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黯淡,夜色已临。
羽重楼在暮色中狂奔、狂奔。
他的脸色,苍白得就像他身上的衣裳,但他的眼睛,却殷红得有如衣裳上的鲜血。
他的头发很凌乱。
一头乱发,在风中飞舞,在他的发上,依稀还带着一个女孩子的体香。
如果江南水陆两路十八股流匪的绿林大盗,能够看见他现在的情景,一定会拍掌称快。
三年前,羽重楼在半月之内,连破江南十八大盗寨,前后总共二十七个名声赫赫的绿林大盗,相继死在他的双鹿剑下。
双鹿剑是一对足以令绝大多数武林人士垂涎的利器。
羽重楼曾经有过一剑连杀九个武林剧盗的惊人记录。
苏州美人自古驰名天下。
但苏州羽氏世家的“飞羽剑法”,亦同样驰名。
直到羽重楼这一代,飞羽剑法和双鹿剑,已成了邪魔道上的大煞星。
羽重楼在暮色中狂奔了多少路?
这一点,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失败了。
就在这天的黄昏,羽重楼初尝败绩。
他不但吃了一场败仗,而且连琳玲也被人抢走。
琳玲。
多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但现在,琳玲已不再属于他,因为他刚刚败在情敌的剑下!
酒香浓。
有人说酒是穿肠毒药。
也有人说酒是一种怪物。
无论怎样香浓的酒,只要它被喝进了肚子里,喝酒的人不但不香,反而变得很臭。
那是酒臭。
羽重楼平日很少喝酒。
但今夜,他所喝的酒简直就可以把他活活淹死。
可是,他仍然在嚷着要酒。
他的确醉了。
他醉倒在一间只有穷鬼才光顾的第八流酒家。
可是,第八流酒家又怎会有第一流的酒呢?
羽重楼不知道。
他不知道自己喝进肚子里的酒是什么酒,不过就算那是毒酒,恐怕他也会照喝不误。
虽然他还年青,但却捱不起失败的打击。
对于他来说,当然是件很危险的事。
可是,他现在除了嚷着要喝酒之外,什么事都不再顾虑了。
酒家里的顾客越来越少,而他肚子里的酒液却越来越多。
不懂得喝酒的人,就算他的武功根基再好,也一样会醉的。
羽重楼终于醉了。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他不再在那间酒家之中,而是在一张软绵绵的大床之上。
床褥是淡红色的。
他身上盖着的被子,也是淡红色的。
但他身上的衣裳,却已完全不见了。
羽重楼虽然是个男人,但他似乎比女人还害怕赤裸。
他拼命的抓,希望抓回自己的衣服。
但他没有抓到衣服,却抓到一只手。
这只手柔软光滑,白如羊脂,美如碧玉。
羽重楼呆住了。
他想把自己的手缩回。
但那一只美丽的手,却把他抓得紧紧的,不肯放开。
羽重楼转过脸,向上望去。
他那张白脸刹那间涨成火焰般红色。
因为他看见一个女人。
一个远比琳玲更漂亮的女人。
而且,她和他一样,全身都是赤裸的。
羽重楼以前见过不少女人。
穿衣服和不穿衣服的女人他都见过。
但他从未见过一个如此完美,浑身洁白如璧的女人。
他也从未见过这种笑容。
她的笑容是纯洁的,但也是充满诱惑的。
羽重楼不敢把目光停在她的身上,他紧闭上眼睛。
她忽然又“嘤咛”的笑了起来。
“你这个人真有趣。”
有趣?连羽重楼都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有趣。
赤裸的女人忽然躺在他身旁。
她肌肤柔滑如缎子。
但缎子不会发出她身上那种诱人的灼热。
羽重楼终于忍不住问:“你是谁?为什么会躺到这张床上?”
他的说话才出口,就已经知道自己讲错了说话。
赤裸的女人吃吃一笑:“这张床是我的,我为什么不能躺在这里?”
羽重楼深深的吸了口气。
“你究竟是谁?”
“我是个女人,”她像一条蛇般蜷伏在他的胸膛上:“我是属于你的。”
羽重楼的耳根登时发热。
他知道自己并不容易害臊。
但现在,他却像初出道的江湖小子。
“你的名字是……”
“樱樱。”
“樱樱?樱花的樱。”
“不错,我姓雷……”
“雷樱樱?雷二娘?”
她把他缠得更紧,她的唇印在他的小腹,渐渐地还移动到……
她又像梦呓般喃喃的说:“你看我像不像雷二娘那条母老虎?”
羽重楼勉强忍耐。
雷樱樱就像一团火。
她身上所发出的热力,已足以把世间上绝大多数的男人溶化。
羽重楼也不例外。
他终于抵受不住雷樱樱的挑逗,他拥抱着她,还把她紧紧的压着。
雷樱樱笑得更愉快,更诱人。
看她的表情,就像一个钓鱼的人,正在把刚钓上的鱼儿放进烧红的锅里一样。
羽重楼的每一根骨都已软化。
男人都是这样,羽重楼虽然是江湖上著名的鹿剑公子,亦难以抗拒雷樱樱这种女人的诱惑。
他埋首在她胸脯间。
她的胸脯丰满,而且滑不留手。
江湖上,每年有多少英雄豪杰被埋葬在这个地方?
