地滚了回来。
等到我拨电话到聂院长家中,希望可以从这位老人家口中知道更进一步消息的时候,电话却没有人接听。
我又是着急,又是莫名其妙,忍不住咕噜了一句:“老卫是不是活见鬼了。”
正当我准备找老卫出来,再详细质询“决斗”事件之际,电话铃声突然大作。
我一抓起听筒,立刻听到聂一百先生的声音:“洛云吗?我是聂院长,今天是我表妹八十九岁生辰,我正在和她切生日蛋糕庆祝,谢谢老卫的款待,再见!”
我正要追问“决斗”事件,聂一百已挂断了电话。
我抓住听筒,整个人呆若木鸡。
毫无疑问,拨电话给我的,确是聂院长。他是湖南人,他的湖南口音十分浓浊,又富于独特韵味,我是决计不会听错的。
但那真的是聂院长吗?
骤眼看来,我的描述似乎充满着矛盾,但我却有充分的理由,去解释我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的感觉。
我的理由是——院长的声音虽然没有变,但他说话时的态度、声量以至说话时的神气,却仿佛和半小时之前的聂一百先生,判若两人。
在半小时之前,聂一百的声音是虚弱的、缓慢的,当然也是没神没气的。
但在这短短时间之后,他的声音竟似己变成了另一个人!
显然只是在电话中和他联络,但我却感觉到他是精神奕奕的,再也不是一个暮气沉沉、行将就木的老人!
这声音,怎可能会是聂院长的声音?
但这声音若不是聂院长的声音,又会是什么人的声音?
我缓缓地放下听筒,心中的疑惑变得愈来愈深。
在这一瞬间,我几乎可以肯定,在这老人瑞的身上,一定发生了某种不可思议的怪事。
但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怪事?
在不久之前,他还是一个说话迟钝、行动不便的老人,但旋踵间却风骚十足地和他的八十九岁表妹切生日蛋糕!
这还罢了,老卫更声称,和他展开决斗的人,正是这位聂院长老先生……难道这是真的?
不!没有可能!虽说太阳之下无新事,但人类的生命,还是受到生老病死的限制,除非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使一个老人在短短时间之内返老还童!
当我想到这一节的时候,脑海中忽然闪过那颗“黑珍珠”的影子。
我心念一动:“莫非……莫非……”
我心中忽然升起了一个模糊的概念,但那概念实在是太不可思议,很快便给我武断地否决了。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决意不再胡思乱想,解铃还须系铃人,最好的方法,莫如马上找聂院长,向他老人家问个一清二楚。
但聂一百并不在家。
他正在为他的八十九岁表妹庆祝生日,说不定这个老表哥正在亲吻着比他年轻了十来岁的老表妹!
但这位老表妹住在什么地方?
左算右算,前后思量,脑袋中呈现了一片空白。
我眉头大皱,打开冰箱,取出一瓶冰冷的香槟,即开即饮。
两杯香槟下肚,仍然苦思无策。
线索于可奈何之际,只好找老卫再盘问一二,希望可以获得某些线索。
在老卫房门之上,却居然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道:“请勿打扰。”
我拈起这牌子瞧了大半天,呆住。
老卫真绝,他什么时候学懂了这一套?
他把云雾居当作是酒店的房间吗?
我心中有气,决定破门而入。但后来这决定还是给推翻了,因为我了解老卫的脾气,而且,我也不是个极权主义的暴君。
可是,我不去“打扰”老卫,那又如何?除了继续把那瓶香槟喝光之外,我还可以做些什么?
本来,我是有点担心聂院长的,但他却拨了电话回来,这证明他老人家安然无恙,那还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看来,我现在唯一要担心的,反而是另一个老人。
那是如今不知身在何方的司徒九。
大清早,老卫已为我准备了极丰富的早餐,内容夸张之至。
计有:钵酒野菌、泰式冬荫功汤、煲仔天九翅、来自菲津宾的香芒冰淇淋,还有火候恰好达到MEDlUMRAMT程度的阿根廷牛柳。
这还不算,他老人家“杀得性起”,居然在我进餐之际大展身手,以旋律优美的电子琴伴奏,而所奏的乐曲,更是法国路易十四王朝时期小号演奏曲的名作。
虽然,以现代科技产品制成的电子琴来演译著名的交响乐曲,非但力有不逮,甚至可说是不伦不类,但老卫的表演,却还是难能可贵的出色,以致连我在睡眼惺忪的状态下,仍然不自禁地由衷鼓掌赞美。
老卫并不理会我的反应,继续专注地、陶醉地在旁演奏。
乐曲是饮誉一时的名作,但不伦不类的地方甚多,并非仅指用电子琴来演译而言。
我道:“我不是国王。”
老卫答:“你把自己当作是一位国王好了。”
我道:“这也不是晚餐。”
我这样说,是因为老卫演奏的乐曲,是迪拉兰德的名作“国王的晚餐”。
但老卫却道:“这是迟来的晚餐,它来得比晨雾更迟。”
他在强辞夺理。
而且,他的说话又多了起来,我不禁为之疑云骤起,道:“你有什么事瞒着我?”
我这句话还未说完,突然有人捧来一座银铸的烛台,上面插着两根玫瑰红色的洋烛。
接着,客厅内的窗帘被拉上,环境变得黝暗,仿如置身于晚间。
我莫名其妙,啼笑皆非地望着那个捧着烛台的人。
这人身穿整齐西服,衬衫雪白,头发光滑明亮,双手戴着白手套……完全是一个高尚扒房侍应领班的模样。
这究竟是一出话剧?还是本人尚在梦中?
好一个烛光晚餐,迟来了八、九个小时的烛光晚餐!
