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是那座金碧辉煌的大殿。
燕飞霞坐在大殿的一张黄金大椅上,两旁分别站立着二十个俊美少男少女。
她穿上了很漂亮的长裙,比最好看的蝴蝶还更好看。
但在这大殿里,她并不是蝴蝶,而是女王。
连冼君铁都只不过是她脚底下的奴仆。
因为他在一场赌博里,输掉了一切。
燕飞霞高高在上,坐在那张雕龙画凤的黄金大椅上,她心中只是思念着一个人的安危。
白千云!
这个魔鬼般的男人,为了自己而跳崖,更为了自己而剖开了胸膛!
真是不要命的疯子!
他现在怎样了?这大殿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究竟又是怎样的一回事?
一切都象是梦!完全难以理解,绝对不可思议的梦。
但这一切一切,偏偏又是真的。
大殿中,气氛祥和。
忽然间,一个脸如白玉,身型修长,神朵俊朗不凡的人,无声无息地站在燕飞霞旁边。
这人赫然正是‘刀的贵族’、‘贵族的刀’,被江湖中人誉为‘玉面至尊’的白少庄主——白千云!
白千云凝视着燕飞霞,眼神深邃,一如无边无际,浩瀚辽阔的汪洋大海。
燕飞霞也凝视着他。
她的瞳孔,早已充满着晶莹的泪。
然后,她的泪就有如断线珍珠般,一颗一颗的掉了下来。
再然后,她有如羔羊般倚靠在白千云的胸膛上……
又再然后……她突然由羔羊变成一条凶狠的母老虎,恶狠狠地一口噬咬在白千云的脖子上!
她恨透了白千云!她要咬死这个骗子!他要咬死这个魔鬼般的男人!
白千云的脖子,迅速地染成一片血红……
一盏红灯,悄悄地挂在沧桑楼的飞檐下。
沧桑楼的确经历过不少沧桑的岁月。
就连沧桑楼的主人,也曾三度易主。
现在,沧桑楼的主人,是一个女飞贼——红玫瑰。
红玫瑰虽然是个女飞贼,但从来没有官府的人敢动她一根汗毛。
因为红玫瑰盗取别人的脑袋,就和她盗窃金银珠宝的本领一样快捷妥当。
她在三年前已向官府大老爷提出警告:“大人若想保住乌纱帽下的脑袋,最好就不要打扰贱妾!”
官府大老爷连忙点头如捣蒜,表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敢骚扰她分毫。
红玫瑰!
又美丽又可怕的红玫瑰!
这一晚,云十一郎带着满身酒气,步伐蹒跚地来到了沧桑楼。
他要见红玫瑰,说有很重要的事必须和她面谈。
但红玫瑰的侍婢入画对他说:“小姐不能见你,除非你先洗个澡,再用花叶清香醺洗身体,她才会和你见面谈话!”
红玫瑰有洁癖,云十一郎是知道的。
这时候的云十一郎,也的确是满身肮脏,就连他自己也忍受不了。
能够舒舒服服地洗个澡,实在是无以复加的享受。
“好吧!”他答应了。
入画带着云十一郎进入了沧桑楼。
沧桑楼到底是甚么地方?
答案是:一个足以让男人醉生梦死的销金窝。
在这里,有最大的赌场,有最好的女人,最陈年的各地佳酿,甚至有种种令人意想不到的刺激玩意。
在长街外面望去,沧桑楼并不特别宏伟。
但进入沧桑楼之后,却是别有洞天,通过九曲十三弯的长廊后,里面赫然有几十辆华丽之极的马车停放着。
几十辆马车,几十个车夫,全部属于富豪人物所拥有。
徒步而来的云十一郎,显得一派寒酸。
一个豪门公子,目睹云十一郎寒寒酸酸地走了进来,不禁嗤之以鼻,大为不屑的样子。
云十一郎没有理会他。
入画却突然伸手,闪电般伸手!
