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金爪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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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皇大帝的老朋友

(一)

喝西北风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尤其是在马鞍上千里奔驰,西北风夹着黄沙尘土一起涌到嘴脸上的滋味,更没有趣。

但无论有趣也好,没趣也好,司马纵横都不在乎这一点。

他已换了三匹马,每匹马都几乎跑断了腿。

他并不是个残酷的人。

尤其是对于马,他向来都很爱惜,绝不肯让马匹跑得太过疲累。

但现在他却是无可奈何,他几乎把跨下马匹的所有力量都使了出来。

幸好每当马儿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他总是幸运地到达一些市镇,而这些市镇又刚刚好有贩卖马匹的马场。

司马纵横前后总共花了七百两银子,换购了三匹快马。

七百两银子换三匹马的代价不能算少,但也绝不算太多。

司马纵横愿意付,而且也付得起。

就算要花费七千两去换马,他亦绝不会皱起眉头向马贩讨价还价。

讨价还价这种事是司马纵横最不愿意干的,除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之下,否则他绝少与生意人讨价还价。

他认为讨价还价太浪费时间了,买就买,不买就不买,同样地,卖就卖,不卖就不卖,在买与卖之间虚耗时间,实在是麻烦顶透的事。

所以,他绝对不适合经营生意,他并不是生意人。

何况他现在正在赶路,就算贩马商的价钱狮子大开口,他也会毫不考虑就照付可也的。

但事实上,贩马商的价钱已开得比平时大得多,他们都已看出这个年轻人是在赶路,急于要换马。

赶路的人,风尘扑面在所难免。

尤其是连续赶路的人,他所吃的风砂尘土也就越多。

所以,当司马纵横赶到泰方大街的时候,他的一身白衣都几乎完全变成了淡黄之色。

泰方大街虽然名为大街,但在开封府来说,这条街只能算是一条很普通的街道而已。

但泰方大街之所以被称为“大街”,就是因为这里有一间大酒家的缘故。

这间酒家的名字很特别,任何人看见一次之后就很难把它忘记。

它的名字是:“烂醉如泥大酒家”。

烂醉如泥是不是一件好事。

这一点很难说。

有人说喝醉酒是痛快的。

但也有更多的人说喝酒是痛苦的。

痛快与痛苦之间的分别,有时候很大,但有时候却很少很少。

这一间酒家的名字,最少有数以万计的酒客大加赞赏,认为这个名字“他妈的好极了”。

好极了就是好极了,又为什么要加上一句粗话?

那却难怪,凡是喝醉酒的人,就算平时斯文得像大家围秀,但到了七八分醉意的时候,就很容易变成了另一个人。

那时候不讲粗话的也讲粗话,平时已讲粗话的人更加像粗话批发商似的,不断把粗话一堆堆倒出来。

当然,也有些平时不讲粗话,就算喝醉了也绝不讲粗话的人。

例如养猪居士就是这种人。

(二)

养猪”和“居士”这四个字,在一般人心目中,简直就是不能相连在一起的。

居士这两个字:本身就具有一种脱离尘俗的雅气,世间上大多数的居士,他们的名号都非常的清新脱俗,例如清竹居士,浮云居士,鹤梅居士,晚霞居士等等。

这些居士,都是当今武林中雅逸之士,他们淡薄名利,不是隐居在大山泉林之间,就是有如闲云野鹤,逍遥自在地遨游四方,过着神仙般潇洒惬意的生活。

但在开封府里,居然出现了一个养猪居士,光是这个名号,就已经不伦不类之至。

人人都认为养猪的就不是居士,居士就不应该去养猪。

居士是雅洁的,但猪却是肮脏的。

猪肮脏,养猪的人也同样肮脏,肮脏得就像是粪夫。

但养猪居士独排众议。

——养猪的人最干净,因为猪根本就不肮脏。

——猪粪虽然臭气薰天,但人拉出来的粪难道就是香的?

——猪比人干净,最少有一点可以证明:猪不杀生,它是吃素的,但人呢?

——人是吃肉的,所以人类永远都是凶残暴戾的动物,猪手被人类斩而炖之,炒之,腌之,但人手呢?

——人手每每沾满血腥,他们不但宰杀其他生命,而且还要吃人!

