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喝西北风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尤其是在马鞍上千里奔驰,西北风夹着黄沙尘土一起涌到嘴脸上的滋味,更没有趣。
但无论有趣也好,没趣也好,司马纵横都不在乎这一点。
他已换了三匹马,每匹马都几乎跑断了腿。
他并不是个残酷的人。
尤其是对于马,他向来都很爱惜,绝不肯让马匹跑得太过疲累。
但现在他却是无可奈何,他几乎把跨下马匹的所有力量都使了出来。
幸好每当马儿快要支持不住的时候,他总是幸运地到达一些市镇,而这些市镇又刚刚好有贩卖马匹的马场。
司马纵横前后总共花了七百两银子,换购了三匹快马。
七百两银子换三匹马的代价不能算少,但也绝不算太多。
司马纵横愿意付,而且也付得起。
就算要花费七千两去换马,他亦绝不会皱起眉头向马贩讨价还价。
讨价还价这种事是司马纵横最不愿意干的,除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之下,否则他绝少与生意人讨价还价。
他认为讨价还价太浪费时间了,买就买,不买就不买,同样地,卖就卖,不卖就不卖,在买与卖之间虚耗时间,实在是麻烦顶透的事。
所以,他绝对不适合经营生意,他并不是生意人。
何况他现在正在赶路,就算贩马商的价钱狮子大开口,他也会毫不考虑就照付可也的。
但事实上,贩马商的价钱已开得比平时大得多,他们都已看出这个年轻人是在赶路,急于要换马。
赶路的人,风尘扑面在所难免。
尤其是连续赶路的人,他所吃的风砂尘土也就越多。
所以,当司马纵横赶到泰方大街的时候,他的一身白衣都几乎完全变成了淡黄之色。
泰方大街虽然名为大街,但在开封府来说,这条街只能算是一条很普通的街道而已。
但泰方大街之所以被称为“大街”,就是因为这里有一间大酒家的缘故。
这间酒家的名字很特别,任何人看见一次之后就很难把它忘记。
它的名字是:“烂醉如泥大酒家”。
烂醉如泥是不是一件好事。
这一点很难说。
有人说喝醉酒是痛快的。
但也有更多的人说喝酒是痛苦的。
痛快与痛苦之间的分别,有时候很大,但有时候却很少很少。
这一间酒家的名字,最少有数以万计的酒客大加赞赏,认为这个名字“他妈的好极了”。
好极了就是好极了,又为什么要加上一句粗话?
那却难怪,凡是喝醉酒的人,就算平时斯文得像大家围秀,但到了七八分醉意的时候,就很容易变成了另一个人。
那时候不讲粗话的也讲粗话,平时已讲粗话的人更加像粗话批发商似的,不断把粗话一堆堆倒出来。
当然,也有些平时不讲粗话,就算喝醉了也绝不讲粗话的人。
例如养猪居士就是这种人。
(二)
养猪”和“居士”这四个字,在一般人心目中,简直就是不能相连在一起的。
居士这两个字:本身就具有一种脱离尘俗的雅气,世间上大多数的居士,他们的名号都非常的清新脱俗,例如清竹居士,浮云居士,鹤梅居士,晚霞居士等等。
这些居士,都是当今武林中雅逸之士,他们淡薄名利,不是隐居在大山泉林之间,就是有如闲云野鹤,逍遥自在地遨游四方,过着神仙般潇洒惬意的生活。
但在开封府里,居然出现了一个养猪居士,光是这个名号,就已经不伦不类之至。
人人都认为养猪的就不是居士,居士就不应该去养猪。
居士是雅洁的,但猪却是肮脏的。
猪肮脏,养猪的人也同样肮脏,肮脏得就像是粪夫。
但养猪居士独排众议。
——养猪的人最干净,因为猪根本就不肮脏。
——猪粪虽然臭气薰天,但人拉出来的粪难道就是香的?
——猪比人干净,最少有一点可以证明:猪不杀生,它是吃素的,但人呢?
——人是吃肉的,所以人类永远都是凶残暴戾的动物,猪手被人类斩而炖之,炒之,腌之,但人手呢?
——人手每每沾满血腥,他们不但宰杀其他生命,而且还要吃人!