她伸手抓向豪门公子的脸!
豪门公子的脸立刻鲜血淋漓,他惊叫。
入画却立刻用一把短刀抵着他的咽喉:“别大呼小叫,再不识相,小心把你一刀阉掉!
豪门公子脸如土色,那里还敢再哼一声。
入画得意洋洋地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居然看来一派天真无邪的样子。
云十一郎忍不住问:“你几岁了?”
入画回答:“快十七岁啦!”
十七岁的丫环,却有三十七岁老娘的狠辣手段,却又保持着少女娇憨动人的笑容……
云十一郎瞧着她的脸庞,心中不禁有着火烧一般的冲动。
入画的外貌,并不如何突出,但却另有一种小女儿的风韵。
入画带着云十一郎来到了‘梦妃池’。
入画对云十一郎说:“这是我们小姐沐浴的地方,除了她之外,谁也不能在这里沐浴,但今天,你是例外的一个。”
云十一郎道:“何以对云某格外礼待?”
入画‘噗’—声笑了出来说:“不为甚么,只因为你是云十一郎!”
足足一个时辰后,云十一郎才自‘梦妃池’里走出来。
他现在干净极了,就象是一个剥了壳的熟鸡蛋。
入画很满意。
她对云十一郎说:“小姐知道你迟早会找她,你既然已洗得干干净净,也应该去见一见小姐了。”
入画带着云十一郎,辗转经过几条长廊,十几间房舍、亭台楼阁,最后终于来到了玫瑰小筑。
玫瑰小筑并不小,它座落在一座平静如镜的小湖中央,景色美绝。
小筑内,一个绝色美女,正懒洋洋地轮卧在铺上豹皮的大椅上。
她就是名震大江南北的红玫瑰。
“云少帮主,你终于来了!”她的声音,听来也是懒洋洋,但却令人感到很舒服。
“你早就知道,我一定会到这里来吗?”云十一郎叹了口气。
红玫瑰‘嗤’声笑了一笑:“当今天下大势,除了白千云之外,还有谁能令你感到头疼?”
云十一郎道:“不!你说错了,白千云并不是我最大的敌人,我最大的敌人,向来只是我自己。”
“是真的吗?”
“当然。”云十一郎骄傲地说。
红玫瑰叹一口气:“既然这样,你若要消灭最大的敌人,岂非首先要杀了自己?”
“我没有必要去消灭自己最大的敌人,就让这个大敌人一直存在下去好了。”云十一郎说。
红玫瑰眨了眨眼:“你可知道,我最喜欢勇敢的男人?”
云十一郎道:“世上女子,每多如此。”
他此时所想到的女人却是燕飞霞……
忽然间,一桶水淋在他的头上。
把这桶水淋在他头上的,是红玫瑰!
但后来,云十一郎才知道,那并不是一桶水,而是一钟很香醇、很珍贵的酒!
对于真正的酒徒来说,这当然是很可惜,很浪费的事情。
但云十一郎并不是个普通的人,他甚么场面都见识过,别说只是一边酒,就算是有人把一大桶炸药迎头倒下来,他也不会大惊小怪。
“好酒!”入画反而抢先发出一声赞叹。
云十一郎望了红玫瑰一眼:“你这个丫头,很聪明!很可爱!”
红玫瑰笑了,笑得神秘莫测……
在同一夜,青影楼外,来了一顶轿子。
轿夫一前一后,共有两人。
轿中人是谁?
似乎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因为在青影楼外,有十几个人,正在恭恭敬敬地迎接这顶轿子的来临,而且为首一人,赫然竟是五雷教教主慕容绝色。
慕容绝色是个很高傲的女人,连云十一郎也给她玩弄在股掌之中。
这轿子里的人,其来历定必非比寻常。
豈料轿子停下来之后,从轿里走出来的人,居然只是一个看来祇有十岁的孩童!而在他后面,还跟着有几个容貌不俗的少女。
这孩童一身衣服金光闪闪、手戴玉镯,笑嘻嘻的走到慕容绝色面前说道:“你又比两年前漂亮了!”