没有人知道。
雷樱樱只知道一件事:
羽重楼快将成为她的俘虏。
他的目光,充满欲火。
雷樱樱的腰肢在扭动,她的媚眼彷彿已把羽重楼的魂魄从七窍里勾出。
但忽然间,雷樱樱的腰间一麻,接着全身的十二个大穴同时被制。
雷樱樱的脸色没有变。
她仍然保持着相当的冷静:“你不喜欢我?”
羽重楼那双充满欲火的目光,在瞬息之间变得很清醒。
他在找寻自己的衣服。
这一次,他没有失望。
穿上了衣服的羽重楼,他感到轻松多了。
他并不习惯在陌生人的面前赤身露体,无论对方是男是女也一样。
雷樱樱忽然叹了口气,道:“葛老大的说话果然不错,你并不是个容易上当的人。”
羽重楼冷然道:“葛老大?谁是葛老大?”
“难道你连葛刀王的名号都没有听过吗?”
“葛刀王?”羽重楼的脸色有点变了:“难道这里是连环寨?”
雷樱樱眼波流动,嫣然笑道:“连环寨七坡十三府,每一府的主人,都是时下武林的大英雄、大豪杰。”
羽重楼冷冷一笑:“十三府中的香妃府主人,莫非就是你这条母老虎?”
雷樱樱虽然全身动弹不得,但仍然谈笑自若,媚态万千:“你说得一点也不错,实在的问你一句,何以昨夜竟然醉成那副样子?”
羽重楼不答。
他想快一点离开这个地方。
香妃府。
羽重楼的确在连环寨的香妃府中。
他刚想离开,香妃府门外就传来了一个人冰冷的笑声。
“羽公子,你忘记了一件事。”门外有青松,青松下有一个老和尚。
老和尚虽然年纪已有一大把,但他的脸上居然毫无皱纹。
他的声音不但冰冷,而且还令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妖异之感。
羽重楼连头都没有转过,他已淡淡的答道:“在下知道遗下了什么东西,那是我的剑。”
老和尚格格一笑。
“不错,难道你连双鹿剑也不取回,就甘愿离开连环寨?”
羽重楼道:“听大师的意思,似乎知道双鹿剑的下落。”
老和尚怪笑道:“老僧当然知道,只不过凭羽公子的力量,恐怕一辈子也休想把剑取回。”
羽重楼无言。
他现在身陷虎穴之中,这一个筋斗他是栽定的了。
但他不明白,连环寨何以对自己有这么大的兴趣?
老和尚的声音忽然又变得温和,连笑声也亲切起来:“如果羽公子相信老僧的话,取回双鹿剑虽非易事,却也绝不会太难。”
羽重楼道:“在下不明白大师言下之意。”
老和尚干咳一声,道:“老僧想找出一个人的下落,那是老僧数十年前的知己朋友。”
羽重楼一怔。
“那人是谁?”
老和尚沉默了许久,才缓缓的道:“他姓谢……”
老和尚只说出了三个字,羽重楼的眉头便已一皱。
“这一个人,羽公子你一定知道他的下落,”老和尚的笑容更亲切:“他就是谢人拳。”
“谢人拳?”
老和尚微微一笑:“你总该认识他的吧?”
羽重楼却摇头:“河西老谢、白马山谢天宏、东威镖局总镖头谢易山我却认识,但谢人拳这个人的名字,却是连听都未听过。”
老和尚道:“哦!你真的不认识谢人拳?”
羽重楼道:“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但这是事实。”
老和尚笑意一敛:“你可知道老僧是谁?”
羽重楼冷冷一笑:“听说连环寨七坡十三府中,有一个吃斋府。”
老和尚抚须又再一笑,道:“羽公子,你的见识倒不少,老僧就是吃斋府的主人。”
羽重楼一双锐利的目光盯在他的脸上:“你经常吃斋?是个真和尚吗?”
老和尚轻咳一声,道:“和尚就是和尚,还有什么真真假假的?不过老僧和普通的秃驴是有点不同。”
别的和尚是“秃驴”,他却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羽重楼不禁又“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只听得老和尚又慢慢的说下去:“一般和尚都不娶老婆,但老僧每年例娶妻妾一次。”
羽重楼嘿嘿一笑:“大师倒是个佛门风流者。”
老和尚听如不闻,缓缓接道:“一般的和尚都不喝酒,但老僧每天都喝他奶奶十斤八斤。”
羽重楼一呆。
他究竟是喝“酒”还是喝“他奶奶”呢?
老和尚似是未曾发觉到说话中出了语病,又再说下去道:“一般的和尚都不杀生,但老僧除了自己之外,对任何人绝都不会留情,每年被老僧摆平的英雄好汉,多得连老僧自己也算不出来。”
他越说越是得意,但话语中威胁的意味也越来越浓厚。
羽重楼冷冷一笑,道:“大师的话,说完了没有?”
老和尚的脸色倏地一沉:“还有!”
羽重楼道:“你是否想告诉在下,你就是昔年在江南杀人如麻的玩命大师?”
老和尚道:“你既然知道,就该识相一点,谢人拳在什么地方?”
羽重楼彷彿完全没有听到老和尚的问话,只淡淡的道:“据说大师很喜欢玩命?”