所以,养猪居士认为养猪也和种花一样,既高雅,又干净。
无论他的议论是否正确,但接受这种议论的人并不多。
绝大多数的人都视他为醉鬼,甚至认为他是个养猪成狂的疯子。
这一天,养猪居士又在烂如泥大酒家喝得烂醉如泥。
他一面喝酒一面喃喃的嚷道:“昨天有人偷了一只母猪,那人没良心,害得本居士血本无得归……”
然后,又有另一堆不知所谓,连他自己都未必懂得是什么意思的话。
幸好这里的掌柜和伙计都看惯了这种人。
烂醉如泥卖的酒特别猛烈,喝醉的人也特别多,只要喝醉的顾客不动手动脚打人,他嘴里就算能嚷出一条蟒蛇,也绝对没有人会去理会。
同时喝醉酒的人,他付账的时候总是给很多很多的小帐,有时候小帐的数目甚至会比酒菜钱更多。
养猪居士虽然疯疯癫癫的,但他出手并不吝啬,正是伙计们最欢迎的一种顾客。
就在他喝得昏昏沉沉,嘴里不断胡说八道的时候,一阵急骤的马蹄声,正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居士的脸色好像更红了一点。
他突然匆匆付账,然后就像一阵狂风般冲出酒家门外。
店小二捧着养猪居士给他结账的银子,一双眼睛顿时发直。
那不是银子,而是金子。
而养猪居士临走的时候,只说了两句话:“除了三两二钱八分酒帐之外,余下的给你买冰花糖吃。”
这个店小二的确很喜欢吃冰花糖,而且他招得养猪居士也特别殷勤。
但这一锭金子最少也超过十两,而他只吃了三两二钱八分白银的酒帐,余下来的数目,就算店小二天天吃十斤冰花糖,再吃三百年 也恐怕吃不完。
店小二真的呆了。
呆得就像个如假包换的大呆子。
司马纵横策马奔驰,来到了泰方大街烂醉如泥大酒家门外。
但他的目的地并不是烂醉如泥大酒家,所以马匹仍然在奔驰,没有停下。
但突然间,司马纵横深深的吸了口气,双手勒紧缰绳。
胯下马儿立刻仰首,前蹄高高跷起,人马同时矗立在路上。
路人睹状,莫不纷纷惊叹一声:“好险!”
险的并不是司马纵横,也不是那匹马,而是那个半疯不颠的醉汉!
(三)
司马纵横突然勒马,原来当他来到烂醉如泥大酒家门外的时候,酒家内竟然有个身穿青袍满身酒臭的中年人冲了出来。
这人好像不要命似的,竟然铁枪也似的笔直站在路上,手指向司马纵横大骂:“偷猪贼,看你往哪里跑?”
司马纵横愣住了。
“阁下是谁?”
那大大声回答道:“本居士乃养猪居士!”
此言一出,看热闹的人无不笑歪了半边嘴。
但养猪居士一点也不介意,又道:“本居士乃玉皇大帝的老朋友,玉皇大帝吃的猪都是本居士一手养大的!”
司马纵横目光倏地一亮,旋即又眉头大皱。
四周,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讪笑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亮。
司马纵横无缘无故的给这个养猪居士缠住,但脸上并无生气之色,他只是淡淡一笑,道,“未知居士有何指教?”
养猪居士嘿嘿一笑,戟指又骂道:“你要本居士用手指着你来教训一顿,那不成问题,但本居士的母猪你快交回来,否则十万天兵天将找到你的头上的时候,莫说本居士做事不留余地就好!”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但哄笑声中,也有人在摇头叹息。
——这个汉子,真的疯了,疯得真可怜。
但除了哄笑声、叹息声之外,远处却还有一阵冷笑声………
冷笑的人是个乞丐。
这个乞丐骤眼看来,也和别的乞丐没有什么分别,他的衣裳也是千鹑百结,他的头发和胡子凌乱得就像是一团草。
一团又干又焦黄的乱草。
乞丐通常都有一只钵子,和一根木棒。
他也有这两种东西。
但他的钵子却是精钢打造的,而他的木棒看来是木棒,其实也是一根铁棒。
这个乞丐并不孤单。
在他的身后,还有两个人。
那是一个身材窈窕的妙龄尼姑,和一瞎眼的和尚。
(四)
偷猪是不是犯法?