我快要前往机场,和那对混帐的新婚夫妇度蜜月去了,但却在早餐时分,给老卫弄得天旋地转,不知人间何世!
别以为我真的不晓得眼前的“侍应领班”是什么东西,他并非别人,正是那混帐的小高!
究竟是谁患上了神经病?
是老卫?是小高?还是我?
三个神经的男人,似乎病得最厉害的,还是老卫。
他的面颊昨天才给人打肿,如今瘀气末散,甚至是隆肿得更厉害。他的尊容,本来就已不敢恭维,此刻更是令人为之毛骨悚然,愈看愈是心惊胆颤。
可是,如斯人物,却能把迪拉兰德的名作弹奏得头头是道,堪称异数之至。
至于小高,我实在难以明白,他那位霸气凌人的娇妻,怎会在这新婚燕尔的时候,任由他溜了出来,在这里扮演侍应领班的角色?莫非连司徒婉婉都神经病大发作了?
不!这是不可能的!神经病又不是流行性感冒,就算我们几个人之中,真的有一个突然疯了,也决不可能在一天之间,突然一齐发疯。
既不是神经病作怪,便是早有预谋。
常言有道:“丑媳妇终须见家翁”。无论他们在搅什么把戏,只要静心等候,答案迟早总会出现。
果然,答案来了。
在烛光下,忽然又出现了另一个人。
这人的出现,也很像是一幕经过刻意安排后才演出的话剧。
但她并不是话剧演员。
她是一位影后,拥有千千万万影迷的超级影后。
若这真是一出话剧,她当然就是女主角。
她叫梦。
维梦,方维梦。
维梦,以前长发,现在短发。
她以前娇憨、秀气、活泼、有内涵、懂得欣赏男人的幽默感。更尤其是我的幽默感。
她现在娇媚、神气、冷静、有仪态……但她不再是我的女朋友。
她以前,不但是我的女朋友,甚至是我的未婚妻。
但必须要补充的,就是即使我们从未拍拖,她也是我的未婚妻。
怎会这样的?
理由很可笑,在我们还未出生之前,我们双方伟大的父母,已互相指腹为婚,只要双方生下来的是一男一女,那么他们就结为姻亲,为我们撮合了未来的“大好姻缘”。
不管怎样,在这个年代还有“指腹为婚”这种事,根本就是荒谬的,靠不住的。
但我和维梦之间的破裂,却与此无关。
最少,我们曾经有过一段快乐的日子。
也许,我是形容得太轻描淡写了,实际的情况是:我们曾经彼此相爱。
但最后,我们在热恋中分手。
爱情的诞生和崩溃,都同样是感性的事,它有如三月里的。
风,要来便来,要走便走,谁都阻挡不了,也挽留不往。
我是个怎样的人,我是知道的。
我浪漫而多情,很能吸引异性。
但我同样也是个十分自我的大男人,能够忍受我这种脾气的女人,恐怕并不太多。
维梦,她曾经是我梦中的梦。
我梦中的梦,她今天竟像是另一个不可思议的梦一般,出现在这奇特的“迟来晚餐”里。
短发的她,艳光四射,令人不敢逼视。
她似乎已由娇憨型的女孩,变成了冷艳型的女人。
我没有说半句话,也没有起立款待她,我很无礼。
但我的无礼,其实是因为自己已呆住了。
而当她出现的时候,在老卫和小高的脸上,都不期然地泛现出暧昧的微笑来。
我忽然有着拘束的感觉。
世间上能令我动情的女子不多,能令我在数秒内章法大乱的女子,只怕除了方维梦之外,决不会有第二个。
我木讷地上前,伸出手表示欢迎。
她浅浅地笑,笑得吝啬,却高贵得很。
“方小姐,你很美丽。”我赞美女性,永远用最直接的句子。
她礼貌地再报以微笑:“洛会长,过奖了。”
彼此寒暄儿句,有如初次相识。
我侍候她缓缓坐下,然后面对面跟她隔着一大堆食物谈话。
首先开腔的不是我,是她。她的声音优雅平和,悦耳动人。
“小高结婚那天,我在圣彼得堡拍戏,赶不及回来。”
我凝视她的脸,道:“喜欢那被誉为‘北方威尼斯’的城市吗?”
圣彼得堡由几十个岛屿拼凑而成,有八十多条水道、五百多座桥梁,名胜古迹多不胜数。
她掀动线条俏丽的黛眉,闪闪眼道:“再美丽的城市,也掩不掉市侩制片商、庸俗导演和满面暗疮的男主角的丑恶嘴脸。”
我皱皱眉:“怎么变得愤世嫉俗起来。”
维梦嘴角掠过一丝冷笑:“在那出戏里,我有点心理变态,因为我的未婚夫是个卑鄙的混蛋。”
戏还没上画,我无法获悉她的说话是否属实,但在现阶段只觉得她是一语双关,又或是指桑骂槐。
她渐渐不怎么礼貌了,但冷冷淡淡的方维梦,居然更美、更艳、更富魅力。
我知道,我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也许,我真的是个混蛋。
但决不会沦落至卑鄙的地步。
只好当她是说戏。
我不再说话。
她也缄默起来。
我们面对面迸餐。
食物上佳,心情也不怎么坏,但不知为何,心神恍惚,食而不知其味。
偶然眼角斜斜一瞥,只见老卫与小高互相眉来眼去,却又极力掩饰,装作若无其事。
他们才是卑鄙的混蛋。
这一顿“奇餐”终于结束。
她莫名其妙地驾临寒舍,然后又行色匆匆地告辞。
她告辞,小高也告辞,他临走前只是对我说了一句:“机场见。”
我点点头,人如在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