玩命大师冷哼一声:“老僧玩的是别人的性命,而不是自己的。”
羽重楼道:“在下奉劝一句,以后还是别再冒这种险的好。”
玩命大师的脸色变得阴冷无比:“羽公子,在这个时候跟老僧装蒜扮糊涂,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羽重楼淡淡一笑:“在下本来就并不是个有趣的人。”
玩命大师道:“你真的不肯把谢人拳的下落说出?”
羽重楼头也不回,索性大步向山坡外走出去。
玩命大师突地狂笑起来:“姓羽的,你以为这里可是什么地方?今日你若能闯得出连环寨,老僧就……”
话犹未了,香妃府门外一丛树林之中,突然“铮”的一声,一支羽箭急如流星般向他的胸膛上射去。
玩命大师悚然一惊。
这一箭来势汹涌,发箭之人,绝不会是个无名之辈。
他急急向左一闪,一闪就是三丈。
玩命大师是连环寨七坡十三府的高手,他的身手当然十分了得。
这一箭总算给他躲过了。
谁知道一箭之后,还有一箭。
刚才那一枝箭,又长又粗。
但继续射来的另一枝箭,却是又短又细,就像一根削开了的竹筷子。
玩命大师的脸登时有如土色。
他的反应绝不算慢。
不但不慢,简直就是快到极点。
但即使他的动作再快一倍、两倍,也绝对无法躲得开第二枝箭。
飒!
玩命大师忽然听到了一种很特别的声音。
这种声音,他以前听过不少。
只有利器刺进一个人的咽喉,才会发出这种声响。
现在他又听到了,而且是听得最清楚的一次。
同时,也是最后的一次。
阳光从东方射到羽重楼的脸上。
他已毫无醉意,但平时爱逾性命的双鹿剑却已丢了。
树林之中,仍然是那般静寂。
是谁射出的箭。
羽重楼的眼色中充满了疑惑。
发箭的人,不愧是个高手。
像玩命大师这种凶恶的魔僧,居然连两箭都避不开。
阳光下,地上忽然出现了两条影子。
羽重楼看见了一男一女,从树林之中缓缓的走了出来。
那个男的年纪大约四十出头,身材魁梧,是个虬髯大汉。
而女的年纪则较小,但也约莫三十五六岁左右,虽然这个年纪的女人已绝不能算年轻,但她的身材仍然是那么窈窕,风韵仍然娇艳动人。
他们的手里都有一张弓。
虬髯大汉的弓,几乎有羽重楼的身材那般高,但他身旁的女人那张弓,却比羽重楼所见过任何的一张弓都细小了一半以上。
羽重楼的心又凉了一截。
他的见识就算再差,也绝不会认不出这两个人,这两张弓的来历。
江湖上的两句说话:
鸳鸯飞箭如电闪,雌雄大盗杀人狂。
这一男一女,不问可知就是江湖黑白两道上,人人闻名色变的鸳鸯大盗。
鸳鸯大盗,早在二十年前,便已名噪江湖。
那个男的号称魔箭王,姓归名去也。
那个女的,是归去也的第三个妻子,也是他现在唯一的妻子。
归去也以前的两个妻子,都是被她像捏鸽子般统统捏死的。
她在江湖道上的外号很动听,被称为俏嫦娥,事实上,她的确是个很美艳动人的女人。
她复姓皇甫,名字叫水仙。
她微笑的时候,的确像一朵盛开的水仙花。
但她杀人的手段,却比归去也毫不逊色。
他们夫妇两人,在江湖上已横行二十年,一直都没有遭遇过什么挫折。
这并不是他们的运气特别好,而是他们的武功的确厉害,而且狡智百出,没有把握的事,从来都不肯干。
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多少个人能避过他们的鸳鸯飞箭。
玩命大师一向都玩别人的性命,但这一次,却把自己的性命给别人玩掉了。
羽重楼出道江湖,虽然仅是短短几年间的事,但他的名气已非常响亮。
然而,一山还有一山高,这句说话永远都不会有错。
他若和鸳鸯大盗一比,他唯一比对方稍强的,就是年纪较轻,但武功方面,却差得远了。
归去也这双夫妇根本就没把这位名满天下的年青剑客放在眼内,何况羽重楼的双鹿剑更已落在别人的手中。
他一出手,就把对方的穴制住,羽重楼根本就连对方怎样出手都没有看得清楚。
归去也像兀鹰抓小鸡似的,把羽重楼挟在胁下,然后淡淡的笑道:“乖乖别哭,叔叔带你去见一个人。”
羽重楼气得脸都黄了。
在归去也的手下,他居然真的像个三岁大的娃娃,人家一出手,就把他像小宝贝似的玩弄于股掌之上。
他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他钻进去。
就算那个洞有猪粪、狗屎、猫和老鼠的便溺混在一起,他也愿意钻进去。
可惜这里没有洞。
但即使有洞,那又如何?
他已动弹不得。
连环寨七坡十三府,并不是一个细小的地方。
这个地方不但面积广阔,而且守卫森严。
但鸳鸯大盗果然不愧是成名多年的江湖黑道高手,在这种地方上,他们居然能够来去自如,根本就没有把它当做什么龙潭虎穴。
羽重楼的脸阵红阵白。他已变成一个任由别人操纵的大木偶。
正午,阳光猛烈。但这里却是阳光绝对照射不到的地方。
连环寨七坡十三府中,最坚固的就是刀王府。
刀王府的主人,是连环寨中有老大之称的葛玉霜。
葛玉霜就是葛刀王,也是葛老大。
但他并不能代表整个连环寨。
目前,连环寨只有十三府,而没有寨主。
葛老大是最有希望成为连环寨主的人,但目前,他仍然没有这个资格。
不过,他已掌握着一股极雄厚的力量,在连环寨之中,还没有任何一府足以与他分庭抗礼。
所以,他顺理成章,成为连环寨的老大。
是老大,而不是寨主。
这正是他近来闷闷不乐的原因。
“老大”和寨主之间,有什么分别?