他一开腔,竟然语声苍老,听来最少也有四五十岁以上的年纪!
慕容绝色却不敢和他一般嬉皮笑脸,神态更为恭谨:“尊者取笑了。”
尊者?这小小的孩童,又算是个甚么样的尊者呢?
但他确是叱咤风云,武林中人闻名丧胆的尊者!
而且,他已五十五岁。
他是魔童尊者!人称“魔中之童,童中之魔,亦魔亦童,魔童尊者!”
魔童尊者虽然身形矮小,但却目光炯炯,令人不敢逼视。
“慕容教主,你不是收了一个很出色的弟子吗?”魔童尊者嘿嘿一笑。
此际,他大马金刀地坐在青影楼内,在他面前,有酒有肉,且堆积如山,身边更有几个少女殷勤伺候。
“好一个美人儿!”魔童尊者瞧着慕容绝色。
“你能够把云十一郎玩弄于股掌间,可见十分聪明,十分难得,我保证,只要妳努力为我劝忠,将来一定大有好处。”
慕容绝色嫣然一笑:“为甚么要等到将来?我不依……”她竟对魔童尊者撒了个娇!
她是个大美人,无论一颦一笑,都足以艳压群芳,她这个神情,的确很能命男人心动。
魔童夺者是个男人,又怎能不为之怦然心动?
他忍不住把她搂抱得更紧。
他问慕容绝色:“你想得到甚么样的好处?”
慕容绝色笑了笑,一言不发。
魔童尊者狂笑:“若是别的女人,想碰碰我的身子,恐怕早已给本夺者把她的手扭断,但你却又不同。”
“真的吗?”慕容绝色嘻嘻一笑,但也就在这霎眼间,她忽然感到有点不妙!
不是有点不妙,而是大大的不妙!
因为魔童尊者虽然在笑,但他的笑中有杀气。
这种杀气,一般是不容易察觉出来的。
但慕容绝色并不是一般人,她本身已经是一条很狡猾的狐狸精。
但狐狸精也有遇上克星的时候。
魔童尊者就是她的克星!
当她察觉到形势大大不妙的时候,忽然听见‘喀嘞’一声,她的足踝骨已给魔童尊者捏碎。
魔童尊者杀人,往往无声无息,这一点和慕容绝色完全一样。
也许,这一男一女,本来就是同一类人。
若是别的女人,骤然间给身边的男人捏碎了足踝骨,就算原本是个柔驯的小鸽子,恐怕也会立刻象是杀猪似的大叫起来。
但慕容绝色并不是普通的女人,她是五雷教教主,一个连云十一郎都给她玩弄的女枭雄!
她甚至连笑容都没有收敛,而且最难得的,是她仍然还能笑得那样动人,那样美丽,那样好看。
“你果然不会扭断我的手,只是扭断我的脚。”她仍然象是小鸽子般依偎在魔童尊者的身边。
魔童尊者也在笑,他也好像若无其事一样。
他甚至轻轻地咬着她的耳朵,然后在她耳边笑吟吟地说道:“我的心肝肉儿,我也许喝得太多了,究竟本尊者扭断了你那一只可爱的小脚?是左的?还是右的?”
慕容绝色吃吃一笑:“这又有甚么关系?左左右右,反正两只脚都是属于你的。”
“噢!我真是醉了!醉得糊涂!醉得不知所谓!该打!该打!”魔童尊者一边说,一边用左拳敲打自己的额角,但他的右手,却同时把慕容绝色另一只足踝也‘喀嘞’—声捏碎!
