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漆黑的锅盖,被一只鸟爪般枯瘦的手移开。
这是贵川馆的蒸锅,这时候正是贵川馆生意最旺盛的时候。
贵川馆生意最旺盛的时候并不在晚上,而是太阳刚射进这个锅盖上的时候。
现在还很早,只不过是上午八点零三分。
鸟爪般的枯手,是贵川馆老板的特征。他的年纪并不老,身材也不算太矮小,但他的手却枯瘦得太不象话。
然而,这一双手泡制的面食和饱点,却是整个城市里最好的。尤其是他泡制的蟹黄汤包,更是每天只限十笼,迟来半步者,就只好“望包兴叹”。
现在,梅四叔正在蒸锅里端起第十笼蟹黄汤包,也是今天售卖的最后一笼。
每天只卖十笼蟹黄汤包,是他的老规矩,也许正因如此,他这一味包点才能一直保持高度的水准。
这第十笼的蟹黄汤包的顾客,是个恍惚还没有睡醒觉的黑衣人。
他的衣服已很旧,连黑衣也洗得已然有点发白。
梅四叔亲自把一笼蟹黄汤包端到他的面前。
热腾腾的蒸笼,令人垂涎欲滴的香气,梅四叔泡制的蟹黄汤包的确一绝。
黑衣人喝了一口浓茶,睡眼惺松的就伸手拿起了其中一个包子。
汤包炙热非常。
但黑衣人好像一点也不觉得炙手。
就在他正想把这一只包子塞进嘴巴的时候,忽然有人粗声喝道:“放下!”
黑衣人仿佛怔了怔,又好像根本不知道这一声“放下”对方是针对谁人所发。
也许他真的饿了,他没有把包子放下,反而一口气就连续吞下三五只汤包子。
就在他准备吃第四只蟹黄汤包的时候,在他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只拳头!
包子很香。
但这一只拳头却又臭又脏。
你宁愿吃包子还是吃这一只拳头呢?
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前者。
但黑衣人却好像有点不正常,当这一只又臭又脏的拳头来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居然连包子都不吃,反而一口就向这只拳头咬去。
这只拳头并不是缓慢地伸过来,而是挟着雷霆万钧之势俯冲过来的。
而且这一只拳头又粗又硬,看来黑衣人的满嘴牙齿,最少也得甩落七八只。
但说来奇怪,他的牙齿没事。
但这一只拳头却立刻少了一块肉,鲜血有如喷泉般直向外涌。
黑衣人好像比较清醒了。
他忽然抬起头,淡淡道:“还是包子好吃一些。”
(二)
贵川馆原本还是很热闹,顾客满堂的。但就在这一刻间,吃包点吃面食的人最少已走了一大半以上。
他们大多数都是善良的小市民。
那就像森林里的小兔子,它们与世无争,只求安逸地度过他们恬静、和平的生活。
当豺狼虎豹闯进它们圈子里的时候,它们唯一能够做的事,就是逃避,躲藏。
它们绝少反抗。
豺狼虎豹凶残骠悍,又岂是它们的力量可以反抗?
当黑衣人还没有咬掉那人的拳头之前,他们已觉察到一种不祥的征兆,祸事来了。
尤其是梅四叔,他的脸简直比雪白的馒头还更雪白。
两年前,贵川馆闹过一次凶杀案。
十二个刀客,八名斧手,围攻一个正在这里吃早点的老教头。
那一战,贵川馆弄得血肉横飞,死伤枕藉。
刀客躺下了五个,斧手六死一伤。
但那老教头最后的下场更是令人怵目惊心,他差点没有变成肉酱!