当然有。
这个分别,就有如摄政王与皇帝。
摄政王虽然掌有实权,但却不如皇帝那样来得尊贵。
葛老大一直都想成为连环寨的寨主,但目前,他这个愿望暂时难以达成。
因为他缺少了一件最重要的东西。
无论是谁,想成为连环寨的寨主,这件东西都万万不能缺少的。
是黄金?还是一支足以镇服黑白两道的精锐战士?
不。
这两者他都不缺。
他唯一缺少的,就是连环寨最宝贵的镇山之宝——黄金战袍。
在二百三十年前的一个残秋。
就在连环寨七坡这个地方,发生了一幕惊天动地的大决战。
当年江湖上最凶暴的一股悍匪,就是由血脸魔侯率领的十二魔王帮。
十二魔王帮源出自南海,其势力扩展奇速,在短短五年之内,就由南海伶仃岛杀入中原,所到任何州县,从未遇过能挫败他们的敌手。
血脸魔侯的确是一个不世枭雄。
当十二魔王帮尚未入寇中原之前,中原武林曾发生过一场大浩劫。
那是正邪两派恩怨情仇之争。
常言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最初事件的起因,是华山剑派与十邪谷发生血战,但这一场血战双方都互有别派的高手助拳,原是两派之争,渐渐就演变成为一场不可收拾的大浩劫。
结果,正邪两道,双方共有数十个门派帮会卷入这一个血腥的漩涡。
这一场浩劫,使黑白两道,弄得珠沉玉碎,高手凋零。
但凡参与过这一场剧战的门派和帮会,都为之元气大伤。
那是令人无法忘怀的一役。
正当黑白两道武林人物在喘息的时候,十二魔王帮却乘时而起。
这一个帮会的崛兴,无疑又是另一场浩劫的开始。
血脸魔侯看准了中原武林的虚弱,于是大举进军,短短数年间,就在中原树立了庞大的势力。
正是黄台之瓜,何堪再摘,中原武林,几乎陷入了死寂瘫痪的阶段。
然而,就在十二魔王帮气焰最盛的时候,连环七坡上突然又出现了另一个庞大的帮会。
这就是连环寨。
在此之前,江湖上根本就没有人听过连环寨的名字。
但连环寨刚从江湖上冒出头来,就居然敢与十二魔王帮展开火并。
经过了数十次大大小小的战役之后,血脸魔侯终于感到连环寨是十二魔王帮的心腹大患。
半年之后,血脸魔侯整顿雄师,率领二千四百余高手,浩浩荡荡的杀到连环寨七坡。
那是决定胜负的一战。
江湖中,绝大部份人都希望连环寨能够获胜,但他们却又不敢看好连环寨。
那一战是极其惨烈的。
剧战连续延绵达三个月之久。
十二魔王帮气势极锐,连环七坡在半个月内,便已被血脸魔侯连败数阵。
可是,连环寨死守在望月坡最后的一座固垒中,在四十多天之内,十二魔王帮竟然无法再越雷池半步。
那是武林历史上最著名的一场攻防之战。
最后,血脸魔侯重整雄师,集中实力一鼓作气,再度展开致命的一击。
他要把连环寨彻底打垮,把连环寨的人杀个干干净净。
这一次的攻击行动,具有周详的作战计划,血脸魔侯深信必可获得胜利。
他的计划,原本很成功,他的手下甚至于杀进望月坡的那座固垒。
可是,就在他全心全力向望月坡进攻的时候,他的背后突然杀出一支奇兵。
这一支奇兵,只有三十六人,其中十八个骑着快马,而另外十八个人,却骑着骡子。
这一支“骡马奇兵”,彷彿天兵从天而降。
他们的人数虽然不多,但每个人都是武功极高的高手。
好一支“奇兵三十六”!
