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碧血红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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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鹰城 神秘歌声

沙漠,八月。

正午,骄阳暴射进老刀王的眼里。

在这个无情的大漠上,风沙无情,阳光更无情。

风沙可以埋葬整队骆驼。

阳光可以烤热任何人的皮肤,更可以抽干任何人身上的每一滴血。

每年,死在大漠上的人有多少?

没有人知道。

也没有人愿意知道。

天地无情,岁月也无情。

但更无情的,还是沙漠里的风,和那烘炉般的烈日。

老刀王的刀断折了。

他的水袋也爆裂了。

还有他那匹老骆驼,也已被人砍断了四条腿。这里除了无尽的黄沙之外,他唯一能够看见的,就是碧蓝的天空,和那火红的烈日。

六十八岁的老刀王,他还不想死。

就算要死,他也要找一个人垫棺。

骄阳虽烈。

但又怎比得上老刀王胸膛里正在燃烧的愤怒之火。

虽然,老刀王已在垂死边缘,但他并不感到悲哀,只是感到愤怒。

无比的仇恨。

无比的愤怒。

仇恨、愤怒,使他在绝望中仍然支撑着。

他要留下自己的一条老命,去找一个人算帐。

日渐西移。

老刀王突然双膝一软,倒了下去。

他已经整整三天,并未喝过一滴水。

在沙漠里,能够三天不喝水而不死的人,并不多见。

水。

老刀王需要水。

但他倒下来的时候,却没有看见水。

他只看见蓝蓝的天空。

还有一只兀鹰。

黑色的,性格残酷的黑兀鹰。

这种鹰专门吃人身上的肉。

老刀王喃喃道:“我不会死,我不会死,我绝不能死在这里。”

黑兀鹰在半空盘旋。

而且已飞得越来越低。

老刀王在中原武林,成名四十年,从未用过暗器。

他一向都只用金鳞鱼背刀。

江湖中人,最少有一半以上,认为老刀王根本不懂得怎样用暗器。

然而,了解老刀王的人都知道,老刀王并非不懂使用暗器,而是不喜欢使用暗器伤人而已。

老刀王是个顶天立地的好汉。

他性子硬朗,作风豪爽。

他要杀人,用刀已足够有余,又何必用暗器?

但现在,老刀王已把暗器扣在手中。

他要用金鳞镖,对付这一只想吃他身上血肉的黑兀鹰。

他尽量忍耐。

他要等待这只扁毛畜牲越飞越低的时候,鼓尽全身气力,一镖杀死它。

它想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现在,老刀王也有这种想法。

——不是你吃了我,便是我吃了你。

——现实本来就是残酷的,尤其是在这种充满死亡陷阱的地方上,连一颗沙那样微小的东西,都是残酷可怕的武器。

一颗沙,可以弄瞎一个人的眼睛。

这句说话,也许有人不相信。

但如果你在沙漠里长大,你就会知道这句说话,实在半点也不夸大。

黑兀鹰越飞越低了。

老刀王只觉得自己的手心在沁汗。

如果不能击落这一只兀鹰,他就完全绝望了。

陡地一阵风吹过,黑兀鹰飞得更低。

老刀王觑得真切,手里扣着的金鳞镖突向半空激射,直刺黑兀鹰的颈下。

这一镖很准。

力道也比老刀王想象中刚劲有力。

老刀王心头一喜,他肯定这一镖必可命中,把这头巨大的黑兀鹰击落。

可是,半空中突然冒出一块黑影。

黑影飞处,刚好击落金鳞镖。

黑兀鹰一声嘶鸣,振翅冲天飞去。

老刀王又惊又怒。

但他惊怒的时间并不长久。

原来击落金鳞镖的,竟是一个装满了水的皮袋壶。

皮袋壶没有爆裂,而且刚好落在老刀王的面前。

对于老刀王来说,这简直就像是梦境一般。

他还没有去拿那袋水,就听得一个人平静地说道:“在我的地盘里,你可以杀人,也可以杀了自己,但绝不能杀鹰。”

