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八月。
正午,骄阳暴射进老刀王的眼里。
在这个无情的大漠上,风沙无情,阳光更无情。
风沙可以埋葬整队骆驼。
阳光可以烤热任何人的皮肤,更可以抽干任何人身上的每一滴血。
每年,死在大漠上的人有多少?
没有人知道。
也没有人愿意知道。
天地无情,岁月也无情。
但更无情的,还是沙漠里的风,和那烘炉般的烈日。
老刀王的刀断折了。
他的水袋也爆裂了。
还有他那匹老骆驼,也已被人砍断了四条腿。这里除了无尽的黄沙之外,他唯一能够看见的,就是碧蓝的天空,和那火红的烈日。
六十八岁的老刀王,他还不想死。
就算要死,他也要找一个人垫棺。
骄阳虽烈。
但又怎比得上老刀王胸膛里正在燃烧的愤怒之火。
虽然,老刀王已在垂死边缘,但他并不感到悲哀,只是感到愤怒。
无比的仇恨。
无比的愤怒。
仇恨、愤怒,使他在绝望中仍然支撑着。
他要留下自己的一条老命,去找一个人算帐。
日渐西移。
老刀王突然双膝一软,倒了下去。
他已经整整三天,并未喝过一滴水。
在沙漠里,能够三天不喝水而不死的人,并不多见。
水。
老刀王需要水。
但他倒下来的时候,却没有看见水。
他只看见蓝蓝的天空。
还有一只兀鹰。
黑色的,性格残酷的黑兀鹰。
这种鹰专门吃人身上的肉。
老刀王喃喃道:“我不会死,我不会死,我绝不能死在这里。”
黑兀鹰在半空盘旋。
而且已飞得越来越低。
老刀王在中原武林,成名四十年,从未用过暗器。
他一向都只用金鳞鱼背刀。
江湖中人,最少有一半以上,认为老刀王根本不懂得怎样用暗器。
然而,了解老刀王的人都知道,老刀王并非不懂使用暗器,而是不喜欢使用暗器伤人而已。
老刀王是个顶天立地的好汉。
他性子硬朗,作风豪爽。
他要杀人,用刀已足够有余,又何必用暗器?
但现在,老刀王已把暗器扣在手中。
他要用金鳞镖,对付这一只想吃他身上血肉的黑兀鹰。
他尽量忍耐。
他要等待这只扁毛畜牲越飞越低的时候,鼓尽全身气力,一镖杀死它。
它想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现在,老刀王也有这种想法。
——不是你吃了我,便是我吃了你。
——现实本来就是残酷的,尤其是在这种充满死亡陷阱的地方上,连一颗沙那样微小的东西,都是残酷可怕的武器。
一颗沙,可以弄瞎一个人的眼睛。
这句说话,也许有人不相信。
但如果你在沙漠里长大,你就会知道这句说话,实在半点也不夸大。
黑兀鹰越飞越低了。
老刀王只觉得自己的手心在沁汗。
如果不能击落这一只兀鹰,他就完全绝望了。
陡地一阵风吹过,黑兀鹰飞得更低。
老刀王觑得真切,手里扣着的金鳞镖突向半空激射,直刺黑兀鹰的颈下。
这一镖很准。
力道也比老刀王想象中刚劲有力。
老刀王心头一喜,他肯定这一镖必可命中,把这头巨大的黑兀鹰击落。
可是,半空中突然冒出一块黑影。
黑影飞处,刚好击落金鳞镖。
黑兀鹰一声嘶鸣,振翅冲天飞去。
老刀王又惊又怒。
但他惊怒的时间并不长久。
原来击落金鳞镖的,竟是一个装满了水的皮袋壶。
皮袋壶没有爆裂,而且刚好落在老刀王的面前。
对于老刀王来说,这简直就像是梦境一般。
他还没有去拿那袋水,就听得一个人平静地说道:“在我的地盘里,你可以杀人,也可以杀了自己,但绝不能杀鹰。”
老刀王侧着脸,仰首向左上方望去。
他看见了一个很年轻的少年。
这少年身上,最少悬挂着八九把长短不一的剑。
老刀王吃了一惊。
就在这一霎眼间,他已认出其中三把剑的来历。
这三把剑的名字是:
落霞。
无影。
赤电。
无论任何人,只要他拥有这三把剑的其中之一,都势非大受别人注意不可。
江湖中风云险恶,别人注意你,并不是一件好事。
越多人注意的东西,越是危险。
象齿焚身。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少年年纪轻轻,居然拥有这几把名剑,实在并不值得羡慕。
老刀王看着少年身上悬挂着的剑,真个目瞪口呆。
少年似是看穿了他的心事,淡淡一笑道:“你看中了我的剑?”