这三十六人,为首的是个身长七尺,手持长柄金斧的白胡老头。
白胡老头的身上,穿着一袭金光闪闪的战袍。
这一件战袍,竟是用黄金铸造的。
当时,连环寨正陷于最危险的乱局之中,只要战事再延续一个时辰,势非全军尽墨不可。
但是,这个身穿黄金战袍的白胡老头,和那三十五个“骡马奇兵”,出现之后,却把战局登时扭转过来。
血脸魔侯千算万算,但怎样也料不到在克敌致胜的最紧要的关节,对方突然会添增了这一队援兵。
经过一番鏖战之后,十二魔王帮的十二魔王,竟然就在这一战之中全部成为了地府的新客。
而血脸魔侯也身中数斧,死在白胡老头的金斧之下。
连环寨得保不失,自然得归功于这三十六人。
但这三十六人亦伤亡惨重,他们只有八个人还能活着回去。
白胡老头虽然把血脸魔侯毙于斧下,但血脸魔侯亦在临死时,拼死拍出一掌,而且一击即中,拍在白胡老头的额上。
狮虎垂死,余威犹在。
血脸魔侯的武功,本就不在白胡老头之下,他这一掌拍在对方的额上之后,白胡老头登时感到一阵无比的寒意。
血脸魔侯突然一声怪笑,终于伤重身亡。
但白胡老头也支持不了多久,半个时辰之后,就僵毙在望月坡一株枯树之下。
那一战距今,已足足二百三十年。
直到今日,江湖上的人还是没有忘记这一段悲壮的故事。
连环寨自此之后,总算在江湖上站稳了阵脚。
可是,随着岁月的消逝,连环寨的本质有了很大的改变。
以前连环寨是一个正义的帮会,但现在,它却变成了包庇江湖剧盗的贼巢。
七坡十三府的十三个主人,其中占了一大半都是凶残暴戾的大恶魔。
但连环寨的规矩却仍然没有改变。
——昔年白胡老头的黄金战袍已成为了连环寨历任寨主不可缺的镇山宝物。
——无论是谁成为连环寨的寨主,都必须在就职之日,穿上这件黄金战袍,并进行盛大的祭典仪式的。
这一项规矩,二百多年来,一直都没有改变过。
而且,也没有任何人能破除这一项规矩。
即使葛老大也同样不能。
因为连环寨除了七坡十三府之外,还有一个无忧洞。
这一个无忧洞,有七个老头儿,他们都是昔年“骡马奇兵”的后裔,同时,也是连环寨中的七大长老。
二百多年来,无忧洞不多不少,总会保持着七个长老这个数目,若其中一人逝世,半个月之内就一定会有另一个人补上。
没有人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但每个人都知道,这些长老永远只服从一个人的命令。
那就是连环寨的寨主。
这七大长老,虽然只是默默的居住在无忧洞里,甚少理会江湖中事,但他们对于连环寨的影响力,却绝对不小。
二百多年来,连环寨曾经有过几次凶险的危难,眼看大祸临头,但到头来只要七大长老出动,事情就会迎刃而解。
他们倚仗的不单是武功。
他们解决寨中危难所用的手段,往往使许多老江湖亦为之赞叹不已。
所以,连环寨最大的后盾,就是七个长老。
唯一能够指挥他们的,就只有寨主一人。
除此之外,绝对没有任何人能令他们俯首是从。
所以,葛老大虽然已成为七坡十三府中权力最大的一人,他仍然要继续争取机会,务求要成为连环寨的寨主。
刀王府是七坡十三府中的固垒。
这里根本就是一座固若金汤的城堡。
这里的修饰布置,并不华丽。
但建筑物的结构,却无比严密,堪称无懈可击。
现在,葛玉霜的脸,深沉得就像刀王府里的地牢。
这里是地牢,也是刀王府里最黑暗的地方。
他每逢心里有事的时候,总喜欢坐在这里,皱着眉头静静的思索。
地牢里有两盆火。
熊熊烈焰,葛玉霜的脸在火光之中,看来更添几分可怖。
他忽然沉声缓缓的说出了三个字:“宗香主。”
他说这三个字的声音并不大,但地牢里谧静非常,即使远在十丈之外,亦清晰可闻。
立刻就有一个穿着一袭绣花长衫的中年人,不缓不急一步一步的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是刀王府里两位香主之一,他姓宗,名笑欢,别字隽洛。
从外表看来,他唯一最像的,就是“病鬼”。
宗笑欢是一个怎样的人?
在葛玉霜的秘密卷宗里,早已有极详细的纪录——
姓名——宗笑欢,别字隽洛。
年纪——三十七。
出生地方——极北雪地。
幼年生活背景——贫,体弱多病。
父——不祥。
母——宗可荔。(宗笑欢随母姓。)
特长——一双短刀,二十八种暗器,并精通奇门阵法。
师承来历——曾拜在崆峒派寒花大师门下,但三年后寒花大师离奇暴毙,遂转拜蜀中唐门唐十叔为师,五年后涉足江湖,罕逢敌手。
宗笑欢童年的时候,家贫体弱,这是事实。
但直到今天,他给予别人的印象,依然像一个病君子,他的脸色不算苍白,但却是“脸无光采”,脸色灰黯,有如垂死之人。
你若在街上遇见他,绝对很难想象得到,他竟然是个武功绝顶的杀人专家。
葛玉霜很器重宗笑欢。
自从宗笑欢投在刀王府中,并且成为两大香主之一之后,一直以来都很忠心,而且办事比谁都更负责。
葛玉霜对于这个人很放心,视他为心腹份子。
因为宗笑欢爱上了葛飞霞,而且两人快将结婚。
葛飞霞是葛玉霜唯一的女儿。
所以,宗笑欢将会成为葛玉霜的东床快婿。
葛玉霜坐在地牢里唯一的大椅上。
这个地牢只有一张椅子,所以无论是谁面对着葛玉霜,都得站立着。
宗笑欢就站在那两盆炉火的中间。
他的态度不亢不卑,连站立着的姿势也显出他是个很有修养的人。
葛玉霜感到很满意。
他今年已五十六岁,还有四年便是六十岁大寿。
他希望在花甲寿辰之前办妥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替女儿找一个如意郎君。
女儿长大后,总是要嫁人的。
而第二件事,就是要找到黄金战袍,使自己正式成为连环寨的寨主。
黄金战袍从二百多年前开始,一直都被历代寨主视如拱璧,小心收藏。
直到十二年前,这个情况仍然没有改变。
十二年前,连环寨的寨主是单源。
单源这个名字,绝大多数的武林人仍然没有忘怀。
就算忘记了单源的名字,也绝不会忘记他的外号。
他的外号是少林煞星。
原来单源竟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
谁也料不到,这个少林寺的俗家弟子,后来竟会成为了江湖上一个可怕的煞星,而且,还混到连环寨中,最后成为了寨主。
单源能够成为连环寨的寨主,其中当然有不少的因缘,但这些事与本文并无太大的关连,姑且略去不提。
且说单源成为了连环寨主之后,居然把寨中的事务整顿得井井有条,而且势力也日趋强大。
可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事,却在单源六十二岁寿辰的时候发生。
他突被暗杀,黄金战袍亦同时宣告失踪。
自此之后,连环寨一度陷入极纷乱的局面。
七坡十三府的主人,个个都想争取领导的地位,但结果,还是由葛刀王成为了十三府的龙头老大。
然而,事情绝对没有平息。
因为大家的目标,都集中在黄金战袍之上。
但黄金战袍落在谁的手中呢?