两年前的血案,梅四叔犹历历在目。
现在,可怕的凶杀场面好像又要出现了。
黑衣人虽然咬掉了一个人的拳头,但在他的身旁,最少已围着了十二个青衣汉子。
这十二个青衣汉子,全是城南帮崔大胡子的打手。
崔大胡子这个人并不可怕,但他的妻子却是这个城里最凶恶的一条雌老虎。
雌老虎当然吃人,而且就算一口气地把十个八个人同时吃掉,也绝不会嫌太多的。更何况只有区区一个黑衣小子?
崔大胡子的手下,简直比警卫队里的警卫队长还更神气。
这也不足为怪,这里的警卫队长在去年已更换了三个,每一个都是无缘无故在街头上暴毙的。
无论是谁脑袋上吃了一刀,都势非立刻“暴毙”不可。
但奇怪的是,这个城市从来都没有发表过警卫队长被暗杀的消息。
除了呆子白痴之外,人人都知道这是谁干的。
但谁也不敢说出来。
否则,他们也很可能忽然在街头“暴毙”。
“还是包子好吃一些。”
黑衣人的神态好像比较清醒,但更清醒的还是那个被一口咬伤拳头的人。
这人穿的是一袭对襟短褂,虽然他的拳头被咬伤,但他的腰间还斜插着一柄锋利的斧头。
拳头被咬,他当然怒火攻心。
呼!
利斧迎头而下,直向黑衣人的脑袋上狠狠劈下去。
黑衣人瞪大了眼睛,仿佛不相信世间上竟然有这么凶恶的人。
短褂汉子一斧劈下,梅四叔立刻闭上眼睛,连看都不敢看。
他害怕流血。
无论是自己流血,或是别人流血,他都害怕。
但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见的不是血,而是辣酱。
黑衣人没有流血。
但短褂汉子的一张脸已模糊不清,因为一瓶辣酱最少有三分二泼在他的脸上。
而短褂汉子的利斧,却砍在另一张桌上,用尽气力也无法拔出来。
其他青衣汉子睹状,无不面露吃惊之色。
这个短褂汉子,是大胡子的大舅子姜意。
姜意虽然不是崔大胡子麾下最勇猛的打手,但他的追风斧法,在城南一带是人人都知道挺够厉害的。
但现在他刚出手,就给这个黑衣人弄得如此狼狈,这个脸可丢得不算小。
姜意脸色如何,无人知晓。
但他满面辣酱,却是除了瞎子之外人人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
他满嘴火辣辣,心中更是火辣得像只燃烧中的烘炉。
“把这骗子碎尸万段,重重有赏!”他大吼。
他的命令刚发出,最少已有三柄斧头几乎同时砍向黑衣人的颈子。
黑衣人叹了口气。
斧声、叹气声、骨头爆裂的声音同时响起。
黑衣人的颈子没有被斧头劈断,他全身每一根骨骼亦安然无事。
骨骼断折的声音,是发自那些用斧头砍人的青衣汉子身上。
刹那间,每个人的眼色都变了。
尤其是那三个青衣汉子,他们的右手腕骨已被折断,但他们却连黑衣人怎样出手也没有看见。
两把利斧跌在地上。
还有一把,却落在黑衣人的手上。
黑衣人又在叹气,喃喃道:“我只不过想安安静静的吃些早点,你们为什么老是来骚扰呢?”
姜意虽然有点心惊肉跳,但他仗着崔大胡子夫妇的权势,一向都是横行无忌,又怎肯在这种情况之下低头。
他破口大骂:“我操你娘!你敢在崔老板的地方上行骗,算你是哪一号人物,但你这种人物若还能活着离开这里,俺就不姓姜!”
黑衣人摇了摇头,叹道:“你实在不该姓姜,应该叫狗杂种。”
姜意更是无法忍耐,又再穷吼:“杀!杀!”
又有两个青衣汉子冲前。
他们的斧头更快,势子更凶。
可是他们倒下去的势子更快。
斧光一闪,黑衣人的右手轻轻一扬,他们就像死狗般倒了下去。
黑衣人没有杀他。
他们没有死,但每个人的前额上,都已被斧柄撞了一个大瘤。
姜意用手把脸上的辣酱抹净,狠狠的说:“好小子!我是不把你碎尸万段,俺就不姓姜!”