慕容绝色笑声依然,但已有点勉强。
魔童尊者却象是若无其事。
他的确没有事,给捏碎一对脚的人并不是他,而是慕容绝色。
他忽然问身边的另一个少女:“杏媚,你见过世间上最愚蠢的人没有?”
杏媚摇摇头:“没有,因为我从来都不照镜子。”
魔童尊者大笑:“你这样聪明,又怎会是世间上最愚蠢的人?”
杏媚笑道:“尊者谬奖了。”
魔童尊者却又忽然叹一口气:“其实,世间上最愚蠢的人,往往都是看起来十分精明,十分厉害的脚色。换句话说,某些外表看来愈是精明,愈是厉害的人,其实反而是最愚不可及的蠢材!”他一边说,一边望向脸上早已笑意全消的慕容绝色。
慕容绝色仍然和魔童尊者靠在一起,她大可以猝然发难,攻向魔童尊者最致命的地方。
但她没有这样做,她仍然柔驯得象是一只可爱复可怜的小鸽子。
魔童尊者的脸上,渐渐露出了满意之色。
“你果然不是一般的女人,难怪在武林中崛起得这样快,但我实在无法不怀疑,你是否到现在还会对我忠心耿耿?”
慕容绝色不禁幽幽地叹息一声:“你既然在怀疑我,何不干脆杀了我?”
“杀了你?”魔童尊者摇摇头,“怎可以这样?你又没有犯错,我连半点罪名都加不到你的身上,又怎可以把你杀掉?”他的脸上露出了很关心的样子。
晨曦,露台外面的景色,又宁静又美丽。
但慕容绝色的脸却象是一块冰!一块千年积雪也没有那么寒冷的冰!
她无法忍受魔童尊者对自己的侮辱和玩弄!
她有上好的续骨灵药,可以在很短时间之内把创伤复原。
但心灵上的创伤,却是没法子可以弥补的。 除非用仇人的鲜血!
只有仇人的血,才能填平她这一种创伤!
黄昏,云十一郎在地上拾到了一块黄叶。
一叶知秋。
秋天已降临到人间,风中渐渐带来寒意。
但云十一郎的身子并不冷,不但不冷,而且象是烘炉里的一块铁。
因为红玫瑰给了他一边很好很好的酒。
“你一定要把这些酒全部喝掉,然后再来见我。”这是红玫瑰的命令,但她的语气,却象是哀求。
云十一郎很听话,把这一馋酒喝了。他找红玫瑰共赴巫山,她彷彿是另一个慕容绝色,只是比她更年轻、更明艳,但是他此时心中所想的人却是燕飞霞。
清晨,浓雾如乳。
树林内,白千云正在和燕飞霞欣赏这晨曦的景色。
白千云握着燕飞霞的手,柔声说道:“这些日子以来,委屈你了。”
燕飞霞眨着眼:“你知道就好了。”
白千云望着远方,但远方给浓浓的雾阻隔着,甚么都看不见。
燕飞霞问:“白千云,这是甚么地方?”
白千云道:“这是坟墓。”
燕飞霞道:“但我看不见。”
白千云道:“这将是云十一郎的坟墓,他若不死,我死!”
燕飞霞的心不禁一阵绞痛、抽搐,眼神更是充满着无奈。
她知道,白千云和云十一郎的冲突,已达到了无可收拾,无可避免的地步。
没有人能阻止这一场决战的开始。
也没有人能预料这一战将会在怎样的情况下结束。
这是很可怕的局面,也是燕飞霞这些日子以来一直藏在心里的噩梦。
白千云轻拥着她:“我若真的杀了云十一郎,你会不会痛恨我一辈子?”
燕飞霞没有回答。
白千云也不再追问,只是眼神一直凝视着远方。
只是,远方有浓雾,他甚么也看不见。
燕飞霞也同样看不见……
十二天后,同样是这个地方,同样是清晨,但这一天,天色晴朗,再远的景物,也可以一览无遗。
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日子,也是一个很热闹的日子。
还没有天亮,树林内外已布满了人。
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武林中人。
这些人,甚至有些是远自西域、塞外、苗疆等地而来的。
他们都想看一看这场惊天动地的决战!