老刀王侧着脸,仰首向左上方望去。

他看见了一个很年轻的少年。

这少年身上,最少悬挂着八九把长短不一的剑。

老刀王吃了一惊。

就在这一霎眼间,他已认出其中三把剑的来历。

这三把剑的名字是:

落霞。

无影。

赤电。

无论任何人,只要他拥有这三把剑的其中之一,都势非大受别人注意不可。

江湖中风云险恶,别人注意你,并不是一件好事。

越多人注意的东西,越是危险。

象齿焚身。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少年年纪轻轻,居然拥有这几把名剑,实在并不值得羡慕。

老刀王看着少年身上悬挂着的剑,真个目瞪口呆。

少年似是看穿了他的心事,淡淡一笑道:“你看中了我的剑?”

老刀王却摇头。

“老夫不惯用剑,对老夫来说都毫无用处。”

少年笑了:“你现在最需要的,并不是杀人的武器,而是救你自己性命的水,是吗?”

老刀王不再客气,连忙把水袋壶拿过,一口气就已把水喝了一半。

在沙漠里,水就等于是人的血。

没有血的人不能活,没有水喝,时间一长,连骆驼都可能被渴死!

老刀王虽然肚子还饿得很厉害,但在这个时候,食物的重要性,还远不如水。

当老刀王喝够了水之后,他的眼睛看得更清楚,这个少年的眼睛很大,两条眉毛很浓,虽然脸庞看来瘦削一点,但配上挺直的鼻子使他看来更加英俊几分。

老刀王看了片刻,突然大声笑道:“好俊美的小子!”

俊少年沉默着。

老刀王皱了皱眉,忽然又道:“你为什么要救老夫?”

俊少年叹了口气:“因为如果我不救你,恐怕那只鹰就会死在你的镖下,何况我只不过给你一点水喝,又算得上怎么一回事?”

老刀王道:“在沙漠里,水的重要性就算是你体内的血。”

俊少年忽然问道:“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来?”

老刀王沉下了脸,怒道:“老夫不见了一批红货。”

俊少年道:“八十六颗夜明珠,再加上一对玉龙金印,自然难免令人眼见心谋了。”

老刀王面色更是一变。

“你如何会知道?”

俊少年淡淡一笑:“你说得真妙,这件事情我不知道,还有谁知道?”

老刀王道:“你究竟是谁?”

俊少年道:“你替人运送这批红货,难道连送给谁都不知道?”

老刀王一怔,过了半晌,才道:“难道你就是大漠鹰王强大鹰的儿子?”

俊少年点头道:“不错,我就是大漠鹰王的儿子,我叫小鹰。”

老刀王怔住了。

他觉得自己的耳根在发热。

因为他不见了的那批红货,原本是属于强大鹰的。

老刀王并不是镖师。

但他有八个弟子,其中有七个都已分别成为了镖局的总镖头。

这七个总镖头的年纪都并不老。

他们在江湖上的声望,当然远远比不上老刀王。

两个月前,这七间镖局的总镖头,接到一批红货,声明是要他们七间镖局联保运送,目的地就是送去鹰城。

鹰城!

大漠鹰城!

那是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地方。

七个总镖头经过一番讨论之后,终于把这趟镖接下,还把师父老刀王请了出来,亲自主持这一宗买卖。

运送这一趟镖,何等兴师动众,阵容鼎盛。

然而,这一趟镖居然丢了。

七个总镖头,三十二个镖师,六十八个趟子手,全部都在一个晚上被人宰掉。

那时候,镖队已来到了大漠。

当事情发生之前,每一个人都听到一种他们听不懂的歌。

歌声充满诡秘,也充满苍凉的味道。

三个总镖头立刻亲自从帐篷里钻出去,看个究竟。

但他们什么也没有看到,只见到刀光一闪。

三个总镖头立刻只剩下半个。

——其中两个咽了气。

——而最后一个,却剩下了半条性命,连跑带跌的回到阵营里。

老刀王心都绞碎了。

他只是听到这个重伤的弟子,在断断续续的说道:“雪……刀……浪子……杀我……”

说完这六个字之后,他连半条性命都保留不住,也倒下去。

老刀王听了这六个字,却一点也不相信。

“胡说!龙城璧怎会杀你!”