突听一人冷笑道:“来来去去都说‘俺不姓姜’,你也未免他妈的没有趣!”
姜意刚抹干净的一张脸,突然又再变成为猪肝之色。
只见贵川馆外,停下了一辆灰色的汽车。汽车是华贵的,也是簇新的。
从车厢里走出来的人,他的外表比这辆汽车更考究。
他穿着一身毕挺、浅杏色的西装,衬衫洁白如雪,结领带、羊皮背心、一双皮鞋擦亮得几乎光可鉴人。
他的脸孔虽然略为瘦削,但却更能衬托出他的潇洒风度。
他并不是一个人走进来贵川馆,在他的身后,还有两个身材高大,脸上长满了胡渣子的彪形大汉。
在城北,很少人不认识这两个身材巨大的汉子。
他们是一双兄弟。
他们从来不用武器,但他们的拳头最少已打断过五十人的肋骨,和打爆无数人的鼻子。
他们认为,世间上绝对没有任何武器,能比自己的一双拳头更方便。
何况他们的拳头,杀伤力之强更远在别人的武器之上?
在城北,无论是谁看见这两兄弟,都一定不敢怠慢。
但这里却是城南。
而且更是崔大胡子的地方!
(三)
崔大胡子没有花钱买下贵川馆。
但贵川馆附近一带十几条街道,却都成为了崔大胡子的地方。
在这里,他说要谁的房子就可以垂手而得,谁敢拒绝,他的脑袋很快就会被利斧劈碎。
虽然崔大胡子不太喜欢赶尽杀绝,但他的妻子却凶悍极了。
这一条雌老虎的名字叫姜艳娘。
姜艳娘人如其名,的确娇艳如花,但你若曾看见她怎样杀人,你对她的印象就会大大的改观。
崔大胡子能够娶到这么一条雌老虎,真是“莫大的福气”。
姜艳娘早已下了命令,方家的人敢踏进城南半步,一律格杀勿论。
从灰色汽车里走出来的,看来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但他却是方家三杰的老三——小金刀方胜香!
方胜香的长相绝不粗鲁。
但他的说话也绝不太斯文。
尤其是在敌人的面前,他的说话就像他的小金刀一般锋利。
他有一把小金刀,长约八寸五分。
这把刀是他毕生中第一个恋人送给他的。
他初恋的情人姓白,她叫白霜霜。
白霜霜深爱方胜香,方胜香对她也很认真。
但她却在一个狂风暴雨之夜,给一个淫贼糟蹋了宝贵的贞操。
为了这件事,白霜霜竟然自尽。
她自尽的方法是割脉。
而她割脉所用的就是这一把小金刀。
当方胜香赶到她身边的时候,她已气若浮丝,而这一把只有八寸五分的小金刀,就是她送给他的最后一份礼物。
那时候,方胜香还不是一个被人称为的花花公子。
当时他很忠实,无论任何人,对任何事都一样忠实。
但自此以后,他变了。
他变成了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
(四)
方胜香是城北方家的第三把交椅的人物。
方家三杰是三兄弟,排行最大的是方胜鸿,老二是方胜玉,方胜香是老三。
方家三杰在姜艳娘的眼中看来,是世间上最该死的大混蛋。
倘若城北没有这三兄弟,整个城市早已成为了他俩夫妇的天下。
利害冲突,每每引起双方可怕的杀机。这三年来,方家的手下最少已和崔大胡子夫妇的手下拼过不下十次。
但一直以来,谁都没有占了上风。
他们进行的是拉锯战。
在拉锯战以后,当然还更隐伏着更大的危机。
但谁也想不到,方胜香竟然甘冒奇险,在城南贵川馆出现。
当姜意看见方胜香的时候,他简直是呆住了。
他瞪了黑衣人一眼,又再看看方胜香,突然道:“你们原来都是一伙!”