白千云和云十一郎的决战!
白千云和云十一郎的决战,上一次是在愁鹰峡上展开,但结果却大大出人意表。
有人说,那根本不能算是决战,但也有人说,那一战已真员实实的展开,只是各有千秋,不分胜负。
但也有人持有完全相反的意见……
只是,这些争论,已完全无关大局,最重要的一战,还看今天。
在树林内,有一块很宽敞的大草坪,这就是白千云将会和云十一郎展开决战的地方。
又有人大发议论,说这一次决战的地点,远比愁鹰峡为佳,因为不必担心在决战的时候,有人跳崖避战。
说有人“跳崖避战”的人,自然都是拥护云十一郎之辈,因为那天跳崖的并不是云十一郎,而是白千云。
但也有更多的武林中人,公开表示相当佩服白千云的勇气。
——白千云武功虽高,但由万丈悬崖直跳下去,无异是拿自己的性命来当作赌注。
此人胆色,实在世间罕见。
但也有人冷嘲热讽,说此事毫不稀奇,若因此事而把白千云捧上半天,那么丁开山这个猥琐之极的屠夫也同样跳崖,那又该如何评价?
总而言之,众说纷耘,各有见地,但究竟谁是谁非,恐怕就算再争论十年八载,也是毫无结果的。
往事不消提,一切纷争,还看今天的决战!
树林内外,人潮如涌,表面上,这些人都是来看热闹的,但在骨子里,却是剑拔弩张,杀气腾腾。
在一株大树上,蹲着一对巨鸟,正是一神雕老怪一的一对神雕。
司空不平早就混在人群中,不断指指点点,口若悬河,谈个滔滔不绝。
“照老夫看,今天的局势,决非单打独斗那么简单!”司空不平侃侃而谈。
在他身边的是一个老和尚,但这老和尚显然并非真正的出家人,因为他正在扯咬着一条香喷喷的狗腿。
这老和尚望薯司空不平,问道:“何以见得?”
司空不平道:“白千云、云十一郎两大枭雄,为了要在武林中逞强,早已各自暗中培植势力,其中以云十一郎所探取的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老和尚不断摇头道:“施主此言差矣,云十一郎固然不择手段,白千云恐怕也是不遑多让。”
司空不平道:“你这个狗肉和尚,看来也不是甚么好人,老夫也懒得跟你再说下去!”
老和伺哈哈一笑道:“说得好!说得对!老衲的确不是个好人!”忽然把狗腿骨往司空不平的心脏里插!
司空不平证着眼道:“你果然不是个好人!”说完这句话之后,他笑了,笑得象是条刚捕捉到兔子的老狐狸!
老和尚的眼色倏地大变!
他手真的狗腿骨,其实早已暗藏利刃,这一插,本来势必要了司空不平的性命,岂料他以为已经插进司空不平的心脏,原来却只是插在司空不平左胁之下的空间。
“是掩眼妖法!”老和尚惨叫!
他在惨叫之际,后脑已给一只巨大神雕啄碎,穿了一个大洞。
司空不平怪笑。
他很得意,因为杀戮终于开始了!
这一天,本是白千云和云十一郎的决战。
可是,这两大年轻高手还未碰头,甚至还没有亮相,林子之内的草坪,已展开了惊象天动地的大厮杀!
司空不平是其中一人。
他原来与白千云很有渊源,白千云的事,也就是一神鵰老怪一司空不平的事。
杀声四起。
无数武林高手,都在这一役杀红了眼,每个人都象是着了魔一样!
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白千云和云十一郎的决战还未开始,这个原本很幽雅很恬静的地方,竟已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林外,有两个人!