所以,养猪居士认为养猪也和种花一样,既高雅,又干净。

无论他的议论是否正确,但接受这种议论的人并不多。

绝大多数的人都视他为醉鬼,甚至认为他是个养猪成狂的疯子。

这一天,养猪居士又在烂如泥大酒家喝得烂醉如泥。

他一面喝酒一面喃喃的嚷道:“昨天有人偷了一只母猪,那人没良心,害得本居士血本无得归……”

然后,又有另一堆不知所谓,连他自己都未必懂得是什么意思的话。

幸好这里的掌柜和伙计都看惯了这种人。

烂醉如泥卖的酒特别猛烈,喝醉的人也特别多,只要喝醉的顾客不动手动脚打人,他嘴里就算能嚷出一条蟒蛇,也绝对没有人会去理会。

同时喝醉酒的人,他付账的时候总是给很多很多的小帐,有时候小帐的数目甚至会比酒菜钱更多。

养猪居士虽然疯疯癫癫的,但他出手并不吝啬,正是伙计们最欢迎的一种顾客。

就在他喝得昏昏沉沉,嘴里不断胡说八道的时候,一阵急骤的马蹄声,正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居士的脸色好像更红了一点。

他突然匆匆付账,然后就像一阵狂风般冲出酒家门外。

店小二捧着养猪居士给他结账的银子,一双眼睛顿时发直。

那不是银子,而是金子。

而养猪居士临走的时候,只说了两句话:“除了三两二钱八分酒帐之外,余下的给你买冰花糖吃。”

这个店小二的确很喜欢吃冰花糖,而且他招得养猪居士也特别殷勤。

但这一锭金子最少也超过十两,而他只吃了三两二钱八分白银的酒帐,余下来的数目,就算店小二天天吃十斤冰花糖,再吃三百年 也恐怕吃不完。

店小二真的呆了。

呆得就像个如假包换的大呆子。

司马纵横策马奔驰,来到了泰方大街烂醉如泥大酒家门外。

但他的目的地并不是烂醉如泥大酒家,所以马匹仍然在奔驰,没有停下。

但突然间,司马纵横深深的吸了口气,双手勒紧缰绳。

胯下马儿立刻仰首,前蹄高高跷起,人马同时矗立在路上。

路人睹状,莫不纷纷惊叹一声:“好险!”

险的并不是司马纵横,也不是那匹马,而是那个半疯不颠的醉汉!

(三)

司马纵横突然勒马,原来当他来到烂醉如泥大酒家门外的时候,酒家内竟然有个身穿青袍满身酒臭的中年人冲了出来。

这人好像不要命似的,竟然铁枪也似的笔直站在路上,手指向司马纵横大骂:“偷猪贼,看你往哪里跑?”

司马纵横愣住了。

“阁下是谁?”

那大大声回答道:“本居士乃养猪居士!”

此言一出,看热闹的人无不笑歪了半边嘴。

但养猪居士一点也不介意,又道:“本居士乃玉皇大帝的老朋友,玉皇大帝吃的猪都是本居士一手养大的!”

司马纵横目光倏地一亮,旋即又眉头大皱。

四周,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讪笑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亮。

司马纵横无缘无故的给这个养猪居士缠住,但脸上并无生气之色,他只是淡淡一笑,道,“未知居士有何指教?”

养猪居士嘿嘿一笑,戟指又骂道:“你要本居士用手指着你来教训一顿,那不成问题,但本居士的母猪你快交回来,否则十万天兵天将找到你的头上的时候,莫说本居士做事不留余地就好!”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但哄笑声中,也有人在摇头叹息。

——这个汉子,真的疯了,疯得真可怜。

但除了哄笑声、叹息声之外,远处却还有一阵冷笑声………

冷笑的人是个乞丐。

这个乞丐骤眼看来,也和别的乞丐没有什么分别,他的衣裳也是千鹑百结,他的头发和胡子凌乱得就像是一团草。

一团又干又焦黄的乱草。

乞丐通常都有一只钵子,和一根木棒。

他也有这两种东西。

但他的钵子却是精钢打造的,而他的木棒看来是木棒,其实也是一根铁棒。

这个乞丐并不孤单。

在他的身后,还有两个人。

那是一个身材窈窕的妙龄尼姑,和一瞎眼的和尚。

(四)

偷猪是不是犯法?