“雪刀浪子怎会在这种连鬼都不到的地方?”

三个总镖头突然被杀,气氛立刻紧张起来。

那种没有人听得懂的歌,忽然又再响起。

这种歌里的言语,既不是汉语,也不是藏语。

没有人听得懂这种歌。

但每一个人,都听出了歌中肃杀的意味。

老刀王须眉皆竖,立刻带着几十个干练的镖师,骑着骆驼冲出帐篷外。

当他们追出半里之后,背后突然三匹马飞驰而至。

老刀王一凛。

这三匹马短小精悍,鞍上的人却身裁高大健硕!

其中一人,蒙着半边脸,目光森冷得令人可怕!

在他手里挥动着的,赫然竟是风雪之刀。

老刀王怒吼一声:“龙城璧,果然是你!”

那人冷冷一笑,不由分说挥刀直劈而下!

就在这一刹那间,老刀王看得更清楚,这个蒙着半边脸的人,正是雪刀浪子龙城璧!

老刀王的刀绝不比风雪之刀稍慢。

但龙城璧却刀中有刀。

风雪之刀击出之后,接着又是一柄短刀从腰间激射而出。

老刀王看得真切!

龙城璧的腰间,有一个弹簧机筒,左手轻轻一拍,短刀就会激射而出。

刀中有刀,短刀比风雪之刀更要命。

但老刀王没有中刀!

他在背上捱了一掌,翻身倒下!

给他这一掌的人,是龙城璧身后的一个黑袍人。

黑袍人配合着龙城璧的姿势行动,悄悄的在老刀王背后拍了一掌。

这一掌,把老刀王打得不省人事。

老刀王以为这一次自己要死了。

然而,他没有死。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烈日就在他的头顶上!

他的刀断折了!

他的水袋也爆裂了!

还有他那匹老骆驼,也已被人砍断了四条腿。

七个总镖头,三十二个镖师,六十八个趟子手,全部都已变成了死人。

老刀王的眼睛红得彷彿在滴血!

龙城璧!你干的好事!

这一段血仇,就算倾尽长江之水,也难洗涤得去。

货丢了!

七间镖局的一切,也在这一阵子全完了。

老刀王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八个弟子,刹那间就死了七个,一世英名,一夜间便尽付东流。

没有人能了解他的心情。

除了小鹰。

强小鹰了解老刀王。

他唯一不了解的,就是自己的父亲为什么要这七间镖局,把八十六颗夜明珠和一对玉龙金印运送到鹰城?

强大鹰在两年前,离开了鹰城,远赴中土,他离开鹰城的时候,是在一个严寒的冬夜。

自此之后,强小鹰就一直没有见过父亲。

但他相信自己的父亲!

强大鹰绝不是一个容易被击败的人。

鹰城城主虽然年轻,但他所发出的命令,和他父亲所发出的命令同样有效。

在大漠里,鹰城已差不多统治了一半的天下。

鹰城里的人,几乎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战士!

就算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他也有本领用细小的拳头,把一个强壮的大汉打死。

这并不是神话。

每一个鹰城里的人,从五岁开始就已经接受严格的武艺训练!

鹰城中人,不论是男是女,甚至是残废的人,都必懂得武功!

城主,就是整个鹰城的唯一主宰。

自从强大鹰离开了鹰城之后,强小鹰就成为了鹰城中权力最大的人。

老刀王虽然遭遇重大的挫折,但命运的安排,使他在最不幸的时候,幸运地遇见了强小鹰。

强大鹰是汉人!

而强小鹰的母亲,却是藏人!

她叫美多。

美多是藏女中最美丽的一个!

现在,她的年纪大了,但二十年前美艳不可方物的风韵,仍然遗留在她的脸庞上。

美多对于老刀王的遭遇,显得很是关心。

但她没有问自己丈夫的下落。

老刀王在鹰城中,住了整个月。

鹰宫,在鹰城最西北的角落里。

老刀王在这里休息了整整一个月。一个月的静养使他精神比以前更旺健,但心情仍然很差。

他决定要重返中原!