方胜香冷冷一笑,道:“崔大胡子有你这样窝囊废的大舅子,实在倒霉。”
姜意沉着脸:“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方胜香的眼睛看着黑衣人,道:“你又可知道这是甚么地方?”
黑衣人淡淡道:“这是甚么地方,对我来说都不太重要,反正像他们这种狗腿子,触目处处皆是。”
方胜香忽然笑了:“他们不但咬人,而且还吃人不吐骨头。”
黑衣人道:“昨夜我在彩坪旅馆搓麻雀。”
方胜香淡笑:“你的手气很好,八圈牌就赢了差不多三千块。”
在那时候,三千块这个数目,也许比现在的三十万还要多得多。
黑衣人却叹了口气,盯了姜意一眼,才对方胜香道:“看样子他们好像把我看作是老千。”
姜意哼了一声,怒道:“你不但是个老千,而且还揍伤了旅馆的伙计。”
方胜香冷冷一笑:“彩坪旅馆的伙计能搓这么大的麻将?”
姜意板起脸,没有反驳。
黑衣人却笑了笑,道:“倘若你说我是个大老千,那么他们就是小老千。”
方胜香微微一笑:“小老千遇上了大老千,那是名符其实的小巫见大巫,就算每人输千把块钱也并不能说是很冤枉的事。”
姜意的眼睛里像是燃烧起猛烈的火焰:“他还揍人。”
方胜香冷冷道:“钱老三、癞皮张都不是甚么善男信女,他们被人揍一顿,这是因果循环,何况先动手揍人的绝不是这位先生,而是两个不知死活的小老千!”
姜意的脸发白。
“姓方的,这里是城南,是崔大老板的地方,今天你若还能离开贵川馆——”
方胜香倏地大笑,截口说道:“那么你就不姓姜,对不?”
姜意怒不可遏,在腰间掏出一把又尖又锋利的钢刀,猛然向方胜香扑过去!
姜意的斧头凶猛迅速
他的刀法更恶毒。比最恶的毒蛇还更恶毒。
刀光一闪,刀尖刺向方胜香的胸膛。
方胜香冷笑,身子向后急退三尺。
姜意的刀再次刺出,就在这时,突听得一把粗哑的声音冷喝道:“凭你,也配与方三少爷动刀子?”
姜意的刀子仍然直向前刺去。
但就在同一刹那间,他的左肋下已重重的吃了一拳!
(五)
贵川馆内忽然变得一片沉寂。
每个人的眼睛都集中在姜意的身上。
他的刀子虽然凶猛恶毒,但雷广的拳头却也同样可以要了他的性命。
雷广就是一直跟随着方胜香的两个保镖之一。
他是老二,他的哥哥叫雷然。
雷然雷广两人从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习拳术,二十多年来,从没有一天间断过。他们的拳头就像锤子,再强壮的人也难以挨得起这一击。
姜意虽然有两下子,但他的肋骨不比别人的坚硬。
他的肋骨最少断了五根,当他倒下的时候,嘴角更吐出了大量的鲜血。
一拳就已致命?
许多人都在怀疑。
但直到两分钟之后,他们的脸色都变了。
雷广拳出快如闪电,而且一拳就已把姜意“送上西天”!
所有的青衣人,登时变成了群龙无首之局。
方胜香盯着姜意的尸体,轻轻的叹了口气。
“他若知道雷老二的拳头有多快多重,就不会白白的牺牲性命。”
雷广好像有点歉意,道:“想不到他连这么一拳都受不了。”
黑衣人忽然掏出了几块大洋,放在桌上,然后就举步欲离开贵川馆。
那些青衣汉子没有追。
他们不是不想把黑衣人留下,但方胜香突然从中杀出,他已变成了更强的敌人,更大的目标。
方胜香嘴角间露出了冰冷的微笑:“你们谁若敢动他一根汗毛,谁就必死!”