不错。
无论你偷的是母猪也好,黄金铸成的金猪也好,甚至是猪粪砌出来的“臭猪”也好,只要你偷,那就是犯法。
虽然人人都觉得司马纵横不像个偷猪贼,但养猪居士一口咬死他偷猪,旁人也不敢插口说些什么。
偷了别人的猪,就得赔出来,或者是给捕快抓进大牢里尝尝喂蚊子的滋味。
看来司马纵横不想被蚊咬。
他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道:“我愿意把猪交回给你,但那只母猪距离这里很远。
养猪居士哼了一声,冷冷一喝:“把本居士的马拉出来。”
他这一喝,人人又是一阵发笑。
他也有马吗?
还有人会替他“拉马出来”吗?
但他们都笑错了。
养猪居士真的有马,而且更有人匆匆把马匹拉出来,还恭恭敬敬的对他说道:“居士,你的马来了。”
拉马出来的人,当然就是那个喜欢吃冰花糖的店小二。
现在别说是拉马,就算是拉老虎他都敢去。
黄金的诱惑力,往往会使一个胆小如鼠的人,忽然就变成了一个胆大包天的勇士。
养猪居士瞧了瞧店小二,然后笑了一笑。
他目中流露出来的神色,就像是说:“这一锭金子花得并不冤枉。
店小二明白他的意思,也很感激这个不伦不类的养猪居士。
司马纵横目注两人,倏地策马望北而去。
他的马仍然跑得很快,但养猪居士的马也毫不输亏,一个纵跳就赶了上去。
人群中又有人在窃窃私语:“想不到这个疯子骑马的本领倒是不错。”
那个店小二拍了拍口袋里的黄金,也在想:“难道养猪居士真的是个疯子?”
两匹快马,在开封府的大街上横冲直撞,顷刻间就已来到了郊野之外。
郊野外秋意更浓,呼呼西风卷起无数黄叶,司马纵横身上的砂尘也越积越多。
养猪居士忽然叹了口气,对司马纵横道:“这一趟浑水你实在不该来淌。”
司马纵横笑了:“我不该来,难道你又该来吗?”
养猪居士皱眉道:“我的情况不同,常笙是我的表弟。”
司马纵横盯着他:“你的表弟又与我的表弟有什么分别?”
养猪居士的眼睛忽然呆住了,呆得就像只猪。
但他绝不是猪。
同时,他也不是个养猪的人。
他既不养猪,也并不是个居土,而是江湖匪类闻声丧胆的辣手大侠铁凤师!
(五)
铁凤师在江湖上给人的印象,是一个轮廓潇洒,唇上有一撮小胡子,足以迷倒世界上绝大多数少女芳心的大丈夫。
就算世间上最神气的人站在他的面前,他也有本领比对方更神气百倍。
他本来就是一个神气十足的辣手大侠,但当他发愁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最少可以让人陪他发愁大半天。
别人很难影响他。
但若要他去影响别人,却容易得多。
他是个很有说服力的人。
就算他故意指鹿为马,指黑为白,你想反驳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幸好他绝不喜欢这一套。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他都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很老实的人。
既老实,又潇酒的男人,实在罕见。
但铁凤师就是这种人。
但除了老实和潇洒之外,还得再加上第三种特征,就是他的一双手。
一双辣手。
专杀江湖匪类的辣手!
平时,铁凤师站着的时候,整个人就像一杆擦得光亮的金枪。
他喜欢穿着质料名贵,剪裁合身的衣服。
他还喜欢在外面披上一袭金披风。
而他腰间的佩剑,当然就是剑鞘上镶着八颗黑珍珠的凤凰神剑。
剑是名剑。
人也是名人,名侠。
但现在,铁凤师已完全不像铁凤师,他只像个“养猪成狂的疯子居士”!
但养猪会令人发疯吗?
当然不会,否则,人类休想有猪肉可吃。
铁凤师没有疯,他也没有养过猪。
无论是母猪,老猪、大猪、中猪,以至细小的像只小猫般的小乳猪,他都一律没有养过。
他只喜欢吃猪肉。
干干净净,泡制得又香又甜又甘腴的猪肉,总是令人胃口大开。
胖人怕肥腻。
但铁凤师既不怕肥腻,也不怕胖。
虽然他的肌肉很结实,每根骨头也像是铜铁般坚硬,但他居然觉得自己未免瘦了一点。
这也难怪,他不喜欢照镜子。
如果他有机会面对着一块大镜子,把自己看个饱的话,他一定会对自己的身材感到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