这两人,一个是魔童尊者,另一个却是丁开山。
丁开山!这个屠夫,他曾经为了要和燕飞霞做一晚短暂的夫妻,不惜甘冒奇险,由鹰愁峡直往下跳。
他并没有死,但也并未曾跟燕飞霞共赴巫山,做那一晚短暂的夫妻。
他给白千云控制了魂魄,整个人变得痴痴呆呆。
可是,今天的丁开山,竟然又再判若两人。
他的神态,说不出的森冷,就象是一只冷静而残酷的猎豹。
魔童尊者目注远方,良久才说道:“小丁,你现在明白了没有?”
丁开山是个又肥又大的巨汉,满手血腥的屠夫,但魔童尊者却称呼他“小丁”。
小丁神情依旧冷漠:“我早就很明白,以白千云和云十一郎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和尊者对抗,所以,我决定弃暗投明,跟随尊者左右。”
魔童掌者脸上泛起了一丝狡猾的笑容:“你能够深明大义,不愧是我的好儿子。”
丁开山也在笑,笑容竟和魔童等者一般狡猾。
——世间上,又有谁能料想得到,这个屠夫丁开山赫然是魔童尊者的亲生子?
没有人能料得到。
白千云才智武功两皆卓绝,但这件事情,他仍然是无法料得到的……
白千云、云十一郎的决战,始终未能如期举行。
在魔童尊者的背后,还另有人。
那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也没有人知道他现在的一切。
现在,他就站在魔童尊者和丁开山的背后。 魔童尊者所做的一切,他都很清楚。
而这一个人,他的面貌看来相当平凡,大概三十来岁,不高不矮,不肥不瘦,穿着的衣服也是平平无奇,毫不抢眼。
但他却是魔童尊者的主人。
这人淡淡一笑道:“你的任务已经完了,你的梦也该醒了。”
魔童尊者倏地面露惊慌之色,嘶声叫道:“主人,属下对主人一向忠心耿耿,并无半点异心,主人何出此言?”
这人轻叹了口气道:“这十几年以来,你立下了极大功劳,但我能给予你的报酬,却是少之又少,说起来,我也十分惭愧。”
魔童尊者听到这里,早已冷汗如雨,声音更是颤抖得十分厉害:“主……主人……属下为主人办事……是理所当然的……属下从来没有想过要得到甚么报酬……再者……主人对待属下,已经很好……很……很好了……”
这人又叹了一口气道:“丁震宇,你平时面对其他江湖中人,是何等潇酒,但在我脚下,你竟变得比一条狗还更不如!”
魔童尊者道:“这……全然是因为主人……武功盖世……威仪可敬之故……”
这人道:“丁震宇,你可知道我的姓名吗?”
童童尊者道:“主人的名讳,属下……既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也不敢冒犯直说……”
这人淡淡道:“你跟随了我这么多年,连我的姓名也不晓得,实在是太委屈啦……”
“不!属下从没有这样想过……”
“以前你不知道,那是过往的事,但现在,你非要知道不可!”这人道:“你若到此刻还不知道主人姓甚名谁,在枉死城内,又如何向阎王诉冤告状?”
魔童尊者大叫:“主人开恩!主人饶命!属下……的确曾有一点点私心……想……想脱离主人到外面去自立门户……但……但后来已觉悟前非……打消了这个念头……”
“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绝无半点虚言。”
“可惜,你的话,我连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倏地,魔童夺者身形鹘起,向后倒退!
他退得极快,而且在撤退之际,双腕抖动,寒芒乱闪,最少有几十件暗器,有如蝗虫般向他的主人飞射过去。
这一手暗器功夫,若在当世武林中排名,绝对不会被排列在前五名之外。
他的主人没有闪避,也没有用任何手法把暗器挡开。
几十件暗器,最少有大半已射进这人的肌肤里。
但这人毫不动容,任由这些暗器插进体内。
他只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魔童尊者。
“很出色的暗器功夫!很不错的轻功!可惜你的主人,却是云……十……一……郎!”