方三少爷的说话,并不是用来唬吓人的。
青衣汉子真的不敢动。
就算他们想动,但能否动得了黑衣人,现在看来也是极有疑问的事。
黑衣人向贵川馆门外的大街迈进。
那辆豪华的灰色汽车,挡住了他的去路。
但黑衣人轻轻纵身,就像条豹子般跃过汽车,然后头也不回的就继续向前走。
突听得方胜香淡淡道:“你要小心,那条雌老虎说不定就在街角等着你。”
黑衣人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说话,仍然一步一步的向前走。
他走的并不快,但那辆汽车开动得更慢。
方胜香居然跟随着黑衣人,就像是他的影子。
(六)
这条街道虽然不算太短,但再长的街道也有尽头的时候。
人生也岂非如此?
路已到尽头。
从这条街北再走一段路,就是城北。
那里是方家的天下。
但这里仍然是崔大胡子夫妇所“统治”的地方。
黑衣人的脚步转向北方。
那辆汽车却停了下来,因为黑衣人所走的路太细小,汽车根本不能驶进去。
汽车刚停下,方胜香就听到一阵骨骼爆裂的声音。
这是一条比较黑暗的街道。
虽然外面的光线已很明亮,但这条街道的两边,全是高墙,晨早的阳光根本无法射进去。
黑衣人刚转过这条狭小的街道,就已遇上了突如其来的袭击。
袭击黑衣人的,是个灰衣汉子,他的手里握着一把足以敲碎任何人脑袋的铁锤,迎头就向黑衣人的脑袋上重重敲去。
黑衣人的脑袋没有被击成粉碎,但灰衣汉子的右手突然就被一股巨大的撞力,折断了腕骨。
灰衣汉子疼得冷汗直冒。
他从来都没有想象过,世间上竟然有这么快,这么狠的掌力。
黑衣人的手掌就像是刀。
灰衣汉子的腕骨虽断,但他仍然有一双腿。
他的腿曾经踢死过两条饿狼,甚至以前在这个城市里号称快腿王彭三的一个恶霸,也是死在他的脚下的。
他踢死了彭三之后,快腿王这个外号就变成属于他。
可惜,这一次快腿王好像还是慢了一点。
他想飞踢黑衣人的咽喉,这一记锁喉腿是他最拿手的杀手招数。
但他的腿飞踢起来的时候,黑衣人的腿也动了。
黑衣人竟然也是一腿踢向快腿王的咽喉。
“唷!”
一声闷响,快腿王脸色大变,整个人像断线风筝般被踢得凌空飞起。
他的身子“叭”的一声仆跌在地上,然后就像一只被割断了喉管的公鸡,再也爬不起来。
他永远都不可能再爬起来!
快腿王虽然倒了下去,但接着又有三把要命的刀,和三个不要命的人,同时向黑衣人扑过来。
黑衣人冷笑。
当第一把刀刺过来的时候,他居然就已穿过这三个不要命的汉子,从他们的背后发出威猛的一拳。
他这一拳也是从第二和第三个汉子的中央穿过,打的依然是一个扑向黑衣人的家伙。
第二第三个汉子同时一凛。
他们眼巴巴的看着黑衣人从他们的中央穿过,然后又眼巴巴的看着他们的同伴吃了一拳。
一拳就已把他打得吐血了。
接着,一个肘拳猛撞第二个汉子的左肋骨。
“蓬!”
第二个汉子的左肋骨最少断折三根。
第三个汉子不敢怠慢,尖刀“呼”的一声就向黑衣人的腰间刺出。
一刀不中。
再发四刀。
一刀比一刀快。
一刀比一刀狠。
但黑衣人仿佛像条滑溜溜的鱼儿,第三个汉子的刀每一刀都落空。
刷!