炉火越烧越是猛烈。
在这种天气下,站在两盆烈火的中央,可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宗笑欢已浑身湿透。
但他仍然要安详地站在那里,脸上毫无烦躁的神色。
葛玉霜又在沉思。
宗笑欢知道,葛老大在沉思的时候,绝不能去打扰他。
两年前,曾有一个守卫组的组长犯了这种错误。结果葛老大立刻从椅上暴跳起来,然后就重重的赏了他十二个清脆响亮的耳光。
这十二个耳光打完了之后,守卫组长的两边脸颊并没有肿起,反而向下凹入两寸。
他的颧骨已完全被打碎,呼吸也已完全停顿。
这件事,宗笑欢当时是亲眼看见的。
他并不愚蠢,也不善忘,当然不会重蹈别人的覆辙。
葛玉霜的脸色并不好看。
他是连环寨七坡十三府的老大,他平时最关心的,除了刀王府之外,就得数到香妃府和吃斋府这两个大府了。
雷二娘子和玩命大师,都是他的心腹份子。
但在这一天的早上,雷二娘和玩命大师都双双栽倒了。
雷二娘给人点了穴道,全身赤裸的躺在香妃府内。
这件事说出来也未免太丢脸了。
套一句老话,正是八十岁的老娘给三岁的娃娃绊倒,这件事若传到江湖上去,嘿嘿……
雷二娘的事,若与玩命大师的下场相比,倒又变得不太重要。
雷二娘虽然重重的摔了一跤,但她毕竟仍然捡回了一条性命。
但玩命大师的情况却糟透了。
他一向都玩弄别人的性命,但这一次,时运恰恰转了一个大圈子。
射雁的人,居然给雁子啄瞎了眼睛。
玩命大师的性命玩完了。
他是死在一枝小小的羽箭下的。
那一枝小小的羽箭,现在就放在葛玉霜的脚下。
他沉默了不知道多久,才轻轻的问宗笑欢:“你可认得这一枝箭?”
宗笑欢仔细的看了几眼,才慢慢的回答:“这是鸳鸯飞箭中的水仙箭。”
“水仙箭?”葛玉霜重重的叹了口气:“想不到鸳鸯大盗居然插手管上这一件事。”
宗笑欢道:“鸳鸯大盗虽然神出鬼没,武功莫测高深,但凭他们两人的力量,还绝对无法与本寨相比。”
“宗香主,照你的看法,他们夫妇二人掳走羽重楼,有何目的?”
“他们的目的,与咱们的目的完全一样!”
“鸳鸯大盗想从羽重楼的口中,问出谢人拳的下落?”
“这是唯一比较合理的推测。”
葛玉霜的脸又再沉下。
过了半晌,他才冷冷的道:“昔年单寨主被暗杀,凶手虽已被查出是谢人拳,但仍然无法可以确定,黄金战袍是否落在他的手中,何以鸳鸯大盗竟然为此而不惜与本寨为敌?”
宗笑欢道:“无论黄金战袍是否落在谢人拳的手中,这个人总是一条极主要的线索。”
葛玉霜微微点头。
宗笑欢又接着说下去:“黄金战袍非但是本寨的镇山之宝,而且江湖中更有传言,谓黄金战袍之中,还有一个绝大的秘密,谁若知道这一个秘密,就会成为富甲一方的巨富。”
葛玉霜点头道:“空穴来风,当非无因。”
“不错。”
“大概谢人拳也是为了这一个传言,才向单寨主下手,把黄金战袍夺取。”
“未必!”
“哦?”
宗笑欢缓缓的道:“据属下所知,谢人拳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江湖杀手,他的性子爽直,绝不喜欢转弯抹角,也不喜欢干太麻烦的事。”
“杀人呢?”
“那倒例外。”
“然则你认为谢人拳是受雇于人,才会把单寨主暗杀的?”
宗笑欢道:“属下的推想,的确是如此!”
葛玉霜皱了皱眉,也同意他的推断相当合理。
他轻轻一咳,又道:“除了羽重楼之外,还有谁会知道谢人拳的下落?”
宗笑欢淡淡一笑,道:“也许还有一个人。”
葛玉霜盯了他一眼,半晌才说出了一个字:
“谁?”