老刀王却摇头。
“老夫不惯用剑,对老夫来说都毫无用处。”
少年笑了:“你现在最需要的,并不是杀人的武器,而是救你自己性命的水,是吗?”
老刀王不再客气,连忙把水袋壶拿过,一口气就已把水喝了一半。
在沙漠里,水就等于是人的血。
没有血的人不能活,没有水喝,时间一长,连骆驼都可能被渴死!
老刀王虽然肚子还饿得很厉害,但在这个时候,食物的重要性,还远不如水。
当老刀王喝够了水之后,他的眼睛看得更清楚,这个少年的眼睛很大,两条眉毛很浓,虽然脸庞看来瘦削一点,但配上挺直的鼻子使他看来更加英俊几分。
老刀王看了片刻,突然大声笑道:“好俊美的小子!”
俊少年沉默着。
老刀王皱了皱眉,忽然又道:“你为什么要救老夫?”
俊少年叹了口气:“因为如果我不救你,恐怕那只鹰就会死在你的镖下,何况我只不过给你一点水喝,又算得上怎么一回事?”
老刀王道:“在沙漠里,水的重要性就算是你体内的血。”
俊少年忽然问道:“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来?”
老刀王沉下了脸,怒道:“老夫不见了一批红货。”
俊少年道:“八十六颗夜明珠,再加上一对玉龙金印,自然难免令人眼见心谋了。”
老刀王面色更是一变。
“你如何会知道?”
俊少年淡淡一笑:“你说得真妙,这件事情我不知道,还有谁知道?”
老刀王道:“你究竟是谁?”
俊少年道:“你替人运送这批红货,难道连送给谁都不知道?”
老刀王一怔,过了半晌,才道:“难道你就是大漠鹰王强大鹰的儿子?”
俊少年点头道:“不错,我就是大漠鹰王的儿子,我叫小鹰。”
老刀王怔住了。
他觉得自己的耳根在发热。
因为他不见了的那批红货,原本是属于强大鹰的。
老刀王并不是镖师。
但他有八个弟子,其中有七个都已分别成为了镖局的总镖头。
这七个总镖头的年纪都并不老。
他们在江湖上的声望,当然远远比不上老刀王。
两个月前,这七间镖局的总镖头,接到一批红货,声明是要他们七间镖局联保运送,目的地就是送去鹰城。
鹰城!
大漠鹰城!
那是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地方。
七个总镖头经过一番讨论之后,终于把这趟镖接下,还把师父老刀王请了出来,亲自主持这一宗买卖。
运送这一趟镖,何等兴师动众,阵容鼎盛。
然而,这一趟镖居然丢了。
七个总镖头,三十二个镖师,六十八个趟子手,全部都在一个晚上被人宰掉。
那时候,镖队已来到了大漠。
当事情发生之前,每一个人都听到一种他们听不懂的歌。
歌声充满诡秘,也充满苍凉的味道。
三个总镖头立刻亲自从帐篷里钻出去,看个究竟。
但他们什么也没有看到,只见到刀光一闪。
三个总镖头立刻只剩下半个。
——其中两个咽了气。
——而最后一个,却剩下了半条性命,连跑带跌的回到阵营里。
老刀王心都绞碎了。
他只是听到这个重伤的弟子,在断断续续的说道:“雪……刀……浪子……杀我……”
说完这六个字之后,他连半条性命都保留不住,也倒下去。
老刀王听了这六个字,却一点也不相信。
“胡说!龙城璧怎会杀你!”