第六刀再接再厉,用的居然是六合刀法。
但黑衣人反应之快,绝对在他意料之外,他这第六刀虽然精妙凶狠兼而有之,但黑衣人的拳头忽然又已到了他的鼻梁上。
这一拳是结结实实的打个正着。
无论是谁挨了这么一拳,都非要倒下去不可,这个汉子当然也并不例外。
黑衣人一下子就把这几个打手中的打手全部解决,动作一气呵成,果然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街道上虽然躺着四个人,但仍然还有不少人站在黑衣人之前,拦住他的去路。
虽然快腿王和三个刀手都吃了大亏,但这些人仿佛无动于衷。
他们总共是六个人,五男一女。
五个男的年纪参差不齐,而且差别很大。
年纪最老的,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脸孔瘦削,唇上有两撇灰白胡子的老人。
他是这个城市里书法最苍劲的名士,但比书法更出色的还是他的智谋,提起了商以谋这三个字不知道的人恐怕没有几个。
在商以谋前面的,是有四个神态冷酷的汉子。
他们是崔大胡子的弟子,黑道上的人只要听见“四把飞钩”,能不脸青唇白的已算胆色不错。
在这“四把飞钩”的左侧,还有一个身林丰满迷人、脸孔彷如春花盛开般美丽的女人。
黑衣人微笑:“你就是那个姓姜的女人?”
美丽的女人也笑了:“不错,我就是姜艳娘,别人都在背后叫我雌老虎。”
黑衣人看着他,脸上好像有点痴迷的神色:“像你这样漂亮的女人,就算真的是条雌老虎,相信甘心被你咬上一口的男人也在所不少。”
姜艳娘微笑道:“你好像也愿意给我咬一口。”
黑衣人道:“可惜凡是给你咬了一口的人,通常都无法再活下去。”
“老虎咬人,当然比狗咬会凶狠一点的。”
黑衣人忽然冷笑:“但在我的眼中看来,你还不配被称为雌老虎。”
他的说话刚说完,背后就响起了一阵笑声:“不错,她不像雌老虎,最多也不过只像一条母狗而已。”
姜艳娘的脸色并没有变。
她很冷静,绝对没有因为这一句难听的说话而露出愤怒之色。
敢说姜艳娘是条母狗的人,世间上恐怕很少很少。
但方胜香却是其中之一。
(七)
虽然姜艳娘的神态还是没有变,但她身边的四把飞钩,却已同时亮出了他们的武器。
他们的武器是钩子。
四把银亮如雪的钩子。
这些钩子很尖锐,保证可以一钩之下,就能把任何人的头骨凿穿一个大洞。
无论是谁的头骨被凿穿一个大洞,都一定无法活下去。
四把飞钩是崔大胡子一手训练出来的弟子。
既是弟子,也是崔大胡子的手下。
他们很凶。
比最凶的狗更凶百倍。
方胜香侮辱他们的师母,就等如是在侮辱他们四人。
他们无法忍受这种侮辱。
但没有姜艳娘的命令,他们也绝不敢贸然动手。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商以谋突然说道:“难得方三公子来到这里,照老夫的看法,能不动武还是不动武的好。”
姜艳娘淡淡道:“虽然方家一直对咱们有成见,但若能化干戈为玉帛,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方胜香冷笑:“你的说话很动人,可惜他们的钩子却杀气太大。”
姜艳娘突然冷叱:“把钩子收回,凭你们这四块不成材的废料理也配与方三公子动手,岂不笑话?”
四把飞钩脸上光采尽失。
但姜艳娘的命令却极有效,四把钩子果然立刻就不见了。
商以谋的目光忽然停在黑衣人的身上:“这位兄台好像姓白?”
黑衣人道:“老丈从哪一点猜出我姓白?”