不错。

无论你偷的是母猪也好,黄金铸成的金猪也好,甚至是猪粪砌出来的“臭猪”也好,只要你偷,那就是犯法。

虽然人人都觉得司马纵横不像个偷猪贼,但养猪居士一口咬死他偷猪,旁人也不敢插口说些什么。

偷了别人的猪,就得赔出来,或者是给捕快抓进大牢里尝尝喂蚊子的滋味。

看来司马纵横不想被蚊咬。

他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道:“我愿意把猪交回给你,但那只母猪距离这里很远。

养猪居士哼了一声,冷冷一喝:“把本居士的马拉出来。”

他这一喝,人人又是一阵发笑。

他也有马吗?

还有人会替他“拉马出来”吗?

但他们都笑错了。

养猪居士真的有马,而且更有人匆匆把马匹拉出来,还恭恭敬敬的对他说道:“居士,你的马来了。”

拉马出来的人,当然就是那个喜欢吃冰花糖的店小二。

现在别说是拉马,就算是拉老虎他都敢去。

黄金的诱惑力,往往会使一个胆小如鼠的人,忽然就变成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勇士。

养猪居士瞧了瞧店小二,然后笑了一笑。

他目中流露出来的神色,就像是说:“这一锭金子花得并不冤枉。

店小二明白他的意思,也很感激这个不伦不类的养猪居士。

司马纵横目注两人,倏地策马望北而去。

他的马仍然跑得很快,但养猪居士的马也毫不输亏,一个纵跳就赶了上去。

人群中又有人在窃窃私语:“想不到这个疯子骑马的本领倒是不错。”

那个店小二拍了拍口袋里的黄金,也在想:“难道养猪居士真的是个疯子?”

两匹快马,在开封府的大街上横冲直撞,顷刻间就已来到了郊野之外。

郊野外秋意更浓,呼呼西风卷起无数黄叶,司马纵横身上的砂尘也越积越多。

养猪居士忽然叹了口气,对司马纵横道:“这一趟浑水你实在不该来淌。”

司马纵横笑了:“我不该来,难道你又该来吗?”

养猪居士皱眉道:“我的情况不同,常笙是我的表弟。”

司马纵横盯着他:“你的表弟又与我的表弟有什么分别?”

养猪居士的眼睛忽然呆住了,呆得就像只猪。

但他绝不是猪。

同时,他也不是个养猪的人。

他既不养猪,也并不是个居土,而是江湖匪类闻声丧胆的辣手大侠铁凤师!

(五)

铁凤师在江湖上给人的印象,是一个轮廓潇洒,唇上有一撮小胡子,足以迷倒世界上绝大多数少女芳心的大丈夫。

就算世间上最神气的人站在他的面前,他也有本领比对方更神气百倍。

他本来就是一个神气十足的辣手大侠,但当他发愁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最少可以让人陪他发愁大半天。

别人很难影响他。

但若要他去影响别人,却容易得多。

他是个很有说服力的人。

就算他故意指鹿为马,指黑为白,你想反驳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幸好他绝不喜欢这一套。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他都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很老实的人。

既老实,又潇酒的男人,实在罕见。

但铁凤师就是这种人。

但除了老实和潇洒之外,还得再加上第三种特征,就是他的一双手。

一双辣手。

专杀江湖匪类的辣手!

平时,铁凤师站着的时候,整个人就像一杆擦得光亮的金枪。

他喜欢穿着质料名贵,剪裁合身的衣服。

他还喜欢在外面披上一袭金披风。

而他腰间的佩剑,当然就是剑鞘上镶着八颗黑珍珠的凤凰神剑。

剑是名剑。

人也是名人,名侠。

但现在,铁凤师已完全不像铁凤师,他只像个“养猪成狂的疯子居士”!

但养猪会令人发疯吗?

当然不会,否则,人类休想有猪肉可吃。

铁凤师没有疯,他也没有养过猪。

无论是母猪,老猪、大猪、中猪,以至细小的像只小猫般的小乳猪,他都一律没有养过。

他只喜欢吃猪肉。

干干净净,泡制得又香又甜又甘腴的猪肉,总是令人胃口大开。

胖人怕肥腻。

但铁凤师既不怕肥腻,也不怕胖。

虽然他的肌肉很结实,每根骨头也像是铜铁般坚硬,但他居然觉得自己未免瘦了一点。

这也难怪,他不喜欢照镜子。

如果他有机会面对着一块大镜子,把自己看个饱的话,他一定会对自己的身材感到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