“雪刀浪子怎会在这种连鬼都不到的地方?”
三个总镖头突然被杀,气氛立刻紧张起来。
那种没有人听得懂的歌,忽然又再响起。
这种歌里的言语,既不是汉语,也不是藏语。
没有人听得懂这种歌。
但每一个人,都听出了歌中肃杀的意味。
老刀王须眉皆竖,立刻带着几十个干练的镖师,骑着骆驼冲出帐篷外。
当他们追出半里之后,背后突然三匹马飞驰而至。
老刀王一凛。
这三匹马短小精悍,鞍上的人却身裁高大健硕!
其中一人,蒙着半边脸,目光森冷得令人可怕!
在他手里挥动着的,赫然竟是风雪之刀。
老刀王怒吼一声:“龙城璧,果然是你!”
那人冷冷一笑,不由分说挥刀直劈而下!
就在这一刹那间,老刀王看得更清楚,这个蒙着半边脸的人,正是雪刀浪子龙城璧!
老刀王的刀绝不比风雪之刀稍慢。
但龙城璧却刀中有刀。
风雪之刀击出之后,接着又是一柄短刀从腰间激射而出。
老刀王看得真切!
龙城璧的腰间,有一个弹簧机筒,左手轻轻一拍,短刀就会激射而出。
刀中有刀,短刀比风雪之刀更要命。
但老刀王没有中刀!
他在背上捱了一掌,翻身倒下!
给他这一掌的人,是龙城璧身后的一个黑袍人。
黑袍人配合着龙城璧的姿势行动,悄悄的在老刀王背后拍了一掌。
这一掌,把老刀王打得不省人事。
老刀王以为这一次自己要死了。
然而,他没有死。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烈日就在他的头顶上!
他的刀断折了!
他的水袋也爆裂了!
还有他那匹老骆驼,也已被人砍断了四条腿。
七个总镖头,三十二个镖师,六十八个趟子手,全部都已变成了死人。
老刀王的眼睛红得彷彿在滴血!
龙城璧!你干的好事!
这一段血仇,就算倾尽长江之水,也难洗涤得去。
货丢了!
七间镖局的一切,也在这一阵子全完了。
老刀王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八个弟子,刹那间就死了七个,一世英名,一夜间便尽付东流。
没有人能了解他的心情。
除了小鹰。
强小鹰了解老刀王。
他唯一不了解的,就是自己的父亲为什么要这七间镖局,把八十六颗夜明珠和一对玉龙金印运送到鹰城?
强大鹰在两年前,离开了鹰城,远赴中土,他离开鹰城的时候,是在一个严寒的冬夜。
自此之后,强小鹰就一直没有见过父亲。
但他相信自己的父亲!
强大鹰绝不是一个容易被击败的人。
鹰城城主虽然年轻,但他所发出的命令,和他父亲所发出的命令同样有效。
在大漠里,鹰城已差不多统治了一半的天下。
鹰城里的人,几乎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战士!
就算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他也有本领用细小的拳头,把一个强壮的大汉打死。
这并不是神话。
每一个鹰城里的人,从五岁开始就已经接受严格的武艺训练!
鹰城中人,不论是男是女,甚至是残废的人,都必懂得武功!
城主,就是整个鹰城的唯一主宰。
自从强大鹰离开了鹰城之后,强小鹰就成为了鹰城中权力最大的人。
老刀王虽然遭遇重大的挫折,但命运的安排,使他在最不幸的时候,幸运地遇见了强小鹰。
强大鹰是汉人!
而强小鹰的母亲,却是藏人!
她叫美多。
美多是藏女中最美丽的一个!
现在,她的年纪大了,但二十年前美艳不可方物的风韵,仍然遗留在她的脸庞上。
美多对于老刀王的遭遇,显得很是关心。
但她没有问自己丈夫的下落。
老刀王在鹰城中,住了整个月。
鹰宫,在鹰城最西北的角落里。
老刀王在这里休息了整整一个月。一个月的静养使他精神比以前更旺健,但心情仍然很差。
他决定要重返中原!
他要找回那批红货。
同时,更要找龙城璧决一死战。
沙漠上风云险恶。
中原里又怎样?