他要找回那批红货。

同时,更要找龙城璧决一死战。

沙漠上风云险恶。

中原里又怎样?

江南,九月二十八。

秋雨绵绵,连江南都有点凉意了。

卫空空拖着那匹又老又瘦的猴子马,来到了泽城东南一里外的一座茶亭下。

茶亭只卖茶,不卖酒。

幸好卫空空今天不想喝酒。

对别人来说,是难得一醉!

但近两个月来,他却是难得一天清清醒醒。

这也难怪,因为这两个月,他都在唐竹权的家里作客。

两个大醉鬼碰头,自然难免喝得天昏地暗。

唐竹权是杭州最能喝酒的大胖子,他的大肚皮简直就像个特大的酒坛。

卫空空被唐竹权灌醉过一次。

自此之后,卫空空一看见了唐竹权,就滴酒不肯沾唇。

但现在的情况,又改变了。

天下间很多事情,每一天都在变。

尤其是喝酒的人,今天不喝,说不定明天就会喝得一塌糊涂。

卫空空本来一度怕了唐竹权,但现在又不怕了!

因为近半年来,卫空空的酒量又大了不少。

别以为武功才可以苦练,喝酒也是一样可以苦练的。

但不能喝酒的人,倒也别去苦练酒量,喝得多了,消化不了,说不定就会被醉死。

卫空空并不是这类人。

他本来就是个喝酒的天才,除了唐竹权之外,又有什么人的酒量能与卫空空相比?

喝酒是一件愉快的事。

喝醉了酒也是一件愉快的事。

别以为喝醉酒一定痛苦!

能够把喝醉酒都视为乐事的人,这人才是个真正的酒徒。

但这种酒并不多。

连龙城璧喝醉了酒的时候,都会觉得痛苦,空虚。

但卫空空却例外。

只不过醉得太多,有时候也难免有点生厌。

所以,在这个秋雨绵绵的雨天里,他决定不喝酒,做一个清清醒醒的人。

其实,卫空空在喝醉了酒的时候,也能保持相当程度的清醒!

尤其是他的砍脑袋剑法,一向都是很准。

就算他有九分酒意,只要他决定要砍下某人的脑袋,某人的脑袋就很难再保得住!

别忘记,卫空空的砍脑袋剑法中,其中有一招为“醉斩天魔”。

这一斩,已斩去不知多少巨寇元凶的颈上首级。

现在,卫空空真不想喝酒,也不想砍别人的脑袋!

他只想平平静静的坐在茶亭之下,喝一杯清香的热茶。

可是,人生不如意的事实太多。

他连这一点小小的心愿,都被三个人不似人,鬼不似鬼的恶汉毁灭。

茶亭里本来只有一个卖茶的老伯,和一个长相清秀的白衣姑娘在避雨!

但忽然间,三匹黑马,三个绿衣人,扰乱了这个清静的环境——

这三个绿衣人的脸,加起来最少有二十条疤痕。

任何人的脸上,只要有一条这样的疤痕,都会变得很可怖。

但这三个人脸上的疤痕,简直就比他们的头发还多。

他们没有头发。

只有疤痕!

卫空空一时之间,倒也猜不出这三个绿衣人是何方神圣。

但那个白衣姑娘一看见这三个容颜丑陋的绿衣人,便立刻拔剑,身子却连续退后。

左边的绿衣人桀桀怪笑,一双色淫淫的眼睛直打量着她。

“雪桃儿,这次看你还能跑得到什么地方?”

白衣姑娘怒道:“你们不是人,是狼,是狗!”

右边的绿衣人咧嘴轰笑,道:“不错,他是狼,我是狗,还有一个是猪,那又怎样?”

白衣姑娘气得脸都青了,右边的绿衣人突然无声无息的,连续八颗弹丸向她飞去。

白衣姑娘急退。

八颗弹丸去势极快,她却退得未免太慢一点!

只听得一连串沉闷的异响,八颗弹丸同时碎裂,冒出八种不同颜色的彩焰。

彩焰绚烂夺目,很好看。

但是白衣姑娘的脸色就变得很不好看了。

卫空空本来不想去理别人的任何事。

但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又焉能容许他袖手不理?