商以谋笑了笑。
他的笑容仿佛很友善,一点敌意也没有。
他接着忽然又叹了口气,道:“白姑娘的事,你当然无法忘记。”
黑衣人脸上的肌肉跳了跳。
方胜香的表情也是一样。
商以谋口中所说的白姑娘,竟然就是指方胜香的第一个情人白霜霜。
白霜霜的悲惨遭遇,方胜香当然永远不会忘记。
但商以谋问的并不是方胜香,而是问这个身份神秘的黑衣人。
黑衣人吸了口气,目注商以谋,说:“老丈知道的事情好像不少。”
商以谋道:“就算不多也不算少,你是白霜霜唯一的兄长,当然有责任要把昔年的一段惨案查出,把那淫贼抓出来。”
黑衣人点了点头。
“不错,我是白霜霜唯一的兄长,而且我们自小就已是孤儿。”
商以谋道:“所以倘若你不能抓出淫贼,就再也不会有人关心这上宗惨案。”
方胜香冷笑:“姓商的,你也未免太瞧扁人了,方某一直都没有放弃追查淫贼的工作。”
商以谋皱起了眉:“可惜这些年来,方三少爷非但没有把淫贼找出,而且还变成了一个花花公子。”
方胜香的拳已握紧。
他额上青筋凸出,好像巴不得一拳就把商以谋的脸孔打碎。
但他没有动手。
商以谋的说话虽然刺耳,但也不能算是全无道理。
姜艳娘淡淡一笑,对黑衣人道:“这位白先生,听说你的背后也有一个大老板在支持着你的一切行动!”
黑衣人点头,道:“不错,但我的大老板并不在我的背后,而是在这里。”
他说着最后一句说话的时候,一双衣袖已高高卷起,露出了一双钢铁般的手。
姜艳娘淡淡道:“你若想找一个真正能支撑你的老板,就不应该跑到城北。”
方胜香的冷笑声又再响起:“在城北,最少不会有人敢用刀斧向他袭击。”
姜艳娘寒着脸,冷冷道:“口蜜腹剑,远比明刀明枪可怕得多。”
黑衣人沉默着。
姜艳娘与方胜香之间的不和,并非一朝一夕间的事,他们不但寸土必争,就连值得利用的人也绝不肯放过。
黑衣人的身手,姜艳娘与方胜香却已见识过。
就是他这一双铁拳,就已值得他们你争我夺。
姜艳娘忽然对方胜香道:“白先生不会跟随着你们的。”
方胜香冷笑:“那你凭哪一点敢这么肯定?”
姜艳娘突然叫道;“秦炳!”
她这两个字刚叫出,立刻就有一个脸色苍白,个子矮小的中年人走了出来。
他的手里有一只皮袋。
皮袋虽然不太大,但却胀卜卜的。
姜艳娘道:“把它打开。”
秦炳打开皮袋,里面赫然全是巨额钞票。
姜艳娘盯着黑衣人,道:“只要你替我办事一年,这些钞票都是你的。”
黑衣人的神态好像有点心动了。
姜艳娘又再补充:“这里总共是五万块。”
五万!
无论是对任何人来说,这笔数目都已不能算少。
但黑衣人仍然摇头。
“难道这还不够?”姜艳娘的脸色又有点不好看。
“的确不够。”
“你还想要多少?”
“你!”
“我?”姜艳娘仿佛吃惊不少,“我可不是钞票。”
黑衣人的目光不断地在她胸前打量着,半晌才缓缓道:“你当然不是钞票,但却比五万块钞票更美丽动人得多。”
四把飞钩的眼色又变了。
其中一个忍不住又再把飞钩掏出。
但姜艳娘立刻走上前,不由分说一个耳光就打过去。
那人不敢动。
但姜艳娘这一次耳光却是假的,她没有给他一记耳光,却在他鼻子上打了一记凤眼拳。
这一拳当然比打耳光更要命。
四把飞钩立刻只剩下了三个。
那个人没有死,但却最少要躺在床上休养个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