江南,九月二十八。
秋雨绵绵,连江南都有点凉意了。
卫空空拖着那匹又老又瘦的猴子马,来到了泽城东南一里外的一座茶亭下。
茶亭只卖茶,不卖酒。
幸好卫空空今天不想喝酒。
对别人来说,是难得一醉!
但近两个月来,他却是难得一天清清醒醒。
这也难怪,因为这两个月,他都在唐竹权的家里作客。
两个大醉鬼碰头,自然难免喝得天昏地暗。
唐竹权是杭州最能喝酒的大胖子,他的大肚皮简直就像个特大的酒坛。
卫空空被唐竹权灌醉过一次。
自此之后,卫空空一看见了唐竹权,就滴酒不肯沾唇。
但现在的情况,又改变了。
天下间很多事情,每一天都在变。
尤其是喝酒的人,今天不喝,说不定明天就会喝得一塌糊涂。
卫空空本来一度怕了唐竹权,但现在又不怕了!
因为近半年来,卫空空的酒量又大了不少。
别以为武功才可以苦练,喝酒也是一样可以苦练的。
但不能喝酒的人,倒也别去苦练酒量,喝得多了,消化不了,说不定就会被醉死。
卫空空并不是这类人。
他本来就是个喝酒的天才,除了唐竹权之外,又有什么人的酒量能与卫空空相比?
喝酒是一件愉快的事。
喝醉了酒也是一件愉快的事。
别以为喝醉酒一定痛苦!
能够把喝醉酒都视为乐事的人,这人才是个真正的酒徒。
但这种酒并不多。
连龙城璧喝醉了酒的时候,都会觉得痛苦,空虚。
但卫空空却例外。
只不过醉得太多,有时候也难免有点生厌。
所以,在这个秋雨绵绵的雨天里,他决定不喝酒,做一个清清醒醒的人。
其实,卫空空在喝醉了酒的时候,也能保持相当程度的清醒!
尤其是他的砍脑袋剑法,一向都是很准。
就算他有九分酒意,只要他决定要砍下某人的脑袋,某人的脑袋就很难再保得住!
别忘记,卫空空的砍脑袋剑法中,其中有一招为“醉斩天魔”。
这一斩,已斩去不知多少巨寇元凶的颈上首级。
现在,卫空空真不想喝酒,也不想砍别人的脑袋!
他只想平平静静的坐在茶亭之下,喝一杯清香的热茶。
可是,人生不如意的事实太多。
他连这一点小小的心愿,都被三个人不似人,鬼不似鬼的恶汉毁灭。
茶亭里本来只有一个卖茶的老伯,和一个长相清秀的白衣姑娘在避雨!
但忽然间,三匹黑马,三个绿衣人,扰乱了这个清静的环境——
这三个绿衣人的脸,加起来最少有二十条疤痕。
任何人的脸上,只要有一条这样的疤痕,都会变得很可怖。
但这三个人脸上的疤痕,简直就比他们的头发还多。
他们没有头发。
只有疤痕!
卫空空一时之间,倒也猜不出这三个绿衣人是何方神圣。
但那个白衣姑娘一看见这三个容颜丑陋的绿衣人,便立刻拔剑,身子却连续退后。
左边的绿衣人桀桀怪笑,一双色淫淫的眼睛直打量着她。
“雪桃儿,这次看你还能跑得到什么地方?”
白衣姑娘怒道:“你们不是人,是狼,是狗!”
右边的绿衣人咧嘴轰笑,道:“不错,他是狼,我是狗,还有一个是猪,那又怎样?”
白衣姑娘气得脸都青了,右边的绿衣人突然无声无息的,连续八颗弹丸向她飞去。
白衣姑娘急退。
八颗弹丸去势极快,她却退得未免太慢一点!
只听得一连串沉闷的异响,八颗弹丸同时碎裂,冒出八种不同颜色的彩焰。
彩焰绚烂夺目,很好看。
但是白衣姑娘的脸色就变得很不好看了。
卫空空本来不想去理别人的任何事。
但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又焉能容许他袖手不理?