云……十……一……郎!
这四个字,就象是四个轰然响起的焦雷,把魔童尊者的耳朵震撼得完全爆裂开来。
魔童等者倒下了。
他在倒下去之前,双手又再扣满了歹毒无比的暗器,但他连一枚也没有发出,人已倒下。
虽然他已倒下,但却还是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一张不可思议的脸。
他跟随着的“主人”,脸孔忽然由中间爆裂开来。
爆裂的并不是肌肉,祇是皮肤,但这景象已很吓人。
但爆裂皮肤后的“主人”,并没有渗出半点血水。
那就象是一只正在褪壳的虾。
然后,这张脸就蜕变了,由平平凡凡的一张脸,变成一张潇酒俊朗、英伟不凡的脸!
“云十一郎……真的是云十一郎……那么……我……我的主人呢?”魔童尊者躺在地上颤声问。
“你的主人,早已在三天之前,给我用斧头砍掉了脑袋!”
“不!我不相信!我死也不会相信……”
“所以,你只好死吧!”云十一郎笑了,笑意狂傲霸绝,也残酷无比。
没有人能料得到他每天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甚么?
在树林内,群雄期待出现的决战,始终没有出现。
白千云没有来,云十一郎也没有来。
但这并不表示,这地方可以天下太平。
相反地,形势更为混乱!
白千云的拥护者,和云十一郎的拥护者,渐渐形成了对峙之势。
终于,大战一触即发。
这是极惨烈的一战,参战双方,所动员的人数竟超逾数千!
几千个武林人,为了两个出色的年轻高手,展开了激烈无比的大混战!
参战者,混合了形形色色的人物。
有僧有俗、有叫化、有道士、有贩夫走卒、有名门正派高手、有邪魔外道之士、有男有女、有海盗有山贼、有妓女、有鸨母,甚至有飞禽走兽在内。
谁能肯定这一战的是与非?
究竟谁是谁非?
无数人在挨命,而拼命的结果,自然是有胜有负。
但胜利者往往祇能“惨胜”。
“惨胜者”虽然是“胜利者”,但却比死还更难受。
一些“惨胜者”,他击败了敌人,敌人死了,他赢了,但却残肢断体,或者是被人刺瞎了眼睛,给敌人把子孙根一刀捣个稀烂等等!
说不出的惨烈!说不出的残酷!
但没有人认为这样的苦战,有甚么不对。
战场!这是战场!而世间上所有的战场,无论或大或小,根本就是人间地狱!
倒是司空不平,他厮杀了一阵之后,忽然大感厌倦,骑着神雕悄悄走了。
没有人问他为甚么要走,就算有人问,他也不会回答。
因为他是司空不平,是个武林怪杰。
怪杰之所以成为怪杰,全然在于一个一怪一字。
厮杀不断在持续,无数武林人倒下,但喊杀连天的声音,还是十分可怕。
可是,掀起这场大火并的主角——云十一郎和白千云,始终没有露脸。
终于,有人渐渐醒觉了。
“白千云在哪里?”
“云十一郎呢?他又在甚么地方?”
“白千云!”
“云十一郎!”
这些满身鲜血的武林人,突然不约而同地在呼喊着白千云和云十一郎的名字。
叫喊着这两个名字的声音,愈来愈是响亮!
叫喊之声,很快响彻整个树林,以至树林外的山谷、溪涧和草坪。
但云十一郎和白千云,就象是泡沫一样,忽然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甚么地方……
两年后的一个清晨,愁鹰峡上云雾笼罩。
倏地,一阵清越的木鱼声响起。
很名贵的木鱼,其木质之坚实,世间罕见。
那是用一铁包金、黑皮木一造成的木鱼。
这木鱼的价值,足可换来千亩良田,大屋十幢以上。
是谁拥有如此名贵的木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