“邪狼阿石。”
“阿石?”
“不错,”宗笑欢悠悠笑道:“阿石本是羽重楼的老朋友,但现在却已变成了情敌。”
葛玉霜也笑了。
情敌!
为了一个女孩子,老朋友居然就变成了誓不两立的情敌,这种事也未免太悲哀了。
葛玉霜忽然从那张大椅上霍声站起,然后就向宗笑欢下了一道命令:
“先找阿石,再找谢人拳,你要调派多少人手都不成问题。”
宗笑欢摇摇头:“办这种事不必人多,属下一人便已足够应付。”
葛玉霜忽然大笑:“好,希望这一次行动,不会令我失望。”
又是黄昏。
一辆式样很普通的马车,缓缓地从西南方朝向大安镇上驶去。
驾驭马车的,是个身材魁梧的虬髯大汉。
他就是鸳鸯大盗的归去也。
归去也似乎并不忙于赶路,马车的速度一直都并不很快。
在车厢里的,还有一男一女。那当然是皇甫水仙和羽重楼。
羽重楼仍然穴道被制,不能动弹。
皇甫水仙在车厢里什么事都不管,只顾喝酒。
这个女人居然也是个酒徒。
但她的酒量却比羽重楼好得多,虽然她已喝下两坛五斤装的烧刀子,但脸上却连一点酒意都没有。
羽重楼暗暗叹了口气。
就连喝酒的本事,他都及不上人家,在鸳鸯大盗的面前,名满天下的鹿剑公子简直就成了一团饭。
他们究竟要把羽重楼带到什么地方?见什么人呢?
大安镇距离郑州大概还有十里。
这个地方,虽然比不上郑州繁荣,但也有几间规模不算小的酒家和客栈。
归去也把马车驶到一间古老客栈的后园。
这是大安镇上历史最悠久的丁家老客栈。这间老客栈的掌柜,是个姓莫的中年人。
名叫莫中庭,是这客栈老板的女婿。
归去也似乎对丁家老客栈的环境十分熟悉,而且与莫中庭更是熟识。
他与莫中庭低声倾谈了好一会。
只见莫中庭的脸上,流露出一股疑难之色。
但到了最后,他还是毅然的点点头,然后就匆匆的离开丁家老客栈,向街道的北方而走。
归去也仍然回到马车上坐下,脸上毫无表情。
莫中庭去得快,回来的时候奔走的速度更快。
他去的时候只是自己一个人,但回来的时候身后还有七个短衣汉子,中间簇拥着一个头发已开始灰白的老瞎子。
老瞎子的眼睛虽已失明,但他凭着一杆青竹引路,走路时的速度比其他人似乎更加矫捷。
这一行九人匆匆赶到丁家老客栈,所为何事?
在丁家老客栈的南方不远,有一间建筑华丽的巨大的宅院。
那是大安镇中最豪华的一座赌场。
大安镇虽然地方并不大,但却是商旅来往郑州的主要通道,往来的客商多了,自然有人会在这里开设赌场,毕竟这是一门极容易赚大钱的生意。
这间赌场的老板,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大麻子。
他的长相虽然令人不敢恭维,但他经营赌场的手法却另有一手。
这一门生意虽然容易赚钱,但所冒的风险也不少。
以前,这家赌场的生意虽然兴旺,但老板却连续更换了五个。
理由很简单,那几个老板站不住脚,被砸赌场的对手砍翻了。
这些老板并不是寻常的生意人,其中有三个更是身怀武功的高手。
但这一块肥肉实在太容易令人垂涎,所以这几个老板一个一个的倒下去,连骨头都被人啃掉。
直到钱大麻子把周铁一掌打死之后,他这一个赌场老板的地位却稳固极了。
钱大麻子的真实姓名是钱甚紧。
钱甚紧?
不错,一点也不错。
因为在他出世的时候,他的父亲钱帮三正穷得发慌,于是把心一横,索性也把儿子命名为“甚紧”。
钱甚紧虽然幼年的时候家境贫窘,但他自从十二岁开始,钱老三忽然财运亨通,赚了大钱,并把钱甚紧送到一间武馆里练武。
当钱甚紧三十二岁的时候,他也开始了自己的事业。
他的事业就是开赌。
钱甚紧今年恰恰五十岁。
换而言之,他经营赌这一门事业,已有十八年的历史。
在这十八年的岁月里,钱甚紧曾遭遇过不少强敌的挑战。
但直到今天,这个矮矮胖胖的赌场老板仍然四平八稳,谁也动不了他分毫。
别人动不了他,他却去动别人的脑筋了。
在郑州,他有两间赌场。
但他仍然不断致力去另闯新的门径。
六年前,他看中了大安镇。
当时,周铁刚把上一个赌场老板踢死,想不到阵脚还未站稳,钱甚紧就带着几十个恶汉闯进赌场,也来弄一套黑吃黑。
周铁明知撼不过对方,但这口恶气却咽不下,于是负隅顽抗,却给钱甚紧一掌就把他的脑袋完全打歪。
自此之后,这一间赌场总算有了一个比较安稳的局面。
钱大爷的赌场,又有谁敢去动它一草一木?