他已看出,那八颗弹丸是下三流之辈,才会使用的“迷魂八毒丸”。
这三个绿衣人,的确是狼、是狗、是猪。
但这三只狼、狗、猪,来头绝不等闲,而是臭名昭彰的中州三兽。
“兽”与“秀”字同音。
但这两个字的涵义,相差却何止十万八千里。
在中州三兽还未出现江湖的时候,武林中有三个志同道合,武功才智俱属一流的顶尖高手。
这三个人,号称中州三秀。
中州三秀的确是很秀气的男人。
他们不但相貌俱长得清清秀秀!连使用的剑法,也是非常潇洒,秀气得迹近女子在绣花。
可是,这种秀气十足的剑法,已杀过不知多少霸气十足的恶人。
直到五年前的一个中秋夜,中州三秀在西湖之西的雁亭楼上,持蟹赏菊,把酒邀明月。
这本是充满诗意的时刻。
但忽然间,雁亭楼下,突然火光熊熊,烈焰冲霄。
中州三秀虽面临险境,依然从容不迫,施展绝顶轻功逃出火场。
但火场外,突然变成了毒弩,乱箭,飞蝗石,毒针的天下。
中州三秀的武功绝顶,这些暗器虽然歹毒,却也奈何不了他们。
然而,正当他们忙于对付这些暗器之际,突然又有三张巨网,从天而降。
这三张巨网,把中州三秀弄得有点急乱了。
凭中州三秀的本领,这三张巨网还是缚不住他们的。
但在此同时,有八颗弹丸同时射出,在他们的脚下爆发。
这八颗弹丸,就是迷魂八毒丸。
一连串的预谋布伏,使中州三秀插翅难飞。
终于,中州三秀就在这个充满诗意的中秋夜里,同时遇刺身亡。
这是一个极周密的杀人计划。
杀中州三秀的人,是三个满面疤痕的丑汉。
这三个汉子脸上的疤痕,都是中州三秀的剑造成的。
当中州三秀死在巨网的时候,他们都大感后悔。
十二年前,中州三秀在徐州捉拿了三个采花淫贼,本欲把这三贼杀死。
后来三贼苦苦哀求,中州三秀终于心软,不下杀手,只在他们的脸上,都留下几道剑痕,作为教训。
然而,当年一念之差,竟尔酿成日后杀身大祸。
这三个采花淫贼受到这一次教训之后,并未真的痛改前非,他们唯一念念不忘的,就是怎样对中州三秀加以报复。
七年之后,他们的武功大有进展。
每年中秋明月夜,中州三秀都喜欢在雁亭楼聚集,喝酒赏月。
于是,三个淫贼处心积虑,预早布置一切,并重金聘请十八个放暗器的能手,集中力量去刺杀中州三秀。
这一次的刺杀,过程很顺利。
中州三秀死了,代之而起的就是这三个淫贼。
他们索性自称中州三兽。
老大是狼君子,老二是狗状元,而老三则是猪神魔。
狗状元是杀人最多,也是最淫毒的一个。
猪神魔的相貌,本来就庸俗猥琐,自从给中州三秀在脸上划了几剑之后,模样更是吓人之至。
一个人的外表丑陋,并不是一件最重要的事。
最重要的是,还是他内心如何。
中州三兽模样平凡,被毁容后更加吓人。
但比他们外表更丑陋,还是他们的内心。
碰上了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卫空空又焉能坐视不管?
白衣姑娘叫雪桃儿。
雪桃儿是一个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美貌少女。
卫空空救她,却并不是因为这一点。
就算雪桃儿是个鸡皮鹤发的老太婆,他也一样要救。
雪桃儿是容貌漂亮。
但她的武功一点也不漂亮。
她居然没有避开那八颗弹丸冒出来的迷魂火焰,差点就晕倒。
狗状元大笑,舞动骨头棒,三招两式之间,就把雪桃儿手里的长剑震跌。
卫空空突然一声冷喝,长剑已破空出击。
卫空空用的剑,是最普通的长剑。
不是名剑,更不是宝剑。
他这剑一击出,这柄平平无奇的剑立刻就被贯注了连宝剑都发挥不出的力量。
偷脑袋大侠使用出来的砍脑袋剑法,天下间又有几人能接招得下?