他已看出,那八颗弹丸是下三流之辈,才会使用的“迷魂八毒丸”。

这三个绿衣人,的确是狼、是狗、是猪。

但这三只狼、狗、猪,来头绝不等闲,而是臭名昭彰的中州三兽。

“兽”与“秀”字同音。

但这两个字的涵义,相差却何止十万八千里。

在中州三兽还未出现江湖的时候,武林中有三个志同道合,武功才智俱属一流的顶尖高手。

这三个人,号称中州三秀。

中州三秀的确是很秀气的男人。

他们不但相貌俱长得清清秀秀!连使用的剑法,也是非常潇洒,秀气得迹近女子在绣花。

可是,这种秀气十足的剑法,已杀过不知多少霸气十足的恶人。

直到五年前的一个中秋夜,中州三秀在西湖之西的雁亭楼上,持蟹赏菊,把酒邀明月。

这本是充满诗意的时刻。

但忽然间,雁亭楼下,突然火光熊熊,烈焰冲霄。

中州三秀虽面临险境,依然从容不迫,施展绝顶轻功逃出火场。

但火场外,突然变成了毒弩,乱箭,飞蝗石,毒针的天下。

中州三秀的武功绝顶,这些暗器虽然歹毒,却也奈何不了他们。

然而,正当他们忙于对付这些暗器之际,突然又有三张巨网,从天而降。

这三张巨网,把中州三秀弄得有点急乱了。

凭中州三秀的本领,这三张巨网还是缚不住他们的。

但在此同时,有八颗弹丸同时射出,在他们的脚下爆发。

这八颗弹丸,就是迷魂八毒丸。

一连串的预谋布伏,使中州三秀插翅难飞。

终于,中州三秀就在这个充满诗意的中秋夜里,同时遇刺身亡。

这是一个极周密的杀人计划。

杀中州三秀的人,是三个满面疤痕的丑汉。

这三个汉子脸上的疤痕,都是中州三秀的剑造成的。

当中州三秀死在巨网的时候,他们都大感后悔。

十二年前,中州三秀在徐州捉拿了三个采花淫贼,本欲把这三贼杀死。

后来三贼苦苦哀求,中州三秀终于心软,不下杀手,只在他们的脸上,都留下几道剑痕,作为教训。

然而,当年一念之差,竟尔酿成日后杀身大祸。

这三个采花淫贼受到这一次教训之后,并未真的痛改前非,他们唯一念念不忘的,就是怎样对中州三秀加以报复。

七年之后,他们的武功大有进展。

每年中秋明月夜,中州三秀都喜欢在雁亭楼聚集,喝酒赏月。

于是,三个淫贼处心积虑,预早布置一切,并重金聘请十八个放暗器的能手,集中力量去刺杀中州三秀。

这一次的刺杀,过程很顺利。

中州三秀死了,代之而起的就是这三个淫贼。

他们索性自称中州三兽。

老大是狼君子,老二是狗状元,而老三则是猪神魔。

狗状元是杀人最多,也是最淫毒的一个。

猪神魔的相貌,本来就庸俗猥琐,自从给中州三秀在脸上划了几剑之后,模样更是吓人之至。

一个人的外表丑陋,并不是一件最重要的事。

最重要的是,还是他内心如何。

中州三兽模样平凡,被毁容后更加吓人。

但比他们外表更丑陋,还是他们的内心。

碰上了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卫空空又焉能坐视不管?

白衣姑娘叫雪桃儿。

雪桃儿是一个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美貌少女。

卫空空救她,却并不是因为这一点。

就算雪桃儿是个鸡皮鹤发的老太婆,他也一样要救。

雪桃儿是容貌漂亮。

但她的武功一点也不漂亮。

她居然没有避开那八颗弹丸冒出来的迷魂火焰,差点就晕倒。

狗状元大笑,舞动骨头棒,三招两式之间,就把雪桃儿手里的长剑震跌。

卫空空突然一声冷喝,长剑已破空出击。

卫空空用的剑,是最普通的长剑。

不是名剑,更不是宝剑。

他这剑一击出,这柄平平无奇的剑立刻就被贯注了连宝剑都发挥不出的力量。

偷脑袋大侠使用出来的砍脑袋剑法,天下间又有几人能接招得下?