暮色已浓。
赌场渐渐开始热闹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马车徐徐的驶到赌场门外。
除了这辆马车之外,还有九个人一起来到了赌场。
他们其中一个,是个老瞎子。
每逢黄昏将尽的时候,钱甚紧总喜欢吩咐娥妈泡一壶浓茶,另泡一壶热水。
浓茶是喝的。
而热水却是用来洗脚。
他不喜欢沐浴,只喜欢洗脚,这是他数十年来的怪癖。
但今天,他刚脱了鞋子想洗脚,就接到了一个令他发楞的消息:
“丁老夫子和他的莫大掌柜,带着丁家帮的勾魂七煞,他们现在已进入赌场里了。”
钱甚紧脸上的肌肉彷彿跳了跳。
“丁老夫子!俺操他娘个鸟!”
报告消息的王小六又道:
“在赌场门外,还有一辆马车,车上的人,好像是……”
“是谁?快说!”
“是……”王小六的脸显得又青又白:“鸳鸯大盗!”
钱甚紧的脚本已浸到盆里的热水中,但当他听到了“鸳鸯大盗”这四个字的时候,他的脚立刻缩了上来,整个人霍声从椅子上站起。
他瞪着眼睛,对王小六道:“你有没有瞧错了人?”
王小六结巴巴的道:“应该……没有看错吧。”
钱甚紧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把鞋子重新穿上,然后又从墙角上拿起一把剑。
这一把剑又粗又短,倒和自己的身材差不多。
他正想走出去,但丁老夫子和莫中庭却已走了进来。
钱甚紧的脸色,登时变得就像那杯浓茶一样。
丁老夫子既是个瞎子,也是丁家老客栈的老板。
在大安镇中,唯一对钱甚紧有威胁力的,就是丁老夫子。
钱甚紧知道,丁家一直都虎视眈眈,随时都会对自己袭击。
但他怎样也料不到,丁老夫子居然会与鸳鸯大盗联手杀上门来。
勾魂七煞、莫中庭,这些人都是丁老夫子的亲信份子,他们以前从来不踏进这间赌场一步。
但现在,他们都来了。
当然,那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钱甚紧虽然握剑在手,但他不敢动。
因为他已看见,在莫中庭的背后,还有一个身材比自己还要高大两倍的虬髯大汉。
虬髯大汉的手中,有一张巨弓。
看见了这个人,看见了这张弓,钱甚紧就算有三百六十颗脑袋,七百二十条手臂,也绝对不敢轻举妄动。
事实上,江湖上敢对归去也无礼的人,绝不会多。
想自寻死路的人当然例外。
但直到目前为止,钱甚紧还不想死。
所以,他不但不敢妄动,而且还把手中的剑放回桌上。
他的脸色虽然难看,但他仍然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干笑着道:“原来是归……大侠光临到此……”
归去也淡淡一笑,挥手道:“钱老板不必客气,归某绝不是个喜欢婆婆妈妈的人。”
钱甚紧陪笑道:“是!是!”
丁老夫子虽然瞎了一双眼睛,但脸上却露出了极愉快的微笑。
归去也打量了四周一眼,忽然道:“这里的修饰很不错,钱老板一定花了不少银两。”
钱甚紧点点头,心里却暗暗叫苦。
这个大魔头,莫非看上了这间赌场不成?
归去也淡淡的说道:“不过据归某所知,这个地方本来并不是你的。”
钱甚紧的喉咙发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归去也的脸色突然沉下。
他冷冷的盯着钱甚紧:“丁老板对这间赌场的兴趣一向都很大,这一点你总该知道吧?”
钱甚紧当然知道。
他只好又再点点头。
归去也的声音更觉低沉:“明人不说暗话,你若保住这一间赌场,今天你就得答应我一个条件了。”
钱甚紧忙道:“请归大侠尽管吩咐下来。”
归去也嘿嘿道:“江湖传言,钱老板指黑为白,指鹿为马的本事天下第一,今日看来果然是不错,我并不是什么大侠,而是大盗,你听清楚了没有?”
钱甚紧自出道江湖以来,最倒霉的也许就是今天。
但他仍然低声下气,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
归去也忽然长叹了口气:“我想见一个人。”
“谁?”
“谢人拳。”
“谢……谢人拳?”
“不错,这就是我提出的唯一条件。”归去也淡淡的道:“只要你答应下来,我敢保证丁老夫子一辈子都不会砸你的赌场。”
钱甚紧的脸色陡地变得阴晴不定。
过了半晌,他终于点点头。
他既不想失去这一座赌场,更不想死在归去也的巨弓之下。
钱甚紧与归去也的说话,羽重楼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
他怎样也料不到,归去也带自己去见的人,竟然是谢人拳。
他更料不到这间赌场的老板,居然会知道谢人拳的下落。
这时候,他仍然动弹不得,他是被皇甫水仙挟持着,在屋檐上听到钱甚紧与归去也交谈的。
皇甫水仙淡淡的对羽重楼道:“你很快就会见到谢人拳。”
羽重楼怒道:“你们想打黄金战袍的主意?”
皇甫水仙什么话也没有说,又把他带回到那辆马车之中。
谢人拳和羽重楼之间有何关系?
答案只有两个字。
那是“朋友”。
羽重楼重视朋友,尊敬朋友。
同时,更永不出卖朋友。
他知道谢人拳有一个很大的麻烦,因为谢人拳曾受雇于人,在单源寿辰的时候把单源杀死。
但更麻烦的事,是那一袭黄金战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