狗状元在江湖上的名气,虽然和中原怪杰剑状元相去甚远,但毕竟也是一个杀人的状元。
杀人的状元,当然看得出卫空空这一剑的厉害。
他不敢接剑,连忙闪身急退。
卫空空长剑一收,冷冷笑道:“中州三兽,幸会了。”
狗状元脸上的肌肉紧绷绷的,露出一副又黄又尖的犬齿。
其中有两个,又尖又长,居然是名副其实的犬齿。
这人自号狗状元,倒也不是完全无根据。
看他这副样子,就正像一只发着凶恶脾气的恶犬。
“你是谁?”
卫空空冷冷地道:“过路人。”
狗状元哼一声:“既是过路人,有路你便快滚!”
卫空空冷笑道:“你听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八个字没有?”
狗状元沉喝一声,道:“恐怕你的下场,会变成多管闲事,自掘坟墓!”
卫空空笑了。
他笑得很自然,但笑意中的杀机却甚明显。
“在下经过长途旅程,正想躺一躺略事休息,”卫空空倏地一叹道:“如果三位有本领的话,卫某人就算长眠此地,却又何妨?”
中州三兽齐齐一怔。
猪神魔的身子更是猛地一震。
“你姓卫?”
卫空空淡笑着,手挽剑花,道:“你的耳朵没有毛病,我的确是姓卫。”
“不错。”
短短的两个字,使中州三兽同时不自主地退了一步。
偷脑袋大侠卫空空的威名,始终都是令人又敬又怕的。
雪桃儿已晕迷不醒。
那个卖茶的老伯,早已不知躲到什么地方。
卖茶的地方只有茶。
但现在这里好像已充满了血的味道。
谁会流血?
是卫空空?还是中州三兽?
距离茶亭以西三十里外,一匹健马,正在风驰电掣的望东而来。
健马精神抖擞。
鞍上一人,蓝衣薄靴,腰悬宝刀,神态爽朗。
他腰间上的刀,刀柄是古铜色的。
那是风雪之刀!
天下间独一无二的风雪之刀。
这人就是雪刀浪子龙城璧。
江湖中人,都说龙城璧像一阵风。
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
当风要来的时候,它来了,来得令人感到突然。
然而,当风要走的时候,又有什么人能把它留下?
没有人能阻止龙城璧的来去。
即使是皇帝老子,想控制这个人,恐怕也无能为力。
但唐竹君呢?
唐竹君是不是能够留下龙城璧?
其实这已经不能算是一个问题,因为这问题早已有了答案。
唐竹君早已留下龙城璧的心,比留下他的人更困难百倍。
如果没有唐竹君,现在的龙城璧会变成什么样子,实在很难说。
爱情的力量有多大?
这种力量,又岂是笔墨所能形容?
世间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把自己看成是天下间最重要的。
每一个人都有生存的欲望。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八个字很不好听,却偏偏又现实得很。
然而,是否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的生命是世间上最重要的?
不!
绝不!
虽然世间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害怕死亡,但也有人绝不怕死!
只要死得有价值,就算从容就义,引颈就戮,却又何妨?
龙城璧就是这种人。
在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人绝不是自己。
他对自己一切都不在乎。
他可以穿最单薄,最残旧的衣服,也可以喝比醋还酸的劣酒。
但他重视感情。
感情有很多种。
爱情是感情的一种。
友情也是另一种。
他重视友情的程度,绝不下于重视爱情。
他从不对朋友许下任何漂亮的诺言,但当朋友有难的时候,他就来了。
就算有千座刀山拦在他的面前,都不能阻止他与朋友共同应付困难的决心。
所以,当他接到了丁黑狗的一个消息之后,立刻就飞马赶去泽城。
丁黑狗是丐帮的三袋弟子。
也是龙城璧的一个穷朋友。
但无论是谁,只要有龙城璧这样的朋友,都绝不会真的贫穷。
别忘记,真正的友情也是财富。
而且这种财富远比金钱有价值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