狗状元在江湖上的名气,虽然和中原怪杰剑状元相去甚远,但毕竟也是一个杀人的状元。

杀人的状元,当然看得出卫空空这一剑的厉害。

他不敢接剑,连忙闪身急退。

卫空空长剑一收,冷冷笑道:“中州三兽,幸会了。”

狗状元脸上的肌肉紧绷绷的,露出一副又黄又尖的犬齿。

其中有两个,又尖又长,居然是名副其实的犬齿。

这人自号狗状元,倒也不是完全无根据。

看他这副样子,就正像一只发着凶恶脾气的恶犬。

“你是谁?”

卫空空冷冷地道:“过路人。”

狗状元哼一声:“既是过路人,有路你便快滚!”

卫空空冷笑道:“你听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八个字没有?”

狗状元沉喝一声,道:“恐怕你的下场,会变成多管闲事,自掘坟墓!”

卫空空笑了。

他笑得很自然,但笑意中的杀机却甚明显。

“在下经过长途旅程,正想躺一躺略事休息,”卫空空倏地一叹道:“如果三位有本领的话,卫某人就算长眠此地,却又何妨?”

中州三兽齐齐一怔。

猪神魔的身子更是猛地一震。

“你姓卫?”

卫空空淡笑着,手挽剑花,道:“你的耳朵没有毛病,我的确是姓卫。”

“不错。”

短短的两个字,使中州三兽同时不自主地退了一步。

偷脑袋大侠卫空空的威名,始终都是令人又敬又怕的。

雪桃儿已晕迷不醒。

那个卖茶的老伯,早已不知躲到什么地方。

卖茶的地方只有茶。

但现在这里好像已充满了血的味道。

谁会流血?

是卫空空?还是中州三兽?

距离茶亭以西三十里外,一匹健马,正在风驰电掣的望东而来。

健马精神抖擞。

鞍上一人,蓝衣薄靴,腰悬宝刀,神态爽朗。

他腰间上的刀,刀柄是古铜色的。

那是风雪之刀!

天下间独一无二的风雪之刀。

这人就是雪刀浪子龙城璧。

江湖中人,都说龙城璧像一阵风。

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

当风要来的时候,它来了,来得令人感到突然。

然而,当风要走的时候,又有什么人能把它留下?

没有人能阻止龙城璧的来去。

即使是皇帝老子,想控制这个人,恐怕也无能为力。

但唐竹君呢?

唐竹君是不是能够留下龙城璧?

其实这已经不能算是一个问题,因为这问题早已有了答案。

唐竹君早已留下龙城璧的心,比留下他的人更困难百倍。

如果没有唐竹君,现在的龙城璧会变成什么样子,实在很难说。

爱情的力量有多大?

这种力量,又岂是笔墨所能形容?

世间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把自己看成是天下间最重要的。

每一个人都有生存的欲望。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八个字很不好听,却偏偏又现实得很。

然而,是否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的生命是世间上最重要的?

不!

绝不!

虽然世间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害怕死亡,但也有人绝不怕死!

只要死得有价值,就算从容就义,引颈就戮,却又何妨?

龙城璧就是这种人。

在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人绝不是自己。

他对自己一切都不在乎。

他可以穿最单薄,最残旧的衣服,也可以喝比醋还酸的劣酒。

但他重视感情。

感情有很多种。

爱情是感情的一种。

友情也是另一种。

他重视友情的程度,绝不下于重视爱情。

他从不对朋友许下任何漂亮的诺言,但当朋友有难的时候,他就来了。

就算有千座刀山拦在他的面前,都不能阻止他与朋友共同应付困难的决心。

所以,当他接到了丁黑狗的一个消息之后,立刻就飞马赶去泽城。

丁黑狗是丐帮的三袋弟子。

也是龙城璧的一个穷朋友。

但无论是谁,只要有龙城璧这样的朋友,都绝不会真的贫穷。

别忘记,真正的友情也是财富。

而且这种财富远比金钱有价值得多。